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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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清退临淄区(第一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去世后个人账户余额的公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528J/2026-556795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2-12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清退临淄区(第一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去世后个人账户余额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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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参保人员家属:

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现就张静94名已去世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清退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范围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已经去世、个人账户余额未完成清退的参保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申领人范围

参保单位或者去世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等法定继承人,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去世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清退手续。

三、所需材料

(一)参保人员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二)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法定继承人与参保人员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等。

(四)参保人员或法定继承人银行卡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携带上述材料至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清退手续。

(二)审核确认:社保经办机构核实材料无误后,办理个人账户资金清退。

(三)资金支付:资金将直接汇入指定银行账户。

五、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即日起至2026228  

办理地点: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971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533-7177100

六、注意事项

(一)逾期未办理的,社保经办机构将依法依规对个人账户余额进行后续处理。

(二)申请人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虚报信息等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如继承人存在争议,建议通过司法途径明确继承权后办理清退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临淄区在职死亡清退个人账户人员名单(第一批).xlsx

 

淄博市临淄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62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