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真人电子游艺平台
标题: 淄博市临淄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97X1/2025-544789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1 发布机构: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淄博市临淄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5-05-21
  • 字号:
  • |
  • 打印

一、学校德育管理

学校坚持德育为首。学校建立以党委、校长室、政教处、工会、团委负责人及级部主任、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任课教师组成的德育工作队伍。

(一)贯彻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和《临淄中学德育千分制管理办法》等校规校纪,施行学校、级部、班级、学生“四级督导,全员育人”的管理模式。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做到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德。

(二)课堂教学是德育工作的主渠道。学校实行全员育人导师制度,要关注学生的成长发展,加强德育教育,真正成为学生人生成长的导师,切实做到既教书又育人,构建教职工人人参与,学生个个受益的良好机制。要求在课堂教学中进行德育教育,联系教材内容,结合学科特点,做到潜移默化、自然渗透。

(三)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团的工作。

(四)发挥社区教育作用,密切联系社会与家庭,建设完善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开展警校共建活动,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增强教育合力。

二、学校德育机构

政教处是学校德育工作职能部门。政教处依据“立德树人”的德育大方向结合学校学生实际,构建德育体系。通过学校、级部、班级的活动、主题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等形式向学生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心理健康及民主法制教育;进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提高学生政治思想觉悟。政教处依托德育千分制对学生施行管理,并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

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举行升旗仪式。

班主任是班级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者、教育者和管理者,担负着协调本班各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学校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感。

坚持“学生发展为本”,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紧紧把握学校生情,实施“三会促三高”教育(学会做人,促品德上的高素质;学会学习,促学习上的高质量;学会生活,促生活上的高品位),尝试在“学会关心、学会感恩、学会合作、勇于追求、敢于竞争、善于创新”上大胆实验,使学生具有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素养,成为具有国际视野的新型的现代高中生。

三、学生权利及义务

学校按招生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均可取得本校学籍。

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平等教育。享受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以及社会生活指导。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

(三)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教学仪器和设备。

(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对不公平的奖惩,有权提出意见;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学生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公共秩序。

(二)自觉维护国家荣誉、学校荣誉、关心班级,并付诸行动。

(三)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道德情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正直,惜时守信,自信自强,立志成才。

(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能力,勇于创新。

(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行为文明。

(六)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校内外社会实践活动。

(七)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与行为,正确辨别是非、美丑、善恶。

(八)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理、自救、自护、生存能力。

四、学生表彰及处分

学校对品行优良、成绩优秀的学生和为学校赢得荣誉、有突出贡献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和处分。

学校努力创建平安校园,对在校学生的安全负责。对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遵照教育部所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