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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人电子游艺平台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临政办字〔2021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临淄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真人电子游艺平台办公室

2021317

         (此件公开发布)

 

临淄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区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见附件)

第三条  考核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全面准确地评价考核对象工作实绩。

第四条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成绩纳入全区考核。

第二章 考核内容与重点

第五条  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各单位明确分管负责人,列入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机构和专职人员;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和措施;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和检查落实。

第六条  政务公开内容:

(一)行政权力运行公开

1.决策公开。包括“重大决策预公开”“利益相关方列席会议”“政策文件”等情况。

2.管理和服务公开。包括“机构职能”“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执法公示”“优化服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等情况。

3.执行和结果公开。包括“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审计与后评估”“建议提案办理”等情况。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财政信息”“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重点民生和公益事业”“公共监管”等信息公开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办理渠道的畅通情况和依法答复情况。渠道畅通性主要是评估在线和信函渠道的畅通情况。依法答复主要是评估信函和在线渠道答复时限、形式规范性和内容规范性。

(四)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政策解读”包括解读文件发布的时效性、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关联性、解读材料内容全面性、解读方式多样性。“回应关切”包括舆情回应、互动交流、办理答复三部分内容。舆情回应主要是政务舆情线索办理和回应情况。互动交流主要是互动交流内容设计、互动反馈、结果公开等情况。办理答复主要是“区长信箱”“部门信箱”反映问题的答复时限,应为5个工作日。

第七条  政务公开形式:在区政府网站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网上咨询服务、网上审批、网上办事等;根据公开的类别和内容,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切实方便群众知情、办事。

第八条  政务公开程序和时限:通过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个途径,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程序进行公开;做到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在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对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能按时限公开或答复的应具有充分理由。

第九条  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基本制度,并严格按规定执行各项制度。

第十条  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是否全面完成本年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或方案规定的各单位任务分工,以及与单位重点工作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

第三章 考核方法及结果运用

第十一条  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按照日常考核80分(每季度占20分)、年终考核20分,两者相加计算各单位年度总成绩,确定被考核单位分数。

第十三条  日常考核内容及办法(每季度20分,共80分)

1.信息公开的全面化

    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根据临淄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各单位分工,以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发布相关栏目业务信息、重点领域信息等情况,主要查看信息更新的及时性、有效性、重点信息发布质量和数量等,根据任务分工、工作质量和数量情况得分。

2.信息公开的规范性

发布不属于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主动公开范围的无效信息、转发既不是本单位制作又不是上级要求必须转发的非政策类其他信息、信息存在错别字、格式及排版不规范、信息放错栏目、政策文件及办事文件未按要求增添附件下载等问题,根据情节酌情扣分。

3.信息公开的常态化

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未公开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公开的,根据情节酌情扣分;分配给部分单位维护的重点栏目,季度内无相关信息发布的,根据情节酌情扣分;重要信息内容出现变更,未及时更新发布的,根据情节酌情扣分。

须按月、按年度定期公开的信息,未按时发布、发布不连贯、信息缺失等问题,根据情节酌情扣分。      

4.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通报及通知中列出的各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包括是否按时间节点整改、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全面整改,根据情节酌情扣分,对拒不整改的,加重扣分。

5.其他工作及培训任务

各级政务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其他工作完成情况、政务公开培训参训情况、政务公开工作轮训情况、投稿任务等,根据情况扣分。

第十四条 年终考核主要内容(20分)

(一)区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或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的,根据情节酌情扣分。

(二)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责任分工完成情况。根据年度评估方案指标分工任务落实情况、整改情况等,酌情扣分。

(三)在政府网站按时发布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情况;编制、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情况。未按要求完成或未及时更新的,根据情节酌情扣分。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情况。对公众当面提出或通过网站、信函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依法依规作出答复的,根据情节酌情扣分。因政务公开工作不合法、不合规造成行政复议失败、行政诉讼败诉等情况,根据情节酌情扣分。

(五)政务公开工作有创新举措或突出成果,得到上级通报、领导批示等正式形式肯定,或被上级单位作为经验推介,酌情加分。

(六)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创新推进和突出亮点,得到省、市或区级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认可的,酌情加分。

第十五条  考核基本程序:

日常考核  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按月督查,按季度汇总各单位得分及问题清单,并发布通报。

年终考核  于每年年底进行。通过各单位提报自查材料、网站检查年度评估指标分工完成情况、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全面考核。

第十六条  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奖惩制度。依据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对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在考核过程中发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未及时改正,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

第四章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临淄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单位名单

 

附件

 

临淄区政务公开考核单位名单

(共46个)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临淄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临淄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信访局、区文物局、临淄医保分局、区投资促进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区供销社、区气象局、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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