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安排
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全部用于乡村振兴工作,具体项目资金安排如下:
1.产业振兴。预算资金共2416.5204万元,其中上级资金2416.5204万元。计划安排项目:
(1)现代农业提升项目:1840.6万元
(2)畜牧服务提升项目:575.9204万元
2.文化振兴。预算资金共122.67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22.67万元。计划安排项目:
(1)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89.67万元
(2)精神文明建设项目:33万元
3.生态振兴。预算资金共3176.97万元,其中上级资金3089.97万元,区级统筹资金87万元。计划安排项目:
(1)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495.4万元
(2)乡村振兴“齐鲁样板”项目:712万元
(3)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项目:61.36万元
(4)农村厕所后续管护项目:253.79万元
(5)重点水利工程及节水型社会建设项目:1654.42万元
4.组织振兴。预算资金共5858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458万元,区级统筹资金4400万元。计划安排项目:
(1)基层党组织建设:300万元
(2)村级组织运转项目:5558万元
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预算资金共3055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405万元,区级统筹资金1650万元。
(1)综合保障扶贫项目:2682万元
(2)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373万元
(二)实施重点区域
2022年,涉农资金项目安排的重点区域为金山镇、凤凰镇、朱台镇等涉农镇(街道)。各涉农镇(街道)年内力争均创建1个以上乡村振兴示范村。每个片区立足产业发展优势,结合产业强镇、田园综合体创建,合理布局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组织振兴等重点任务。
(三)重点项目
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1.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其中齐陵街道0.45万亩、辛店街道0.34万亩、凤凰镇0.31万亩建成项目的管护。主要是农用井、输水管道、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土壤改良工程、农田林网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该项目为跨年度项目,安排资金1686万元。项目预计2022年5月底前完成。
2.畜牧生产建设及服务提升项目(575.9204万元)
(1)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在全区范围选取5家大型生猪规模场、屠宰场进行设施改造提升。该项目安排资金66万元。
(2)强制免疫工作补助。村级防疫员工作补助、对畜禽强制免疫病种进行免疫、对畜禽强制免疫病种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对养殖场开展疫病净化。该项目安排资金101.6万元。
(3)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2022年(2021.3—2022.2)无害化收集处理病死94063头,禽类三腺等46.8996吨,羊17只,牛24头,安排资金328.3204万元。
(4)无疫省建设。乡镇兽医站建设补助和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和动物隔离场维持运行,安排资金80万元。
3.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89.67万元)
(1)文化大院提升。一年一村一场戏和农家书屋图书补充更新,通过图书更新、文化氛围营造、配发器材等方式,提升文化大院服务功能,安排资金64.67万元。
(2)乡村宣传文化旅游发展。主要用于景区化村庄、乡村好时节品牌活动及体验基地建设,安排资金25万元。
4.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495.4万元)
(1)农村公路养护。2021年完成路面状况改善大中修工程10公里,2022年计划完成路网延伸通达工程、路网改造提升工程38公里,安排资金373万元。
(2)“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行动。2021年完成路网延伸通达工程、路网改造提升工程35公里、危桥改造一座,安排资金122.4万元。
5.省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712万元)
建设4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包括朱台镇大夫店村、麻王村和凤凰镇西河村、李家桥村,主要用于提升道路、官网、绿化等基础设施。该项目为跨年度项目,安排资金712万元。
6.重点水利工程及节水型社会建设项目(1654.42万元)
(1)三峡工程后续工作。用于三峡移民安置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三峡移民生产条件,安排资金80万元。
(2)乌河综合治理工程。对乌河15.5公里河道按照20年一遇标准清淤疏浚,建设翻板闸等,安排资金1184万元。
(3)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用于小型水库初险加固及维修养护,安排资金9.92万元。
(4)河湖管理保护。用于河湖设施管理维护,安排资金7.5万元。
(5)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对6.3万人的农村饮水工程进行维修养护,安排资金70万元。
(6)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按照现代水网建设标准要求,用于新型城乡供水体系建设,安排资金303万元。
7.巩固脱贫攻坚成果(3055万元)
(1)临淄区金山镇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协作帮扶、雨露计划、教育补助、2021年特惠保险第二批、孝善奖补、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一次性交通补贴、防贫保险。
(2)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金岭南居民委员会养殖场道路硬化及排水管线建设项目、刘家营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3)乡村公益性岗位资金,用于对从事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进行补助,安排资金3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