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朱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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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朱台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560X/2026-556272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12 发布机构: 临淄区朱台镇人民政府

朱台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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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朱台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纳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重点。全年组织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研讨、法治讲座等学习活动2场,重点围绕“十一个坚持”核心要义开展深入学习,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压实法治建设政治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法治建设全局。镇党委、政府切实承担起推进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镇年度工作总体规划和重点任务,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全年召开党委会议、专题会议3次,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三)健全工作机制,推动责任落地落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推动法治建设向基层延伸,指导督促各村(居)依法治理,将法治要求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全过程。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着力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要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制度。全年法律顾问提供政府法律咨询意见10件次,参与合同审查、文件把关,确保政府行为于法有据。推动“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实效化运行,全年为村级组织及群众提供法律服务600余件次,有效服务基层依法治理。

(二)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广应用“鲁执法”平台,实现年度执法计划线上备案、执法活动全过程线上留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学法考试,通过率达100%。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的不当干扰,年内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件,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镇综治中心,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力量,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积极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调解办法》,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明确调解范围、程序和责任,将行政调解融入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矛盾化解中。全年依法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00余件,其中运用调解方式(含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化解占比超过90%,信访总量持续下降,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良好局面。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全年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1场次。突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聚焦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群体,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次,田间地头、农村大集普法宣传10余次。利用每月村(居)“议政理事会”等平台进行常态化普法,群众法治意识逐步增强。

(五)不断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推进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有效覆盖。探索普法与基层治理融合,结合“‘朱’事好办”服务品牌建设,开展针对性普法。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实践活动4场次,为基层依法治理贡献原生力量。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队伍专业能力有待加强。执法队伍中具备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相对短缺,部分执法人员法律政策理解和适用能力、复杂案件办理能力与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存在差距。原因在于系统化、专业化的培训体系尚不完善,法律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需加大。

(二)普法宣传的精准性与实效性有待提升。当前普法宣传形式仍以传统摆摊、发材料、讲座为主,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互动式、场景式普法不足。宣传内容与不同群体(如青少年、企业职工、老年群体)的精准需求对接不够紧密,导致群众参与度、获得感有待提高。原因在于创新意识不强,对普法规律和受众特点研究不深。

(三)基层依法治理机制有待完善。部分村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村级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仍需增强。镇村两级在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矛盾纠纷协同化解等方面的联动机制和标准化流程有待进一步细化实化。原因在于法治压力传导至“最后一公里”存在衰减,常态化指导监督和考核激励机制需强化。

(四)数字法治应用深度有待拓展。对“鲁执法”等平台的运用主要集中在基础功能,利用平台数据进行执法监督分析、风险预警、决策辅助等方面探索不足。矛盾纠纷调解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待提高。原因在于对数字技术赋能法治建设的认识和应用能力有待提升。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安排

(一)在强化理论武装与责任压实上持续用力。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进一步细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法治建设责任清单,强化督查考核与结果运用。高质量组织开展年度专题述法,推动法治建设责任层层压实。

(二)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上精准发力。健全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合法性审查机制,推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决策前端深度参与。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常态化、专业化培训。全面深化“鲁执法”平台应用,提升执法精准度和透明度。

(三)在深化普法依法治理上创新聚力。创新普法形式载体,积极运用短视频、直播、法治文化作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普法吸引力。实施“精准普法”工程,针对不同群体需求开展定制化法治宣传。深入推进“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朱事好办”品牌内涵向法治领域延伸,打造具有朱台特色的基层依法治理模式。

(四)在完善矛盾化解与基层治理上协同着力。深入贯彻《山东省行政调解办法》,完善行政调解组织网络和工作规程,提升行政调解专业化水平。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专业调解衔接联动。深化综治中心“一站式”解纷平台建设,推广运用智慧调解系统,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加强对村(居)依法治理的指导和支持,提升基层运用法治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全面助力。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落实涉企检查备案、联合检查等制度,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干扰。拓展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探索建立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快速响应机制。加强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和行政执法监督点建设,畅通市场主体权益保护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