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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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残疾人福利政策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5448/2025-529980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2-23 发布机构: 临淄区民政局

残疾人福利政策

发布日期: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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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福利政策

 

对象认定条件: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补贴对象为具有临淄区户籍且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补贴对象为具有临淄区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

补贴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2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为每人每月179元,二级为每人每月149元,原政策延续性三、四级人员为每人每月140元。补贴标准随上级政策实时调整。

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

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申请。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被委托人可代为申请,向镇(街道)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或通过“爱山东”app申请。

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需填写《山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镇(街道)需要向申请人发放告知承诺书,使申请人或监护人知晓应主动告知的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在监服刑、残疾等级变更、低保或低保边缘政策享受状况变更、死亡等相关情形。

(二)审核

各镇(街道)受理窗口,要坚持首问负责制,开通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绿色通道,及时受理,快速办理,并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区民政部门存档。如有疑问或者情况不明,可向区民政局、区残联申请核定。材料审核合格后,由区民政部门报区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三)发放

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补贴发放采取“一卡通”形式按月发放,由区民政部门按月存入残疾人“一卡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