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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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整改公示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6754/2025-554968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12 发布机构: 临淄区商务局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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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定》的要求,现对以下信访件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如有异议,请致电0533-7210377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整改公示
          公示期:2025年11月12日-11月18日
受理编号 反馈问题 责任单位 整改目标 调查核实情况 整改情况 目前办结状态
D3ZB202408071110 临淄区桓公路泰克隆超市压缩机夜间噪音扰民严重,影响居民休息,要求治理。 雪宫街道
区商务局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区供销社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噪声监测,严防噪音扰民。 8月8日,临淄区组织雪宫街道办事处、区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供销社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泰克隆超市”实际为泰客荣商场,为淄博茂业商厦有限公司分店。该商场冷凝器、压缩机机房位于商场西侧,距离居民楼约45米。2023年10月23日,相关部门已对淄博茂业商厦有限公司噪声超标问题立案处罚。2023年12月,该公司已对冷凝器、压缩机机房进行迁移、整改。2024年1月至7月,多次对现场噪声监测均不超标。
1.责令淄博茂业商厦有限公司(泰客荣商场)加强冷凝器、压缩机机房设备维保,防止噪音扰民;
2.责成雪宫街道办事处、区综合执法局、区商务局加强对泰客荣商场的巡查监管,严防噪音扰民;
3.责成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对淄博茂业商厦有限公司开展噪声监测。9月7日对该处噪声点位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不超标。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