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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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索引号: 11370305MB2855731K/2015-1276222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5-07-10 发布机构: 临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临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1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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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临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科、职业健康科、法规综合科、矿山科、工商贸科、危化处
工作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政策、规划、法规和规章;起草区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办法和制度;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依法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三)依法负责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安全设施、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承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贯彻执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依法分级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参与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本系统人员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局机关文电、信息、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2、承担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交流与合作;

4、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

5、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6、承担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7、负责机关重点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二)法规综合科

1、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2、组织本系统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全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执法行政处罚审理、下达和执行工作;

4、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行政听证、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5、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6、牵头参与调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7、负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

8、组织拟订安全生产规划和科技规划;

9、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10、承担区安全生产专家组的组织管理工作;

11、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政策、规划、法规和规章;

12、贯彻执行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程和工矿商贸安全生产标准;

13、贯彻执行省安全生产信息统计的规程、标准;

14、承担全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信息和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预警信息。

(三)综合监督管理科

1、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起草区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办法和制度;

3、联系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

4、组织、协调全区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5、按照规定,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牵头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

8、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四)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1、承担区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长输油气管道、长输油气管道储运单位除外)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设备设施、生产条件安全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4、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矿井关闭工作;

5、承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

6、督促非煤矿山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7、指导监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

8、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

9、组织指导监管行业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组织查处监管行业职业危害事故;

10、组织编制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11、组织、指导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工作;

12、指导、协调监管行业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一般事故调查处理。

(五)工商贸安全监督管理科

1承担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纺织、烟草、烟花爆竹和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设备设施、生产条件安全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4、督促职责范围内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5、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

6、指导监督职责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

7、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

8、组织指导职责范围内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组织查处监管行业职业危害事故;

9、组织编制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10、组织、指导监管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工作;

11、负责监管行业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分析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

12、指导、协调监管行业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一般事故调查处理。

(六)职业健康科

1、牵头负责职业卫生工作;

2、承担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

3、负责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的调度、汇总、上报;

4、负责对职业卫生中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七)行政许可科

1、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涉及剧毒、易制爆化学品、储存设施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核发、核销工作;

2、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常年、临时)核发、核销工作;

3依法组织相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或对相关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安全设施设计情况、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情况进行备案;

4、组织相关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5、负责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备案工作;

6、负责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备案工作;

7、负责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工作;

8、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工作。

(八)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1、承担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设备设施、生产条件安全情况;

3、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4、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5督促职责范围内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6、负责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驻厂安监员工作;

7、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

8、指导监督职责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

9、依法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

10、组织指导监管行业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组织查处监管行业职业危害事故;

11、组织编制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12、组织、指导监管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工作;

13、负责监管行业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分析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

14、指导、协调监管行业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一般事故调查处理。

 

姓名职务:临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郑忠 临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监察大队大队长  徐志信 临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连海 临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高峰 临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房革
电话传真:                                                0533-7163086
地   址:淄博市临淄区雪宫路309号
受理投诉部门: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0533-7175298
责任部门:区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