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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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6年3月30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山东天烁沥青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MB2869025K/2026-557384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3-30 发布机构: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2026年3月30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山东天烁沥青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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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天烁沥青有限公司原料沥青入库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331日-20264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717780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1

原料沥青入库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

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刘地官庄南

山东天烁沥青有限公司

淄博弘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一、项目总投资220.00万元,环保投资20.00万元。在现有原料仓库内建设四套沥青集装箱脱箱设备,配套建设物料泵、物料管道等国产设备 23 台(套),外购固体沥青4000t/a加热至液体沥青,原外购液体沥青用量调整为 5600t/a,10000t/a总生产规模不变,建设固体沥青融化项目。项目已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310-370305-89-02-166669)。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全厂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和喷淋塔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喷淋塔废水、罐区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标后可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隔油池+混凝池+沉淀池”处理工艺处理初期雨水及喷淋塔废水,回用废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表 1 中相关要求。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是固体沥青融化为液体沥青时产生的有机废气。全厂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固体沥青融化工序有机废气、改性沥青生产过程有机废气、罐区大小呼吸有机废气及装卸车有机废气、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全厂废气经管道集中收集后进入现有一级喷淋+干燥罐+二级喷淋+两级电捕+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现有 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确保废气的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1 中第Ⅱ时段标准要求。导热油炉燃烧天然气废气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 2 中重点控制区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确保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制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2 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3.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原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须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在项目验收之前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

6.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严格按照《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相关要求,凡符合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