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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人电子游艺平台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临政字〔2025〕135号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我区作为农业大区,开展此次普查,将全面摸清新时代“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农村建设新风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一)普查的对象: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

(二)普查的行业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的主要内容: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组织和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临淄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遇到的重要问题。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普查过程中要充分发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成立本辖区农业普查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统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做好本辖区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做好普查工作。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普查所需的经费事项;发展改革负责协调普查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统计局、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开展普查宣传动员工作;临淄规划管理办公室负责提供普查所需的国土空间规划资料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部门掌握的行政记录和有关资料并协助开展普查工作,参与普查方案制定、相关数据审核评估及资料开发应用等;临淄公安分局负责提供涉及农村住户、户籍人口底数事宜;其他成员单位根据需要及时准确共享部门资料信息,配合做好相关普查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农业普查所需经费,由财政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对象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法律法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工作人员,对在普查工作中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二)确保数据质量。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全流程数据质量控制体系,明确人员分工,落实职责任务,对普查培训、清查、登记、审核、验收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三)创新方法手段。要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查清设施农业状况;要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促进普查手段数字赋能;要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

(四)强化宣传引导。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宣传部门沟通对接,组织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镇(街道)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作用,广泛深入开展普查宣传动员,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件:临淄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临淄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2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临淄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康义文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 于海南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副   组   长崔庆华    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   涛    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

   王涛农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区财政预算绩效评审评价中心主任

   路庆锋    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区畜牧兽医局局长、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张发伟    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王晓滨    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于        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鹏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明亮     司法局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

  孙艺栋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郑德军     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王衍强     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炳忠     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曹元良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王   静     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刘   乾     卫生健康局党组副书记

  朱怡帆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于   刚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辉     区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王   娟     临淄规划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唐   波     临淄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边亚琦    市医保局临淄分局党总支委员、医保中心副主任

  崔立来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七级职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张发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任务完成后即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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