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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淄区2018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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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8-02-26 发布机构: 真人电子游艺平台办公室

临淄区2018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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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2018年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确保全面完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新部署、新要求、新精神为统领,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扶贫开发系列方针政策,立足临淄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改革创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保障全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和不断满足美好生活向往需求为目标,加强部门协作配合,通过整合各类扶贫开发和救助救济政策,优化帮扶救助方式措施,提升服务效能,圆满完成2018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任务目标

6月30日前,省、市历次审计调研、督查考核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高标准全面完成完成4300元以下贫困人口脱贫任务。

三、措施及分工

    (一)解决因危房致贫问题。临淄区111户危房户,已全部列入2018年市危房改造计划。由区住建部门按照上级安排及年度计划组织统建,确保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第一阶段:2018年2月底前。主要任务是宣传发动,研究政策,落实任务,完成统一招标等工作。其中1月份完成4户,2月份完成8户。第二阶段:2018年3月至6月底前。主要任务是各镇(街道)将任务落实到农户,落实补助资金,核定农户资金补助方式和补助数额,组织统一拆旧建新等工作。其中3月份10户,4月份20户,5月份20户,6月份49户。(责任部门:区住建局  配合部门:区扶贫办  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前完成)

(二)省内扶贫协作工作进一步加强。加快对预算扶贫协作专项资金的支出力度。根据市统一要求,安排500万专项资金用于扶贫协作,3月底前全部拨付到位。(责任部门:区扶贫办  配合部门: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8年3月底前完成)

(三)创新扶贫项目模式,建设区级整体性托底扶贫项目。通过项目扶贫,切实托起贫困户增收短板。今年,区财政列支1000万元,建设扶贫车间1处,出租收益全部用于全区贫困人员增收,预计可新增收益70万元,帮助贫困人口1000余人。充分发挥农业合作社带动作用,采取“公司+基地+农户”金融扶贫模式,力争带动贫困户增收200人以上。(责任部门:区扶贫办  配合部门: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实施“八有八达标”工程,全面消除脱贫短板。

“八有”,家庭有收支台账、有帮扶项目、有结对干部、有医疗团队、有健康保障、有护理人员、有商业补充保险、有教育政策;“八达标”,家庭道路硬化达标、饮水安全达标、住房安全达标、生活环境达标、个人卫生达标、生活必需品达标、残疾人无障碍化改造达标、老年人适老化改造达标。2018年全部完成“八有八达标”工程建设。投资350万元,完成除危房外“八达标”硬件建设。投资120余万元,全面推进互助式“养老+扶贫+助残”项目建设,需要照顾的1100人全部得到照料,实现贫困人口就近就业200人以上,实现扶贫和服贫双赢。(责任部门:区扶贫办  配合部门: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五)加快推进两项制度融合,全面完成国家扶贫改革试验任务。按照“七统一”要求,通过一年左右的试点,在全区建立较为成熟完善的两项制度融合制度体制设计、政策集成、操作规程,保障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统一标准。2018年按照4300元标准进行认定,认定的对象统称困难家庭(具有低保和贫困双重身份)。同时,将人均收入高于4300元,低于6000元人群认定为困难边缘群体。统一认定。对现有扶贫、低保收入认定内容,按照实事求是和困难群众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优化完善,形成统一的认定条件、程序。统一对象。按照确定的统一标准,利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采取农户自愿申请、村级评议推荐、镇(街道)审核确认、区多部门比对、第三方评估验证、区主管部门核查审批的程序,经逐级公示公告无异议后,统一识别认定困难家庭。统一政策。根据“不同者相加、相同者就高,低效重叠者停止”原则,统筹整合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各项政策,实现对统一认定的困难群体全覆盖。统一管理。对识别认定的困难群体,统一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管理。对新出现的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随时按程序识别认定纳入,确保应纳尽纳。对年内达到退出标准的,及时按照程序退出,实现应退尽退。统一信息。建设两项制度融合试点工作平台,实现有关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开展对困难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等方面的信息核查,提高管理效率。统一受理。探索成立与试点工作相适应的体制机制,统一在镇(街道)服务大厅设立受理窗口,依托融合试点工作平台,全面实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责任部门:区扶贫办  配合部门: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六)加强党员干部帮扶贫困户。在安排党员走访结对帮扶贫困户时,要深入了解群众困难和难题,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活工作。要强化责任,精心安排,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救助、送温暖等活动,特别是保障贫困群众冬季和春节期间住得暖、吃得饱,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让他们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责任部门:区扶贫办  配合部门:各区直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圆满完成2018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相关工作,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单位,明确部门分工,压实部门责任,严把时间节点,确保2018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定期召开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2018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部门间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区直各相关部门要立足工作大局,做到工作优先对接、政策优先落实。

(三)强化督导检查。领导小组要定期调度目标任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定期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各相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力影响我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追责。

 

 

 

 

临淄区扶贫开发领导小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