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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中共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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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MB2869025K/2026-556461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1-21 | 发布机构: |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
今年以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将依法行政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全链条、各环节,着力提升执法效能、规范权力运行、浓厚法治氛围,为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筑牢法治根基。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局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等重要篇目,切实提升领导班子法治履职能力。将宪法学习纳入长效工作机制,组织领导干部宪法法律测试覆盖率100%,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 ,推动宪法精神在全局落地生根,引导干部职工强化宪法认同,坚决维护宪法权威。
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形成 “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 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涉及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环评审批、重大行政处罚等事项,均经过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责任明确。构建“决策有依据、执行有标准、监督有保障” 的闭环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细化裁量标准,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全程可溯、有据可查。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规范执法,保障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一是全面梳理法律、法规和权责清单,制定《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检查依据、内容及方式,做到“无依据不入企”。全面落实《山东省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措施》,规范使用“鲁执法”平台和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的闭环工作平台,做到事前备案、全程留痕。共抽查辖区内企业417家,入企检查次数较去年减少70%。绿通率10.6%,略高于全区10.5%的水平。
二是健全执法审批制度,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统筹规范涉企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实现检查流程标准化,规范管理涉企检查“事前备案、扫码入企、检查留痕、事后评价”全流程。规范使用“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智慧监管系统”、“鲁执法”平台与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闭环工作平台,确保执法数据三端同步。
三是创新执法方式,构建“天空地”立体监控平台。深化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综合运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测、用电监控等智慧监管系统,非现场检查比例达42%。创新实施“应邀”帮扶机制,完成15家重点企业深度帮扶,累计排查整改环境问题102项,并通过“线上调度+现场核查”双模式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服务。
(二)强化能力建设,着力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水平
一是深化执法队伍专业化。制定《环保“三支队伍”建设方案》,组织“执法小课堂”16次,参加省厅“执法先锋课堂”专题课程3次,参加市生态环境局执法领域专题培训3次,覆盖60多名执法人员,全面提升行政检查能力与服务水平。
二是践行“执法+普法”模式。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环评审批、污染治理、合规管理等全流程指导。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送法入企”等活动4次,主动上门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建立执法普法案例库,以案释法引导企业知法守法,累计开展培训10余次,服务企业1000余家次。
三是构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强化行刑衔接,打造“发现问题—溯源调查—移交侦办—依法打击—精准追责”的闭环机制,以危险废物、自动监测、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等为重点,严厉打击、曝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倒逼环境改善从“被动整治”向“主动治理”转变。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将信访投诉与在线监控数据结合,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治理体系。2025年环境信访量为946件,全区环境信访投诉量同比下降23.2%,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四是严明执法纪律要求,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将党纪法规学习纳入主题党日活动,开展集体学习暨主题党日活动10次。每月开展案卷评查,案件现场整改复查率100%;建立执法行为回访机制,随机抽取企业、群众进行回访,2025年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100%。
(三)推行柔性执法,彰显法治温度
一是全过程指导,助力企业合规经营。推行“执法即服务”的理念,通过说服教育、约谈指导等柔性手段,为企业提供行政合规指导。探索“行政处罚+生态损害赔偿”衔接机制,督促11家企业主动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实现环境修复与企业纾困“双赢”。严格适用《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裁量标准,下达处罚决定13起、不罚决定6起,减免罚款81.975万元。
二是信用修复帮扶,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推行“两书同达”模式,在送达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发放《行政指导意见书》,明确信用修复路径。开展了企业环境信用“纠错复活”帮扶活动,全区纳入信用评价管理系统的“黄、蓝标”企业数量由帮扶前的109家大幅降至35家,推动了企业从“被动整改”向“主动守法”转变。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环境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特别是在应对新型环境问题、跨区域跨流域环境纠纷等方面,需要更加注重法律手段的运用。
二是基层执法能力建设仍有待加强,部分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专业化水平尚需提升,执法过程对关键证据的收集与固定不够严格;案卷审查工作中,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实质性内容的把关仍需进一步深化。
三是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部分企业和公众的环保法治意识仍然薄弱。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安排
2026年,我局将持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聚焦短板弱项、强化攻坚突破,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想根基。继续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将其转化为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是强化执法队伍培训与普法宣传。持续开展执法能力提升培训,深化执法规范化自查自纠与“回头看”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推进普法宣传进园区、进企业,切实增强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和守法能力。积极推动“执法+服务”理念,进一步深化柔性执法改革,拓展数字化监管应用场景,完善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环保管家服务体系。
三是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健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压实层级监督与专门监督责任,强化对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自觉接受各类监督,推动形成监督合力。深化政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依据、程序和结果,保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依法化解环境领域矛盾纠纷,完善行政调解、复议与应诉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坚持推进“案例研讨+实战练兵”与“案卷月评查”机制。依托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智慧监管系统,对执法全过程进行精准复盘与智能监督。通过开展典型案例研讨和模拟实战演练,增强执法人员法律适用和证据固定能力;借助每月案卷集中评查,强化对事实认定、程序合规、法律适用的审查力度,形成“以查促改、以评提质”的良性循环,切实推动全区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法治工作质量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