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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19499Y/2026-5564121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19 发布机构: 临淄公安分局

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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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117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18155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进行综述,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2025年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核心,将政务公开与公安主责主业深度融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走深走实。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我局通过真人电子游艺平台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51条,其中业务工作2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治安管理3条、户政服务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4条及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16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5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6件,其中,通过邮件方式收到自然人关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通过政府平台收到自然人关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比去年增加14件,办结率100%;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1。目前,对于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处理,在法定时限内给予规范答复。保证了办理质量。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明确专人专责,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完善管理制度与全流程规范。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与评估整改。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送交、工作交流及公开目录更新等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优化分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提升网站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保证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把该优化的功能做好做实;及时标注网站上的废止文件;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做强政务新媒体阵地,抖音号关注人数2.9万余人,公众号关注人数2.4万余人。围绕打击破案、服务民生、安保护航等社会治安重点工作,策划并制作各类短视频、公众号270余部(篇),在各级媒体发布稿件、短视频160余篇(条),其中市级以上媒体80余篇(条),省级以上媒体30余篇(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健全组织保障体系,精准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自查,及时纠偏纠错。常态化开展信息公开专项培训,助力工作人员吃透法规政策、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与期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3

行政强制

63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9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2

0

0

0

0

0

1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信息公开质效有待提升, 公开渠道运用不够充分,工作规范化水平需持续强化。改进的措施: 精准提质,筑牢信息公开根基,拓宽渠道,增强公开传播实效, 强基固本,提升规范化运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第103号、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第104号、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第99号、区十九届人大四次议代表第89号、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第69号、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1号、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第20号7项人大建议;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第60号、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第5号、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第88号、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第138号、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第142号5项提案。

3.健全组织领导与规划,夯实职责,定期高效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丰富公开内容,推进法定主动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提升人员业务水平,拓展公开范围与深度,增强工作质量与实效,保障公众信息获取权益。形式创新,围绕社会需求,深化内容维度,拓展公开方式,完善基础设施,确保信息便捷获取,提升透明度与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