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临淄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名单
指 挥 长:王立明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指挥长:刘建行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
王 林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成 员:田钢昌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副县级)
张成刚 齐鲁化工区招商局副局长、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先伟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李家刚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富涛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边继俊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张兆军 临淄交警大队大队长
高 平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王 鹏 齐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利民 金岭回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梁小明 金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守强 敬仲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朱科山 朱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孙健凯 皇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赵寅岗 凤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孙侃明 辛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路庆锋 闻韶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徐学建 雪宫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冯冠华 稷下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巩 飞 齐陵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临淄生态环境分局,王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的日常工作。
附件3
临淄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区政府办公室
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项指令的贯彻落实;对工作不到位或违反通知要求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造成恶劣影响的,提出追责问责建议;完成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发展和改革局
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负责落实应急响应情况下的电力保障工作;参与督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采取停产限产措施的企业采取相应的措施;完成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负责牵头编制重点工业企业冬季错峰生产调控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参与督促各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应采取停产限产措施的企业采取相应措施;完成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区自然资源局
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负责督导检查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时露天矿山开采、矿石破碎等作业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完成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负责督导检查工业企业落实强制性减排措施情况;配合督导各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企业停产、限产等应急响应措施;督导交警部门落实高排放机动车控制措施;完成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负责监督和落实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拆迁施工工地、燃气管道工程、热力管道工程等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督导检查除道路施工和水利工程施工以外的施工工地落实应急响应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情况;负责督导检查监管范围的施工现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等应急响应措施落实;负责督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建筑工地和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措施;负责完成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区交通运输局
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负责公共交通运力保障;负责县道干线道路的清扫和湿式保洁;督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应急响应扫保措施;配合审查机动车限行方案;配合查处县道干线公路路面货物抛洒等违法行为;负责督促所监管的道路施工工程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完成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负责城区主要道路和普通国道、省道干线道路的清扫和冲洗保洁;负责禁止露天烧烤、焚烧生活垃圾、焚烧枯枝落叶等行为以及城市道路扬尘整治工作的督导落实;负责对运输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车辆发生遗漏、带土、带泥上路、未篷盖的行为进行查处;完成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临淄交警大队
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下车辆限行具体措施,保障公众出行顺利;制定高排放车辆禁行限行方案,并督查落实;负责依法查处改装改型、无牌无证、冒黑烟、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路、遗洒飘散载运物和违反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开展交警、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勤联动,对主要通行道路、物流货运通道开展重型货运柴油车综合执法;完成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编制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环境空气污染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完成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