关于《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申请认定表》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7-2214:23:52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6722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完善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有关价格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297)》,闻韶街道太公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天齐路21号)申请用水执行居民价格,经实地核查,符合申请条件,现将闻韶街道太公社区《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申请认定表》予以公示,有异议者请于728日前向受理部门电话反映。联系电话:7210617

 

闻韶街道太公社区0722.pdf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