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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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申报临淄区2021年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528J/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4-16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申报临淄区2021年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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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家政服务业机构:

按照《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1922)和《关于印发〈淄博市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淄人社字〔201970)文件要求,现受理2021年度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一、申请补贴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家政服务机构为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年龄在16-60周岁的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机构范围:临淄区行政区域内,经工商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服务事项的家政服务机构及从事家政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

人员范围:从事家政服务业,年龄在16-60周岁,由家政服务业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的从业人员。

家政服务机构应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含三方协议)。符合就业登记条件的,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

二、意外伤害保险经办机构

根据《关于公布淄博市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承办机构的通知》公布的内容,我市目前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经办机构为(截至下一次承办机构正式公布):

1.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及各区县公司

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及各区县公司

三、补贴标准

家政服务机构按照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数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60元。

四、申报材料

1、家政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含三方协议)、家政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商业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员名单复印件;

3、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请表、淄博市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花名册。

(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单位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申报或持所需材料到桓公路9号临淄区人社局411办公室进行申报。

 

附件: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申领表、花名册.doc

 

 

                     临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4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