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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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淄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6893/2025-555066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20 发布机构: 临淄区农业农村局

临淄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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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一、执法权力事项

临淄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xls

二、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临淄区农业农村局

执法主体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办公地址:临淄区雪宫路352号

联系电话:0533-718156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255400

三、执法机构(执法岗位)

临淄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机构(执法岗位)信息(查看)

四、执法人员

临淄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查看)

五、执法职责

1.行政许可: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并公布国家、省、市、县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形成清单体系。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清单编制的责任、程序和要求,梳理上级设定、本地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本地区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

2.行政处罚:严格依法涉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负责对全范围内种子、农药、化肥的生产经营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受理种子、农药、肥料等安全等方面,并接受群众的投诉,举报等一系列涉农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3.行政强制:严格依照涉农法律法规,负责对全区范围内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农机安全、生猪屠宰等领域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4.行政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制度,对农药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和巡回检查,重点突出“三个严查”。即严查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是否依法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严查经营产品是否合格(包括是否经营过期农药、“三证”是否真实有效、标签是否规范完整、是否属于超范围经营)、严查经营过程是否合规(包括售前进货查验制度、售中进销货台账、售后包装回收制度等)。重点查处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不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具体执法职责详见临淄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六、执法权限

负责全种子、化肥、农药、农产品质量、兽药饲料、农机、渔业、生猪屠宰等方面的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查处内的有关涉农违反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负责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普及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具体执法权限详见《临淄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七、执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属于本单位管辖的行政违法行为的具体行为。

八、承办机构

行政许可:法规科

行政处罚:临淄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行政强制:临淄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行政检查:临淄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临淄区畜牧渔业服务中心临淄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九、执法程序

行政许可:受理-初审-审核-审批-通知申请人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审理、处理、结案、执行

行政强制:催告、听取陈述和申辩、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送达和公告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十、办结时限

行政许可类: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行政处罚类: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行政强制类: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行政检查类:根据检查计划确定

十一、监督途径

(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临淄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真人电子游艺平台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

投诉电话:0533-7220118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00(工作日内)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牛山路9号

邮政编码:255400

(二)救济途径

行政复议机关:临淄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临淄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3-7221314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内)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区牛山路9

邮政编码:256300

行政诉讼机关:临淄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33-7181802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内)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113

邮政编码:25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