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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淄博市临淄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节地生态绿色殡葬设施建设,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引导殡葬设施布局,科学有效地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满足群众殡葬需求,临淄区民政局组织编制了《淄博市临淄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下称“该规划”),引导全区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绿色殡葬设施合理选址布局与建设。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现将该规划在真人电子游艺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请于5月31日17:00前,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向临淄区民政局反馈意见建议。
联系人:路凤
联系电话:0533-7220378
电话值班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
下午13:30至17:00
临淄区民政局
2025年5月1日
淄博市临淄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规划至2035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墓服务体系,维护逝者尊严,实现逝者安息、生者安心。强化公墓公益属性,实现殡葬设施的全覆盖;引导节地生态葬,实现公墓节地生态葬比例达到60%以上。
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整合现有殡葬设施资源,科学合理地确定殡葬设施布局、规模及数量,切实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严格控制公墓建设和发展,有计划推进新型公墓的建设,推广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生态殡葬方式,倡导集体公祭、家庭追思和网上虚拟祭扫,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弘扬先进的殡葬理念和殡葬文化,实现社会和谐发展。
1. 合理布局,节约集约
2. 绿色生态,移风易俗
3. 统筹协调,适度超前
4. 以人为本,尊重民意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20年)
4.《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2015年)
5.《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
6.《山东省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2019年);
7.《关于加强全省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鲁民[2014]85号;
8.《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1999年);
9.《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2024年);
10.《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24年版)
11.《淄博市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
12.《淄博市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13.《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14.《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124-99;
15.《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JGJ/T 397-2016;
16.《临淄齐国故城、临淄墓群、田齐王陵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7.《临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8.《临淄齐故城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
19.其他相关规划及法律、法规、规范和行业标准。
规划范围为临淄区行政辖区范围所有街道、镇。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
第二章 发展定位与策略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临淄区殡葬事业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的确定殡葬服务设施的布局、规模和数量,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移风易俗殡葬改革,推动全区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确定殡葬事业的发展目标和方向。
一、完善殡葬服务设施体系
统筹推进与区域人口数量相适应的覆盖全域城乡居民的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体系,完善现有区级公益性公墓,预留用地,保证按需建设的用地需求;每个街道(镇)根据实际情况,满足多村合建的诉求,建设街道(镇)级公益性公墓。到2035年,区级-街道(镇)级-村级殡葬设施服务范围覆盖率达100%,全面满足群众骨灰安葬(放)需要。
二、进一步推广节地生态安葬。
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推广骨灰寄存、海葬、树葬、花坛葬、深埋、撒散等多样化节地生态葬法,进一步健全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逐步提高奖补标准。到2025年,全域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40%以上,新建公墓和现有公墓中新开发的墓区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100%,新建公墓和现有公墓新建墓位全面推广使用卧碑。到2035年,全域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60%。
第三章 规划公墓需求预测
本次规划预测死亡人口采用近五年的平均死亡率。
在测算骨灰安置总量时,满足本服务区域内死亡人口20年内最大安置量。预测模型参考《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骨灰安置总量(个)=公益性公墓服务区域常住人口数量(人)×人口年死亡率×20(个/人)。其中,系数20表示“服务年限为20年”。
保留一定的发展空间,最终预测人口多10%预留空间。
各街道及各镇死亡人口详见附表一。
第 九 条 公墓需求估算
公墓需求数量,包括新增死亡人口数以及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搬迁安置的墓穴数量。依据现状调研,三区三线的划定,公墓选址原则以及实际情况,确定村级公墓的搬迁数量,同时结合人口预测,确定公墓墓穴需求量。
闻韶街道估算墓穴需求总量为6804穴,墓穴新增需求量6541穴;
雪宫街道估算墓穴需求总量为6329穴,墓穴新增需求量5048穴;
辛店街道估算墓穴需求总量为9284穴,墓穴新增需求量9201穴;
稷下街道估算墓穴需求总量为11489穴,墓穴新增需求量10091穴;
齐陵街道估算墓穴需求总量为2887穴,墓穴新增需求量2610穴;
齐都镇估算墓穴需求总量为6568穴,墓穴新增需求量3800穴;
皇城镇估算墓穴需求总量为8878穴,墓穴新增需求量5633穴;
敬仲镇估算墓穴需求总量为6373穴,墓穴新增需求量4777穴;
朱台镇估算墓穴需求总量为5841穴,墓穴新增需求量3910 穴;
金岭回族镇估算墓穴需求总量为3123穴,墓穴新增需求量2054 穴;
凤凰镇估算墓穴需求总量为8443穴,墓穴新增需求量6147 穴;
金山镇估算墓穴需求总量为12487穴,墓穴新增需求量11814穴。
详见附表二。
一、区级、镇级公益性公墓
区级、镇级公益性公墓,参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等行业标准确定功能分区、规模指标等。
公益性公墓按功能分为:骨灰安置区、业务办公区和公共服务区等,有条件的可根据需求设置生命文化教育功能区。其中,骨灰安置区可分为骨灰安葬墓穴区、骨灰安放格位区和骨灰生态循环区。各功能区的设置应符合以人为本、流程短捷、绿色文明等要求。
墓区建设应体现园林化特点,绿化覆盖率宜不低于50%。
确定区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模及标准,镇级公益性公墓参照执行。按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临淄区区级公益性公墓为三类公墓。
二、村级公益性公墓
村级公益性公墓按照单个墓穴不超过0.5平方米、双墓穴不超过0.8平方米、墓穴间距不大于60厘米、每亩单墓穴位不低于400个或双墓穴位不低于200个标准规划;骨灰堂、骨灰塔、壁葬等骨灰安放设施按照每个格位不超过0.25平方米标准规划。倡导地表不留坟头、不立碑,确需立碑的主要采取卧碑方式,碑长不超过60厘米,碑宽不超过50厘米,厚度不超过15厘米,倾斜度不超过15度。
按照每亩双墓穴位不低于200个标准,确定村级公益性公墓按照每亩地200穴进行建设。一亩地按666平方米计算,则村级公墓每个墓穴(双穴)占地面积为3.33平方米。以此来估算各村级公墓占地面积。
将各现状公墓进行归纳分类,共分为以下四类:
一类:建设情况较好,墓穴分明,道路平整通畅,分区明确,可作为示范区借鉴和推广;
二类:建设情况一般,墓穴已按照新标准改造建设,无坟头,但道路、绿化等其他条件一般,需要整治改造的;
三类:整体情况较差,有坟头,集中但无序,需要选址迁建或者原址改造等;
四类:情况差,田间散埋,杂乱无章,不集中。
三、少数民族墓位
尊重少数民族安葬习俗,确定少数民族墓位尺寸长2.2米,宽1.8米,占地面积为3.96平方米。按照4平方米的标准来估算少数民族安葬区的占地面积。
经营性公墓待售墓穴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墓区按规划进行绿化。生态(卧碑、树葬、花葬、草坪葬、艺术葬等)墓穴不低于墓穴总数的70%。公益性墓穴数量不少于20%,且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依据《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严格限制公墓和公益性墓地的墓穴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8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2平方米,墓碑高不得超过0.8米。提倡使用卧碑或横碑。
第四章 公益性公墓布局规划
本次规划对临淄区各街道、各镇现有公墓进行了摸底排查、统筹规划,结合现状情况,对公墓的现状建设情况进行统筹分类。原则上,对于仍有坟头存在的,建设情况较为杂乱破旧的老式公墓或者村级公墓历史埋葬点进行整治改造。符合选址用地条件的,结合实际情况及具体诉求予以保留并引导有序的进行标准化墓位改造。对于违背公墓选址要求的,控制公墓规模不扩建,数量不新增,保留祭拜等常规使用功能。但因建设项目确需搬迁的,或者相关政策要求公墓搬迁合并的,应按照规划实施公墓搬迁工作,逐步引导搬迁村公墓进入街道(镇)级公墓或区级公墓内。最终实现全区公益性公墓规范化、标准化。
公墓选址应当符合《山东省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遵循节约土地资源、扩大绿色空间、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基本需求、方便群众和移风易俗的原则,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数量、民族习惯、地理环境等因素,充分利用荒山、荒滩、废弃地、贫瘠地、未利用地等劣质地,不得占用耕地。公益性公墓选址、占地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规划前应对是否影响社会稳定进行论证和风险评估。
可以在林地、草地等适当场所划定一定区域,进行林地、草地和墓地复合利用,实施生态安葬,但不得改变林地、草地用途。对历史形成的农村公益性公墓要逐步规范用地手续,推进生态绿色殡葬设施建设。
禁止在下列区域选址建造公墓:
1.耕地、林地;
2.城市公园、自然保护地和文物保护区;
3.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4.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区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文物保护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因特殊情况需要在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前款规定的建设工程或者作业的,必须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前款规定的建设工程或者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在地下文物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考古调查、勘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涉及的公益性公墓在新建、改建、扩建、整治、改造过程中,如有动土施工作业等情形应在项目施工前须办理文物考古、勘探相关手续。
公益性公墓的选址还应符合城乡规划、公墓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可以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在林地、草地等适当场所划定一定区域,进行林地、草地和墓地复合利用,实施生态安葬,但不得改变林地、草地用途。结合三区三线的划定成果,原则上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成区,不再进行公墓的选址建设。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现状公墓,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引导迁出。
公墓选址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状公墓进行整治、改造,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提高利用率,并逐步实现现状设施的复合利用。
原则上按照区级-街道(镇)级-村级三级均衡配置公墓资源,区级公益性公墓服务全区,主要服务对象为闻韶街道、雪宫街道、金山镇、齐都镇。街道(镇)级公益性公墓服务全镇,主要服务对象为街道(镇)内没有公墓或者现状老旧公墓搬迁的村居。村级公墓作为基础补充,服务各自村庄。
规划选址尊重群众意愿,切实考虑群众的利益,考虑规划建设的实效性。
规划按照“区级一街道(镇)级一村级”三级公益性公墓配置体系。
1. 区级公益性公墓
结合临淄区实际情况,选址凤凰山长青园进行区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根据需求测算,区级墓穴新增需求量约2.8万穴。到规划期末,公墓将延续使用,规划考虑预留未来使用及发展空间,区级公益性公墓按2.8万骨灰安置总量进行规划设计。
凤凰山长青园位于金山镇左庄村凤凰山南麓,现状占地面积约2.67公顷,双墓穴约1000个,距离城区约8公里的距离,可用范围面积约13.47公顷,规划墓区面积约8.99公顷。选址范围内涉及到左庄村公墓用地、设施农用地、其他林地、果园等多种用地。可采用分期建设的模式,在可利用的土地范围内,进行分期开发建设。一期用地面积约2.55公顷。待其他土地后续调整完成后,进行二期建设,建设形式采用墓穴式。
临淄区革命烈士陵园始建于1977年,1994年迁建至临淄区东南隅的牛山脚下、淄水河畔。园内主要纪念设施有革命烈士纪念塔、革命烈士事迹陈列馆、英烈园、英雄群雕、烈士英名录碑等,是临淄区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阵地。2001年获批全省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服务对象:社会各界;安葬对象:仅限于烈士。
详见附表三。
2. 街道(镇)级公益性公墓
规划街道(镇)级公益性公墓涉及3个街道(镇)。其中,凤凰镇公益性公墓为规划新建,辛店街道、稷下街道均在原街道(镇)级公墓的现状基础上进行改、扩建。
辛店街道公益性公墓现状用地面积约1.1公顷(建设不少于3333穴),现状墓穴数量为3773穴,目前现状用地已饱和;规划辐射村庄范围为辛店城区、合顺店村、车站村、辛店街村、渠村村、山王社区、小武社区、曹家社区、矮槐村、西夏社区、东夏社区、窝托社区、上庄社区,规划墓穴数量为7236穴,规划用地面积需约2.41公顷,预留用地面积约0.80公顷,可新增墓穴数量为2395穴,可满足近期殡葬需求,建议远期约4841穴进入区级公益性公墓。
稷下街道公益性公墓现状用地面积约3.76公顷,现状墓穴数量为3552穴,现状用地可建设不少于11291穴,仍有7739穴余量;规划辐射村庄范围为稷下城区、东孙村、官道社区、刘家社区、商王村、西孙村、徐家社区、永流社区、赵家社区、陈家社区、范家社区、韩家村。规划墓穴数量(辐射范围)为8971穴,结合民政意见及实际情况,新增公墓用地约2.27公顷,规划用地面积约6.03公顷。
凤凰镇公益性公墓为规划新建两处,凤凰镇王青村南用地面积约0.45公顷,规划墓穴数量为1355穴,规划辐射村庄范围为土桥村、西于家村、王青屯村、史家村、西梧村、林家村、东梧村、南霸村、九仙村、辛兴村、水牛村、小徐村、台东齐村、彩家村;凤凰镇西郝家村西规划用地面积约0.53公顷,规划墓穴数量为1598穴,规划辐射村庄范围为南太合村、南王村、南曹村、北田旺村、西陈家村、寇家村、周家村、山庄村、侯家屯村。
详见附表四。
3. 村级公益性公墓
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公益性公墓选址原则等要求,综合考虑村庄诉求,对于村级公墓采取相关措施。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规模较小,建设情况老旧等情况的村级公益性公墓,原则搬迁并纳入区、街道(镇)级公益性公墓范畴。对于其余的村级公益性公墓,采取改建、扩建、整治或者现状保留的措施。
改建,指平整坟头和土地,对老旧公墓进行标准化改造建设。
扩建,指现状公墓规模不能满足远期测算需求,在周边用地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情况下,进行扩建。若周边用地无法落实扩建的,应在剩余墓穴用尽的情况下,纳入区、镇级公益性公墓。
整治,指对现状公墓进行整治改造,主要包括完善墓位建设,修整道路,补充绿化以及结合政策要求对现状公墓进行整治搬迁,也包括现状用地规模较大,墓位建设较少的公墓。整治改建或整治搬迁,达到完善村级公益性公墓布局,集约用地的目的。
搬迁,指不符合选址原则,与城市发展,生态保护等因素相冲突以及规模小情况较差的村级公墓。
村级公益性公墓共规划29114个墓穴,总用地面积约9.74万平方米。
详见附表五。
第五章 经营性公墓布局规划
经营性公墓布局规划是指针对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墓进行的空间布局设计。这一规划旨在优化公墓内部的空间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同时满足殡葬服务的需求,为逝者提供一个庄重、肃穆的安息之地,也为祭扫者提供一个便捷、舒适的祭扫环境。经营性公墓布局规划需要综合考虑地形地貌、交通条件、环境容量、文化特色以及市场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确保规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土地利用原则:经营性公墓应选址在荒山瘠地或不适宜农业生产的土地上,避免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同时,要合理规划墓穴排列和道路系统,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节地目标。
交通便捷性原则:公墓选址应靠近主要交通干道,方便群众前来祭扫。同时,公墓内部道路系统应合理规划,确保交通流线顺畅,避免拥堵。
环境保护原则:公墓选址应避开生态敏感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减少公墓建设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同时,公墓内部应加强绿化和景观建设,营造优美的生态环境。
文化传承原则:公墓布局规划应融入地域文化和民俗元素,体现对先人的尊重和缅怀之情。同时,通过建筑风格、景观设计等方式,传承和弘扬历史文化。
虽然经营性公墓与公益性公墓在性质上有所不同,但在布局规划上也有一些共通之处。以下是对经营性与公益性公墓布局规划的详细描述:
(一)功能区域划分
入口服务区:设置公墓入口、停车场、管理用房等服务设施,提供便捷的交通和接待服务。同时,配置必要的道路、排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卫生间、垃圾收集点等公共服务设施。
祭祀区:配置集中的祭祀广场和祭祀设施,方便群众进行祭祀活动。同时,根据地形地貌和规划要求,合理布置墓穴和墓碑,提供多样化的安葬方式选择。
墓穴区:合理规划墓穴排列和道路系统,提高土地利用率。同时,结合地形和植被条件,打造优美的绿化景观和休闲空间,提供宁静的祭扫环境。
绿化景观区:强调公墓与周围环境的和谐共生,减少人为干预,保持自然景观的完整性。同时,选择适应性强、寓意吉祥的植物进行乔、灌、草多层次配置,营造丰富的植物景观。
(二)交通流线设计
根据公墓地形、地貌和现有道路条件,合理规划道路系统布局,包括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等。
制定有效的交通组织策略,如单向交通、限时通行、交通管制等,以确保交通秩序井然、安全顺畅。同时,考虑设置应急通道和疏散场地,以应对突发事件。
(三)环保节能技术应用
在公墓区域内安装太阳能板,利用太阳能为公墓设施提供电力,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建立雨水收集系统,将雨水收集并用于公墓绿化灌溉,节约水资源。
采用地源热泵技术,利用地下恒温层为公墓建筑提供供暖和制冷,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选用绿色建筑材料和节能设计,降低建筑对环境的影响。
(四)特色文化元素融入
挖掘当地的历史、民俗、艺术等文化元素,将其融入公墓建筑中,形成独特的文化景观。
通过建筑风格、景观设计等方式,展现当地的历史文脉和地域特色。
(五)经营性公墓
淄博市临淄区黄埠山公墓是淄博市合法经营性公墓之一,由民政部门管理,位于淄江路胶厂福山路口向东2公里处,主要面向城镇居民提供多样化安葬服务。黄埠山公墓规划占地面积约2.95公顷,建设墓穴5232个,建议规划建设不少于13275穴。
第六章 区级殡仪服务中心
临淄区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位于临淄区东南部边缘,金山镇东崖村村域东侧,主要服务对象为临淄区,用地标准参照《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24年版)》,用地面积约4.16公顷。新建殡仪馆的绿地率不宜小于35%;殡仪馆的容积率不宜低于0.2。
项目新建殡仪馆按照Ⅲ类殡仪馆标准,年遗体处理量4001—6000具,用地面积定额指标为36000—60000平方米。殡仪服务中心的建设方案参照《殡仪馆建设标准(建标181-2017)》。
第七章 近期建设规划
近期建设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区级公益性公墓的建设,二是街道(镇)公益性公墓的选址及建设,三是村级公益性公墓的搬迁及无现状剩余墓穴整治与改造。
结合三区三线的划定、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实际情况,落实区级公益性公墓选址、规模及建设标准,对于城区及城区边缘的村级公益性公墓,制定近期搬迁与整治计划。同时遵循公墓的选址,不应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不能对城市发展造成一定影响,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林地等,应该与城市主干路、铁路、河湖水系保持一定的卫生距离等的原则。详见附表六。
第八章 节地生态墓葬模式引导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2.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3.注重引导,创新发展。
4.分类指导,统筹推进。
主要形式有树葬、花坛葬、草坪葬以及其他生态墓葬等的形式。
1.树葬
是人们以认养绿地的办法,种植一些树木,将亲人的骨灰撒在树下。树葬最大的特点在于他的地面没有任何殡葬设施,是以纪念树或自然石为标记。树葬可以不留坟头,不立墓碑,只占很少的土地。
2.花坛葬
用花坛代替墓穴,将特制可降解的骨灰埋入花坛中,逝者姓名刻在集体纪念碑内侧。改变了传统公墓死板无生机的形式,并且可以循环利用,节约土地,绿色环保,美观经济。
3.草坪葬
起源于西方国家,近年来在东方国家也得到了一定的推广。其特点就是占地面积小,生态环保,样式简单统一。
4.海葬
海葬是将逝者骨灰撒入大海的生态葬式,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海葬既能节约土地资源、环保低碳,又象征生命回归自然,体现豁达生死观。如今,随着环保意识提升,多地出台补贴政策鼓励,海葬正逐渐被更多人接受。
5.其他生态墓葬
生态墓葬,就是运用生态工程等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挖掘公墓区域内外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潜力,构建生态健康、景观适宜的殡葬环境和文明和谐的殡葬文化,形成生态良性循环的以墓葬为主要殡葬功能的公共场所,促进自然生态与人类生态的高度统一和可持续发展。
第九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员干部带头作用。
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将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作为深化殡葬改革的重要内容,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理顺管理体制,加大殡葬事业投入。
城乡公益性公墓可根据建设筹资主体和模式,采取统一指派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设置公益性岗位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做好日常管理。不得采用租赁、承包经营等方式开展营利性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中获取利益。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殡葬改革良好氛围。
高度重视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工作。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媒体、殡葬服务机构、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在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以殡葬服务机构、城乡社区等为重要宣传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传递文明理念,引导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习俗,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节地生态安葬、法规政策和实践成果,凝聚全社会的思想认同。
关于《淄博市临淄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一、规划目的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临淄区殡葬事业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的确定殡葬服务设施的布局、规模和数量,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移风易俗殡葬改革,推动全区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确定殡葬事业的发展目标和方向。
二、规划背景
为加强临淄区公墓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科学合理确定殡葬设施的布局及数量,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市场秩序,发挥殡葬事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保障作用,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自2022年9月开始,我局组织编制《淄博市临淄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
三、规划目标
1.完善殡葬服务设施体系。统筹推进与区域人口数量相适应的覆盖全域城乡居民的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体系,完善现有区级公益性公墓,预留用地,保证按需建设的用地需求;每个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满足多村合建的诉求,建设镇(街道)级公益性公墓。到 2035 年,区级-镇(街道)级-村级殡葬设施服务范围覆盖率达 100%,全面满足群众骨灰安葬(放)需要。
2.进一步推广节地生态安葬。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推广骨灰寄存、海葬、树葬、花坛葬、深埋、撒散等多样化节地生态葬法。到2025年,全域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 40%以上,新建公墓和现有公墓中新开发的墓区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 100%,新建公墓和现有公墓新建墓位全面推广使用卧碑。到 2035 年,全域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 60%。
四、规划内容
1.殡葬设施规划
至2035年,规划临淄区殡葬设施304处,其中区级公益性公墓1处、区级经营性公墓1处、镇(街道)级公墓4处、村级公墓296处、烈士陵园1处、区级殡仪服务中心1处。
区级公益性公墓:长青园公墓,采用分期建设的模式,在可利用的土地范围内,进行分期开发建设。
区级经营性公墓:黄埠山公墓 ,保留现状。
镇(街道)级公墓:凤凰镇公益性公墓2处为规划新建;辛店街道公益性公墓1处、稷下街道公益性公墓1处均在原镇(街道)级公墓的现状基础上进行改、扩建。
村级公墓:村级公墓共计保留32个,整治6个,改建206个,扩建47个,新建2个,少数民族3个。
烈士陵园:区革命烈士陵园,保留现状。
区级殡仪服务中心:新建,区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位于临淄区东南部边缘,金山镇东崖村村域东侧,主要包括业务区、遗体处理区、悼念区、火化区、骨灰寄存区、祭扫区、集散广场区、后勤管理区等功能区。
2.近期建设规划
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区级公益性公墓的建设,二是镇(街道)公益性公墓的选址及建设,三是村级公益性公墓的搬迁及无现状剩余墓穴整治与改造。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临淄区现有的殡葬设施已无法满足实际需求,尤其是村庄现存公墓与城市发展和生态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加强临淄区公墓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科学合理确定殡葬设施的布局及数量,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市场秩序,保护土地资源,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促进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解决殡葬领域一系列的人口、资源和环境问题等,成为建设临淄区和谐社会必须面对的严肃课题。
殡葬事业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文明节俭办丧事已成为社会共识,殡葬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在殡葬资源配置、殡葬服务质量、殡葬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尚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丧葬需求。为加快临淄区殡葬事业发展,以构建和谐社会的殡葬设施体系为目标,以文化为魂,以节地为主,由传统占地葬式向节地生态安葬式发展,从可实施性和可持续发展出发,发挥殡葬事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保障作用,切实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并结合临淄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淄博市临淄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
根据要求,我单位于2025年5月1日至5月31日在真人电子游艺平台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期间未收到反馈建议。
《淄博市临淄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
专家评审意见
临淄区民政局组织召开了《淄博市临淄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该规划”)专家评审会,专家组由山东理工大学、淄博市城乡规划发展中心、淄博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组成,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文物局、区规划办等单位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淄博市规划信息中心的方案汇报,认真审阅了规划成果,经讨论一致认为该规划基础资料较为详实、现状分析较为充分,规划成果符合临淄区殡葬设施建设实际,满足相关规定和要求,原则通过该规划。为进一步完善该规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相关规划分析,做好与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满足历史文化保护及土地用途管制等要求。
二、科学预测墓穴数量和殡葬设施的建设规模,完善分级分类体系。
三、深化选址的合理性及建设条件分析,优化殡葬设施布局,细化建设时序,提高可实施性。
四、进一步规范完善规划成果。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一、标题
《淄博市临淄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二、评估事项介绍
为加强我区公墓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科学规划布局殡葬设施,加快推动我区殡葬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编制《淄博市临淄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至2035年科学规划临淄区殡葬设施304处,其中区级公益性公墓1处、区级经营性公墓1处、镇(街道)级公墓4处、村级公墓296处、烈士陵园1处、区级殡仪服务中心1处,实现“逝有所安”的社会目标。
三、评估方案介绍
(一)评估人员
工作人员包括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王晓绯、梁秀秀、刘统峰、路凤;评估小组成员包括区民政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李春艳、区殡葬协会会长唐杰、金山镇民政办主任赵伟、区人大代表张霞、区殡仪服务中心主任王延杰。
(二)评估内容
殡葬设施专项规划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方面进行评估。
(三)评估方法
召开《淄博市临淄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该规划”)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专题会议。
(四)评估程序
组建专业评估力量。由临淄区民政局牵头组建专项工作小组,成员涵盖民政局业务骨干,负责统筹协调、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同时邀请区民政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李春艳、区殡葬协会会长唐杰、金山镇民政办主任赵伟、区人大代表张霞、区殡仪服务中心主任王延杰,共同组成评估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分工,保障评估专业性与全面性。
四、评估过程介绍
(一)公众参与情况。
(一)线上广泛征求意见。2025年5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在真人电子游艺平台重大事项工作专栏对《淄博市临淄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草案)》进行公众意见征询,详细发布规划的相关内容,包括规划背景、历程、主要内容等信息,并提供在线留言功能,方便公众随时提出意见。
(二)线下充分听取意见。通过查阅资料、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民意测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准确把握群众对评估事项的反应及心理动态。工作人员多次实地走访群众,并发放规划征求意见宣传单,宣传单上明确标注了意见征集的时间、方式和渠道,确保基层群众能够知晓并参与。2025年2月13日,召开殡仪馆项目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意见进行总结归纳。
在该规划征集意见期间,区民政局通过线上广泛征求意见、线下充分听取意见等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均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分析论证情况
围绕该规划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主要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方面进行评估。
合法性。该规划制定契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且符合《殡葬管理条例》、山东省民政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民〔2023〕72号)、《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淄博市殡葬管理条例》等国家、省级、市级相关政策要求。
合理性。该规划依据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与第二十四次山东省民政会议部署要求制定,立足我区死亡人口预测与殡葬设施现状,契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满足临淄区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地布局公益性公墓,加快殡葬事业发展,从可实施性和可持续发展出发,更好满足城乡居民殡葬需求。
可行性。该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密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各级相关政策导向,立足我区死亡人口预测和殡葬发展水平,该规划的制定通过加强临淄区公墓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科学合理确定殡葬设施的布局及数量,实现逝者安息、生者安心,促进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可控性。该规划经临淄区民政局向多类相关利益群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后持续完善。经评估,不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不会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非法聚集、群体性及个人极端事件,也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可能,潜在网上网下跨界联动传导风险、引发重大网络舆情事件的隐患亦不存在,整体风险可控。在风险防范上,已对主要风险因素系统分析,拟定针对性化解措施。临淄区民政局协同职能部门,可对实施中的不稳定状况与突发事件早察觉、早预防、早处置,将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风险点的识别
一是殡葬设施布局风险。存在选址不合理和分布不均衡的风险发生可能性。由于殡葬设施的选址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土地利用规划、交通条件、环境影响等,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做到尽善尽美,且各镇(街道)的情况差异较大,容易出现分布不均衡的情况。
二是节地生态安葬推广风险。存在公众认知不足的风险发生可能性,传统殡葬观念在短期内难以改变,需要长期的宣传和引导。政策配套不完善的风险,虽然政府会出台相关政策,但政策的完善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
三是殡葬服务质量风险。存在服务态度不佳和设施维护不到位的风险发生可能性,通过加强管理和监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风险。收费不规范的风险发生可能性较低,但一旦发生,影响较大。
四是征地拆迁风险。在殡葬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征地拆迁工作。若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补偿款发放不及时,或者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等问题,可能会引发被征地拆迁群众的不满,甚至引发群体性上访等事件。
(四)风险等级研判
该规划充分尊重民意,布局科学合理,公众支持度高,潜在矛盾可控,合理性风险、合法性风险、可行性风险和可控性风险较小,实施过程中风险防范措施到位,可依法依规有序推进。
(五)防范化解措施和应急预案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与实施积极殡葬事业发展相适应的领导体制,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规划落实责任,将规划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强化考评监督,层层抓好落实。定期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明确责任分工,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各项规划任务落实。
合理布局设施。在规划实施过程中,组织专业人员对殡葬设施的选址进行进一步的实地调研和论证,广泛听取当地居民和相关部门的意见,确保选址既符合规划要求和相关规定,又能方便居民祭扫,远离敏感区域。根据各镇(街道)的人口数量、死亡人口预测等情况,合理确定殡葬设施的数量和规模,确保设施分布与需求相匹配。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及时调整设施布局,避免出现资源浪费或供不应求的情况。
加快推进殡葬设施建设。推动补齐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设施及相关服务短板,逐步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便民惠民、绿色文明的基本殡葬服务网络。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加强以树葬为主的节地生态公墓建设,加快殡仪馆建设和火化设施改造升级,实现公墓覆盖辖区城乡居民,区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规范征地拆迁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确保程序公开、公正、透明。加强与被征地拆迁群众的沟通协商,充分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放补偿款,确保征地拆迁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被征地拆迁群众手中,杜绝拖欠、截留、挪用补偿款的现象。
五、报告评审情况
评审组织。由临淄区民政局负责统筹,邀请山东理工大学冯敏、淄博市规划发展研究中心刘保颖、淄博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郑兰香、临淄区自然资源局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临淄区住建局分管负责人、临淄区发改局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临淄规划管理办公室分管负责人、临淄区文物局分管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共计9人共同组建评审团队,确保评审视角多元化、专业化。
评审流程。先由规划编制团队详细汇报《淄博市临淄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核心内容,涵盖设施布局、规模规划、服务定位等要点。随后评审团队审阅报告,部门代表立足职能,从用地保障、建设合规等层面剖析;专家则聚焦殡葬事业发展趋势、空间布局科学性、社会稳定关联风险把控等维度研讨。
评审意见汇总。经严谨审议,评审团队认可规划前瞻性与必要性。同时在细节处给出优化方向,如加强相关规划分析,做好与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满足历史文化保护及土地用途管制等要求。科学预测墓穴数量和殡葬设施的建设规模,完善分级分类体系。深化选址的合理性及建设条件分析,优化殡葬设施布局,细化建设时序,提高可实施性,进一步规范完善规划成果。
六、结论
该规划的实施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可以实施。
区十九届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淄博市临淄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
规划至2035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墓服务体系,维护逝者尊严,实现逝者安息、生者安心。强化公墓公益属性,实现殡葬设施的全覆盖;引导节地生态葬,实现公墓节地生态葬比例达到60%以上。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20年)
4.《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2015年)
5.《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
6.《淄博市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
二、政策文件
1.山东省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2.山东省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3.山东省公墓建设规划指引
4.山东省民政厅等16部门出台意见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
三、规范标准
1.《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
2.《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
3.《殡仪服务站管理暂行办法》
4.《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
5.《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24年版)
6.《殡仪馆建设标准》建标181-2017
7.《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JGJ/T 397-2016
四、相关规划
1.《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临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3.《临淄齐故城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0-2035年)》
4.《田齐王陵保护总体规划(2022-2035)》
五、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划等
一、合理布局,节约集约
合理引导,逐步过渡,将由传统墓穴葬为主的葬式演进为节地生态安葬,采取骨灰堂、树葬、草坪葬、深埋不留坟头等各类节地生态安葬式,加强现有殡葬设施的复合利用,节约集约用地。公益性公墓的空间布局应与国土空间布局规划相适应,适当考虑服务半径,交通可达性等。
二、绿色生态,移风易俗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原则,推行殡葬改革,破除丧葬陋俗,强化殡葬文化引领,把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低碳文明祭扫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积极倡导绿色生态理念,高品质、高质量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积极引导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葬,满足居民入土为安的安葬需求。
三、统筹协调,适度超前
因地制宜,统筹各级公墓的关系,规模上适度超前。在违规设施处理上稳步推进,留足弹性。紧密结合殡葬改革的重点发展方向,处理好规划的前瞻性与可操作性。
四、以人为本,尊重民意
从实际出发,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稳步推进移风易俗的改革之路,注重殡葬文化的传承与尊重殡葬活动的地方差异性。同时,力求方便群众的生产生活,方便群众开展各项殡仪活动,为当地居民提供优质、便捷、文明和多样化的殡葬服务,满足社会需求。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临淄区殡葬事业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的确定殡葬服务设施的布局、规模和数量,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移风易俗殡葬改革,推动全区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确定殡葬事业的发展目标和方向。
一、完善殡葬服务设施体系
统筹推进与区域人口数量相适应的覆盖全域城乡居民的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体系,完善现有区级公益性公墓,预留用地,保证按需建设的用地需求;每个街道(镇)根据实际情况,满足多村合建的诉求,建设街道(镇)级公益性公墓。到2035年,区级-街道(镇)级-村级殡葬设施服务范围覆盖率达100%,全面满足群众骨灰安葬(放)需要。
二、进一步推广节地生态安葬。
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推广骨灰寄存、海葬、树葬、花坛葬、深埋、撒散等多样化节地生态葬法,进一步健全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逐步提高奖补标准。到2025年,全域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40%以上,新建公墓和现有公墓中新开发的墓区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100%,新建公墓和现有公墓新建墓位全面推广使用卧碑。到2035年,全域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60%。
第二章 规划公墓需求预测
本次规划预测死亡人口采用近五年的平均死亡率。
在测算骨灰安置总量时,满足本服务区域内死亡人口20年内最大安置量。预测模型参考《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骨灰安置总量(个)=公益性公墓服务区域常住人口数量(人)×人口年死亡率×20(个/人)。其中,系数20表示“服务年限为20年”。保留一定的发展空间,最终预测人口多10%预留空间。各街道及各镇死亡人口详见附表一。
公墓需求数量,包括新增死亡人口数以及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搬迁安置的墓穴数量。依据现状调研,三区三线的划定,公墓选址原则以及实际情况,确定村级公墓的搬迁数量,同时结合人口预测,确定公墓墓穴需求量。
详见附表二。
一、区级、镇级公益性公墓
区级、镇级公益性公墓,参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等行业标准确定功能分区、规模指标等。
公益性公墓按功能分为:骨灰安置区、业务办公区和公共服务区等,有条件的可根据需求设置生命文化教育功能区。其中,骨灰安置区可分为骨灰安葬墓穴区、骨灰安放格位区和骨灰生态循环区。各功能区的设置应符合以人为本、流程短捷、绿色文明等要求。
墓区建设应体现园林化特点,绿化覆盖率宜不低于50%。
确定区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规模及标准,镇级公益性公墓参照执行。按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临淄区区级公益性公墓为三类公墓。
二、村级公益性公墓
村级公益性公墓按照单个墓穴不超过0.5平方米、双墓穴不超过0.8平方米、墓穴间距不大于60厘米、每亩单墓穴位不低于400个或双墓穴位不低于200个标准规划;骨灰堂、骨灰塔、壁葬等骨灰安放设施按照每个格位不超过0.25平方米标准规划。倡导地表不留坟头、不立碑,确需立碑的主要采取卧碑方式,碑长不超过60厘米,碑宽不超过50厘米,厚度不超过15厘米,倾斜度不超过15度。
按照每亩双墓穴位不低于200个标准,确定村级公益性公墓按照每亩地200穴进行建设。一亩地按666平方米计算,则村级公墓每个墓穴(双穴)占地面积为3.33平方米。以此来估算各村级公墓占地面积。
将各现状公墓进行归纳分类,共分为以下四类:
一类:建设情况较好,墓穴分明,道路平整通畅,分区明确,可作为示范区借鉴和推广;
二类:建设情况一般,墓穴已按照新标准改造建设,无坟头,但道路、绿化等其他条件一般,需要整治改造的;
三类:整体情况较差,有坟头,集中但无序,需要选址迁建或者原址改造等;
四类:情况差,田间散埋,杂乱无章,不集中。
三、少数民族墓位
尊重少数民族安葬习俗,确定少数民族墓位尺寸长2.2米,宽1.8米,占地面积为3.96平方米。按照4平方米的标准来估算少数民族安葬区的占地面积。
经营性公墓待售墓穴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墓区按规划进行绿化。生态(卧碑、树葬、花葬、草坪葬、艺术葬等)墓穴不低于墓穴总数的70%。公益性墓穴数量不少于20%,且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依据《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严格限制公墓和公益性墓地的墓穴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8平方米,双穴不得超过1.2平方米,墓碑高不得超过0.8米。提倡使用卧碑或横碑。
第三章 公益性公墓布局规划
规划按照“区级一街道(镇)级一村级”三级公益性公墓配置体系。
一、区级公益性公墓
结合临淄区实际情况,选址凤凰山长青园进行区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根据需求测算,区级墓穴新增需求量约2.8万穴。到规划期末,公墓将延续使用,规划考虑预留未来使用及发展空间,区级公益性公墓按2.8万骨灰安置总量进行规划设计。
凤凰山长青园位于金山镇左庄村凤凰山南麓,现状占地面积约2.67公顷,双墓穴约1000个,距离城区约8公里的距离,可用范围面积约13.47公顷,规划墓区面积约8.99公顷。选址范围内涉及到左庄村公墓用地、设施农用地、其他林地、果园等多种用地。可采用分期建设的模式,在可利用的土地范围内,进行分期开发建设。一期用地面积约2.55公顷。待其他土地后续调整完成后,进行二期建设,建设形式采用墓穴式。
临淄区革命烈士陵园始建于1977年,1994年迁建至临淄区东南隅的牛山脚下、淄水河畔。园内主要纪念设施有革命烈士纪念塔、革命烈士事迹陈列馆、英烈园、英雄群雕、烈士英名录碑等,是临淄区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阵地。2001年获批全省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服务对象:社会各界;安葬对象:仅限于烈士。
详见附表三。
二、街道(镇)级公益性公墓
规划街道(镇)级公益性公墓涉及3个街道(镇)。其中,凤凰镇公益性公墓为规划新建,辛店街道、稷下街道均在原街道(镇)级公墓的现状基础上进行改、扩建。
辛店街道公益性公墓现状用地面积约1.1公顷(建设不少于3333穴),现状墓穴数量为3773穴,目前现状用地已饱和;规划辐射村庄范围为辛店城区、合顺店村、车站村、辛店街村、渠村村、山王社区、小武社区、曹家社区、矮槐村、西夏社区、东夏社区、窝托社区、上庄社区,规划墓穴数量为7236穴,规划用地面积需约2.41公顷,预留用地面积约0.80公顷,可新增墓穴数量为2395穴,可满足近期殡葬需求,建议远期约4841穴进入区级公益性公墓。
稷下街道公益性公墓现状用地面积约3.76公顷,现状墓穴数量为3552穴,现状用地可建设不少于11291穴,仍有7739穴余量;规划辐射村庄范围为稷下城区、东孙村、官道社区、刘家社区、商王村、西孙村、徐家社区、永流社区、赵家社区、陈家社区、范家社区、韩家村。规划墓穴数量(辐射范围)为8971穴,结合民政意见及实际情况,新增公墓用地约2.27公顷,规划用地面积约6.03公顷。
凤凰镇公益性公墓为规划新建两处,凤凰镇王青村南用地面积约0.45公顷,规划墓穴数量为1355穴,规划辐射村庄范围为土桥村、西于家村、王青屯村、史家村、西梧村、林家村、东梧村、南霸村、九仙村、辛兴村、水牛村、小徐村、台东齐村、彩家村;凤凰镇西郝家村西规划用地面积约0.53公顷,规划墓穴数量为1598穴,规划辐射村庄范围为南太合村、南王村、南曹村、北田旺村、西陈家村、寇家村、周家村、山庄村、侯家屯村。
详见附表四。
三、村级公益性公墓
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公益性公墓选址原则等要求,综合考虑村庄诉求,对于村级公墓采取相关措施。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规模较小,建设情况老旧等情况的村级公益性公墓,原则搬迁并纳入区、街道(镇)级公益性公墓范畴。对于其余的村级公益性公墓,采取改建、扩建、整治或者现状保留的措施。
改建,指平整坟头和土地,对老旧公墓进行标准化改造建设。
扩建,指现状公墓规模不能满足远期测算需求,在周边用地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情况下,进行扩建。若周边用地无法落实扩建的,应在剩余墓穴用尽的情况下,纳入区、镇级公益性公墓。
整治,指对现状公墓进行整治改造,主要包括完善墓位建设,修整道路,补充绿化以及结合政策要求对现状公墓进行整治搬迁,也包括现状用地规模较大,墓位建设较少的公墓。整治改建或整治搬迁,达到完善村级公益性公墓布局,集约用地的目的。
搬迁,指不符合选址原则,与城市发展,生态保护等因素相冲突以及规模小情况较差的村级公墓。
村级公益性公墓共规划29316个墓穴,总用地面积约9.91万平方米。
详见附表五。
第四章 经营性公墓布局规划
虽然经营性公墓与公益性公墓在性质上有所不同,但在布局规划上也有一些共通之处。以下是对经营性与公益性公墓布局规划的详细描述:
一、功能区域划分
入口服务区:设置公墓入口、停车场、管理用房等服务设施,提供便捷的交通和接待服务。同时,配置必要的道路、排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卫生间、垃圾收集点等公共服务设施。
祭祀区:配置集中的祭祀广场和祭祀设施,方便群众进行祭祀活动。同时,根据地形地貌和规划要求,合理布置墓穴和墓碑,提供多样化的安葬方式选择。
墓穴区:合理规划墓穴排列和道路系统,提高土地利用率。同时,结合地形和植被条件,打造优美的绿化景观和休闲空间,提供宁静的祭扫环境。
绿化景观区:强调公墓与周围环境的和谐共生,减少人为干预,保持自然景观的完整性。同时,选择适应性强、寓意吉祥的植物进行乔、灌、草多层次配置,营造丰富的植物景观。
二、交通流线设计
根据公墓地形、地貌和现有道路条件,合理规划道路系统布局,包括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等。
制定有效的交通组织策略,如单向交通、限时通行、交通管制等,以确保交通秩序井然、安全顺畅。同时,考虑设置应急通道和疏散场地,以应对突发事件。
三、环保节能技术应用
在公墓区域内安装太阳能板,利用太阳能为公墓设施提供电力,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建立雨水收集系统,将雨水收集并用于公墓绿化灌溉,节约水资源。
采用地源热泵技术,利用地下恒温层为公墓建筑提供供暖和制冷,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选用绿色建筑材料和节能设计,降低建筑对环境的影响。
四、特色文化元素融入
挖掘当地的历史、民俗、艺术等文化元素,将其融入公墓建筑中,形成独特的文化景观。
通过建筑风格、景观设计等方式,展现当地的历史文脉和地域特色。
五、经营性公墓
淄博市临淄区黄埠山公墓是淄博市合法经营性公墓之一,由民政部门管理,位于淄江路胶厂福山路口向东2公里处,主要面向城镇居民提供多样化安葬服务。黄埠山公墓规划占地面积约2.95公顷,建设墓穴5232个,建议规划建设不少于13275穴。
第五章 区级殡仪服务中心
临淄区殡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位于临淄区东南部边缘,金山镇东崖村村域东侧,主要服务对象为临淄区,用地标准参照《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24年版)》,用地面积约4.16公顷。新建殡仪馆的绿地率不宜小于35%;殡仪馆的容积率不宜低于0.2。
项目新建殡仪馆按照Ⅲ类殡仪馆标准,年遗体处理量4001—6000具,用地面积定额指标为36000—60000平方米。殡仪服务中心的建设方案参照《殡仪馆建设标准(建标181-2017)》。
第六章 近期建设规划
近期建设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区级公益性公墓的建设,二是街道(镇)公益性公墓的选址及建设,三是村级公益性公墓的搬迁及无现状剩余墓穴整治与改造。
结合三区三线的划定、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实际情况,落实区级公益性公墓选址、规模及建设标准,对于城区及城区边缘的村级公益性公墓,制定近期搬迁与整治计划。同时遵循公墓的选址,不应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不能对城市发展造成一定影响,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耕地、林地等,应该与城市主干路、铁路、河湖水系保持一定的卫生距离等的原则。
第七章 节地生态墓葬模式引导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三、注重引导,创新发展。
四、分类指导,统筹推进。
主要形式有树葬、花坛葬、草坪葬以及其他生态墓葬等的形式。
一、树葬
是人们以认养绿地的办法,种植一些树木,将亲人的骨灰撒在树下。树葬最大的特点在于他的地面没有任何殡葬设施,是以纪念树或自然石为标记。树葬可以不留坟头,不立墓碑,只占很少的土地。
二、花坛葬
用花坛代替墓穴,将特制可降解的骨灰埋入花坛中,逝者姓名刻在集体纪念碑内侧。改变了传统公墓死板无生机的形式,并且可以循环利用,节约土地,绿色环保,美观经济。
三、草坪葬
起源于西方国家,近年来在东方国家也得到了一定的推广。其特点就是占地面积小,生态环保,样式简单统一。
四、海葬
海葬是将逝者骨灰撒入大海的生态葬式,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海葬既能节约土地资源、环保低碳,又象征生命回归自然,体现豁达生死观。如今,随着环保意识提升,多地出台补贴政策鼓励,海葬正逐渐被更多人接受。
五、其他生态墓葬
生态墓葬,就是运用生态工程等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挖掘公墓区域内外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潜力,构建生态健康、景观适宜的殡葬环境和文明和谐的殡葬文化,形成生态良性循环的以墓葬为主要殡葬功能的公共场所,促进自然生态与人类生态的高度统一和可持续发展。
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党员干部带头作用。
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将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作为深化殡葬改革的重要内容,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理顺管理体制,加大殡葬事业投入。
城乡公益性公墓可根据建设筹资主体和模式,采取统一指派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设置公益性岗位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做好日常管理。不得采用租赁、承包经营等方式开展营利性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中获取利益。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殡葬改革良好氛围。
高度重视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工作。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媒体、殡葬服务机构、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在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以殡葬服务机构、城乡社区等为重要宣传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传递文明理念,引导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习俗,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节地生态安葬、法规政策和实践成果,凝聚全社会的思想认同。
|
街道(镇) |
2021年人口(基准年) |
死亡率‰ (近五年平均) |
近期死亡人口预测 (至2025年) |
远期死亡人口预测 (20年为周期) |
|
闻韶街道 |
78641 |
3.93 |
680 |
6804 |
|
雪宫街道 |
80199 |
3.59 |
633 |
6329 |
|
辛店街道 |
72014 |
5.86 |
928 |
9284 |
|
稷下街道 |
120661 |
4.36 |
1157 |
11489 |
|
齐陵街道 |
17501 |
7.50 |
289 |
2887 |
|
齐都镇 |
42597 |
7.01 |
657 |
6568 |
|
皇城镇 |
47202 |
8.55 |
887 |
8878 |
|
敬仲镇 |
35540 |
8.15 |
637 |
6373 |
|
朱台镇 |
36175 |
7.34 |
584 |
5841 |
|
金岭回族镇 |
15349 |
9.25 |
312 |
3123 |
|
凤凰镇 |
53672 |
7.15 |
844 |
8443 |
|
金山镇 |
70452 |
8.17 |
1266 |
12487 |
|
合计 |
670003 |
—— |
8874 |
88506 |
|
街道(镇) |
墓穴需求量(穴) |
墓穴新增需求量(穴) |
|
闻韶街道 |
6804 |
6541 |
|
雪宫街道 |
6329 |
5048 |
|
辛店街道 |
9284 |
9201 |
|
稷下街道 |
11489 |
10091 |
|
齐陵街道 |
2887 |
2610 |
|
齐都镇 |
6568 |
3800 |
|
皇城镇 |
8878 |
5633 |
|
敬仲镇 |
6373 |
4777 |
|
朱台镇 |
5841 |
3910 |
|
金岭回族镇 |
3123 |
2054 |
|
凤凰镇 |
8443 |
6147 |
|
金山镇 |
12487 |
11814 |
|
合计 |
88506 |
71626 |
|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公墓 等级 |
规划用地 性质 |
用地 面积 |
骨灰安置总量(穴) |
安葬 方式 |
备注 |
|
凤凰山长青园 |
金山镇左庄村凤凰山南麓 |
区级 |
特殊用地 林地、耕地 |
8.99公顷(一期用地2.55公顷) |
28270 |
墓穴式 |
规划新建 (即用即建) |
|
淄江路与牛山路路口西南 |
区级 |
特殊用地 |
3.32公顷 |
—— |
—— |
—— |
|
名称 |
位置 |
墓穴加建量(穴) |
用地面积 (公顷) |
安葬 方式 |
备注 |
|
辛店街道公益性公墓 |
辛店街道合顺店村西北角 |
2395 |
0.80 |
墓穴式 |
需扩建墓穴约7236穴,可新增墓穴数量为2395穴,现状用地1.1公顷,预留用地0.80公顷,远期约4841穴进入区级公益性公墓 |
|
凤凰山长青园 |
—— |
—— |
|||
|
稷下街道公益性公墓 |
稷下街道商王村南 |
8971 |
6.03 |
墓穴式 |
需内部整治改造,新增公墓用地约2.27公顷,规划用地面积约6.03公顷,新建8971穴,满足未来二十年骨灰安置需求,预留稷下街道其余村庄所需空间 |
|
凤凰镇公益性公墓 |
凤凰镇王青村南 |
1355 |
0.45 |
墓穴式 |
需内部整治改造,新建1355穴,满足未来二十年骨灰安置需求 |
|
凤凰镇西郝家村西 |
1598 |
0.53 |
需内部整治改造,新建1598穴,满足未来二十年骨灰安置需求 |
||
|
合计 |
14319 |
7.81 |
—— |
—— |
|
附表五村级公益性公墓一览表
|
权属 |
类型 |
序号 |
村居名称 |
墓穴总量(穴) |
现状剩余墓穴数量(穴) |
墓穴新增需求量(穴) |
用地规模(平方米) |
措施 |
|
辛店街道 |
村级公益性公墓 |
1 |
毛托村 |
308 |
0 |
308 |
1025.64 |
改建 |
|
2 |
寨子村 |
67 |
0 |
67 |
223.11 |
改建 |
||
|
3 |
朱家社区 |
98 |
0 |
98 |
326.34 |
改建 |
||
|
4 |
陈家社区 |
19 |
61 |
0 |
0 |
保留 |
||
|
5 |
高家社区 |
59 |
252 |
0 |
0 |
保留 |
||
|
6 |
合顺店村 |
124 |
0 |
124 |
412.92 |
保留 |
||
|
7 |
于家村 |
87 |
0 |
87 |
289.71 |
改建 |
||
|
8 |
仉行村 |
365 |
0 |
365 |
1215.45 |
改建 |
||
|
9 |
王朱村 |
440 |
0 |
440 |
1465.2 |
改建 |
||
|
10 |
安乐店村 |
166 |
0 |
166 |
552.78 |
改建 |
||
|
11 |
安里村 |
124 |
4 |
120 |
399.6 |
扩建 |
||
|
12 |
大武社区 |
190 |
0 |
190 |
632.7 |
改建 |
||
|
街道(镇)级公益性公墓或区级公墓 |
13 |
渠村村 |
113 |
0 |
113 |
376.29 |
搬迁 |
|
|
14 |
辛店街村 |
250 |
0 |
250 |
832.5 |
|||
|
15 |
山王社区 |
244 |
0 |
244 |
812.52 |
|||
|
16 |
小武社区 |
42 |
0 |
42 |
139.86 |
|||
|
17 |
曹家社区 |
42 |
0 |
42 |
139.86 |
|||
|
18 |
矮槐村 |
58 |
0 |
58 |
193.14 |
|||
|
19 |
西夏社区 |
208 |
0 |
208 |
692.64 |
|||
|
20 |
东夏社区 |
222 |
0 |
222 |
739.26 |
|||
|
21 |
窝托社区 |
191 |
0 |
191 |
636.03 |
|||
|
22 |
上庄社区 |
193 |
0 |
193 |
642.69 |
|||
|
稷下街道 |
村级公益性公墓 |
1 |
程营村 |
63 |
0 |
63 |
209.79 |
改建 |
|
2 |
大杨村 |
134 |
0 |
134 |
446.22 |
改建 |
||
|
3 |
东安村 |
93 |
260 |
0 |
0 |
保留 |
||
|
4 |
董褚村 |
184 |
150 |
34 |
113.22 |
整治 |
||
|
5 |
耿王村 |
211 |
288 |
0 |
0 |
保留 |
||
|
6 |
合里村 |
104 |
48 |
56 |
186.48 |
扩建 |
||
|
7 |
槐行村 |
114 |
227 |
0 |
0 |
保留 |
||
|
8 |
孙娄东村 |
225 |
891 |
0 |
0 |
保留 |
||
|
9 |
孙娄南村 |
103 |
150 |
0 |
0 |
改建 |
||
|
10 |
孙娄西村 |
181 |
347 |
0 |
0 |
保留 |
||
|
11 |
魏家村 |
53 |
23 |
30 |
99.9 |
扩建 |
||
|
12 |
闫家村 |
103 |
120 |
0 |
0 |
改建 |
||
|
13 |
尧王村 |
219 |
0 |
219 |
729.27 |
改建 |
||
|
14 |
郑王村 |
71 |
406 |
0 |
0 |
保留 |
||
|
15 |
朱营村 |
83 |
30 |
53 |
176.49 |
扩建 |
||
|
16 |
小杨村 |
46 |
0 |
46 |
153.18 |
改建 |
||
|
17 |
高娄村 |
89 |
0 |
89 |
296.37 |
改建 |
||
|
18 |
王家村 |
177 |
0 |
177 |
589.41 |
改建 |
||
|
19 |
孙营村 |
35 |
0 |
35 |
116.55 |
改建 |
||
|
20 |
南安村 |
43 |
0 |
43 |
143.19 |
改建 |
||
|
21 |
杜家村 |
90 |
0 |
90 |
299.7 |
改建 |
||
|
22 |
北韩家村 |
83 |
26 |
57 |
189.81 |
整治 |
||
|
23 |
西安村 |
97 |
20 |
77 |
256.41 |
保留 |
||
|
街道(镇)级公益性公墓 |
24 |
东孙村 |
103 |
0 |
103 |
342.99 |
搬迁 |
|
|
25 |
官道社区 |
46 |
0 |
46 |
153.18 |
|||
|
26 |
刘家社区 |
54 |
0 |
54 |
179.82 |
|||
|
27 |
商王村 |
176 |
0 |
176 |
586.08 |
|||
|
28 |
西孙村 |
61 |
0 |
61 |
203.13 |
|||
|
29 |
徐家社区 |
93 |
0 |
93 |
309.69 |
|||
|
30 |
永流社区 |
76 |
0 |
76 |
253.08 |
|||
|
31 |
赵家社区 |
55 |
0 |
55 |
183.15 |
|||
|
32 |
陈家社区 |
126 |
0 |
126 |
419.58 |
|||
|
33 |
范家社区 |
93 |
0 |
93 |
309.69 |
|||
|
齐陵街道 |
村级公益性公墓 |
1 |
刘家终村 |
163 |
170 |
0 |
0 |
保留 |
|
2 |
齐家终村 |
87 |
0 |
87 |
289.71 |
改建 |
||
|
3 |
梁家终村 |
96 |
0 |
96 |
319.68 |
改建 |
||
|
4 |
淄河村 |
284 |
0 |
284 |
945.72 |
改建 |
||
|
5 |
柳店村 |
59 |
0 |
59 |
196.47 |
改建 |
||
|
6 |
南山村 |
70 |
0 |
70 |
233.1 |
改建 |
||
|
7 |
北山西村 |
52 |
0 |
52 |
173.16 |
改建 |
||
|
8 |
北山东村 |
63 |
0 |
63 |
209.79 |
改建 |
||
|
9 |
聂仙村 |
167 |
0 |
167 |
556.11 |
改建 |
||
|
10 |
杨东村 |
62 |
0 |
62 |
206.46 |
改建 |
||
|
11 |
杨西村 |
82 |
0 |
82 |
273.06 |
改建 |
||
|
12 |
驻佛村 |
66 |
0 |
66 |
219.78 |
改建 |
||
|
13 |
王齐村 |
190 |
0 |
190 |
632.7 |
改建 |
||
|
14 |
南齐村 |
67 |
0 |
67 |
223.11 |
改建 |
||
|
15 |
郑家沟村 |
50 |
0 |
50 |
166.5 |
改建 |
||
|
16 |
东龙池村 |
53 |
350 |
0 |
0 |
保留 |
||
|
17 |
西龙池村 |
59 |
0 |
59 |
196.47 |
改建 |
||
|
18 |
吕家孝陵村 |
118 |
0 |
118 |
392.94 |
改建 |
||
|
19 |
高家孝陵村 |
58 |
0 |
58 |
193.14 |
改建 |
||
|
20 |
石庙孝陵村 |
56 |
0 |
56 |
186.48 |
改建 |
||
|
21 |
北苑村 |
53 |
0 |
53 |
176.49 |
新建 |
||
|
22 |
毛家村 |
73 |
0 |
73 |
243.09 |
改建 |
||
|
23 |
宋家村 |
120 |
0 |
120 |
399.6 |
改建 |
||
|
24 |
前李村 |
59 |
0 |
59 |
196.47 |
改建 |
||
|
25 |
后李村 |
64 |
0 |
64 |
213.12 |
改建 |
||
|
26 |
刘营村 |
64 |
0 |
64 |
213.12 |
改建 |
||
|
27 |
薛家村 |
63 |
0 |
63 |
209.79 |
改建 |
||
|
28 |
胡家村 |
32 |
0 |
32 |
106.56 |
改建 |
||
|
29 |
东刘家村 |
43 |
0 |
43 |
143.19 |
改建 |
||
|
30 |
太平村 |
76 |
0 |
76 |
253.08 |
改建 |
||
|
31 |
付辛村 |
51 |
0 |
51 |
169.83 |
改建 |
||
|
32 |
望寺村 |
69 |
0 |
69 |
229.77 |
改建 |
||
|
33 |
前丁村 |
31 |
0 |
31 |
103.23 |
改建 |
||
|
34 |
后丁村 |
69 |
0 |
69 |
229.77 |
改建 |
||
|
35 |
老刘村 |
50 |
20 |
30 |
99.9 |
改建 |
||
|
36 |
朱家村 |
27 |
0 |
27 |
89.91 |
改建 |
||
|
37 |
小交流村 |
41 |
80 |
0 |
0 |
改建 |
||
|
齐都镇 |
村级公益性公墓 |
1 |
东关村 |
61 |
0 |
61 |
203.13 |
改建 |
|
2 |
东门村 |
182 |
162 |
20 |
66.6 |
扩建 |
||
|
3 |
西门村 |
191 |
189 |
2 |
6.66 |
保留 |
||
|
4 |
南关村 |
115 |
400 |
0 |
0 |
保留 |
||
|
5 |
赵王村 |
132 |
233 |
0 |
0 |
改建 |
||
|
6 |
大夫观村 |
151 |
190 |
0 |
0 |
改建 |
||
|
7 |
郎家村 |
106 |
140 |
0 |
0 |
保留 |
||
|
8 |
阚家村 |
106 |
0 |
106 |
352.98 |
改建 |
||
|
9 |
葛家村 |
139 |
37 |
102 |
339.66 |
改建 |
||
|
10 |
蒋王村 |
75 |
100 |
0 |
0 |
改建 |
||
|
11 |
崔家村 |
83 |
22 |
61 |
203.13 |
扩建/改建 |
||
|
12 |
韶院村 |
89 |
32 |
57 |
189.81 |
改建 |
||
|
13 |
苏家村 |
93 |
45 |
48 |
159.84 |
改建 |
||
|
14 |
傅家村 |
47 |
0 |
47 |
156.51 |
改建 |
||
|
15 |
督府村 |
72 |
0 |
72 |
239.76 |
改建 |
||
|
16 |
朱家辛村 |
58 |
17 |
41 |
136.53 |
改建 |
||
|
17 |
东石村 |
192 |
0 |
192 |
639.36 |
改建 |
||
|
18 |
长胡村 |
140 |
40 |
100 |
333 |
改建 |
||
|
19 |
城北张村 |
65 |
34 |
31 |
103.23 |
改建 |
||
|
20 |
常家村 |
60 |
23 |
37 |
123.21 |
改建 |
||
|
21 |
大王村 |
31 |
0 |
31 |
103.23 |
改建 |
||
|
22 |
南马坊村 |
504 |
135 |
369 |
1228.77 |
扩建 |
||
|
23 |
国家村 |
234 |
1000 |
0 |
0 |
扩建 |
||
|
24 |
娄子村 |
150 |
50 |
100 |
333 |
扩建/改建 |
||
|
25 |
谭家庙村 |
255 |
166 |
89 |
296.37 |
改建 |
||
|
26 |
龙贯村 |
203 |
0 |
203 |
675.99 |
改建 |
||
|
27 |
西关村 |
109 |
90 |
19 |
63.27 |
扩建/改建 |
||
|
28 |
安合村 |
111 |
2 |
109 |
362.97 |
扩建 |
||
|
29 |
小徐村 |
103 |
0 |
103 |
342.99 |
扩建 |
||
|
30 |
刘家村 |
103 |
297 |
0 |
0 |
保留 |
||
|
31 |
南谢家村 |
73 |
57 |
16 |
53.28 |
改建 |
||
|
32 |
小王村 |
59 |
70 |
0 |
0 |
保留 |
||
|
33 |
西关南村 |
220 |
170 |
50 |
166.5 |
扩建 |
||
|
34 |
西古村 |
197 |
130 |
67 |
223.11 |
改建 |
||
|
35 |
石佛村 |
116 |
16 |
100 |
333 |
扩建 |
||
|
36 |
邵家村 |
69 |
19 |
50 |
166.5 |
扩建 |
||
|
37 |
河崖村 |
234 |
120 |
114 |
379.62 |
扩建/改建 |
||
|
38 |
西古东村 |
152 |
173 |
0 |
0 |
改建 |
||
|
39 |
东古城村 |
218 |
85 |
133 |
442.89 |
扩建 |
||
|
区级公墓 |
40 |
南门村 |
226 |
0 |
226 |
752.58 |
搬迁 |
|
|
41 |
刘家寨村 |
167 |
0 |
167 |
556.11 |
|||
|
42 |
西石村 |
142 |
0 |
142 |
472.86 |
|||
|
43 |
永顺村 |
73 |
0 |
73 |
243.09 |
|||
|
44 |
尹家村 |
239 |
0 |
239 |
795.87 |
|||
|
45 |
西关北村 |
178 |
0 |
178 |
592.74 |
|||
|
46 |
粉庄村 |
78 |
0 |
78 |
259.74 |
|||
|
47 |
田家村 |
167 |
0 |
167 |
556.11 |
|||
|
皇城镇 |
村级公益性公墓 |
1 |
訾李村 |
65 |
34 |
31 |
103.23 |
改建 |
|
2 |
麻卸村 |
77 |
40 |
37 |
123.21 |
改建 |
||
|
3 |
大马岱村 |
395 |
0 |
395 |
1315.35 |
改建 |
||
|
4 |
东官村 |
58 |
10 |
48 |
159.84 |
改建 |
||
|
5 |
许家村 |
122 |
0 |
122 |
406.26 |
改建 |
||
|
6 |
小铁村 |
114 |
92 |
22 |
73.26 |
改建 |
||
|
7 |
东蓬科村 |
76 |
60 |
16 |
53.28 |
改建 |
||
|
8 |
东南羊村 |
280 |
80 |
200 |
666 |
扩建/改建 |
||
|
9 |
西南羊村 |
201 |
60 |
141 |
469.53 |
改建 |
||
|
10 |
大铁村 |
145 |
32 |
113 |
376.29 |
改建 |
||
|
11 |
南卧石村 |
340 |
0 |
340 |
1132.2 |
扩建 |
||
|
12 |
史王村 |
93 |
85 |
8 |
26.64 |
保留 |
||
|
13 |
淄东张村 |
344 |
0 |
344 |
1145.52 |
扩建 |
||
|
14 |
四官村 |
282 |
16 |
266 |
885.78 |
扩建 |
||
|
15 |
崔郭村 |
240 |
170 |
70 |
233.1 |
改建 |
||
|
16 |
小李村 |
44 |
14 |
30 |
99.9 |
扩建 |
||
|
17 |
郑六端村 |
191 |
190 |
1 |
3.33 |
改建 |
||
|
18 |
后下村 |
243 |
44 |
199 |
662.67 |
扩建/改建 |
||
|
19 |
东上村 |
160 |
6 |
154 |
512.82 |
改建 |
||
|
20 |
于家村 |
309 |
80 |
229 |
762.57 |
扩建 |
||
|
21 |
后孔村 |
48 |
118 |
0 |
0 |
保留 |
||
|
22 |
灯笼村 |
97 |
43 |
54 |
179.82 |
改建 |
||
|
23 |
顾邵六端村 |
179 |
140 |
39 |
129.87 |
改建 |
||
|
24 |
韩六端村 |
59 |
90 |
0 |
0 |
改建 |
||
|
25 |
杨王六端村 |
53 |
0 |
53 |
176.49 |
改建 |
||
|
26 |
石槽村 |
330 |
200 |
130 |
432.9 |
改建 |
||
|
27 |
店子村 |
143 |
36 |
107 |
356.31 |
扩建 |
||
|
28 |
皇城村 |
302 |
30 |
272 |
905.76 |
改建 |
||
|
29 |
房六端村 |
75 |
60 |
15 |
49.95 |
扩建/改建 |
||
|
30 |
高六端村 |
110 |
70 |
40 |
133.2 |
扩建/改建 |
||
|
31 |
南荣村 |
110 |
100 |
10 |
33.3 |
改建 |
||
|
32 |
北羊村 |
641 |
250 |
391 |
1302.03 |
扩建 |
||
|
33 |
前下村 |
252 |
60 |
192 |
639.36 |
扩建/改建 |
||
|
34 |
崖头村 |
157 |
80 |
77 |
256.41 |
改建 |
||
|
35 |
郑辛村 |
241 |
0 |
241 |
802.53 |
改建 |
||
|
36 |
刘家辛村 |
107 |
40 |
67 |
223.11 |
改建 |
||
|
37 |
五路村 |
310 |
6 |
304 |
1012.32 |
改建 |
||
|
38 |
大蓬科村 |
197 |
60 |
137 |
456.21 |
改建 |
||
|
39 |
南蓬科村 |
97 |
60 |
37 |
123.21 |
改建 |
||
|
40 |
锡腊村 |
148 |
120 |
28 |
93.24 |
改建 |
||
|
41 |
曹村村 |
92 |
108 |
0 |
0 |
保留 |
||
|
42 |
油坊村 |
170 |
73 |
97 |
323.01 |
改建 |
||
|
43 |
前孔村 |
112 |
180 |
0 |
0 |
保留 |
||
|
44 |
崖付村 |
226 |
200 |
26 |
86.58 |
改建 |
||
|
45 |
小马岱村 |
226 |
60 |
166 |
552.78 |
扩建/改建 |
||
|
46 |
荣家村 |
67 |
0 |
67 |
223.11 |
改建 |
||
|
47 |
坡子村 |
143 |
20 |
123 |
409.59 |
改建 |
||
|
48 |
郭家村 |
103 |
150 |
0 |
0 |
改建 |
||
|
49 |
西上村 |
195 |
80 |
115 |
382.95 |
改建 |
||
|
50 |
郑郭村 |
109 |
30 |
79 |
263.07 |
改建 |
||
|
敬仲镇 |
村级公益性公墓 |
1 |
白兔丘北村 |
148 |
0 |
148 |
492.84 |
改建 |
|
2 |
白兔丘南村 |
129 |
0 |
129 |
429.57 |
改建 |
||
|
3 |
北伯村 |
114 |
60 |
54 |
179.82 |
扩建/改建 |
||
|
4 |
毕家村 |
39 |
19 |
20 |
66.6 |
改建 |
||
|
5 |
蔡店村 |
166 |
0 |
166 |
552.78 |
改建 |
||
|
6 |
蔡王村 |
62 |
30 |
32 |
106.56 |
改建 |
||
|
7 |
北陈家村 |
124 |
0 |
124 |
412.92 |
改建 |
||
|
8 |
呈羔东村 |
151 |
30 |
121 |
402.93 |
扩建/改建 |
||
|
9 |
呈羔西村 |
189 |
50 |
139 |
462.87 |
扩建/改建 |
||
|
10 |
褚家村 |
114 |
90 |
24 |
79.92 |
扩建 |
||
|
11 |
崔官村 |
61 |
0 |
61 |
203.13 |
改建 |
||
|
12 |
大寇村 |
189 |
20 |
169 |
562.77 |
扩建 |
||
|
13 |
钓鱼村 |
133 |
0 |
133 |
442.89 |
改建 |
||
|
14 |
东胡村 |
108 |
70 |
38 |
126.54 |
改建 |
||
|
15 |
东姬王村 |
277 |
70 |
207 |
689.31 |
改建 |
||
|
16 |
东柳村 |
137 |
15 |
122 |
406.26 |
扩建 |
||
|
17 |
东王官村 |
178 |
0 |
178 |
592.74 |
改建 |
||
|
18 |
东苇村 |
157 |
0 |
157 |
522.81 |
改建 |
||
|
19 |
东周村 |
89 |
40 |
49 |
163.17 |
改建 |
||
|
20 |
二张村 |
63 |
70 |
0 |
0 |
整治 |
||
|
21 |
北冯家村 |
105 |
20 |
85 |
283.05 |
改建 |
||
|
22 |
东郝家村 |
75 |
0 |
75 |
249.75 |
改建 |
||
|
23 |
河沟村 |
125 |
24 |
101 |
336.33 |
改建 |
||
|
24 |
户王村 |
135 |
132 |
3 |
9.99 |
改建 |
||
|
25 |
李官村 |
57 |
12 |
45 |
149.85 |
扩建/改建 |
||
|
26 |
李家东村 |
180 |
30 |
150 |
499.5 |
扩建/改建 |
||
|
27 |
李家南村 |
83 |
20 |
63 |
209.79 |
改建 |
||
|
28 |
李家西村 |
191 |
110 |
81 |
269.73 |
改建 |
||
|
29 |
北刘家村 |
67 |
45 |
22 |
73.26 |
改建 |
||
|
30 |
刘王村 |
114 |
46 |
68 |
226.44 |
扩建/改建 |
||
|
31 |
毛家屯村 |
193 |
80 |
113 |
376.29 |
改建 |
||
|
32 |
北石桥村 |
186 |
40 |
146 |
486.18 |
改建 |
||
|
33 |
双庙村 |
96 |
20 |
76 |
253.08 |
扩建 |
||
|
34 |
西胡村 |
94 |
0 |
94 |
313.02 |
改建 |
||
|
35 |
西姬村 |
266 |
0 |
266 |
885.78 |
改建 |
||
|
36 |
西柳村 |
135 |
40 |
95 |
316.35 |
扩建 |
||
|
37 |
西王官村 |
46 |
35 |
11 |
36.63 |
扩建 |
||
|
38 |
西苇村 |
266 |
80 |
186 |
619.38 |
扩建 |
||
|
39 |
西周村 |
95 |
0 |
95 |
316.35 |
改建 |
||
|
40 |
小东王村 |
85 |
45 |
40 |
133.2 |
扩建/改建 |
||
|
41 |
小叩村 |
60 |
0 |
60 |
199.8 |
扩建 |
||
|
42 |
北谢家村 |
40 |
25 |
15 |
49.95 |
改建 |
||
|
43 |
辛路村 |
241 |
0 |
241 |
802.53 |
改建 |
||
|
44 |
徐家圈村 |
224 |
104 |
120 |
399.6 |
扩建 |
||
|
45 |
许家屯村 |
147 |
6 |
141 |
469.53 |
改建 |
||
|
46 |
楊官村 |
86 |
25 |
61 |
203.13 |
改建 |
||
|
47 |
岳家村 |
56 |
10 |
46 |
153.18 |
扩建 |
||
|
48 |
东张王村 |
122 |
80 |
42 |
139.86 |
改建 |
||
|
49 |
北赵家村 |
60 |
0 |
60 |
199.8 |
扩建/改建 |
||
|
50 |
北朱家村 |
115 |
10 |
105 |
349.65 |
扩建/改建 |
||
|
朱台镇 |
村级公益性公墓 |
1 |
宋桥村 |
212 |
92 |
120 |
399.6 |
改建 |
|
2 |
义和村 |
268 |
128 |
140 |
466.2 |
改建 |
||
|
3 |
建立村 |
165 |
20 |
145 |
482.85 |
改建 |
||
|
4 |
朱台东村 |
303 |
7 |
296 |
985.68 |
改建 |
||
|
5 |
桐林村 |
326 |
200 |
126 |
419.58 |
扩建/改建 |
||
|
6 |
于官村 |
126 |
0 |
126 |
419.58 |
改建 |
||
|
7 |
大柳村 |
352 |
125 |
227 |
755.91 |
改建 |
||
|
8 |
薛家官庄村 |
180 |
0 |
180 |
599.4 |
改建 |
||
|
9 |
谢家村 |
175 |
0 |
175 |
582.75 |
改建 |
||
|
10 |
罗家村 |
138 |
1 |
137 |
456.21 |
改建 |
||
|
11 |
王营村 |
322 |
125 |
197 |
656.01 |
扩建 |
||
|
12 |
西张旺村 |
159 |
150 |
9 |
29.97 |
改建 |
||
|
13 |
麻王村 |
168 |
0 |
168 |
559.44 |
改建 |
||
|
14 |
西单村 |
205 |
0 |
205 |
682.65 |
扩建 |
||
|
15 |
后夏村 |
98 |
70 |
28 |
93.24 |
改建 |
||
|
16 |
东单村 |
28 |
10 |
18 |
59.94 |
扩建 |
||
|
17 |
前夏西村 |
69 |
75 |
0 |
0 |
改建 |
||
|
18 |
陈营村 |
94 |
4 |
90 |
299.7 |
改建 |
||
|
19 |
朱台西村 |
196 |
164 |
32 |
106.56 |
改建 |
||
|
20 |
大夫店村 |
441 |
70 |
371 |
1235.43 |
改建 |
||
|
21 |
立子营村 |
158 |
80 |
78 |
259.74 |
扩建/改建 |
||
|
22 |
西魏家村 |
61 |
0 |
61 |
203.13 |
新建 |
||
|
23 |
枣园村 |
207 |
180 |
27 |
89.91 |
改建 |
||
|
24 |
房家村 |
219 |
40 |
179 |
596.07 |
改建 |
||
|
25 |
朱台北村 |
280 |
10 |
270 |
899.1 |
扩建/改建 |
||
|
26 |
新立村 |
68 |
35 |
33 |
109.89 |
改建 |
||
|
27 |
杨店村 |
172 |
40 |
132 |
439.56 |
改建 |
||
|
28 |
前夏东村 |
59 |
54 |
5 |
16.65 |
改建 |
||
|
29 |
上河东村 |
137 |
147 |
0 |
0 |
保留 |
||
|
30 |
花沟村 |
68 |
0 |
68 |
226.44 |
扩建/改建 |
||
|
31 |
宁王东村 |
109 |
0 |
109 |
362.97 |
整治/改建 |
||
|
32 |
耿家坡村 |
165 |
7 |
158 |
526.14 |
改建 |
||
|
33 |
宁王南村 |
113 |
380 |
0 |
0 |
保留/改建 |
||
|
金岭回族镇 |
村级公益性公墓 |
1 |
金岭一村 |
1122 |
400 |
722 |
2888 |
少数民族墓 |
|
2 |
金岭四村 |
|||||||
|
3 |
金岭南居委会 |
|||||||
|
4 |
金岭二村 |
301 |
120 |
181 |
602.73 |
扩建/改建 |
||
|
5 |
金岭三村 |
330 |
52 |
278 |
925.74 |
扩建 |
||
|
6 |
金岭五村 |
387 |
5 |
382 |
1272.06 |
扩建 |
||
|
7 |
金岭六村 |
345 |
180 |
165 |
549.45 |
扩建 |
||
|
8 |
艾庄村 |
240 |
119 |
121 |
402.93 |
扩建 |
||
|
9 |
刘辛村 |
193 |
1153 |
0 |
0 |
保留 |
||
|
10 |
披甲村 |
205 |
0 |
205 |
682.65 |
改建 |
||
|
凤凰镇 |
村级公益性公墓 |
1 |
南齐村 |
98 |
0 |
98 |
326.34 |
改建 |
|
2 |
北安合村 |
268 |
0 |
268 |
892.44 |
改建 |
||
|
3 |
柴南村 |
171 |
0 |
171 |
569.43 |
改建 |
||
|
4 |
柴北村 |
136 |
150 |
0 |
0 |
保留 |
||
|
5 |
王青村 |
234 |
230 |
4 |
13.32 |
整治 |
||
|
6 |
刘地村 |
1002 |
0 |
202 |
1673.34 |
新建 |
||
|
7 |
北王村 |
227 |
0 |
227 |
755.91 |
改建 |
||
|
8 |
西刘村 |
162 |
0 |
162 |
539.46 |
扩建 |
||
|
9 |
北曹村 |
189 |
0 |
189 |
629.37 |
改建 |
||
|
10 |
西郝家村 |
140 |
400 |
0 |
0 |
保留 |
||
|
11 |
东齐村 |
111 |
0 |
111 |
369.63 |
改建 |
||
|
12 |
西路村 |
67 |
58 |
9 |
29.97 |
扩建 |
||
|
13 |
温家村 |
157 |
0 |
157 |
522.81 |
改建 |
||
|
14 |
吴家村 |
106 |
0 |
106 |
352.98 |
改建 |
||
|
15 |
李家桥村 |
79 |
0 |
79 |
263.07 |
改建 |
||
|
16 |
大路北村 |
184 |
134 |
50 |
166.5 |
扩建 |
||
|
17 |
大路东村 |
151 |
25 |
126 |
419.58 |
扩建 |
||
|
18 |
大路南村 |
197 |
323 |
0 |
0 |
保留 |
||
|
19 |
东申村 |
247 |
389 |
0 |
0 |
保留/改建 |
||
|
20 |
西申村 |
190 |
0 |
190 |
632.7 |
改建 |
||
|
21 |
北罗村 |
118 |
0 |
118 |
392.94 |
改建 |
||
|
22 |
卢家营村 |
82 |
0 |
82 |
273.06 |
改建 |
||
|
23 |
梁家村 |
105 |
223 |
0 |
0 |
保留 |
||
|
24 |
王桥村 |
271 |
242 |
29 |
96.57 |
扩建 |
||
|
25 |
大薄村 |
172 |
140 |
32 |
106.56 |
扩建 |
||
|
26 |
小张王村 |
269 |
80 |
189 |
629.37 |
扩建 |
||
|
27 |
大张村 |
234 |
0 |
234 |
779.22 |
扩建 |
||
|
28 |
南罗村 |
143 |
150 |
0 |
0 |
保留 |
||
|
29 |
西老村 |
264 |
0 |
264 |
879.12 |
改建 |
||
|
30 |
东老村 |
139 |
0 |
139 |
462.87 |
改建 |
||
|
31 |
西河村 |
110 |
0 |
110 |
366.3 |
扩建 |
||
|
32 |
东河村 |
50 |
0 |
50 |
166.5 |
改建 |
||
|
33 |
朱家屯村 |
217 |
860 |
0 |
0 |
保留 |
||
|
街道(镇)级公益性公墓 |
34 |
南太合村 |
150 |
0 |
150 |
499.5 |
搬迁 |
|
|
35 |
南王村 |
89 |
0 |
89 |
296.37 |
|||
|
36 |
南曹村 |
47 |
0 |
47 |
156.51 |
|||
|
37 |
北田旺村 |
244 |
0 |
244 |
812.52 |
|||
|
38 |
土桥村 |
132 |
0 |
132 |
439.56 |
|||
|
39 |
西于家村 |
81 |
0 |
81 |
269.73 |
|||
|
40 |
王青屯村 |
116 |
0 |
116 |
386.28 |
|||
|
41 |
史家村 |
39 |
0 |
39 |
129.87 |
|||
|
42 |
西梧村 |
146 |
0 |
146 |
486.18 |
|||
|
43 |
林家村 |
148 |
0 |
148 |
492.84 |
|||
|
44 |
东梧村 |
69 |
0 |
69 |
229.77 |
|||
|
45 |
南霸村 |
162 |
0 |
162 |
539.46 |
|||
|
46 |
西陈家村 |
332 |
0 |
332 |
1105.56 |
|||
|
47 |
寇家村 |
238 |
0 |
238 |
792.54 |
|||
|
48 |
周家村 |
56 |
0 |
56 |
186.48 |
|||
|
49 |
山庄村 |
88 |
0 |
88 |
293.04 |
|||
|
50 |
九仙村 |
66 |
0 |
66 |
219.78 |
|||
|
51 |
辛兴村 |
57 |
0 |
57 |
189.81 |
|||
|
52 |
水牛村 |
64 |
0 |
64 |
213.12 |
|||
|
53 |
小徐村 |
37 |
0 |
37 |
123.21 |
|||
|
54 |
台东齐村 |
145 |
0 |
145 |
482.85 |
|||
|
55 |
侯家屯村 |
354 |
0 |
354 |
1178.82 |
|||
|
56 |
彩家村 |
93 |
0 |
93 |
309.69 |
|||
|
金山镇 |
村级公益性公墓 |
1 |
西刘村 |
255 |
0 |
255 |
849.15 |
改建 |
|
2 |
业旺东村 |
165 |
3 |
162 |
539.46 |
整治 |
||
|
3 |
冯家村 |
271 |
74 |
197 |
656.01 |
扩建 |
||
|
4 |
徐旺村 |
180 |
463 |
0 |
0 |
保留 |
||
|
5 |
南杨村 |
232 |
0 |
232 |
772.56 |
改建 |
||
|
6 |
南术北村 |
206 |
0 |
206 |
685.98 |
扩建/改建 |
||
|
7 |
涧西村 |
226 |
272 |
0 |
0 |
保留 |
||
|
8 |
辛庄村 |
185 |
328 |
0 |
0 |
保留 |
||
|
9 |
业旺西村 |
191 |
5 |
186 |
619.38 |
整治 |
||
|
区级公墓 |
10 |
黎金山村 |
200 |
0 |
200 |
666 |
搬迁 |
|
|
11 |
吴胡同村 |
169 |
0 |
169 |
562.77 |
|||
|
12 |
南于家村 |
82 |
0 |
82 |
273.06 |
|||
|
13 |
北刘村 |
399 |
0 |
399 |
1328.67 |
|||
|
14 |
马家村 |
46 |
0 |
46 |
153.18 |
|||
|
15 |
杨上村 |
145 |
0 |
145 |
482.85 |
|||
|
16 |
南仇东居 |
421 |
0 |
421 |
1401.93 |
|||
|
17 |
王寨东村 |
237 |
0 |
237 |
789.21 |
|||
|
18 |
搭岭村 |
109 |
0 |
109 |
362.97 |
|||
|
19 |
南仇西居 |
229 |
0 |
229 |
762.57 |
|||
|
20 |
闫下村 |
145 |
0 |
145 |
482.85 |
|||
|
21 |
韩家村 |
148 |
0 |
148 |
492.84 |
|||
|
22 |
金阳村 |
112 |
0 |
112 |
372.96 |
|||
|
23 |
南仇南居 |
164 |
0 |
164 |
546.12 |
|||
|
24 |
崔碾村 |
120 |
0 |
120 |
399.6 |
|||
|
25 |
西崖村 |
184 |
0 |
184 |
612.72 |
|||
|
26 |
瑟雅村 |
146 |
0 |
146 |
486.18 |
|||
|
27 |
南术南村 |
186 |
0 |
186 |
619.38 |
|||
|
28 |
北崖村 |
257 |
0 |
257 |
855.81 |
|||
|
29 |
袁上村 |
76 |
0 |
76 |
253.08 |
|||
|
30 |
坡子村 |
255 |
0 |
255 |
849.15 |
|||
|
31 |
左庄村 |
198 |
0 |
198 |
659.34 |
|||
|
32 |
福山居 |
141 |
0 |
141 |
469.53 |
|||
|
33 |
小寨村 |
167 |
0 |
167 |
556.11 |
|||
|
34 |
东张村 |
211 |
0 |
211 |
702.63 |
|||
|
35 |
南仇北居 |
364 |
0 |
364 |
1212.12 |
|||
|
36 |
中疃村 |
69 |
0 |
69 |
229.77 |
|||
|
37 |
田旺村 |
203 |
0 |
203 |
675.99 |
|||
|
38 |
洋浒崖村 |
294 |
0 |
294 |
979.02 |
|||
|
39 |
南术西村 |
167 |
0 |
167 |
556.11 |
|||
|
40 |
边家村 |
58 |
0 |
58 |
193.14 |
|||
|
41 |
东崖村 |
184 |
0 |
184 |
612.72 |
|||
|
42 |
大寨村 |
86 |
0 |
86 |
286.38 |
|||
|
43 |
西太平村 |
76 |
0 |
76 |
253.08 |
|||
|
44 |
路口村 |
64 |
0 |
64 |
213.12 |
|||
|
45 |
赵庄村 |
219 |
0 |
219 |
729.27 |
|||
|
46 |
西张村 |
145 |
0 |
145 |
482.85 |
|||
|
47 |
边河村 |
256 |
0 |
256 |
852.48 |
|||
|
48 |
王寨西村 |
223 |
0 |
223 |
742.59 |
|||
|
合并 |
村级公益性公墓 |
296 |
—— |
45249 |
22039 |
29316 |
99106.7 |
—— |
|
街道(镇)级公益性公墓或区级公墓 |
90 |
—— |
13624 |
0 |
13624 |
45367.92 |
—— |
注:因少数民族采用土葬的方式,参照少数民族墓穴建设标准,墓穴占地尺寸长2.2米,宽1.8米,占地面积为3.96平方米,按照一个墓穴占地面积为4平方米计算。
《淄博市临淄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密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各级相关政策导向,立足我区死亡人口预测和殡葬发展水平,该规划的制定通过加强临淄区公墓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科学合理确定殡葬设施的布局及数量,实现逝者安息、生者安心,促进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议继续执行。
《淄博市临淄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依据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与第二十四次山东省民政会议部署要求制定,加强临淄区公墓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规范殡葬市场秩序,发挥殡葬事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保障作用,契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满足临淄区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确定殡葬设施的布局及数量,加快殡葬事业发展,从可实施性和可持续发展出发,更好满足城乡居民殡葬需求。建议继续执行。
临淄区民政局关于公开征求
《淄博市临淄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草案)》意见的公告
为落实国省市区关于养老服务政策要求,按市民政局工作部署,我局组织编制了《临淄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下称“该规划”)。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在真人电子游艺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2024年9月30日至10月29日止),如有意见请联系[email protected]。
一、规划范围、期限
规划范围为临淄区行政辖区范围,包括五个街道和七个镇,区域总面积约663.68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
二、养老服务设施分类
根据《淄博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规定,按照“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根据服务对象、形式与功能设置,养老模式分为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
机构养老是由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综合性服务的一种养老模式。
社区养老是利用社区资源,为老年人提供适宜服务的一种养老模式。按照社区养老服务区域不同分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农村养老服务设施。
居家养老是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的一种养老模式。
三、规划目标
按照“惠普、均衡、充分、优质”的原则,围绕“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撑、高端有选择”的思路,区级抓统筹、街道(镇)抓配建,村(社区)抓落地,统筹优化各类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推动养老服务迭代升级,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老年人实际需求相匹配的养老服务体系框架。
1.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区、街道(镇)、村(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形成“9064”的养老服务总体格局,即90%的老年人居家接受服务,不少于6%的老年人享有社区养老服务,不少于4%的养老机构床位供老年人入住;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保持100%,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保持100%,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保持100%,农村养老设施覆盖率明显提高。
2.机构养老服务更加优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推进医养结合等多种类型养老机构建设,到规划期末,逐步提高人均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标准,全区人均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不低于0.2平方米;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达60%以上。
3.服务资源更加融合。城乡之间、行业之间、部门之间更加协同发展,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深层次结合,医疗卫生和康复护理服务在养老机构、城乡社区和家庭等三个场域实现无缝对接,形成居家服务、日间照料、机构托养、医疗服务、健康养生、智慧养老等各领域服务的有机融合。
4.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业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各类扶持政策落实到位,行业标准科学规范,监管机制更加完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四、规划内容
(一)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
至2035年,规划临淄区机构养老设施24处,其中区级1处、街道(镇)级23处(现状保留9处,新建4处,改建3处和扩建7处),共提供机构养老床位约6379张。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
至2035年,在街道(镇)层面,规划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2处,其中现状保留6处,规划新增6处。
至2035年在社区(村)层面,大力发展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2025年年底前,实现城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全覆盖。规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共规划床位约2397张。
(三)近期建设规划
至2025年,实现社区居家养老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农村地区,打造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
至2025年,规划建设3处机构养老服务设施,16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淄博市临淄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习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这一重大部署,为我国养老服务发展明确了方向,推动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将有力推动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完善,进一步筑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2023年3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会上多位全国政协委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老年人养老品质积极建言献策,奏出时代的强音。
结合临淄区养老服务品质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中的“普惠、均衡、充分、优质”的原则,通过打基础、优存量、扩增量,补短板、强弱项、促发展,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力打造临淄品质养老新标杆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推动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与临淄区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匹配,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建设,特编制《临淄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下称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第三条 编制要求
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应遵循“以人为本、提升服务,规模合理、盘活存量,城乡统筹、完善体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进行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内容须纳入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的落地实施。
第四条 适用范围
以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底图进行规划编制;有关矢量文件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确保数据能够纳入相关规划当中,指导项目的建设实施。
第五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临淄区行政辖区范围,包括五个街道和七个镇,总面积约663.68平方公里。
第六条 规划原则
(一)政府主导、多元参与。
(二)统筹协调,全面提升。
(三)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四)多规衔接,统筹兼顾。
第七条 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4.《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2020年3月)。
(二)政策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
4.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5号);
5.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自然资规〔2019〕3号);
6.关于印发《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7.《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鲁政发〔2014〕11 号);
8.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字〔2018〕18号);
9.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9〕31号;
10.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86号);
11.山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12.山东省民政厅等12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养老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民〔2021〕82号);
1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字〔2020〕115号);
14.淄博市人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区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淄政办字〔2020〕34号);
15.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字〔2020〕115号);
16.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淄政发〔2021〕7号);
17.淄博市民政局、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民〔2021〕77号);
18.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印发《2021年高质量发展“十二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淄发〔2021〕5号);
19.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淄政办字〔2022〕5号);
20.《关于建设高品质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的行动方案(2022—2024年)》(淄发电〔2022〕2号);
21.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配置和建设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淄建发〔2021〕64号);
22.淄博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淄博市养老服务品质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淄社养老组〔2022〕1号);
23.淄博市民政局、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城镇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淄民〔2022〕28号);
24.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新建商品住宅品质提升若干规定的通知》(淄建发〔2022〕90号);
25.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三)规范标准
1.《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3.《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50437-2007)(2018年版);
4.《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43-2010);
5.《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
6.《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50867-2013);
7.《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1062-2021);
8.《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
9.《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与运行规范》(DB37/T4398-2021);
10.《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DB37/T4372-2021)(山东省地方标准)。
11.《淄博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导则》。
(四)相关规划
1.《临淄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2.《临淄城区辛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3.《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五)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第二章 养老服务设施分类
按照“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根据服务对象、形式与功能设置,养老模式分为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
第八条 机构养老
机构养老是由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综合性服务的一种养老模式。
按照老年人的护理需求与健康状况,机构养老分为护理型、普通型两类。护理型养老机构是指以介护为主,护理床位达到60%以上,配备公共食堂、专门医疗卫生(康复)机构和医护人员、专职管理团队、护理服务人员的养老机构,提供老年人休养、用餐、生活照料、康复医疗和精神文化等活动场所和服务项目,主要收住需长期照护的失能、失智和日常需要大量照料服务的半失能老人。
第九条 社区养老
社区养老是利用社区资源,为老年人提供适宜服务的一种养老模式。
按照社区养老服务区域不同分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其中,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主要包括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等业态,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主要为镇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幸福院。
第十条 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是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的一种养老模式。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与医疗护理以及精神关爱服务。主要形式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开展照料服务。
第三章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
第十一条 规划目标
“十四五”时期,着眼未来10-15年的老龄化发展趋势,按照“惠普、均衡、充分、优质”的原则,围绕“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撑、高端有选择”的思路,区级抓统筹、街道(镇)抓配建,村(社区)抓落地,统筹优化各类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推动养老服务迭代升级,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老年人实际需求相匹配的养老服务体系框架。
1.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区、街道(镇)、村(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形成“9064”的养老服务总体格局,即90%的老年人居家接受服务,不少于6%的老年人享有社区养老服务,不少于4%的养老机构床位供老年人入住;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保持100%,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保持100%,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保持100%,农村养老设施覆盖率明显提高。
2.机构养老服务更加优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推进医养结合等多种类型养老机构建设,到规划期末,逐步提高人均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标准,全区人均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不低于0.2平方米;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达60%以上。
3.服务资源更加融合。城乡之间、行业之间、部门之间更加协同发展,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深层次结合,医疗卫生和康复护理服务在养老机构、城乡社区和家庭等三个场域实现无缝对接,形成居家服务、日间照料、机构托养、医疗服务、健康养生、智慧养老等各领域服务的有机融合。
4.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业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各类扶持政策落实到位,行业标准科学规范,监管机制更加完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临淄区老龄事业发展主要指标详见附表一。
第四章 养老服务设施分级与配置标准
第十二条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等级划分
根据《淄博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导则》,养老机构按床位规模可划分为小型(≤150 床位)、中型(151—300床位)、大型(301—500床位)和特大型(>500床位)四个等级划分,应控制特大型养老机构的建设规模。
第十三条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与要求
1.养老机构床位配建指标
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不低于60%,2035年达到70%以上。
2.新建或改造养老机构的建筑密度、容积率和床均用地面积指标
城市新区新建或改造养老机构的建筑密度一般为25-30%;老城区新建或改造养老机构的建筑密度可适当提高,原则上不超过35%。
新建或改造养老机构的容积率根据区位、地价、床位规模等因素综合确定为1.0-2.0,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区位、地价、建设条件等因素适当调整。
养老机构床均用地面积一般为25-50平方米。城市新区新建或改建养老服务机构床均用地一般为40-50平方米,原则上不超过55平方米;老城区新建或改建养老服务机构床均用地一般为30-40平方米,原则上不低于25平方米。
3.新建单个养老机构地块面积控制要求:新建单个养老机构的地块面积原则上控制在3公顷以下,有集中配建医疗、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设施的,不得超过5公顷。
4.新建或改造养老机构的床位规模、床均建筑面积与配建要求
临淄区原则上至少设置1 所护理型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宜≥150床,床均综合建筑面积一般≥35㎡/床。
第十四条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指引
建设指引方式包括现状保留、新建、改建、扩建四种。
现状保留:对于满足消防和许可要求,运营完善、配备设施相对齐全的现有养老机构予以保留完善。对于现状不能满足消防安全和许可要求,且无法改造升级的养老机构,应予以取消。
新建类:新建养老机构要具有一定土地规模,符合规划控制要求,符合选址原则,邻近养老需求较为集中地区,远离污染,交通便利。
改建类:改建养老机构指老城区在用地紧缺情况下,可利用现有工业厂房、宾馆、酒店、企事业单位闲置用房、招待所、社区闲置用房、闲置学校等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改造为养老机构。有相对独立的出入口,满足老年人设施安静、消防安全、避免干扰等要求。
扩建类:扩建养老机构包括现有用地扩建和现有建筑提升改造类两种形式。现有用地扩建是对现有养老机构周边用地进行梳理整合,有条件扩建的,划定扩建范围,提出床位扩容需求。现有建筑提升改造是对于周边用地无条件扩建且养老条件急需改善提升的,需扩大建筑面积、增加床位数。
第十五条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功能用房设施
在养老机构中,为便于老年人养护及管理,通常将老年人养护设施分区设置,划分为相对独立的护理单元。养护单元内包括老年人居住用房、餐厅、公共浴室、会见聊天室、心理咨询室、护理员值班室、护士工作室等用房。同时为了体现对失能老年人的人文关怀,满足入住失能老年人与前来探望的子女短暂居住,共享天伦之乐,感受家庭亲情需要的居住用房。通常养老机构设置亲情居室。
第十六条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构配建标准与要求
1.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配建指标与要求
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应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
每处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长期托养床位不少于10张。
2.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配建指标与要求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应列入城镇基层公共配套服务用房。
新建住宅项目地块必须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每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且单体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社区人口规模在0.5-1.2万人(五分钟生活圈)、1.5-2.5万人(十分钟生活圈)、3-5万人的社区,应分别配套建设面积不少于750平方米、1085平方米、1600平方米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3.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配建指标与要求
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按照《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DB37/T4372-2021)进行建设。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重点设置生活照料、托养照护、健康医疗、休闲娱乐、文化活动、心理关爱等功能室,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长者照护、助餐康养、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法律援助、文化娱乐等服务,并设立智慧健康养老信息平台,纳入区县智慧养老指挥中心养老服务平台统一监管。
4.农村幸福院
农村幸福院建设标准原则上占地不少于2亩、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第十七条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用房设置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主要包括生活服务、保健康复、娱乐及辅助用房等功能用房,其中:生活服务用房应包括休息室、沐浴间(含理发室)和餐厅(含配餐间),室内通道和床(椅)距应满足轮椅进出及日常照料的需要;保健康复用房应包括社区卫生站(所)、心理疏导室和康复训练室(或室外活动场所),配有老年人健身康复器材和常用药品;娱乐用房应包括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阅览室(含书画室)、多功能活动室,配备相应文体活动设备;辅助用房应包括办公室、厨房、洗衣房、公共卫生间和其他用房(含库房等)。
幸福院应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设置休息室、厨房、餐厅、文体活动室等功能室,配备适宜的生活起居、休闲娱乐等设施,以及必要的标志标识。
第十八条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
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通过“互联网+”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是社区治理和养老服务创新实验的重要突破口和着力点。在镇办、社区层面上,将全省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嵌入全省社区服务信息系统。通过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应用于社区,为社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运行环境基本要求:包含建设社区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建设社区居民自助服务区;平台建设应整合社区周围的公共服务资源、市场化服务资源及志愿互助服务资源,丰富服务内容,方便居民群众。
第五章 老年人口规模与养老床位数预测
第十九条 老年人口预测
预测2025年临淄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规模为16.67万人,2035年为21.13万人。其中:
闻韶街道:至202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1.74万人;至203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2.47万人。
雪宫街道:至202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1.28万人;至203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2.00万人。
辛店街道:至202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1.76万人;至203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2.40万人。
稷下街道:至202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2.17万人;至203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3.41万人。
齐陵街道:至202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1.00万人;至203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1.17万人。
齐都镇:至202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1.42万人;至203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1.74万人。
皇城镇:至202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1.47万人;至203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1.62万人。
敬仲镇:至202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0.87万人;至203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0.98万人。
朱台镇:至202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0.94万人;至203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0.97万人。
金岭回族镇:至202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0.40万人;至203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0.42万人。
凤凰镇:至202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1.49万人;至203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1.54万人。
金山镇:至202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2.13万人;至203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2.41万人。
第二十条 养老床位数预测
按照市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到2035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提高到40张测算,2035年临淄区行政范围内设置养老床位8452张。
第二十一条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预测
规划预测至2035年,临淄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不少于13.11公顷。
第六章 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与配建要求
第二十二条 机构养老设施的配建要求
1.机构养老选址要求
应阳光充足、通风良好,具有良好的人居环境。应交通便捷、市政条件便利、尽可能靠近医院,以便就近得到医疗服务;要能够就近快速进入城市主次干道或乡镇公路,但应避开对外公路、快速路及交通量大的交叉路口等地段;要远离污染源、噪声源,远离危化品生产企业、危化品仓库等危险场所,远离山体滑坡等地质不良地带,满足避灾防灾要求。
2.机构养老布局要求
应符合当地老年人口的分布特点,宜靠近居住人口集中的地区布局。市级和区县级的养老机构用地应独立设置;街道(镇)级、社区(村)级养老机构宜独立设置,也可结合街道(镇)级或社区(村)级卫生设施等公建设置,但应保持一定的独立性,须有独立出入口,避免相互干扰。
第二十三条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
本规划远期规划临淄区机构养老设施24处,其中区级1处、街道(镇)级23处,共提供机构养老床位约6379张。机构养老设施配置详见附表二。
第二十四条 区级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区级机构养老服务设施1处,规划床位数943张,占地面积共3.30公顷,通过多种手段增加土地的利用率,建设形式可采用公建民营或社会资本民建公助等形式,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应一体进行,鼓励社会组织进行区域化规模运营,详见附表三。
第二十五条 街道(镇)级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23处,其中现状保留9处,新建4处,改建3处和扩建7处,规划新增床位数3371张,总床位数5436床;建设形式可采用公建民营或社会资本民建公助等形式,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应一体进行,鼓励社会组织进行区域化规模运营。详见附表四。
闻韶街道规划1处,为改建,床位数328张;雪宫街道规划1处,为新建,床位数232张;辛店街道规划4处,其中现状保留2处,改建和扩建各1处,床位数720张;稷下街道规划2处,均为新建,床位数892张;齐陵街道规划1处,为改建,床位数304张;齐都镇规划3处,其中新建1处,扩建2处,床位数774张;皇城镇规划2处,其中现状保留1处,扩建1处,床位数212张;敬仲镇规划1处,为现状保留,床位数100张;朱台镇规划2处,其中现状保留1处,扩建1处,床位数95张;金岭回族镇规划2处,其中现状保留1处,扩建1处,床位数368张;凤凰镇规划1处,为现状保留,床位数100张;金山镇规划3处,其中现状保留2处,扩建1处,床位数1311张。
第二十六条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弹性控制
1.除本规划明确的24处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外,为鼓励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符合法定规划和土地政策、公共及市政配套设施条件许可情况下,可经相应程序审批建设机构养老服务设施。
2.为保障临淄区快速增长的养老需求,本规划确定的独立占地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床位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建议各项目在空间设计上紧凑布局,为未来扩建预留空间。
第二十七条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配建要求
1.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选址要求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选址应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环境安静,与高噪声、污染源等防护距离符合有关安全卫生规定;服务对象应相对集中,交通便利,供电、给排水、通信等市政条件较好;临近街道(镇)或社区(村)公共服务中心、医疗机构、其他为老服务设施。
2.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布局要求
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宜结合街道(镇)或社区(村)公共服务中心集中布局,鼓励与老年活动中心、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设施之间的部分功能用房实现共建共享和交叉使用。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选址要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服务对象相对集中,交通便利,供电、给排水、通讯等条件较好的位置;临近医疗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安静,与高噪声、污染源的防护距离符合有关安全卫生规定。宜在建筑低层部分,相对独立,并有独立出入口。二层以上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设置无障碍坡道。老年人休息室宜与保健康复、娱乐用房和辅助用房作必要的分隔,避免干扰。
农村幸福院应根据各村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宜行的方式,对现有空置的房屋、场地和基本设施进行改造建设,有条件的村可利用闲置土地新建。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供老年人就餐服务。
第二十八条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策略
1.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成区
开发边界内城市社区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100%覆盖。一个城市社区至少设置1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内凡新建居住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对老旧居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达不到建设指标要求的,可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
2.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未建区
结合居住开发,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按照每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进行控制。
3.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村庄
规划根据现已批复的淄博市三区三线数据,对于现在已经纳入开发边界的村庄,规划考虑未来村庄发展存在的不确定性,通过几个村规划设置一处日间照料中心来进行区域覆盖,也可通过发掘社会闲置资源、共享机构养老设施部分服务、综合利用社区服务设施的功能等过渡性方式,最大限度的增加社区养老设施的规模、扩展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和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满足居民基本就近的养老服务需求。
4.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
在城市开发边界外的村庄,可结合养老“一刻钟”生活圈的划定,对区位相近、规模较小、分散零落的多个村,集中建设一个区域性幸福院。规划结合淄博市村庄布局规划方案划定的生活圈以及镇办对于社区养老设施的发展设想,规划布局社区养老设施,实现城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全覆盖,农村幸福院基本形成农村养老服务网络。
第二十九条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
至2035年,在街道(镇)层面,规划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规划共12处,其中现状保留6处街道(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规划新增6处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至2035年在社区(村)层面,大力发展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2025年年底前,实现城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全覆盖。规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共规划床位约2397张,详见附表五。
1.闻韶街道
规划1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现状保留,床位数30张;规划13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均为现状保留,床位数35张;床位数共65张。
2.雪宫街道
规划1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现状保留,床位数10张;规划14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均为现状保留,床位数80张;床位数共90张。
3.辛店街道
规划1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现状保留,床位数20张;规划10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均为现状保留,床位数54张;规划8处幸福院,其中保留7处,新增1处,床位数90张;床位数共164张。
4.稷下街道
规划1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现状保留,床位数20张;规划23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均为现状保留;规划7处幸福院,其中保留5处,新增2处,床位数76张;床位数共96张。
5.齐陵街道
规划1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现状保留,床位数20张;规划2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均为现状保留;规划15处幸福院,其中保留4处,新增11处,床位数254张;床位数共274张。
6.齐都镇
规划1处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规划新增,结合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设置;规划3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其中保留2处,新增1处,床位数26张;规划26处农村幸福院,其中保留22处,新增4处,床位数320张;床位数共346张。
7.皇城镇
规划1处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规划新增,结合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设置;规划2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均为新增,床位数20张;规划24处农村幸福院,其中保留19处,新增5处,床位数283张;床位数共303张。
8.敬仲镇
规划1处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规划新增,结合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设置;规划13处农村幸福院,其中保留12处,新增1处,床位数150张;床位数共150张。
9.朱台镇
规划1处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规划新增,结合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设置;规划1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规划新增,床位数10张;规划16处农村幸福院,其中保留11处,新增5处,床位数210张;床位数共220张。
10.金岭回族镇
规划1处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规划新增,结合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设置;规划1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现状保留;规划1处农村幸福院,现状保留,床位数10张;床位数共10张。
11.凤凰镇
规划1处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规划新增,结合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设置;规划1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规划新增,床位数10张;规划28处农村幸福院,其中保留22处,新增6处,床位数326张;床位数共336张。
12.金山镇
规划1处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规划新增,结合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设置;规划6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均为现状保留,床位数30张;规划18处农村幸福院,其中保留13处,新增5处,床位数313张;床位数共343张。
第三十条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需求
居家养老是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的一种养老模式。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与医疗护理以及精神关爱服务。主要形式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开展照料服务。
第三十一条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策略
1.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发展居家网络信息服务
以机构为主体、社区为纽带,逐步建立起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拓展服务领域,发展居家养老便捷服务。到2035年,建立完善覆盖全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发展老年电子商务,建设居家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着力优化提升传统服务业。实施传统服务业改造提升示范工程,运用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采用科学管理模式和现代经营业态,改造提升养老服务产业,不断满足居民多样化、社会化及个性化的服务需求。
2.老旧小区加快实施无障碍改造
需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快实施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基础设施的无障碍改造。
3.落实政策,提升服务
在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同时,从生活照料、护理康复、精神关怀等方面大力提升社区及居家养老的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
通过选择有资质、有一定规模的品牌餐饮企业,政府给予适度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养老餐桌的建立,为老年人提供配餐、就餐、送餐服务。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居家老人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等服务,并提供方便、及时、有效的上门服务。
建立居家养老专业服务队伍,加强人员培训和监管,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居家服务。
发挥社会各类心理咨询专业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依托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电话咨询、上门服务等多方式的精神关怀服务。
4.发展居家养老便捷服务
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要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撑,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务料理、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进一步做实做强居家养老。全面建立居家探访制度,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引导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等重点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与帮扶服务。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完善相关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以及建设和运营政策,健全上门照护的服务标准与合同范本,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普及居家护理知识,增强家庭照护能力。
第七章 近期建设计划
第三十二条 近期工作重点
以老年人群体实际需求为导向,突出养老服务公益性,进一步明确家庭、社会、市场、政府在养老服务中的角色定位及责任边界。到2025年建立起与临淄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当、规模适度、城乡一体的精准养老服务体系。实现镇办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近期建设重点为养老服务平台的完善和区域整合、居家社区养老示范工程建设,建立十五分钟社区养老生活圈。
2025年,所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100%。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的,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齐,根据人口老龄化加深程度,研究提高规划标准。在镇(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街道覆盖率保持在100%;2025年年底前,镇覆盖率达到100%以上。
第三十三条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
近期规划机构养老设施3处,共提供机构养老床位1447床,详见附表六。
第三十四条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近期规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6处,共规划床位约300张,详见附表七。
第八章 规划实施建议
第三十五条 夯实基础性工作
1.建立养老大数据库
对全区的老年人数据进行一次大采集,采集注重数据精准化和全面化,充分挖掘养老服务需求。打造智慧养老平台。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充分利用好临淄12349居家服务信息中心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和相关部门的服务网站,打造一个可与全市各项养老服务工作挂钩的智慧信息平合,将养老的政策、需求、服务、供给等基本信息全部在平台集中展示,供多方使用。
2.合理规划布局
根据大数据采集和运算分析,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各项养老服务建设;完善政府和社会分工,通过政策引导和调剂,统筹推动各方力量投入到养老事业中,提高资源布局效率。
第三十六条 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建设
1.突出主体地位
建议在老旧小区改造和新建小区规划过程中充分考虑社区居家养老的需求,增设、完善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居家适老化改造。
2.整合公共资源
盘活社区资源,合理划分服务区域,通过财政资金和社会力量多种形式的支持,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3.重视新型幸福院的建设
将新型幸福院建设与农村社区建设相结合,与盘活农村闲置国有资产相结合,制定幸福院建设、奖惩、管理办法,夯实运行责任,切实推进幸福院高效建设和运行。
第三十七条 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质量
1.丰富养老机构服务层次
深化养老行业“放管服”改革,开放社会养老服务市场,完善定价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开办中高端、医养融合等个性化养老机构,满足老年人差异化机构养老服务需求。
2.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养老机构行业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养老机构激励和投诉处理机制。
3.推进服务质量提升
围绕运营管理、护理服务等方面,开展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开展养老管理队伍和护理队伍的培训工作,聘请管理、医护专家在教育机构开设培训班并组织外出学习。
第三十八条 推动医养融合发展
支持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设立医疗机构,鼓励机构养老服务设施为医疗机构入驻提供场地和设施,方便老年人获取医疗服务。支持各类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通过签约等形式开展合作,开设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接受医疗服务提供便利。鼓励发展互联网远程医疗及照护支持服务,以及电子健康档案、一键救援等智慧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养老院+互联网医院”,综合运用各类智能化手段,提升养老服务能级。
第三十九条 创新财税金融政策
减轻养老服务税费负担。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和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连锁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单体门店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耕地开垦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以及本市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营利性养老机构减半征收。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连锁品牌运营。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品牌建设,支持连锁化、综合化、品牌化运营。对已在其他省市区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得要求其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设立子公司。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推动形成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的有效合作模式。
建立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投融资模式。充分利用各种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支持重点企业和项目建设,综合运用信贷激励、税收奖励、区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等财税手段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壮大、转型升级。
第四十条 完善土地供应政策
本规划确定的设施最基本养老需求的建设标准和用地规划,按照《山东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用地政策》要求,应明确规划中确定的各类养老设施的建设方式及建设主体、运营资质、限定服务对象和价格等相关配套政策,保障最基本的养老需求。针对不同的建设方式和运营方式,土地供应方面建议如下:
《山东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用地政策》规定,各级政府要将养老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确需新增用地的,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用地指标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对经营性用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规定,优先保障供应。鼓励以租赁方式供应养老用地,降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成本。养老服务设施因城市建设需要依法拆迁时,优先安排同等面积的建设用地。严禁改变养老设施建设用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变相搞房地产开发。城市更新中建设养老设施的土地供应:通过城市更新提供的区级敬老院应独立占地;居住区级敬老院宜单独占地,如受条件所限不能独立占地的,可采用附设的方式;社区养老设施均采用附设的方式。
第四十一条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根据养老设施规划总体目标,按年度进行任务分解,确立分期建设目标,以年度计划手段逐年推进养老设施建设。
1.将养老设施建设的近期目标逐年分解到年度计划层面,由区民政部门统筹,建立临淄区养老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制度,逐年推动相关工作。
2.对于需要政府公共投资的推动立项,列入发改部门国民经济社会年度计划。
3.对于需要土地的,与规划国土部门的近期建设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相衔接,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含更新改造和新增用地两种类型)。
第四十二条 明确设施建设机制
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民政主管部门等共同制定各类养老设施的建设流程和职责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应参与养老设施立项、规划、建设、验收的全过程,加强设施规划建设的行业监管力度。
在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时,应将规划条件确定配建的养老设施作为无偿移交的公共服务设施列入出让方案,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编制拟供应地块规划条件时,应根据养老设施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同步提出配建养老设施的相关要求;
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
建住宅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时,规划部门应核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是否符合规划条件;施工图审查时,养老设施设计不符合规划条件和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和规范的,不得通过审查;
民政部门按照实施许可权限,通过书面检查或者实地查验等方式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上级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下级民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养老机构应当定期向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服务范围、服务质量、运营管理等情况;
建立养老机构评估制度,定期对养老机构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养老机构评估工作可以委托第三方实施,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定期开展养老服务行业统计工作,养老机构应当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
建立对养老机构管理的举报和投诉制度。民政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并且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先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新建设施占地疑似污染地块的,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规划实施应避让已知不可移动文物,对已位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区划内改扩建项目也应予以避让。规划实施时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及历史文化名城的有关要求。规划实施前,土地出让应遵循“先考古后出让”的原则,报请省文物执行主管部门办理考古调查勘探审批;历史上已取得土地、规划等手续的,建设开工前须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并到区审批局办理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
养老服务设施周边道路应设置相关道路安全设施,保障养老设施门前道路安全。
第四十三条 动态修订本专项规划
1.建立动态更新的临淄区的老年人口数据库。
2.根据临淄区老年人口的实际需求状况,动态修订本规划。
第四十四条 完善组织保障机制
1.强化规划保障
建议将养老纳入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教育、医疗、文化一体发展。
2.强化财政保障
建立财政投入增长机制,使财政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养老事业需求相适应。
3.强化服务保障
进一步优化营商服务环境,精简项目审批流程、压缩项目审批时限,提供绿色通道,为养老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宽松的环境。
4.强化队伍保障
配齐配强民政、卫健养老工作队伍,补充年富力强、专业性强的骨干加入到养老工作中。建立统一的志愿者、义工、慈善组织服务分配平台,对志愿服务进行科学系统的组织管理。积极培育民间养老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行业标准制定、服务质量评估、服务行为监督和协调服务等工作中的作用。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成果组成
本规划由文本、图纸和附件组成,说明书、相关文件收入附件,说明书是对文本和图纸的具体解释。
第四十六条 规划生效
本规划经真人电子游艺平台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七条 解释权
解释权由临淄区民政主管部门履行。
附 表
附表一:临淄区老龄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2025年 |
2035年 |
|
1 |
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 |
≥90% |
≥95% |
|
2 |
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 |
100% |
100% |
|
3 |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
% |
100% |
100% |
|
4 |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 |
% |
100% |
100% |
|
5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 |
60% |
70% |
|
6 |
每千名老年人配有社会工作者人数 |
人 |
≥1 |
≥1 |
|
7 |
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 |
% |
100% |
100% |
|
8 |
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 |
% |
100% |
100% |
|
9 |
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 |
% |
100% |
100% |
|
10 |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托管率 |
% |
70% |
80% |
|
11 |
养老机构总数 |
处 |
16 |
24 |
|
12 |
星级养老机构占比 |
% |
100% |
100% |
|
13 |
建成家庭养老床位数 |
床 |
600 |
750 |
|
14 |
养老护理员人数 |
人 |
450 |
550 |
附表二:机构养老设施配置一览表
|
级别 |
养老机构(处) |
规划新增 床位数(张) |
现状 床位数(张) |
备注 |
|
区级 |
1 |
943 |
0 |
改建1处 |
|
闻韶街道 |
1 |
328 |
0 |
改建1处 |
|
雪宫街道 |
1 |
232 |
0 |
新建1处 |
|
辛店街道 |
4 |
317 |
403 |
现状保留2处,改建和扩建各1处 |
|
稷下街道 |
2 |
892 |
0 |
新建2处 |
|
齐陵街道 |
1 |
304 |
0 |
改建1处 |
|
齐都镇 |
3 |
526 |
248 |
新建1处,扩建2处 |
|
皇城镇 |
2 |
100 |
112 |
现状保留1处,扩建1处 |
|
敬仲镇 |
1 |
0 |
100 |
现状保留1处 |
|
朱台镇 |
2 |
30 |
65 |
现状保留1处,扩建1处 |
|
金岭回族镇 |
2 |
182 |
186 |
现状保留1处,扩建1处 |
|
凤凰镇 |
1 |
0 |
100 |
现状保留1处 |
|
金山镇 |
3 |
460 |
851 |
现状保留2处,扩建1处 |
|
合计 |
24 |
4314 |
2065 |
—— |
附表三:区级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一览表
|
序号 |
级别 |
名称 |
床位数(张) |
建筑面积(㎡) |
用地面积(㎡) |
位置 |
|
1 |
区级 |
临淄区区级养老设施 |
943 |
39600 |
33000 |
临淄区人民医院 |
附表四:街道(镇)级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一览表
|
街道(镇) |
序号 |
机构名称 |
床位数(张) |
建筑面积(㎡) |
占地面积(㎡) |
备注 |
|
闻韶街道 |
1 |
闻韶片区养老院 |
328 |
9840 |
8200 |
改建 |
|
雪宫街道 |
2 |
雪宫片区养老院 |
232 |
6960 |
5800 |
新建 |
|
辛店街道 |
3 |
淄博市临淄区中医医院 |
140 |
3473.62 |
1837.5 |
现状保留 |
|
4 |
淄博市康寿护理养生院 |
180 |
6182.9 |
2498.82 |
现状保留 |
|
|
5 |
淄博市临淄区康平园养护院 |
200 |
5321 |
5321 |
扩建 |
|
|
6 |
虎山综合养老设施 |
200 |
3700 |
3000 |
改建 |
|
|
稷下街道 |
7 |
稷下片区养老院 |
356 |
10680 |
8900 |
新建 |
|
8 |
徐姚片区养老院 |
536 |
16080 |
13400 |
新建 |
|
|
齐陵街道 |
9 |
齐陵片区养老院 |
304 |
9120 |
7600 |
改建 |
|
齐都镇 |
10 |
淄博市临淄区春雨慈光养老院 |
106 |
4537 |
4537 |
扩建 |
|
11 |
淄博市临淄区夕阳红桓公台养老中心 |
500 |
6000 |
6000 |
扩建 |
|
|
12 |
齐兴片区养老院 |
168 |
5240 |
4390 |
新建 |
|
|
皇城镇 |
13 |
淄博市临淄温馨之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48 |
860 |
860 |
现状保留 |
|
14 |
淄博市临淄区九拾阳光康养中心 |
164 |
9000 |
9000 |
扩建 |
|
|
敬仲镇 |
15 |
淄博健寿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敬仲健馨苑养老分公司 |
100 |
2729.08 |
4800 |
现状保留 |
|
朱台镇 |
16 |
淄博市临淄区上河东村养老院 |
34 |
681 |
740 |
现状保留 |
|
17 |
淄博市临淄区齐康养老院 |
61 |
916 |
1533 |
扩建 |
|
|
金岭回族镇 |
18 |
临淄区金岭清源老年健康服务中心 |
288 |
6540 |
6540 |
扩建 |
|
19 |
临淄区中康颐养金岭回族镇敬老院 |
80 |
2500 |
5200 |
现状保留 |
|
|
凤凰镇 |
20 |
淄博市健寿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2411 |
10405 |
现状保留 |
|
金山镇 |
21 |
淄博市临淄区养老中心第二康复养老院 |
1120 |
22500 |
28000 |
扩建 |
|
22 |
淄博健寿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金山健南苑养老分公司 |
100 |
1518.29 |
2000 |
现状保留 |
|
|
23 |
金山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91 |
2645.56 |
686.5 |
现状保留 |
|
|
合计 |
5436 |
139435.45 |
141248.82 |
—— |
||
附表五: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一览表
|
街道(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设置床位(张) |
建筑面积(㎡) |
建设方式 |
|
闻韶街道 |
1 |
闻韶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30 |
1200 |
现状 |
|
2 |
闻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闻韶日间照料中心) |
0 |
1500 |
现状 |
|
|
3 |
勇士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6 |
1000 |
现状 |
|
|
4 |
辛东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6 |
1800 |
现状 |
|
|
5 |
遄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710 |
现状 |
|
|
6 |
天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820 |
现状 |
|
|
7 |
太公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0 |
700 |
现状 |
|
|
8 |
相府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0 |
720 |
现状 |
|
|
9 |
管仲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680 |
现状 |
|
|
10 |
晏婴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1023 |
现状 |
|
|
11 |
相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3 |
290 |
现状 |
|
|
12 |
东王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4 |
300 |
现状 |
|
|
13 |
张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3 |
300 |
现状 |
|
|
14 |
石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3 |
300 |
现状 |
|
|
雪宫街道 |
15 |
雪宫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10 |
600 |
现状 |
|
16 |
商场街社区服务第一养老服务站 |
0 |
500 |
现状 |
|
|
17 |
商场街社区服务第二养老服务站 |
0 |
500 |
现状 |
|
|
18 |
高留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3 |
520 |
现状 |
|
|
19 |
单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400 |
现状 |
|
|
20 |
东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0 |
500 |
现状 |
|
|
21 |
桓公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305 |
现状 |
|
|
22 |
临园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0 |
400 |
现状 |
|
|
23 |
雪宫街道齐国商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470 |
现状 |
|
|
24 |
桑家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350 |
现状 |
|
|
25 |
桑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500 |
现状 |
|
|
26 |
商场街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2 |
500 |
现状 |
|
|
27 |
胜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5 |
350 |
现状 |
|
|
28 |
西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1200 |
现状 |
|
|
29 |
雪宫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0 |
1000 |
现状 |
|
|
辛店街道 |
30 |
辛店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20 |
600 |
现状 |
|
31 |
溡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1200 |
现状 |
|
|
32 |
辛化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6 |
1200 |
现状 |
|
|
33 |
邹阳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6 |
780 |
现状 |
|
|
34 |
虎山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6 |
3400 |
现状 |
|
|
35 |
辛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1200 |
现状 |
|
|
36 |
牛山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1000 |
现状 |
|
|
37 |
康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6 |
800 |
现状 |
|
|
38 |
辛安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350 |
现状 |
|
|
39 |
车站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360 |
现状 |
|
|
40 |
山王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600 |
现状 |
|
|
41 |
寨子村农村幸福院 |
10 |
500 |
现状 |
|
|
42 |
渠村农村幸福院 |
10 |
450 |
现状 |
|
|
43 |
仉行村农村幸福院 |
10 |
400 |
现状 |
|
|
44 |
安里村农村幸福院 |
10 |
1200 |
现状 |
|
|
45 |
于家村农村幸福院 |
10 |
300 |
现状 |
|
|
46 |
毛托农村幸福院 |
10 |
1100 |
现状 |
|
|
47 |
辛店街村农村幸福院 |
10 |
600 |
现状 |
|
|
48 |
王朱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稷下街道 |
49 |
金茵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站 |
0 |
185 |
现状 |
|
50 |
康悦成社区养老服务站 |
0 |
40 |
现状 |
|
|
51 |
稷下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20 |
7000 |
现状 |
|
|
52 |
金茵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0 |
510 |
现状 |
|
|
53 |
瑞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0 |
490 |
现状 |
|
|
54 |
康悦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300 |
现状 |
|
|
55 |
康悦城社区第二日间照料中心 |
0 |
700 |
现状 |
|
|
56 |
文苑社区老年人第一日间照料中心 |
0 |
1600 |
现状 |
|
|
57 |
文苑社区老年人第二日间照料中心 |
0 |
1600 |
现状 |
|
|
58 |
淄江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200 |
现状 |
|
|
59 |
鞠源社区第二日间照料中心 |
0 |
100 |
现状 |
|
|
60 |
鞠源社区第三日间照料中心 |
0 |
300 |
现状 |
|
|
61 |
鞠源社区第四日间照料中心 |
0 |
100 |
现状 |
|
|
62 |
鞠源社区日间第一照料中心 |
0 |
800 |
现状 |
|
|
63 |
齐都花园社区第一日间照料中心 |
0 |
500 |
现状 |
|
|
64 |
齐都花园社区第二日间照料中心 |
0 |
680 |
现状 |
|
|
65 |
赵家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0 |
380 |
现状 |
|
|
66 |
陈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1000 |
现状 |
|
|
67 |
范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100 |
现状 |
|
|
68 |
合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1300 |
现状 |
|
|
69 |
刘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100 |
现状 |
|
|
70 |
官道村日间照料中心 |
0 |
100 |
现状 |
|
|
71 |
徐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100 |
现状 |
|
|
72 |
永流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100 |
现状 |
|
|
73 |
韩家村农村幸福院 |
2 |
600 |
现状 |
|
|
74 |
东安村农村幸福院 |
2 |
280 |
现状 |
|
|
75 |
陈家村幸福院 |
20 |
700 |
现状 |
|
|
76 |
大杨村幸福院 |
10 |
2135 |
现状 |
|
|
77 |
高娄村农村幸福院 |
2 |
180 |
现状 |
|
|
78 |
董褚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79 |
耿王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齐陵街道 |
80 |
齐陵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20 |
600 |
现状 |
|
81 |
淄水社区养老服务站 |
0 |
180 |
现状 |
|
|
82 |
淄水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380 |
现状 |
|
|
83 |
齐家终村幸福院 |
4 |
300 |
现状 |
|
|
84 |
胡家村幸福院 |
10 |
270 |
现状 |
|
|
85 |
王齐村幸福院 |
10 |
420 |
现状 |
|
|
86 |
薛家村幸福院 |
10 |
400 |
现状 |
|
|
87 |
北山东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88 |
北山西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89 |
老刘家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90 |
望寺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91 |
付辛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92 |
后丁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93 |
郑家沟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94 |
高家孝陵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95 |
东龙池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96 |
吕家孝陵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97 |
刘营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齐都镇 |
98 |
齐都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0 |
0 |
规划 |
|
99 |
棠悦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1000 |
现状 |
|
|
100 |
兴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6 |
700 |
现状 |
|
|
101 |
城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500 |
规划 |
|
|
102 |
蒋王村农村幸福院 |
10 |
2000 |
现状 |
|
|
103 |
督府村农村幸福院 |
10 |
170 |
现状 |
|
|
104 |
西关村幸福院 |
10 |
470 |
现状 |
|
|
105 |
朱家辛村幸福院 |
10 |
316 |
现状 |
|
|
106 |
东古村幸福院 |
15 |
400 |
现状 |
|
|
107 |
西关北村幸福院 |
10 |
600 |
现状 |
|
|
108 |
西关南村幸福院 |
10 |
400 |
现状 |
|
|
109 |
付家村幸福院 |
10 |
380 |
现状 |
|
|
110 |
娄子村农村幸福院 |
10 |
500 |
现状 |
|
|
111 |
长胡村农村幸福院 |
10 |
120 |
现状 |
|
|
112 |
东石村幸福院 |
10 |
400 |
现状 |
|
|
113 |
西石村幸福院 |
10 |
450 |
现状 |
|
|
114 |
西古东村农村幸福院 |
10 |
400 |
现状 |
|
|
115 |
安合村农村幸福院 |
10 |
700 |
现状 |
|
|
116 |
南门村农村幸福院 |
10 |
800 |
现状 |
|
|
117 |
大夫观村农村幸福院 |
10 |
100 |
现状 |
|
|
118 |
葛家村幸福院 |
10 |
600 |
现状 |
|
|
119 |
刘家寨村农村幸福院 |
10 |
500 |
现状 |
|
|
120 |
粉庄村农村幸福院 |
10 |
720 |
现状 |
|
|
121 |
河崖村幸福院 |
10 |
280 |
现状 |
|
|
122 |
小徐村农村幸福院 |
10 |
270 |
现状 |
|
|
123 |
西古村农村幸福院 |
25 |
1200 |
现状 |
|
|
124 |
南谢家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125 |
常家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126 |
城北张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127 |
永顺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皇城镇 |
128 |
皇城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0 |
0 |
规划 |
|
129 |
皇城镇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500 |
规划 |
|
|
130 |
北羊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500 |
规划 |
|
|
131 |
北羊村幸福院 |
10 |
432 |
现状 |
|
|
132 |
崔郭村幸福院 |
10 |
310 |
现状 |
|
|
133 |
店子村幸福院 |
11 |
346 |
现状 |
|
|
134 |
东南羊村幸福院 |
10 |
400 |
现状 |
|
|
135 |
顾邵村幸福院 |
10 |
481 |
现状 |
|
|
136 |
郭家村幸福院 |
10 |
400 |
现状 |
|
|
137 |
韩家村幸福院 |
10 |
302 |
现状 |
|
|
138 |
后下村幸福院 |
10 |
350 |
现状 |
|
|
139 |
皇城营村幸福院 |
10 |
386 |
现状 |
|
|
140 |
南蓬村幸福院 |
10 |
320 |
现状 |
|
|
141 |
南荣村幸福院 |
10 |
301 |
现状 |
|
|
142 |
前孔村幸福院 |
10 |
400 |
现状 |
|
|
143 |
前下村幸福院 |
10 |
320 |
现状 |
|
|
144 |
石槽村幸福院 |
10 |
305 |
现状 |
|
|
145 |
西上村幸福院 |
10 |
303 |
现状 |
|
|
146 |
小铁村幸福院 |
10 |
1864 |
现状 |
|
|
147 |
于家村幸福院 |
10 |
312 |
现状 |
|
|
148 |
曹村幸福院 |
10 |
400 |
现状 |
|
|
149 |
郑辛村幸福院 |
2 |
155 |
现状 |
|
|
150 |
南卧石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151 |
大马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152 |
坡子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153 |
四官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154 |
五路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敬仲镇 |
155 |
敬仲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0 |
0 |
规划 |
|
156 |
许屯村幸福院 |
10 |
300 |
现状 |
|
|
157 |
杨官村幸福院 |
13 |
350 |
现状 |
|
|
158 |
崔官村幸福院 |
15 |
400 |
现状 |
|
|
159 |
陈家村幸福院 |
10 |
1200 |
现状 |
|
|
160 |
岳家村幸福院 |
10 |
570 |
现状 |
|
|
161 |
李官村幸福院 |
10 |
500 |
现状 |
|
|
162 |
小寇村幸福院 |
10 |
1400 |
现状 |
|
|
163 |
毛家屯村幸福院 |
10 |
450 |
现状 |
|
|
164 |
东柳村幸福院 |
10 |
700 |
现状 |
|
|
165 |
东胡村幸福院 |
10 |
407 |
现状 |
|
|
166 |
呈羔东村幸福院 |
10 |
450 |
现状 |
|
|
167 |
西柳村幸福院 |
12 |
400 |
现状 |
|
|
168 |
西姬王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朱台镇 |
169 |
朱台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0 |
0 |
规划 |
|
170 |
朱台镇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500 |
规划 |
|
|
171 |
陈营村幸福院 |
10 |
410 |
现状 |
|
|
172 |
大夫店村幸福院 |
10 |
480 |
现状 |
|
|
173 |
房家村幸福院 |
10 |
366 |
现状 |
|
|
174 |
耿家坡村幸福院 |
10 |
480 |
现状 |
|
|
175 |
罗家村幸福院 |
10 |
480 |
现状 |
|
|
176 |
宋桥村幸福院 |
10 |
368 |
现状 |
|
|
177 |
桐林村幸福院 |
10 |
430 |
现状 |
|
|
178 |
王营村幸福院 |
10 |
400 |
现状 |
|
|
179 |
西单村幸福院 |
10 |
290 |
现状 |
|
|
180 |
于官村幸福院 |
10 |
480 |
现状 |
|
|
181 |
建立村幸福院 |
10 |
307.7 |
现状 |
|
|
182 |
大柳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183 |
宁王南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184 |
后夏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185 |
杨店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186 |
朱北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金岭回族镇 |
187 |
金岭回族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0 |
0 |
规划 |
|
188 |
金岭日间照料中心 |
0 |
1240 |
现状 |
|
|
189 |
金岭三村幸福院 |
10 |
150 |
现状 |
|
|
凤凰镇 |
190 |
凤凰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0 |
0 |
规划 |
|
191 |
凤凰镇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500 |
规划 |
|
|
192 |
刘地村幸福院 |
2 |
301 |
现状 |
|
|
193 |
林家村幸福院 |
6 |
350 |
现状 |
|
|
194 |
西郝家村幸福院 |
8 |
680 |
现状 |
|
|
195 |
卢家营村幸福院 |
10 |
339 |
现状 |
|
|
196 |
东齐村幸福院 |
10 |
330 |
现状 |
|
|
197 |
小张村幸福院 |
10 |
420 |
现状 |
|
|
198 |
梁家村幸福院 |
10 |
420 |
现状 |
|
|
199 |
西申村幸福院 |
10 |
360 |
现状 |
|
|
200 |
王青屯村幸福院 |
10 |
364 |
现状 |
|
|
201 |
柴南村幸福院 |
10 |
410 |
现状 |
|
|
202 |
西路村幸福院 |
10 |
406 |
现状 |
|
|
203 |
北田旺村幸福院 |
10 |
428 |
现状 |
|
|
204 |
东申村幸福院 |
10 |
306 |
现状 |
|
|
205 |
北曹村幸福院 |
10 |
448 |
现状 |
|
|
206 |
大路东村幸福院 |
10 |
361 |
现状 |
|
|
207 |
柴北村幸福院 |
10 |
430 |
现状 |
|
|
208 |
南太合村幸福院 |
10 |
514 |
现状 |
|
|
209 |
北罗村幸福院 |
10 |
400 |
现状 |
|
|
210 |
王桥村幸福院 |
10 |
408 |
现状 |
|
|
211 |
山庄村幸福院 |
10 |
300 |
现状 |
|
|
212 |
南罗村幸福院 |
10 |
300 |
现状 |
|
|
213 |
大薄村幸福院 |
10 |
450 |
现状 |
|
|
214 |
朱家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215 |
温家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216 |
西老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217 |
台东齐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218 |
侯家屯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219 |
辛兴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金山镇 |
220 |
金山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 |
—— |
现状 |
|
221 |
蜂山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0 |
2000 |
现状 |
|
|
222 |
胜炼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20 |
1000 |
现状 |
|
|
223 |
十化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3500 |
现状 |
|
|
224 |
象山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500 |
现状 |
|
|
225 |
南仇东居民委员会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1600 |
现状 |
|
|
226 |
南仇南居日间照料中心 |
0 |
1567 |
现状 |
|
|
227 |
南仇西村幸福院 |
10 |
400 |
现状 |
|
|
228 |
南仇北村幸福院 |
10 |
400 |
现状 |
|
|
229 |
福山村幸福院 |
10 |
400 |
现状 |
|
|
230 |
崔碾村幸福院 |
10 |
400 |
现状 |
|
|
231 |
东崖村幸福院 |
10 |
360 |
现状 |
|
|
232 |
南术北村幸福院 |
10 |
360 |
现状 |
|
|
233 |
王寨西村幸福院 |
20 |
580 |
现状 |
|
|
234 |
杨上村幸福院 |
100 |
3200 |
现状 |
|
|
235 |
洋浒崖村幸福院 |
10 |
230 |
现状 |
|
|
236 |
辛庄幸福院 |
4 |
800 |
现状 |
|
|
237 |
搭岭幸福院 |
5 |
200 |
现状 |
|
|
238 |
吴胡同村幸福院 |
10 |
800 |
现状 |
|
|
239 |
冯家村幸福院 |
4 |
400 |
现状 |
|
|
240 |
南杨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241 |
西张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242 |
边河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243 |
闫下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244 |
坡子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合计 |
2397 |
—— |
—— |
||
附表六: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近期规划一览表
|
序号 |
街道(镇) |
设施名称 |
床位数(张) |
建筑面积(㎡) |
占地 面积(㎡) |
位置 |
建设期限 |
|
1 |
闻韶街道 |
临淄区区级养老设施 |
943 |
39600 |
33000 |
临淄区人民医院 |
2023-2025 |
|
2 |
辛店街道 |
淄博市临淄区康平园养护院 |
200 |
5321 |
5321 |
辛店街道辛三路十三号 |
2023-2025 |
|
3 |
齐陵街道 |
齐陵片区养老院 |
304 |
9120 |
7600 |
齐陵街道齐家终村 |
2023-2025 |
|
小计 |
—— |
1447 |
54041 |
45921 |
—— |
—— |
|
附表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近期规划一览表
|
街道(镇) |
设施名称 |
设置床位(张) |
建筑面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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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店街道 |
王朱村幸福院 |
20 |
400 |
近期 |
|
稷下街道 |
董褚村幸福院 |
20 |
400 |
近期 |
|
耿王村幸福院 |
20 |
400 |
近期 |
|
|
齐陵街道 |
北山东村幸福院 |
20 |
400 |
近期 |
|
北山西村幸福院 |
20 |
400 |
近期 |
|
|
老刘家村幸福院 |
20 |
400 |
近期 |
|
|
望寺村幸福院 |
20 |
400 |
近期 |
|
|
付辛村幸福院 |
20 |
400 |
近期 |
|
|
皇城镇 |
皇城镇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500 |
近期 |
|
南卧石村幸福院 |
20 |
400 |
近期 |
|
|
朱台镇 |
朱台镇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500 |
近期 |
|
金山镇 |
南杨村幸福院 |
20 |
400 |
近期 |
|
西张村幸福院 |
20 |
400 |
近期 |
|
|
边河村幸福院 |
20 |
400 |
近期 |
|
|
闫下村幸福院 |
20 |
400 |
近期 |
|
|
坡子村幸福院 |
20 |
400 |
近期 |
|
|
小计 |
300 |
6600 |
—— |
|
《淄博市临淄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草案)》的解读
一、规划编制背景
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和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更加科学、合理和有效地配置养老服务设施和养老服务资源,全面提升养老服务管理水平,着力打造与临淄区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服务方式人性化、养老服务设施完善化、养老服务功能多样化、运营主体多元化的养老服务设施体系,自2022年8月开始,我区开始组织编制《淄博市临淄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
二、主要规划目标
(一)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区、街道(镇)、村(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形成“9064”的养老服务总体格局,即90%的老年人居家接受服务,不少于6%的老年人享有社区养老服务,不少于4%的养老机构床位供老年人入住;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保持100%,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保持100%,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保持100%,农村养老设施覆盖率明显提高。
(二)机构养老服务更加优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推进医养结合等多种类型养老机构建设,到规划期末,逐步提高人均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标准,全区人均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不低于0.2平方米;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达60%以上。
(三)服务资源更加融合。城乡之间、行业之间、部门之间更加协同发展,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深层次结合,医疗卫生和康复护理服务在养老机构、城乡社区和家庭等三个场域实现无缝对接,形成居家服务、日间照料、机构托养、医疗服务、健康养生、智慧养老等各领域服务的有机融合。
(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业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各类扶持政策落实到位,行业标准科学规范,监管机制更加完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和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更加科学、合理和有效地配置养老服务设施和养老服务资源,全面提升养老服务管理水平,着力打造与临淄区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服务方式人性化、养老服务设施完善化、养老服务功能多样化、运营主体多元化的养老服务设施体系,自2022年8月开始,我局组织编制《淄博市临淄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
根据要求,我单位于2024年9月30日至10月29日在真人电子游艺平台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期间未收到反馈建议。
关于《淄博市临淄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草案)》
专家论证情况的报告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事项实施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根据《关于印发<临淄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淄博市临淄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草案)》进行了论证。
一、论证事项
《规划》的主要内容以及对《规划》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研究,实施的配套政策和措施研究等。
二、意见建议情况
与会人员听取了淄博市规划信息中心的方案汇报,认真审阅了规划成果,经讨论一致认为,该规划基础资料较为详实、现状分析较为充分,规划成果符合临淄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际,满足相关规定和要求,原则通过该规划。为进一步完善该规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相关规划分析,做好与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规划的衔接。
(二)明确养老模式及设施分类,加强人口老龄化趋势研究,合理预测老年人口规模和设施规模。
(三)进一步分析新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条件和选址的合理性,明确管控要求,对接相关规划,细化近期建设规划,提高可实施性。
(四)综合考虑各部门意见,规范完善规划成果。
三、意见采纳情况
(一)规划已与《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进行了衔接,同时对相关规划进行了分析,满足要求。
(二)本次规划对养老模式及设施分类进行了明确,根据现状情况,对人口老龄化与养老服务的发展趋势、配件标准进行了研究,确定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
(三)规划按照《淄博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要求,确定新建养老服务设施的选址及布局要求,对新建的养老机构制定图则,确定管控要求;与相关规划进行衔接,同时结合各街道(镇)实际情况,确定近期建设规划。
(四)规划对各部门意见进行了落实,根据意见对规划成果进一步修改完善。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一、标题
《淄博市临淄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二、评估事项介绍
为贯彻落实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科学规划布局养老服务设施,加快推动我区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编制《淄博市临淄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至2035年规划机构养老设施24处;在街道(镇)层面,规划建设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2处;在社区(村)层面,大力发展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城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全覆盖。
三、评估方案介绍
(一)评估人员
工作人员包括民政局养老服务科李敏、吴蕾、张悦;评估小组成员包括区民政局李春艳、人大代表王文花、稷下街道民政主任王智勇、群众代表苗伟、区慈善总会杨晓怡。
(二)评估内容
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方面进行评估。
(三)评估方法
召开《淄博市临淄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该规划”)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专题会议。
(四)评估程序
组建专业评估力量。由临淄区民政局牵头组建专项工作小组,成员涵盖民政局业务骨干,负责统筹协调、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同时邀请区民政局李春艳、人大代表王文花、稷下街道民政主任王智勇、群众代表苗伟、区慈善总会杨晓怡,共同组成评估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分工,保障评估专业性与全面性。
四、评估过程介绍
(一)公众参与情况。
2024年9月30日—10月29日,在真人电子游艺平台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工作专栏中进行公众意见征询,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二)分析论证情况
围绕该规划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主要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四个方面进行评估。
合法性。该规划制定契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且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9〕31 号)、淄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字〔2020〕115 号)等国家、省、市级相关政策要求。
合理性。该规划依据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与第二十四次山东省民政会议部署要求制定,立足我区实际老龄化程度与养老服务现状,契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彰显以人为本,旨在构建适配我区经济水平,居家社区机构协同、医养康养融合的养老体系。
可行性。该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密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各级相关政策导向,立足我区人口老龄化程度和养老服务发展水平,加快构建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养老服务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持续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力打造临淄品质养老新标杆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推动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可控性。该规划经临淄区民政局向多类相关利益群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后持续完善。经评估,不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不会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非法聚集、群体性及个人极端事件,也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可能,潜在网上网下跨界联动传导风险、引发重大网络舆情事件的隐患亦不存在,整体风险可控。在风险防范上,已对主要风险因素系统分析,拟定针对性化解措施。临淄区民政局协同职能部门,可对实施中的不稳定状况与突发事件早察觉、早预防、早处置,将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风险点的识别
决策违规违纪风险。部分项目决策时未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进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如广州黄埔区火村二期旧村改造项目,因擅自更改回签安置标准,违背当初对居民承诺的政策条款,致大量居民不满,引发上千人聚集上访,当地相关直接责任者最终受到严厉处分,项目也被迫暂停整改。
公示环节缺失风险。项目未履行公示公告程序,侵犯当地居民知情知悉权利。像一化工企业扩建项目,前期环评、稳评公示未按规定开展,周边居民对可能带来的污染隐患全然不知,项目动工后居民才知晓,担心健康受影响,引发大规模联名抗议,工程进度严重受阻,后续耗费大量人力、财力重新补做公示、沟通解释才逐步平息风波。
征拆执行不当风险。存在暴力拆迁、违规占用情况。如广东省广州市某区某镇政府在机场建设项目征收工作中的不当操作,骆先生家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然而征收方给出的补偿标准不合理,致使骆先生一直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镇政府竟未经法定程序,强行拆除其房屋,这一暴力拆迁行为令骆先生一家遭受巨大经济损失。最终,法院作出行政判决,确认镇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
(四)风险等级研判
该规划主要任务是针对政府、部门、养老机构等进行督导评估,其改革不涉及社会、政治等领域,认为该规划不存在合理性风险、可行性风险和可控性风险等问题。
(五)防范化解措施和应急预案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相适应的领导体制,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规划落实责任,将规划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强化考评监督,层层抓好落实。充分发挥各级养老服务协调机制重要作用,定期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明确责任分工,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各项规划任务落实。
实施评估激励。建立养老服务发展指标监测机制,完善养老服务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积极做好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工作,争取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严厉查处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持续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抵御欺诈销售意识。依法依规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重点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
五、报告评审情况
评审组织。由临淄区民政局负责统筹,邀请山东理工大学冯敏、淄博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张宁、山东泓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孙福辉、临淄区自然资源局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临淄区住建局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临淄规划办理办公室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临淄区文物局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7位专家、党政机关人员共同组建评审团队,确保评审视角多元化、专业化。
评审流程。先由规划编制团队详细汇报《淄博市临淄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核心内容,涵盖设施布局、规模规划、服务定位等要点。随后评审团队审阅报告,部门代表立足职能,从用地保障、建设合规等层面剖析;专家则聚焦养老趋势、空间布局科学性、社会稳定关联风险把控等维度研讨。
评审意见汇总。经严谨审议,评审团队认可规划前瞻性与必要性。同时在细节处给出优化方向,如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对运营、舆情风险能力,增强规划实施可控性,为后续修订、完善筑牢基础,保障其科学落地,契合社会稳定需求。
六、结论
该规划的实施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可以实施。
区十九届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讨论通过。
淄博市临淄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习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这一重大部署,为我国养老服务发展明确了方向,推动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将有力推动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完善,进一步筑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2023年3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会上多位全国政协委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老年人养老品质积极建言献策,奏出时代的强音。
结合临淄区养老服务品质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中的“普惠、均衡、充分、优质”的原则,通过打基础、优存量、扩增量,补短板、强弱项、促发展,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力打造临淄品质养老新标杆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推动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与临淄区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匹配,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建设,特编制《临淄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下称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第三条 编制要求
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应遵循“以人为本、提升服务,规模合理、盘活存量,城乡统筹、完善体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进行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内容须纳入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的落地实施。
第四条 适用范围
以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底图进行规划编制;有关矢量文件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确保数据能够纳入相关规划当中,指导项目的建设实施。
第五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临淄区行政辖区范围,包括五个街道和七个镇,总面积约663.68平方公里。
第六条 规划原则
(一)政府主导、多元参与。
(二)统筹协调,全面提升。
(三)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四)多规衔接,统筹兼顾。
第七条 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4.《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2020年3月)。
(二)政策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
4.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5号);
5.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自然资规〔2019〕3号);
6.关于印发《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7.《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鲁政发〔2014〕11 号);
8.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字〔2018〕18号);
9.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9〕31号;
10.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86号);
11.山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12.山东省民政厅等12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养老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民〔2021〕82号);
1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字〔2020〕115号);
14.淄博市人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区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淄政办字〔2020〕34号);
15.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字〔2020〕115号);
16.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淄政发〔2021〕7号);
17.淄博市民政局、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民〔2021〕77号);
18.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印发《2021年高质量发展“十二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淄发〔2021〕5号);
19.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淄政办字〔2022〕5号);
20.《关于建设高品质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的行动方案(2022—2024年)》(淄发电〔2022〕2号);
21.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配置和建设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淄建发〔2021〕64号);
22.淄博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淄博市养老服务品质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淄社养老组〔2022〕1号);
23.淄博市民政局、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城镇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淄民〔2022〕28号);
24.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新建商品住宅品质提升若干规定的通知》(淄建发〔2022〕90号);
25.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三)规范标准
1.《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3.《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50437-2007)(2018年版);
4.《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43-2010);
5.《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
6.《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50867-2013);
7.《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1062-2021);
8.《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
9.《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与运行规范》(DB37/T4398-2021);
10.《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DB37/T4372-2021)(山东省地方标准)。
11.《淄博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导则》。
(四)相关规划
1.《临淄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2.《临淄城区辛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3.《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五)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第二章 养老服务设施分类
按照“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根据服务对象、形式与功能设置,养老模式分为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
第八条 机构养老
机构养老是由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综合性服务的一种养老模式。
按照老年人的护理需求与健康状况,机构养老分为护理型、普通型两类。护理型养老机构是指以介护为主,护理床位达到60%以上,配备公共食堂、专门医疗卫生(康复)机构和医护人员、专职管理团队、护理服务人员的养老机构,提供老年人休养、用餐、生活照料、康复医疗和精神文化等活动场所和服务项目,主要收住需长期照护的失能、失智和日常需要大量照料服务的半失能老人。
第九条 社区养老
社区养老是利用社区资源,为老年人提供适宜服务的一种养老模式。
按照社区养老服务区域不同分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其中,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主要包括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等业态,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主要为镇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幸福院。
第十条 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是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的一种养老模式。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与医疗护理以及精神关爱服务。主要形式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开展照料服务。
第三章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
第十一条 规划目标
“十四五”时期,着眼未来10-15年的老龄化发展趋势,按照“惠普、均衡、充分、优质”的原则,围绕“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撑、高端有选择”的思路,区级抓统筹、街道(镇)抓配建,村(社区)抓落地,统筹优化各类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推动养老服务迭代升级,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老年人实际需求相匹配的养老服务体系框架。
1.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区、街道(镇)、村(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形成“9064”的养老服务总体格局,即90%的老年人居家接受服务,不少于6%的老年人享有社区养老服务,不少于4%的养老机构床位供老年人入住;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保持100%,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保持100%,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保持100%,农村养老设施覆盖率明显提高。
2.机构养老服务更加优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推进医养结合等多种类型养老机构建设,到规划期末,逐步提高人均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标准,全区人均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不低于0.2平方米;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达60%以上。
3.服务资源更加融合。城乡之间、行业之间、部门之间更加协同发展,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深层次结合,医疗卫生和康复护理服务在养老机构、城乡社区和家庭等三个场域实现无缝对接,形成居家服务、日间照料、机构托养、医疗服务、健康养生、智慧养老等各领域服务的有机融合。
4.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业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各类扶持政策落实到位,行业标准科学规范,监管机制更加完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临淄区老龄事业发展主要指标详见附表一。
第四章 养老服务设施分级与配置标准
第十二条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等级划分
根据《淄博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导则》,养老机构按床位规模可划分为小型(≤150 床位)、中型(151—300床位)、大型(301—500床位)和特大型(>500床位)四个等级划分,应控制特大型养老机构的建设规模。
第十三条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与要求
1.养老机构床位配建指标
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不低于60%,2035年达到70%以上。
2.新建或改造养老机构的建筑密度、容积率和床均用地面积指标
城市新区新建或改造养老机构的建筑密度一般为25-30%;老城区新建或改造养老机构的建筑密度可适当提高,原则上不超过35%。
新建或改造养老机构的容积率根据区位、地价、床位规模等因素综合确定为1.0-2.0,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区位、地价、建设条件等因素适当调整。
养老机构床均用地面积一般为25-50平方米。城市新区新建或改建养老服务机构床均用地一般为40-50平方米,原则上不超过55平方米;老城区新建或改建养老服务机构床均用地一般为30-40平方米,原则上不低于25平方米。
3.新建单个养老机构地块面积控制要求:新建单个养老机构的地块面积原则上控制在3公顷以下,有集中配建医疗、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设施的,不得超过5公顷。
4.新建或改造养老机构的床位规模、床均建筑面积与配建要求
临淄区原则上至少设置1 所护理型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宜≥150床,床均综合建筑面积一般≥35㎡/床。
第十四条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指引
建设指引方式包括现状保留、新建、改建、扩建四种。
现状保留:对于满足消防和许可要求,运营完善、配备设施相对齐全的现有养老机构予以保留完善。对于现状不能满足消防安全和许可要求,且无法改造升级的养老机构,应予以取消。
新建类:新建养老机构要具有一定土地规模,符合规划控制要求,符合选址原则,邻近养老需求较为集中地区,远离污染,交通便利。
改建类:改建养老机构指老城区在用地紧缺情况下,可利用现有工业厂房、宾馆、酒店、企事业单位闲置用房、招待所、社区闲置用房、闲置学校等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改造为养老机构。有相对独立的出入口,满足老年人设施安静、消防安全、避免干扰等要求。
扩建类:扩建养老机构包括现有用地扩建和现有建筑提升改造类两种形式。现有用地扩建是对现有养老机构周边用地进行梳理整合,有条件扩建的,划定扩建范围,提出床位扩容需求。现有建筑提升改造是对于周边用地无条件扩建且养老条件急需改善提升的,需扩大建筑面积、增加床位数。
第十五条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功能用房设施
在养老机构中,为便于老年人养护及管理,通常将老年人养护设施分区设置,划分为相对独立的护理单元。养护单元内包括老年人居住用房、餐厅、公共浴室、会见聊天室、心理咨询室、护理员值班室、护士工作室等用房。同时为了体现对失能老年人的人文关怀,满足入住失能老年人与前来探望的子女短暂居住,共享天伦之乐,感受家庭亲情需要的居住用房。通常养老机构设置亲情居室。
第十六条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构配建标准与要求
1.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配建指标与要求
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应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
每处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长期托养床位不少于10张。
2.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配建指标与要求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应列入城镇基层公共配套服务用房。
新建住宅项目地块必须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每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且单体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社区人口规模在0.5-1.2万人(五分钟生活圈)、1.5-2.5万人(十分钟生活圈)、3-5万人的社区,应分别配套建设面积不少于750平方米、1085平方米、1600平方米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3.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配建指标与要求
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按照《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行规范》(DB37/T4372-2021)进行建设。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重点设置生活照料、托养照护、健康医疗、休闲娱乐、文化活动、心理关爱等功能室,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长者照护、助餐康养、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法律援助、文化娱乐等服务,并设立智慧健康养老信息平台,纳入区县智慧养老指挥中心养老服务平台统一监管。
4.农村幸福院
农村幸福院建设标准原则上占地不少于2亩、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第十七条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用房设置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主要包括生活服务、保健康复、娱乐及辅助用房等功能用房,其中:生活服务用房应包括休息室、沐浴间(含理发室)和餐厅(含配餐间),室内通道和床(椅)距应满足轮椅进出及日常照料的需要;保健康复用房应包括社区卫生站(所)、心理疏导室和康复训练室(或室外活动场所),配有老年人健身康复器材和常用药品;娱乐用房应包括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阅览室(含书画室)、多功能活动室,配备相应文体活动设备;辅助用房应包括办公室、厨房、洗衣房、公共卫生间和其他用房(含库房等)。
幸福院应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设置休息室、厨房、餐厅、文体活动室等功能室,配备适宜的生活起居、休闲娱乐等设施,以及必要的标志标识。
第十八条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
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通过“互联网+”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是社区治理和养老服务创新实验的重要突破口和着力点。在镇办、社区层面上,将全省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嵌入全省社区服务信息系统。通过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应用于社区,为社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运行环境基本要求:包含建设社区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建设社区居民自助服务区;平台建设应整合社区周围的公共服务资源、市场化服务资源及志愿互助服务资源,丰富服务内容,方便居民群众。
第五章 老年人口规模与养老床位数预测
第十九条 老年人口预测
预测2025年临淄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规模为16.67万人,2035年为21.13万人。其中:
闻韶街道:至202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1.74万人;至203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2.47万人。
雪宫街道:至202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1.28万人;至203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2.00万人。
辛店街道:至202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1.76万人;至203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2.40万人。
稷下街道:至202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2.17万人;至203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3.41万人。
齐陵街道:至202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1.00万人;至203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1.17万人。
齐都镇:至202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1.42万人;至203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1.74万人。
皇城镇:至202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1.47万人;至203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1.62万人。
敬仲镇:至202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0.87万人;至203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0.98万人。
朱台镇:至202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0.94万人;至203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0.97万人。
金岭回族镇:至202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0.40万人;至203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0.42万人。
凤凰镇:至202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1.49万人;至203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1.54万人。
金山镇:至202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2.13万人;至2035年,60岁以上老龄人口约2.41万人。
第二十条 养老床位数预测
按照市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到2035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提高到40张测算,2035年临淄区行政范围内设置养老床位8452张。
第二十一条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预测
规划预测至2035年,临淄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不少于13.11公顷。
第六章 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与配建要求
第二十二条 机构养老设施的配建要求
1.机构养老选址要求
应阳光充足、通风良好,具有良好的人居环境。应交通便捷、市政条件便利、尽可能靠近医院,以便就近得到医疗服务;要能够就近快速进入城市主次干道或乡镇公路,但应避开对外公路、快速路及交通量大的交叉路口等地段;要远离污染源、噪声源,远离危化品生产企业、危化品仓库等危险场所,远离山体滑坡等地质不良地带,满足避灾防灾要求。
2.机构养老布局要求
应符合当地老年人口的分布特点,宜靠近居住人口集中的地区布局。市级和区县级的养老机构用地应独立设置;街道(镇)级、社区(村)级养老机构宜独立设置,也可结合街道(镇)级或社区(村)级卫生设施等公建设置,但应保持一定的独立性,须有独立出入口,避免相互干扰。
第二十三条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
本规划远期规划临淄区机构养老设施24处,其中区级1处、街道(镇)级23处,共提供机构养老床位约6379张。机构养老设施配置详见附表二。
第二十四条 区级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区级机构养老服务设施1处,规划床位数943张,占地面积共3.30公顷,通过多种手段增加土地的利用率,建设形式可采用公建民营或社会资本民建公助等形式,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应一体进行,鼓励社会组织进行区域化规模运营,详见附表三。
第二十五条 街道(镇)级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23处,其中现状保留9处,新建4处,改建3处和扩建7处,规划新增床位数3371张,总床位数5436床;建设形式可采用公建民营或社会资本民建公助等形式,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应一体进行,鼓励社会组织进行区域化规模运营。详见附表四。
闻韶街道规划1处,为改建,床位数328张;雪宫街道规划1处,为新建,床位数232张;辛店街道规划4处,其中现状保留2处,改建和扩建各1处,床位数720张;稷下街道规划2处,均为新建,床位数892张;齐陵街道规划1处,为改建,床位数304张;齐都镇规划3处,其中新建1处,扩建2处,床位数774张;皇城镇规划2处,其中现状保留1处,扩建1处,床位数212张;敬仲镇规划1处,为现状保留,床位数100张;朱台镇规划2处,其中现状保留1处,扩建1处,床位数95张;金岭回族镇规划2处,其中现状保留1处,扩建1处,床位数368张;凤凰镇规划1处,为现状保留,床位数100张;金山镇规划3处,其中现状保留2处,扩建1处,床位数1311张。
第二十六条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弹性控制
1.除本规划明确的24处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外,为鼓励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符合法定规划和土地政策、公共及市政配套设施条件许可情况下,可经相应程序审批建设机构养老服务设施。
2.为保障临淄区快速增长的养老需求,本规划确定的独立占地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床位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建议各项目在空间设计上紧凑布局,为未来扩建预留空间。
第二十七条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配建要求
1.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选址要求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选址应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环境安静,与高噪声、污染源等防护距离符合有关安全卫生规定;服务对象应相对集中,交通便利,供电、给排水、通信等市政条件较好;临近街道(镇)或社区(村)公共服务中心、医疗机构、其他为老服务设施。
2.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布局要求
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宜结合街道(镇)或社区(村)公共服务中心集中布局,鼓励与老年活动中心、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设施之间的部分功能用房实现共建共享和交叉使用。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选址要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服务对象相对集中,交通便利,供电、给排水、通讯等条件较好的位置;临近医疗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安静,与高噪声、污染源的防护距离符合有关安全卫生规定。宜在建筑低层部分,相对独立,并有独立出入口。二层以上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应设置无障碍坡道。老年人休息室宜与保健康复、娱乐用房和辅助用房作必要的分隔,避免干扰。
农村幸福院应根据各村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宜行的方式,对现有空置的房屋、场地和基本设施进行改造建设,有条件的村可利用闲置土地新建。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供老年人就餐服务。
第二十八条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策略
1.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成区
开发边界内城市社区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100%覆盖。一个城市社区至少设置1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内凡新建居住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对老旧居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达不到建设指标要求的,可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
2.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未建区
结合居住开发,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按照每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进行控制。
3.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村庄
规划根据现已批复的淄博市三区三线数据,对于现在已经纳入开发边界的村庄,规划考虑未来村庄发展存在的不确定性,通过几个村规划设置一处日间照料中心来进行区域覆盖,也可通过发掘社会闲置资源、共享机构养老设施部分服务、综合利用社区服务设施的功能等过渡性方式,最大限度的增加社区养老设施的规模、扩展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和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满足居民基本就近的养老服务需求。
4.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村庄
在城市开发边界外的村庄,可结合养老“一刻钟”生活圈的划定,对区位相近、规模较小、分散零落的多个村,集中建设一个区域性幸福院。规划结合淄博市村庄布局规划方案划定的生活圈以及镇办对于社区养老设施的发展设想,规划布局社区养老设施,实现城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全覆盖,农村幸福院基本形成农村养老服务网络。
第二十九条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
至2035年,在街道(镇)层面,规划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规划共12处,其中现状保留6处街道(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规划新增6处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至2035年在社区(村)层面,大力发展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2025年年底前,实现城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全覆盖。规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共规划床位约2397张,详见附表五。
1.闻韶街道
规划1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现状保留,床位数30张;规划13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均为现状保留,床位数35张;床位数共65张。
2.雪宫街道
规划1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现状保留,床位数10张;规划14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均为现状保留,床位数80张;床位数共90张。
3.辛店街道
规划1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现状保留,床位数20张;规划10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均为现状保留,床位数54张;规划8处幸福院,其中保留7处,新增1处,床位数90张;床位数共164张。
4.稷下街道
规划1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现状保留,床位数20张;规划23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均为现状保留;规划7处幸福院,其中保留5处,新增2处,床位数76张;床位数共96张。
5.齐陵街道
规划1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现状保留,床位数20张;规划2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均为现状保留;规划15处幸福院,其中保留4处,新增11处,床位数254张;床位数共274张。
6.齐都镇
规划1处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规划新增,结合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设置;规划3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其中保留2处,新增1处,床位数26张;规划26处农村幸福院,其中保留22处,新增4处,床位数320张;床位数共346张。
7.皇城镇
规划1处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规划新增,结合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设置;规划2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均为新增,床位数20张;规划24处农村幸福院,其中保留19处,新增5处,床位数283张;床位数共303张。
8.敬仲镇
规划1处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规划新增,结合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设置;规划13处农村幸福院,其中保留12处,新增1处,床位数150张;床位数共150张。
9.朱台镇
规划1处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规划新增,结合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设置;规划1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规划新增,床位数10张;规划16处农村幸福院,其中保留11处,新增5处,床位数210张;床位数共220张。
10.金岭回族镇
规划1处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规划新增,结合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设置;规划1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现状保留;规划1处农村幸福院,现状保留,床位数10张;床位数共10张。
11.凤凰镇
规划1处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规划新增,结合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设置;规划1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规划新增,床位数10张;规划28处农村幸福院,其中保留22处,新增6处,床位数326张;床位数共336张。
12.金山镇
规划1处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规划新增,结合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设置;规划6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均为现状保留,床位数30张;规划18处农村幸福院,其中保留13处,新增5处,床位数313张;床位数共343张。
第三十条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需求
居家养老是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的一种养老模式。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与医疗护理以及精神关爱服务。主要形式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开展照料服务。
第三十一条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策略
1.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发展居家网络信息服务
以机构为主体、社区为纽带,逐步建立起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拓展服务领域,发展居家养老便捷服务。到2035年,建立完善覆盖全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发展老年电子商务,建设居家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着力优化提升传统服务业。实施传统服务业改造提升示范工程,运用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采用科学管理模式和现代经营业态,改造提升养老服务产业,不断满足居民多样化、社会化及个性化的服务需求。
2.老旧小区加快实施无障碍改造
需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快实施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基础设施的无障碍改造。
3.落实政策,提升服务
在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同时,从生活照料、护理康复、精神关怀等方面大力提升社区及居家养老的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
通过选择有资质、有一定规模的品牌餐饮企业,政府给予适度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养老餐桌的建立,为老年人提供配餐、就餐、送餐服务。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居家老人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等服务,并提供方便、及时、有效的上门服务。
建立居家养老专业服务队伍,加强人员培训和监管,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居家服务。
发挥社会各类心理咨询专业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依托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电话咨询、上门服务等多方式的精神关怀服务。
4.发展居家养老便捷服务
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要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撑,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务料理、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进一步做实做强居家养老。全面建立居家探访制度,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和引导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等重点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与帮扶服务。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完善相关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以及建设和运营政策,健全上门照护的服务标准与合同范本,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普及居家护理知识,增强家庭照护能力。
第七章 近期建设计划
第三十二条 近期工作重点
以老年人群体实际需求为导向,突出养老服务公益性,进一步明确家庭、社会、市场、政府在养老服务中的角色定位及责任边界。到2025年建立起与临淄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当、规模适度、城乡一体的精准养老服务体系。实现镇办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近期建设重点为养老服务平台的完善和区域整合、居家社区养老示范工程建设,建立十五分钟社区养老生活圈。
2025年,所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100%。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的,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齐,根据人口老龄化加深程度,研究提高规划标准。在镇(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街道覆盖率保持在100%;2025年年底前,镇覆盖率达到100%以上。
第三十三条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
近期规划机构养老设施3处,共提供机构养老床位1447床,详见附表六。
第三十四条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近期规划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6处,共规划床位约300张,详见附表七。
第八章 规划实施建议
第三十五条 夯实基础性工作
1.建立养老大数据库
对全区的老年人数据进行一次大采集,采集注重数据精准化和全面化,充分挖掘养老服务需求。打造智慧养老平台。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充分利用好临淄12349居家服务信息中心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和相关部门的服务网站,打造一个可与全市各项养老服务工作挂钩的智慧信息平合,将养老的政策、需求、服务、供给等基本信息全部在平台集中展示,供多方使用。
2.合理规划布局
根据大数据采集和运算分析,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各项养老服务建设;完善政府和社会分工,通过政策引导和调剂,统筹推动各方力量投入到养老事业中,提高资源布局效率。
第三十六条 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建设
1.突出主体地位
建议在老旧小区改造和新建小区规划过程中充分考虑社区居家养老的需求,增设、完善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居家适老化改造。
2.整合公共资源
盘活社区资源,合理划分服务区域,通过财政资金和社会力量多种形式的支持,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3.重视新型幸福院的建设
将新型幸福院建设与农村社区建设相结合,与盘活农村闲置国有资产相结合,制定幸福院建设、奖惩、管理办法,夯实运行责任,切实推进幸福院高效建设和运行。
第三十七条 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质量
1.丰富养老机构服务层次
深化养老行业“放管服”改革,开放社会养老服务市场,完善定价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开办中高端、医养融合等个性化养老机构,满足老年人差异化机构养老服务需求。
2.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养老机构行业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养老机构激励和投诉处理机制。
3.推进服务质量提升
围绕运营管理、护理服务等方面,开展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开展养老管理队伍和护理队伍的培训工作,聘请管理、医护专家在教育机构开设培训班并组织外出学习。
第三十八条 推动医养融合发展
支持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设立医疗机构,鼓励机构养老服务设施为医疗机构入驻提供场地和设施,方便老年人获取医疗服务。支持各类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通过签约等形式开展合作,开设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接受医疗服务提供便利。鼓励发展互联网远程医疗及照护支持服务,以及电子健康档案、一键救援等智慧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养老院+互联网医院”,综合运用各类智能化手段,提升养老服务能级。
第三十九条 创新财税金融政策
减轻养老服务税费负担。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和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连锁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单体门店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耕地开垦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以及本市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营利性养老机构减半征收。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连锁品牌运营。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品牌建设,支持连锁化、综合化、品牌化运营。对已在其他省市区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得要求其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设立子公司。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推动形成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的有效合作模式。
建立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投融资模式。充分利用各种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支持重点企业和项目建设,综合运用信贷激励、税收奖励、区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等财税手段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壮大、转型升级。
第四十条 完善土地供应政策
本规划确定的设施最基本养老需求的建设标准和用地规划,按照《山东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用地政策》要求,应明确规划中确定的各类养老设施的建设方式及建设主体、运营资质、限定服务对象和价格等相关配套政策,保障最基本的养老需求。针对不同的建设方式和运营方式,土地供应方面建议如下:
《山东省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用地政策》规定,各级政府要将养老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确需新增用地的,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用地指标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对经营性用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规定,优先保障供应。鼓励以租赁方式供应养老用地,降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成本。养老服务设施因城市建设需要依法拆迁时,优先安排同等面积的建设用地。严禁改变养老设施建设用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变相搞房地产开发。城市更新中建设养老设施的土地供应:通过城市更新提供的区级敬老院应独立占地;居住区级敬老院宜单独占地,如受条件所限不能独立占地的,可采用附设的方式;社区养老设施均采用附设的方式。
第四十一条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根据养老设施规划总体目标,按年度进行任务分解,确立分期建设目标,以年度计划手段逐年推进养老设施建设。
1.将养老设施建设的近期目标逐年分解到年度计划层面,由区民政部门统筹,建立临淄区养老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制度,逐年推动相关工作。
2.对于需要政府公共投资的推动立项,列入发改部门国民经济社会年度计划。
3.对于需要土地的,与规划国土部门的近期建设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相衔接,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含更新改造和新增用地两种类型)。
第四十二条 明确设施建设机制
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民政主管部门等共同制定各类养老设施的建设流程和职责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应参与养老设施立项、规划、建设、验收的全过程,加强设施规划建设的行业监管力度。
在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时,应将规划条件确定配建的养老设施作为无偿移交的公共服务设施列入出让方案,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编制拟供应地块规划条件时,应根据养老设施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同步提出配建养老设施的相关要求;
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
建住宅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时,规划部门应核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是否符合规划条件;施工图审查时,养老设施设计不符合规划条件和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和规范的,不得通过审查;
民政部门按照实施许可权限,通过书面检查或者实地查验等方式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上级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下级民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养老机构应当定期向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服务范围、服务质量、运营管理等情况;
建立养老机构评估制度,定期对养老机构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养老机构评估工作可以委托第三方实施,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定期开展养老服务行业统计工作,养老机构应当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
建立对养老机构管理的举报和投诉制度。民政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并且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先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新建设施占地疑似污染地块的,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规划实施应避让已知不可移动文物,对已位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区划内改扩建项目也应予以避让。规划实施时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及历史文化名城的有关要求。规划实施前,土地出让应遵循“先考古后出让”的原则,报请省文物执行主管部门办理考古调查勘探审批;历史上已取得土地、规划等手续的,建设开工前须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并到区审批局办理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
养老服务设施周边道路应设置相关道路安全设施,保障养老设施门前道路安全。
第四十三条 动态修订本专项规划
1.建立动态更新的临淄区的老年人口数据库。
2.根据临淄区老年人口的实际需求状况,动态修订本规划。
第四十四条 完善组织保障机制
1.强化规划保障
建议将养老纳入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教育、医疗、文化一体发展。
2.强化财政保障
建立财政投入增长机制,使财政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养老事业需求相适应。
3.强化服务保障
进一步优化营商服务环境,精简项目审批流程、压缩项目审批时限,提供绿色通道,为养老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宽松的环境。
4.强化队伍保障
配齐配强民政、卫健养老工作队伍,补充年富力强、专业性强的骨干加入到养老工作中。建立统一的志愿者、义工、慈善组织服务分配平台,对志愿服务进行科学系统的组织管理。积极培育民间养老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行业标准制定、服务质量评估、服务行为监督和协调服务等工作中的作用。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成果组成
本规划由文本、图纸和附件组成,说明书、相关文件收入附件,说明书是对文本和图纸的具体解释。
第四十六条 规划生效
本规划经真人电子游艺平台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七条 解释权
解释权由临淄区民政主管部门履行。
附 表
附表一:临淄区老龄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2025年 |
2035年 |
|
1 |
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 |
≥90% |
≥95% |
|
2 |
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 |
100% |
100% |
|
3 |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
% |
100% |
100% |
|
4 |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 |
% |
100% |
100% |
|
5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 |
60% |
70% |
|
6 |
每千名老年人配有社会工作者人数 |
人 |
≥1 |
≥1 |
|
7 |
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 |
% |
100% |
100% |
|
8 |
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 |
% |
100% |
100% |
|
9 |
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 |
% |
100% |
100% |
|
10 |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托管率 |
% |
70% |
80% |
|
11 |
养老机构总数 |
处 |
16 |
24 |
|
12 |
星级养老机构占比 |
% |
100% |
100% |
|
13 |
建成家庭养老床位数 |
床 |
600 |
750 |
|
14 |
养老护理员人数 |
人 |
450 |
550 |
附表二:机构养老设施配置一览表
|
级别 |
养老机构(处) |
规划新增 床位数(张) |
现状 床位数(张) |
备注 |
|
区级 |
1 |
943 |
0 |
改建1处 |
|
闻韶街道 |
1 |
328 |
0 |
改建1处 |
|
雪宫街道 |
1 |
232 |
0 |
新建1处 |
|
辛店街道 |
4 |
317 |
403 |
现状保留2处,改建和扩建各1处 |
|
稷下街道 |
2 |
892 |
0 |
新建2处 |
|
齐陵街道 |
1 |
304 |
0 |
改建1处 |
|
齐都镇 |
3 |
526 |
248 |
新建1处,扩建2处 |
|
皇城镇 |
2 |
100 |
112 |
现状保留1处,扩建1处 |
|
敬仲镇 |
1 |
0 |
100 |
现状保留1处 |
|
朱台镇 |
2 |
30 |
65 |
现状保留1处,扩建1处 |
|
金岭回族镇 |
2 |
182 |
186 |
现状保留1处,扩建1处 |
|
凤凰镇 |
1 |
0 |
100 |
现状保留1处 |
|
金山镇 |
3 |
460 |
851 |
现状保留2处,扩建1处 |
|
合计 |
24 |
4314 |
2065 |
—— |
附表三:区级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一览表
|
序号 |
级别 |
名称 |
床位数(张) |
建筑面积(㎡) |
用地面积(㎡) |
位置 |
|
1 |
区级 |
临淄区区级养老设施 |
943 |
39600 |
33000 |
临淄区人民医院 |
附表四:街道(镇)级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一览表
|
街道(镇) |
序号 |
机构名称 |
床位数(张) |
建筑面积(㎡) |
占地面积(㎡) |
备注 |
|
闻韶街道 |
1 |
闻韶片区养老院 |
328 |
9840 |
8200 |
改建 |
|
雪宫街道 |
2 |
雪宫片区养老院 |
232 |
6960 |
5800 |
新建 |
|
辛店街道 |
3 |
淄博市临淄区中医医院 |
140 |
3473.62 |
1837.5 |
现状保留 |
|
4 |
淄博市康寿护理养生院 |
180 |
6182.9 |
2498.82 |
现状保留 |
|
|
5 |
淄博市临淄区康平园养护院 |
200 |
5321 |
5321 |
扩建 |
|
|
6 |
虎山综合养老设施 |
200 |
3700 |
3000 |
改建 |
|
|
稷下街道 |
7 |
稷下片区养老院 |
356 |
10680 |
8900 |
新建 |
|
8 |
徐姚片区养老院 |
536 |
16080 |
13400 |
新建 |
|
|
齐陵街道 |
9 |
齐陵片区养老院 |
304 |
9120 |
7600 |
改建 |
|
齐都镇 |
10 |
淄博市临淄区春雨慈光养老院 |
106 |
4537 |
4537 |
扩建 |
|
11 |
淄博市临淄区夕阳红桓公台养老中心 |
500 |
6000 |
6000 |
扩建 |
|
|
12 |
齐兴片区养老院 |
168 |
5240 |
4390 |
新建 |
|
|
皇城镇 |
13 |
淄博市临淄温馨之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48 |
860 |
860 |
现状保留 |
|
14 |
淄博市临淄区九拾阳光康养中心 |
164 |
9000 |
9000 |
扩建 |
|
|
敬仲镇 |
15 |
淄博健寿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敬仲健馨苑养老分公司 |
100 |
2729.08 |
4800 |
现状保留 |
|
朱台镇 |
16 |
淄博市临淄区上河东村养老院 |
34 |
681 |
740 |
现状保留 |
|
17 |
淄博市临淄区齐康养老院 |
61 |
916 |
1533 |
扩建 |
|
|
金岭回族镇 |
18 |
临淄区金岭清源老年健康服务中心 |
288 |
6540 |
6540 |
扩建 |
|
19 |
临淄区中康颐养金岭回族镇敬老院 |
80 |
2500 |
5200 |
现状保留 |
|
|
凤凰镇 |
20 |
淄博市健寿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2411 |
10405 |
现状保留 |
|
金山镇 |
21 |
淄博市临淄区养老中心第二康复养老院 |
1120 |
22500 |
28000 |
扩建 |
|
22 |
淄博健寿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金山健南苑养老分公司 |
100 |
1518.29 |
2000 |
现状保留 |
|
|
23 |
金山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91 |
2645.56 |
686.5 |
现状保留 |
|
|
合计 |
5436 |
139435.45 |
141248.82 |
—— |
||
附表五: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一览表
|
街道(镇) |
序号 |
设施名称 |
设置床位(张) |
建筑面积(㎡) |
建设方式 |
|
闻韶街道 |
1 |
闻韶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30 |
1200 |
现状 |
|
2 |
闻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闻韶日间照料中心) |
0 |
1500 |
现状 |
|
|
3 |
勇士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6 |
1000 |
现状 |
|
|
4 |
辛东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6 |
1800 |
现状 |
|
|
5 |
遄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710 |
现状 |
|
|
6 |
天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820 |
现状 |
|
|
7 |
太公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0 |
700 |
现状 |
|
|
8 |
相府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0 |
720 |
现状 |
|
|
9 |
管仲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680 |
现状 |
|
|
10 |
晏婴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1023 |
现状 |
|
|
11 |
相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3 |
290 |
现状 |
|
|
12 |
东王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4 |
300 |
现状 |
|
|
13 |
张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3 |
300 |
现状 |
|
|
14 |
石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3 |
300 |
现状 |
|
|
雪宫街道 |
15 |
雪宫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10 |
600 |
现状 |
|
16 |
商场街社区服务第一养老服务站 |
0 |
500 |
现状 |
|
|
17 |
商场街社区服务第二养老服务站 |
0 |
500 |
现状 |
|
|
18 |
高留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3 |
520 |
现状 |
|
|
19 |
单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400 |
现状 |
|
|
20 |
东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0 |
500 |
现状 |
|
|
21 |
桓公路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305 |
现状 |
|
|
22 |
临园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0 |
400 |
现状 |
|
|
23 |
雪宫街道齐国商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470 |
现状 |
|
|
24 |
桑家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350 |
现状 |
|
|
25 |
桑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500 |
现状 |
|
|
26 |
商场街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2 |
500 |
现状 |
|
|
27 |
胜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5 |
350 |
现状 |
|
|
28 |
西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1200 |
现状 |
|
|
29 |
雪宫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0 |
1000 |
现状 |
|
|
辛店街道 |
30 |
辛店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20 |
600 |
现状 |
|
31 |
溡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1200 |
现状 |
|
|
32 |
辛化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6 |
1200 |
现状 |
|
|
33 |
邹阳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6 |
780 |
现状 |
|
|
34 |
虎山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6 |
3400 |
现状 |
|
|
35 |
辛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1200 |
现状 |
|
|
36 |
牛山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1000 |
现状 |
|
|
37 |
康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6 |
800 |
现状 |
|
|
38 |
辛安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350 |
现状 |
|
|
39 |
车站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360 |
现状 |
|
|
40 |
山王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600 |
现状 |
|
|
41 |
寨子村农村幸福院 |
10 |
500 |
现状 |
|
|
42 |
渠村农村幸福院 |
10 |
450 |
现状 |
|
|
43 |
仉行村农村幸福院 |
10 |
400 |
现状 |
|
|
44 |
安里村农村幸福院 |
10 |
1200 |
现状 |
|
|
45 |
于家村农村幸福院 |
10 |
300 |
现状 |
|
|
46 |
毛托农村幸福院 |
10 |
1100 |
现状 |
|
|
47 |
辛店街村农村幸福院 |
10 |
600 |
现状 |
|
|
48 |
王朱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稷下街道 |
49 |
金茵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站 |
0 |
185 |
现状 |
|
50 |
康悦成社区养老服务站 |
0 |
40 |
现状 |
|
|
51 |
稷下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20 |
7000 |
现状 |
|
|
52 |
金茵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0 |
510 |
现状 |
|
|
53 |
瑞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0 |
490 |
现状 |
|
|
54 |
康悦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300 |
现状 |
|
|
55 |
康悦城社区第二日间照料中心 |
0 |
700 |
现状 |
|
|
56 |
文苑社区老年人第一日间照料中心 |
0 |
1600 |
现状 |
|
|
57 |
文苑社区老年人第二日间照料中心 |
0 |
1600 |
现状 |
|
|
58 |
淄江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200 |
现状 |
|
|
59 |
鞠源社区第二日间照料中心 |
0 |
100 |
现状 |
|
|
60 |
鞠源社区第三日间照料中心 |
0 |
300 |
现状 |
|
|
61 |
鞠源社区第四日间照料中心 |
0 |
100 |
现状 |
|
|
62 |
鞠源社区日间第一照料中心 |
0 |
800 |
现状 |
|
|
63 |
齐都花园社区第一日间照料中心 |
0 |
500 |
现状 |
|
|
64 |
齐都花园社区第二日间照料中心 |
0 |
680 |
现状 |
|
|
65 |
赵家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0 |
380 |
现状 |
|
|
66 |
陈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1000 |
现状 |
|
|
67 |
范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100 |
现状 |
|
|
68 |
合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1300 |
现状 |
|
|
69 |
刘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100 |
现状 |
|
|
70 |
官道村日间照料中心 |
0 |
100 |
现状 |
|
|
71 |
徐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100 |
现状 |
|
|
72 |
永流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100 |
现状 |
|
|
73 |
韩家村农村幸福院 |
2 |
600 |
现状 |
|
|
74 |
东安村农村幸福院 |
2 |
280 |
现状 |
|
|
75 |
陈家村幸福院 |
20 |
700 |
现状 |
|
|
76 |
大杨村幸福院 |
10 |
2135 |
现状 |
|
|
77 |
高娄村农村幸福院 |
2 |
180 |
现状 |
|
|
78 |
董褚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79 |
耿王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齐陵街道 |
80 |
齐陵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20 |
600 |
现状 |
|
81 |
淄水社区养老服务站 |
0 |
180 |
现状 |
|
|
82 |
淄水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380 |
现状 |
|
|
83 |
齐家终村幸福院 |
4 |
300 |
现状 |
|
|
84 |
胡家村幸福院 |
10 |
270 |
现状 |
|
|
85 |
王齐村幸福院 |
10 |
420 |
现状 |
|
|
86 |
薛家村幸福院 |
10 |
400 |
现状 |
|
|
87 |
北山东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88 |
北山西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89 |
老刘家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90 |
望寺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91 |
付辛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92 |
后丁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93 |
郑家沟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94 |
高家孝陵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95 |
东龙池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96 |
吕家孝陵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97 |
刘营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齐都镇 |
98 |
齐都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0 |
0 |
规划 |
|
99 |
棠悦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1000 |
现状 |
|
|
100 |
兴齐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6 |
700 |
现状 |
|
|
101 |
城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500 |
规划 |
|
|
102 |
蒋王村农村幸福院 |
10 |
2000 |
现状 |
|
|
103 |
督府村农村幸福院 |
10 |
170 |
现状 |
|
|
104 |
西关村幸福院 |
10 |
470 |
现状 |
|
|
105 |
朱家辛村幸福院 |
10 |
316 |
现状 |
|
|
106 |
东古村幸福院 |
15 |
400 |
现状 |
|
|
107 |
西关北村幸福院 |
10 |
600 |
现状 |
|
|
108 |
西关南村幸福院 |
10 |
400 |
现状 |
|
|
109 |
付家村幸福院 |
10 |
380 |
现状 |
|
|
110 |
娄子村农村幸福院 |
10 |
500 |
现状 |
|
|
111 |
长胡村农村幸福院 |
10 |
120 |
现状 |
|
|
112 |
东石村幸福院 |
10 |
400 |
现状 |
|
|
113 |
西石村幸福院 |
10 |
450 |
现状 |
|
|
114 |
西古东村农村幸福院 |
10 |
400 |
现状 |
|
|
115 |
安合村农村幸福院 |
10 |
700 |
现状 |
|
|
116 |
南门村农村幸福院 |
10 |
800 |
现状 |
|
|
117 |
大夫观村农村幸福院 |
10 |
100 |
现状 |
|
|
118 |
葛家村幸福院 |
10 |
600 |
现状 |
|
|
119 |
刘家寨村农村幸福院 |
10 |
500 |
现状 |
|
|
120 |
粉庄村农村幸福院 |
10 |
720 |
现状 |
|
|
121 |
河崖村幸福院 |
10 |
280 |
现状 |
|
|
122 |
小徐村农村幸福院 |
10 |
270 |
现状 |
|
|
123 |
西古村农村幸福院 |
25 |
1200 |
现状 |
|
|
124 |
南谢家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125 |
常家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126 |
城北张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127 |
永顺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皇城镇 |
128 |
皇城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0 |
0 |
规划 |
|
129 |
皇城镇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500 |
规划 |
|
|
130 |
北羊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500 |
规划 |
|
|
131 |
北羊村幸福院 |
10 |
432 |
现状 |
|
|
132 |
崔郭村幸福院 |
10 |
310 |
现状 |
|
|
133 |
店子村幸福院 |
11 |
346 |
现状 |
|
|
134 |
东南羊村幸福院 |
10 |
400 |
现状 |
|
|
135 |
顾邵村幸福院 |
10 |
481 |
现状 |
|
|
136 |
郭家村幸福院 |
10 |
400 |
现状 |
|
|
137 |
韩家村幸福院 |
10 |
302 |
现状 |
|
|
138 |
后下村幸福院 |
10 |
350 |
现状 |
|
|
139 |
皇城营村幸福院 |
10 |
386 |
现状 |
|
|
140 |
南蓬村幸福院 |
10 |
320 |
现状 |
|
|
141 |
南荣村幸福院 |
10 |
301 |
现状 |
|
|
142 |
前孔村幸福院 |
10 |
400 |
现状 |
|
|
143 |
前下村幸福院 |
10 |
320 |
现状 |
|
|
144 |
石槽村幸福院 |
10 |
305 |
现状 |
|
|
145 |
西上村幸福院 |
10 |
303 |
现状 |
|
|
146 |
小铁村幸福院 |
10 |
1864 |
现状 |
|
|
147 |
于家村幸福院 |
10 |
312 |
现状 |
|
|
148 |
曹村幸福院 |
10 |
400 |
现状 |
|
|
149 |
郑辛村幸福院 |
2 |
155 |
现状 |
|
|
150 |
南卧石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151 |
大马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152 |
坡子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153 |
四官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154 |
五路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敬仲镇 |
155 |
敬仲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0 |
0 |
规划 |
|
156 |
许屯村幸福院 |
10 |
300 |
现状 |
|
|
157 |
杨官村幸福院 |
13 |
350 |
现状 |
|
|
158 |
崔官村幸福院 |
15 |
400 |
现状 |
|
|
159 |
陈家村幸福院 |
10 |
1200 |
现状 |
|
|
160 |
岳家村幸福院 |
10 |
570 |
现状 |
|
|
161 |
李官村幸福院 |
10 |
500 |
现状 |
|
|
162 |
小寇村幸福院 |
10 |
1400 |
现状 |
|
|
163 |
毛家屯村幸福院 |
10 |
450 |
现状 |
|
|
164 |
东柳村幸福院 |
10 |
700 |
现状 |
|
|
165 |
东胡村幸福院 |
10 |
407 |
现状 |
|
|
166 |
呈羔东村幸福院 |
10 |
450 |
现状 |
|
|
167 |
西柳村幸福院 |
12 |
400 |
现状 |
|
|
168 |
西姬王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朱台镇 |
169 |
朱台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0 |
0 |
规划 |
|
170 |
朱台镇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500 |
规划 |
|
|
171 |
陈营村幸福院 |
10 |
410 |
现状 |
|
|
172 |
大夫店村幸福院 |
10 |
480 |
现状 |
|
|
173 |
房家村幸福院 |
10 |
366 |
现状 |
|
|
174 |
耿家坡村幸福院 |
10 |
480 |
现状 |
|
|
175 |
罗家村幸福院 |
10 |
480 |
现状 |
|
|
176 |
宋桥村幸福院 |
10 |
368 |
现状 |
|
|
177 |
桐林村幸福院 |
10 |
430 |
现状 |
|
|
178 |
王营村幸福院 |
10 |
400 |
现状 |
|
|
179 |
西单村幸福院 |
10 |
290 |
现状 |
|
|
180 |
于官村幸福院 |
10 |
480 |
现状 |
|
|
181 |
建立村幸福院 |
10 |
307.7 |
现状 |
|
|
182 |
大柳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183 |
宁王南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184 |
后夏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185 |
杨店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186 |
朱北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金岭回族镇 |
187 |
金岭回族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0 |
0 |
规划 |
|
188 |
金岭日间照料中心 |
0 |
1240 |
现状 |
|
|
189 |
金岭三村幸福院 |
10 |
150 |
现状 |
|
|
凤凰镇 |
190 |
凤凰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0 |
0 |
规划 |
|
191 |
凤凰镇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500 |
规划 |
|
|
192 |
刘地村幸福院 |
2 |
301 |
现状 |
|
|
193 |
林家村幸福院 |
6 |
350 |
现状 |
|
|
194 |
西郝家村幸福院 |
8 |
680 |
现状 |
|
|
195 |
卢家营村幸福院 |
10 |
339 |
现状 |
|
|
196 |
东齐村幸福院 |
10 |
330 |
现状 |
|
|
197 |
小张村幸福院 |
10 |
420 |
现状 |
|
|
198 |
梁家村幸福院 |
10 |
420 |
现状 |
|
|
199 |
西申村幸福院 |
10 |
360 |
现状 |
|
|
200 |
王青屯村幸福院 |
10 |
364 |
现状 |
|
|
201 |
柴南村幸福院 |
10 |
410 |
现状 |
|
|
202 |
西路村幸福院 |
10 |
406 |
现状 |
|
|
203 |
北田旺村幸福院 |
10 |
428 |
现状 |
|
|
204 |
东申村幸福院 |
10 |
306 |
现状 |
|
|
205 |
北曹村幸福院 |
10 |
448 |
现状 |
|
|
206 |
大路东村幸福院 |
10 |
361 |
现状 |
|
|
207 |
柴北村幸福院 |
10 |
430 |
现状 |
|
|
208 |
南太合村幸福院 |
10 |
514 |
现状 |
|
|
209 |
北罗村幸福院 |
10 |
400 |
现状 |
|
|
210 |
王桥村幸福院 |
10 |
408 |
现状 |
|
|
211 |
山庄村幸福院 |
10 |
300 |
现状 |
|
|
212 |
南罗村幸福院 |
10 |
300 |
现状 |
|
|
213 |
大薄村幸福院 |
10 |
450 |
现状 |
|
|
214 |
朱家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215 |
温家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216 |
西老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217 |
台东齐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218 |
侯家屯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219 |
辛兴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金山镇 |
220 |
金山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
—— |
—— |
现状 |
|
221 |
蜂山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0 |
2000 |
现状 |
|
|
222 |
胜炼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20 |
1000 |
现状 |
|
|
223 |
十化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3500 |
现状 |
|
|
224 |
象山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
0 |
500 |
现状 |
|
|
225 |
南仇东居民委员会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1600 |
现状 |
|
|
226 |
南仇南居日间照料中心 |
0 |
1567 |
现状 |
|
|
227 |
南仇西村幸福院 |
10 |
400 |
现状 |
|
|
228 |
南仇北村幸福院 |
10 |
400 |
现状 |
|
|
229 |
福山村幸福院 |
10 |
400 |
现状 |
|
|
230 |
崔碾村幸福院 |
10 |
400 |
现状 |
|
|
231 |
东崖村幸福院 |
10 |
360 |
现状 |
|
|
232 |
南术北村幸福院 |
10 |
360 |
现状 |
|
|
233 |
王寨西村幸福院 |
20 |
580 |
现状 |
|
|
234 |
杨上村幸福院 |
100 |
3200 |
现状 |
|
|
235 |
洋浒崖村幸福院 |
10 |
230 |
现状 |
|
|
236 |
辛庄幸福院 |
4 |
800 |
现状 |
|
|
237 |
搭岭幸福院 |
5 |
200 |
现状 |
|
|
238 |
吴胡同村幸福院 |
10 |
800 |
现状 |
|
|
239 |
冯家村幸福院 |
4 |
400 |
现状 |
|
|
240 |
南杨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241 |
西张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242 |
边河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243 |
闫下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244 |
坡子村幸福院 |
20 |
400 |
规划 |
|
|
合计 |
2397 |
—— |
—— |
||
附表六: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近期规划一览表
|
序号 |
街道(镇) |
设施名称 |
床位数(张) |
建筑面积(㎡) |
占地 面积(㎡) |
位置 |
建设期限 |
|
1 |
闻韶街道 |
临淄区区级养老设施 |
943 |
39600 |
33000 |
临淄区人民医院 |
2023-2025 |
|
2 |
辛店街道 |
淄博市临淄区康平园养护院 |
200 |
5321 |
5321 |
辛店街道辛三路十三号 |
2023-2025 |
|
3 |
齐陵街道 |
齐陵片区养老院 |
304 |
9120 |
7600 |
齐陵街道齐家终村 |
2023-2025 |
|
小计 |
—— |
1447 |
54041 |
45921 |
—— |
—— |
|
附表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近期规划一览表
|
街道(镇) |
设施名称 |
设置床位(张) |
建筑面积(㎡) |
备注 |
|
辛店街道 |
王朱村幸福院 |
20 |
400 |
近期 |
|
稷下街道 |
董褚村幸福院 |
20 |
400 |
近期 |
|
耿王村幸福院 |
20 |
400 |
近期 |
|
|
齐陵街道 |
北山东村幸福院 |
20 |
400 |
近期 |
|
北山西村幸福院 |
20 |
400 |
近期 |
|
|
老刘家村幸福院 |
20 |
400 |
近期 |
|
|
望寺村幸福院 |
20 |
400 |
近期 |
|
|
付辛村幸福院 |
20 |
400 |
近期 |
|
|
皇城镇 |
皇城镇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500 |
近期 |
|
南卧石村幸福院 |
20 |
400 |
近期 |
|
|
朱台镇 |
朱台镇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
10 |
500 |
近期 |
|
金山镇 |
南杨村幸福院 |
20 |
400 |
近期 |
|
西张村幸福院 |
20 |
400 |
近期 |
|
|
边河村幸福院 |
20 |
400 |
近期 |
|
|
闫下村幸福院 |
20 |
400 |
近期 |
|
|
坡子村幸福院 |
20 |
400 |
近期 |
|
|
小计 |
300 |
6600 |
—— |
|
执行效果评估
《淄博市临淄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密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各级相关政策导向,立足临淄区人口老龄化程度和养老服务发展水平,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该规划持续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力打造临淄品质养老新标杆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推动养老服务发展。从可实施性和可持续发展出发,更好满足城乡居民养老服务需求。建议继续执行。
《临淄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征求意见稿)
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和《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淄博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要求,结合临淄体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区教体局牵头起草了《临淄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于9月6日17:00前,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向临淄区教体局反馈意见建议。
联系人:李鑫禹
联系电话:0533-7866509
电话值班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
下午13:30至17:00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8月7日
临淄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
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和《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淄博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打造“人民满意的体育”,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体育强区、健康临淄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区域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达到更高水平,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更加便利,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生活方式。城乡居民体质进一步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全区总人口49%以上,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合格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进一步提升社区“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6平方米以上,公共体育设施全面开放,推动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区、镇两级全民健身运动会向基层延伸,社区运动会成为开展健身活动的有效载体。每千人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数达到5个以上。
三、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夯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基础
1.加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健身设施建设布局规划,增加健身设施有效供给。按照布局合理、层次分明、门类齐全、综合利用的指导原则,编制和实施区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实现全覆盖,重点建设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多功能运动场、智能化健身器材等健身场地设施,全面提升社区“15分钟健身圈”,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提档升级全民健身设施,农村社区实现“15分钟健身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加强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淄博市新建居住区公共体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巩固完善体育设施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的工作机制。借助“主城提质增容、全域融合统筹”城乡一体的全域公园城市发展战略,以全域公园城市建设为切入点,在公园中植入体育元素和体育健身功能,规划建设更多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将健身设施纳入公园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切实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
2.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维护。规范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维护工作,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监管,推进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进程,积极实施公共体育设施向公众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政策,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管理机制,推广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服务新模式。加快推进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提高现有场馆综合利用率。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积极参与全省体育消费券发放活动,通过发放体育消费券等方式支持体育培训类、场馆服务类企业发展。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等全民健身工作数据统计分析利用。
(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内容均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不再列出)
(二)丰富全民健身活动服务内容
1.坚持打造品牌健身赛事。积极举办承办省级以上高水平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提升办赛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举办每年一届的全民健身运动会和社区运动会,扩大区运动会、区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以及全区老年节等各类赛事规模和覆盖人群。每年精心组织“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主题系列活动,形成“区级创品牌、镇村有特色、协会出精品”的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格局。做大做强“世界足球起源地”文章,大力推动足球推广普及。
2.推广社区健身活动。打造体育生活化社区,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发挥基层体育总会组织、引领的示范作用,推进体育健身活动进社区、进楼院、进家庭,组织小型多样、就地就近的“社区趣味运动会”,引领推动社区体育健身活动普遍化、常态化、多样化,发挥体育强身健体、愉悦身心、增进交流等功能,助力和谐社区建设。
3.发展特色健身项目。支持三大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轮滑、门球、马拉松等传统体育项目发展,鼓励网球、轮滑、滑板、攀岩、街舞、极限运动等时尚活力运动项目发展,培育围棋、象棋、无线电等智力运动项目发展壮大。继续巩固“全国太极拳健身特色区”成果,全力推进太极拳、健身气功村居、社区全覆盖工程,实现村村(社区)有社会体育指导员。适应疫情常态化,鼓励举办喜闻乐见、互动感强、便于参与的网络赛事活动。(责任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团区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会、区妇联、区科协、区融媒体中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全民健身组织服务水平
1.健全体育社会组织体系。按照“1+N”的模式,充分发挥镇(街道)体育总会牵头作用,进一步规范村(社区)体育总会组织建设,大力发展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鼓励支持各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街道,农村社区发展各类群众性体育社会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俱乐部、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健身团队。
2.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深化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增强体育社会组织自治功能,促进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法治化、规范化运营。鼓励体育社会组织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承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项目、社会公益活动,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内生发展动力。
3.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指导、等级培训、保障监督等工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化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能和水平。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扩大社会影响,发挥积极作用。
4.深化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拓展社会参与平台,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鼓励、引导、帮助社会体育指导员、教师、学生、运动员、教练员、医务工作者、体育社会组织等具有体育技能与知识的专业人员成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参与全民健身线上线下志愿服务,进行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技能指导、健身设施维护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将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打造临淄特色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开展“最美全民健身志愿者”等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民政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团区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会、区妇联、区融媒体中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体系
不断完善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网络体系,建立完善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提高城乡国民体质抽样检测比例。组织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落实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依托传统、新兴媒体向公众推介健身项目,广泛宣传全民健身科普读物,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活动和健身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鼓励临淄籍体育明星等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健身科普活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部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财政局、团区委、区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妇联、区工会、区融媒体中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五)提升特定人群健身服务水平
发挥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基层工会组织作用,组织开展机关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及喜闻乐见的健身赛事活动,引导更多干部职工参与健身。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人健身活动,特别要充分发挥区老年人体育协会、区太极拳协会、区门球协会等各类老年体育组织的作用,及时组织和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继续办好每年一届的老年人健身节等体育赛事活动。完善残疾人体育训练和康复设施,办好残疾人各类赛事活动,开展残健融合活动。组织妇女积极参与群众性健身活动,提高妇女身心健康水平。办好少数民族体育赛事,推动少数民族体育活动扎实开展。结合乡村振兴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和体育健身赛事活动开展,让体育的红利惠及农村。(责任部门:区总工会、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卫生健康局、区残联、区妇联、区农业农村局、区委统战部、区委老干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全民健身文化建设
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挖掘中华体育精神的深刻内涵,充分发挥其特殊影响力。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引领健康生活方式中的独特作用和重要价值,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推广全区全民健身基层典型人物和单位,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注重体育项目文化的打造,挖掘运动项目文化内涵,丰富体育文化表达方式。鼓励创作体育电影、体育音乐、体育动漫等具有健身内涵、时代特色和文化底蕴的全民健身文化作品。加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创新推广。(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四、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协调融合发展
(一)深化体教融合发展
推进体育课程改革,完善政策保障,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开齐开足体育课,以小学体育兴趣化、初中体育多样化、高中体育专项化为体育课程改革目标和方向,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加强学生体育技能培训,促进学生提高健身意识,培养终身健身习惯。加强学校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建设,开展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中小学体育赛事体系。建立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督导机制,加大体育后备人才输送力度,积极筹备新周期市运会备战工作。鼓励支持体育社会组织、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参与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开展体育技能培训。持续推进全区中小学游泳普及活动。(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团区委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体卫融合发展
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工作机制,构建“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积极创建省级“体医融合”试点工作,强化与区镇区域内优质医疗资源合作,推动体医融合服务机构向基层覆盖延伸,鼓励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鼓励医疗机构建设康复科室、开设运动医学门诊,鼓励体质检测与健康体检融合开展,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开具运动处方试点,切实推进健康关口前移。支持发展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慢病管理、运动康复等体医融合服务业态。加强体医融合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体医融合专家资源库。(牵头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
(三)推动体育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深挖“足球起源地”体育旅游潜能,结合文化、旅游、赛事等资源,不断满足群众健身、旅游、休闲等复合需求。加强“起源地杯”青年锦标赛等品牌赛事与旅游的有机结合,在五·一、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庆日期间规划打造具有临淄区域特色的体育精品路线和旅游目的地。依托太公湖风景区、铁路文化主题体育公园、临淄中国足球博物馆旅游资源发展时尚活力休闲体育项目,培育户外露营、水上运动、民俗项目、冰雪运动等体育旅游新业态,策划举办马莲台骑行、太公湖健步走系列赛事活动,策划太极拳展演等全民健身活动,多方面满足群众健身与旅游的崭新体验。(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全民健身新业态融合发展
加大健身服务业与康养、旅游、医疗、经贸、会展等产业形态的融合力度,培育铁路文化主题体育公园、齐鲁新天地综合体等一批体育特色鲜明、业态多元的体育服务综合体,促进健身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托我区马莲台、太公湖等自然资源,打造沿太公湖健步走、夜跑和马莲台骑行等产业带。鼓励和支持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和符合条件的学校场馆面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扩大开放规模,丰富开放内容,提升服务水平,打造区域全民健身集聚地。探索促进体育消费的创新性举措,持续推进体育消费提质扩容。鼓励健身俱乐部推广线上线下复合运营模式,增强抗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全民健身数字化发展
加快实现智慧化健身服务,充分运用“互联网+体育”模式打造网络服务平台,推动全民健身设施、器材智能化升级。鼓励企业设计研发智能化健身设备和器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平台建设,促进体育场馆提供智慧化健身服务。支持线上和智能体育赛事活动。(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大数据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区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区政府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定期研究解决全民健身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相关部门(单位)分工协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统筹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做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落实工作。深化体育公共服务“放管服”制度改革,强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制度。为便于工作,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即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和体育局,分管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联席会议及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责任单位:各级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党委政府应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统筹安排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事业,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拓宽社会资本投入全民健身事业渠道,促进社会资本参加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增加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数量,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全民健身设施的运营管理。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统筹用地保障。实施多部门协调联动,将全民健身发展所需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梳理编制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的目录,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荒地等土地建设全民健身设施。支持通过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租赁方式供地、鼓励复合用地等多种方式,挖掘健身设施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挖潜利用复合利用的现有各类设施资源。编制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行动。(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教育和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人才保障。引进高等院校和体育科研机构的专业人才和科研力量,深入推进全民健身智库建设。加强部门协同,畅通培养渠道,推动基层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提升服务技能。推动竞技体育科研成果与全民健身互通共享,引导退役运动员从事全民健身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安全保障。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以及省市体育局关于加强赛事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坚持防控为先、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加强对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指导,坚持“谁主管谁监管,谁办赛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赛事活动医疗、卫生、食品、交通、安全保卫等相关措施。按照“一评估四方案”和备案陈述的要求,对赛事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制定“一赛四案”(赛事活动组织方案、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建立赛事活动熔断机制。对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加强监管。监督指导游泳、滑雪、潜水、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教育。(责任部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气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消防大队、区交警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制度保障。建立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服务保障等标准规范和全民健身统计指标体系。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监管体系,按照程序依法到公安机关审批大型群众性赛事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活动应按照疫情防控部门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赛事承办单位应制定“一赛四案”(赛事组织方案、安全风险防控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并到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备案陈述,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按照规定报送相关部门依法追责问责,严肃追究负责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各级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负责,区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关于《临淄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草案解读
全民健身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基石,也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关键动力。《临淄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紧密衔接国家、省市战略部署,立足临淄区域发展实际,以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核心,明确了未来五年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路径、关键举措和核心目标,是推动体育强区、健康临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计划》既延续了临淄体育发展的优势特色,又精准回应了群众对优质健身服务的多元需求,诸多创新举措将为全区全民健身事业注入强劲动能,让体育健身真正融入群众生活、惠及全民。
一、锚定核心目标,绘就全民健身发展蓝图
《计划》围绕“人民满意的体育”核心定位,设定了2025年的阶段性发展目标,各项指标兼具前瞻性与可操作性,为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划定清晰坐标。在参与广度上,提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全区总人口49%以上,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合格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致力于让健身从“选择性参与”转变为全民自觉行动与生活常态。在设施保障上,明确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6平方米以上,全面升级社区“15分钟健身圈”并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同时推动符合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从根本上破解群众“健身去哪儿”的痛点难题。在服务能力上,要求每千人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数达到5个以上,让专业健身指导触手可及;通过推动区、镇两级全民健身运动会向基层延伸,让社区运动会成为群众健身的重要载体,构建常态化、广覆盖的健身氛围。这些目标的设定,既呼应了群众对优质健身服务的迫切需求,也彰显了临淄区推动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心。
二、构建四大服务体系,夯实全民健身发展根基
一是场地设施体系:补短板、优布局,实现全域覆盖。场地设施是全民健身的硬件支撑,《计划》以“补短板、提质量、强管理”为核心,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场地设施网络。在建设层面,编制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重点推进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智能化健身器材等群众急需的设施建设。借助全域公园城市建设契机,在公园中植入体育元素,实现健身设施与城市景观、自然环境的有机融合,让群众在休闲中健身、在健身中享受自然。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体育配套设施“三同步”机制,确保群众居住环境与健身需求同步升级,从源头保障居民健身权益。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建设格局,有效拓宽设施供给渠道。在管理层面,推进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实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提高设施利用率;加快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通过资源共享进一步拓宽健身空间;借助体育消费券发放等方式,激活体育服务市场活力,同时加强健身设施数据统计分析,提升管理精准度与服务效能。
二是活动内容体系:创品牌、兴特色,满足多元需求。丰富多样的健身活动是吸引群众参与的关键抓手,《计划》构建了“品牌引领、基层普及、特色鲜明”的活动体系。在品牌赛事打造上,坚持每年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扩大赛事覆盖人群;精心组织“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主题活动,积极承接省级以上高水平赛事,形成“区级创品牌、镇村有特色、协会出精品”的良性格局。充分发挥“世界足球起源地”的独特优势,大力推广足球运动,让特色品牌成为临淄全民健身的鲜明标识,同时带动区域体育文化影响力提升。在基层活动推广上,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开展“社区趣味运动会”等小型多样、贴近群众的活动,推动健身进社区、进楼院、进家庭,让体育成为增进邻里感情、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纽带。在项目发展上,既支持三大球、太极拳、健身气功等传统项目,巩固“全国太极拳健身特色区”成果;也鼓励轮滑、攀岩、街舞等时尚运动,培育围棋、象棋等智力运动,满足不同年龄、不同兴趣群体的健身偏好。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推广线上赛事活动,打破时空限制扩大参与面,让健身服务更具灵活性与包容性。
三是组织服务体系:强组织、激活力,凝聚发展合力。健全的组织体系是全民健身事业持续发展的保障,《计划》按照“1+N”模式,强化镇(街道)体育总会牵头作用,规范村(社区)体育组织建设,发展各类体育协会、群众性体育俱乐部和健身站点,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深化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加强党建引领,鼓励其承接公共服务项目、举办赛事活动,通过市场化运作激发内生动力,实现自我发展与服务群众的良性循环。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通过规范管理、等级培训、信息化建设等举措,提升专业技能,实现村村(社区)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得专业指导。拓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动员体育专业人员、医务工作者等组建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健身知识宣传、技能指导、设施维护等服务,打造临淄特色志愿服务品牌,同时开展“最美全民健身志愿者”评选活动,营造崇尚志愿、乐于奉献的良好氛围,让志愿服务成为全民健身的重要支撑。
四是科学指导体系:重科普、强监测,倡导健康理念。科学健身是提升健身效果、避免运动损伤的关键,《计划》构建了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科学健身指导网络。建立完善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提高城乡国民体质抽样检测比例,让群众精准了解自身健康状况,为科学健身提供依据。组织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等活动,推动科学健身知识和技能走进千家万户。依托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健身科普读物、推介健身项目,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等活动,邀请临淄籍体育明星等专业人士参与科普宣传,让科学健身理念深入人心。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形成政府主导、社会补充的多元化指导格局,帮助群众养成科学健身习惯,提升全民健身整体质量。
三、聚焦重点群体,推动全民健身普惠共享
《计划》坚持普惠性、均等化原则,针对不同群体的健身需求制定差异化举措,让全民健身红利覆盖全民。对于机关干部职工,通过组织机关运动会、职工赛事等活动,引导其走出办公室、积极参与健身,缓解工作压力、提升工作效能;对于老年人,充分发挥老年体育协会作用,开展太极拳、门球等适合其生理特点的健身项目,办好老年人健身节,丰富老年群体精神文化生活;对于残疾人,完善体育训练和康复设施,开展残健融合活动,保障其平等参与健身的权益;对于妇女、少数民族等群体,针对性开展健身活动,提升身心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聚焦农村地区这一全民健身薄弱环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农村健身设施建设,开展符合农村特点的健身赛事,让农村群众也能享受到体育发展的红利,推动全民健身从“普及”向“普惠”延伸,实现人人享有基本体育健身服务的目标。
四、深化融合发展,拓展全民健身多元价值
一是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青少年是全民健身的重点人群,也是体育事业的未来。《计划》推进体育课程改革,落实“小学兴趣化、初中多样化、高中专项化”目标,保障学生每天校内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让青少年在运动中增强体质、锤炼意志。健全中小学体育赛事体系,加强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建设,推进全区中小学游泳普及活动,培养青少年终身健身习惯。鼓励体育社会组织、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参与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和技能培训,加大体育后备人才输送力度,为体育事业持续发展储备力量。
二是体卫融合:构建运动健康新模式。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是《计划》的重要创新点。《计划》提出创建省级“体医融合”试点,强化与区域内优质医疗资源合作,推动体医融合服务向基层延伸。鼓励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医疗机构开设运动医学门诊、建设康复科室,推动体质检测与健康体检融合开展,组织医疗机构开具运动处方试点,实现健康关口前移,让体育成为预防疾病、促进康复的重要手段。支持发展疾病预防、健康咨询、慢病管理、运动康复等体医融合服务业态,建立体医融合专家资源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群众提供全周期、全方位的健康服务。
三是体旅融合:打造特色发展新亮点。依托临淄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计划》推动体育与旅游深度融合,实现“健身+休闲+旅游”的多元价值叠加。将“起源地杯”等品牌赛事与旅游资源有机结合,在重大节庆日打造具有临淄区域特色的体育精品旅游路线和目的地,吸引更多人走进临淄、感受体育魅力。依托太公湖风景区、马莲台等自然资源,培育户外露营、水上运动、冰雪运动等体育旅游新业态,举办骑行、健步走、太极拳展演等活动,让群众在健身的同时领略自然风光与人文底蕴,丰富生活体验,也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四是业态与数字化融合:激发产业发展新动能。《计划》积极顺应产业发展趋势,推动健身服务业与康养、医疗、经贸等产业深度融合,培育铁路文化主题体育公园、齐鲁新天地综合体等体育服务综合体,打造沿太公湖健步走、夜跑和马莲台骑行等产业带,促进健身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公共体育场馆和符合条件的学校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扩大开放规模、提升服务水平,打造区域全民健身集聚地。探索体育消费创新举措,推动体育消费提质扩容;鼓励健身俱乐部推广线上线下复合运营模式,增强抗风险能力。推进数字化发展,运用“互联网+体育”模式打造网络服务平台,推动健身设施和器材智能化升级,支持线上和智能体育赛事活动,让健身服务更便捷、更高效,满足群众多样化、智能化的健身需求。
五、强化六大保障,确保计划落地见效
为确保《计划》顺利实施,草案明确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障措施。在组织领导上,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经费保障上,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统筹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拓宽社会资本投入渠道,鼓励捐赠赞助,为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提供充足资金支持。在用地保障上,将健身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盘活空闲土地、废弃地等资源,保障设施建设需求,破解“用地难”问题。在人才保障上,引进专业人才,加强基层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队伍培训,推动竞技体育科研成果与全民健身共享,为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在安全保障上,强化赛事活动监管,落实“一赛四案”和熔断机制,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安全监管,规范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确保群众健身安全。在制度保障上,完善健身设施建设、服务保障等标准规范,健全赛事监管和追责问责机制,为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计划》立足临淄实际、紧扣时代要求,既回应了群众对优质健身服务的期盼,又彰显了区域特色优势。通过体系化构建、多元化融合、全方位保障,将推动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让体育健身真正融入群众生活,为体育强区、健康临淄建设注入强劲动力,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软实力提升贡献重要体育力量。
“十四五”时期将是临淄区充满机遇、加快转型、跨越崛起、实现更高品质发展的关键五年,是全面深化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实现高水平体育现代化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体育强区、健康临淄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区域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
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专家论证报告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事项实施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有关要求,9月20日,我局组织五名体育领域专家对《临淄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计划》)进行了论证。
一、论证事项
专家论证内容包括《计划》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研究,经济社会效益研究,对环境保护方面的影响研究,实施的配套政策和措施研究等。
二 、意见建议情况
经充分论证,参会专家一致认为《临淄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十四五”时期将是临淄区充满机遇、加快转型、跨越崛起、实现更高品质发展的关键五年,是全面入化全民健身国家战略,高水平实现体育现代化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体育强区、健康临淄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区域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
(一)夯实全民健身设施服务基础。“十四五”时期将是临淄区充满机遇、加快转型、跨越崛起、实现更高品质发展的关键五年,是全面入化全民健身国家战略,高水
平实现体育现代化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计划》切实立足临淄区全民健身设施服务基础及发展新阶段,系统整体做出规划。
(二)建设目标清晰。《计划》中不仅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进行规划,还在城乡居民体质、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国民体质测定合格率和人均体育场地面积等方面都有着清晰的建设方案和发展目标。
(三)明确制定标准。《计划》将标准的制定与应用作 为重要的建设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打造“人民满意的体育”,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规划》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区域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
(四)制度创新引领。《计划》在更多的全民健身具体细节上做出了明确的规范,以制度创新引领高水平建设。《计划》将深化体教融合发展、推动体卫融合发展、推动体育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推进全民健身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群民健身数字化发展。将加快体育强区落到实处。
临淄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对临淄体育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通过对体育事业进行合理规划,最大限度地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愿该计划开启谱写临淄区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9月20日
风险评估报告
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和《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淄博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该《计划》作为2023年度区级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现有教体局组织开展《计划》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计划》风险评估要求,我们通过采用文献资料搜集、关键风险领域询问、部门意见参考、专家咨询等多种方法,经过综合分析,对风险因素进行了识别,对风险级别进行了判断,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的制定等提出了参考意见和建议。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进的关键时期,是临淄落实国家战略、实现全面跨超式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坚持打造“人民满意的体育”,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体育强区、健康临淄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区域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
风险评估重要意义就在于有效识别和评估影响《计划》实施的内外部风险,并通过健全重大风险的应对与管控机制,有效地平衡好风险与成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从而防范和降低各类风险对《计划》实施的不利影响,为《计划》有效制定、组织实施和既定目标兑现保驾护航。
二、风险评估定位与目标
本次风险评估旨在提供《计划》制定和在临淄全民健身领域内组织实施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并采取相应的控制举措予以降低风险的可能性,增强《计划》实施风险管理,对《计划》实施风险进行预警和控制,为管理决策提供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提出参考意见与建议。
通过本次风险评估着力达成四大目标:其一,建立风险管理基础,构建一个具有代表性风险管理标准;其二,明确重大风险领域,采用全面梳理与重点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识 别和分析临淄区体育领域中的重大风险的认识;其三,加强
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创新推广。
三、 风险评估标准与把控
本次风险评估针对上述三大类风险定位和目标的重要 性进行评估,并据此明确风险管理的优先次序和资源配置方向。
基于《计划》赋有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挖掘中华体育精神的深刻内涵,充分发挥其特殊影响力。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引领健康生活方式中的独特作用和重要价值,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 参考意见及建议
《计划》所涉及的事项属于涉及利益群体较多、直接关系民生及其获得感,因此在前期工作中,应当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对相关人员的诉求保持关注,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政策推进中风险可控。在《计划》实施过程中,随着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深入推进和实施,以及其它政策条件的综合作用,可能会出现新的风险因素,影响到分析结论。同时《计划》涉及的群众体育事项较多、涉及面广,在政策制度和实施过程中应坚持全过程风险管控。
综上,对《临淄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社会稳定风险等级评估为低风险。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9月22日
区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真人电子游艺平台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淄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临政办字〔2023〕2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临淄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真人电子游艺平台办公室
2023 年 11月2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淄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淄博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打造“人民满意的体育”为目标,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不断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区域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全面加快体育强区、健康临淄建设。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达到更高水平,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更加便利,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生活方式。城乡居民体质进一步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全区总人口49%以上,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合格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进一步完善社区“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6平方米以上,公共体育设施全面开放,推动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区、镇两级全民健身运动会向基层延伸,社区运动会成为开展健身活动的有效载体。每千人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数达到5个以上。
三、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夯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基础
1.加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健身设施建设布局规划,增加健身设施有效供给。按照布局合理、层次分明、门类齐全、综合利用的指导原则,编制和实施区级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实现全覆盖,重点建设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多功能运动场、智能化健身器材等健身场地设施,不断完善社区“15分钟健身圈”,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提档升级全民健身设施,打造农村社区“15分钟健身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加强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淄博市新建居住区公共体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巩固完善体育设施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的工作机制。借助“主城提质增容、全域融合统筹”城乡一体的全域公园城市发展战略,以全域公园城市建设为切入点,在公园中植入体育元素和体育健身功能,规划建设更多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将健身设施纳入公园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切实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
2.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维护。规范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维护工作,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监管,推进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进程,积极实施公共体育设施向公众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政策,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管理机制,推广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服务新模式。加快推进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提高现有场馆综合利用率。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积极参与全省体育消费券发放活动,通过发放体育消费券等方式支持体育培训类、场馆服务类企业发展。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等全民健身工作数据统计分析利用。(牵头部门:区教体局;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各镇、街道。以下内容均需各镇、街道落实,不再列出)
(二)丰富全民健身活动服务内容
1.坚持打造品牌健身赛事。积极举办承办省级以上高水平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提升办赛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举办每年一届的全民健身运动会和社区运动会,扩大区运动会、区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以及全区老年节等各类赛事规模和覆盖人群。每年精心组织“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主题系列活动,形成“区级创品牌、镇村有特色、协会出精品”的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格局。做大做强“世界足球起源地”文章,大力推动足球推广普及。
2.推广社区健身活动。打造体育生活化社区,以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发挥基层体育总会组织、引领的示范作用,推进体育健身活动进社区、进楼院、进家庭,组织小型多样、就地就近的“社区趣味运动会”,引领推动社区体育健身活动普遍化、常态化、多样化,发挥体育强身健体、愉悦身心、增进交流等功能,助力和谐社区建设。
3.发展特色健身项目。支持三大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轮滑、门球、马拉松等传统体育项目发展,鼓励网球、轮滑、滑板、攀岩、街舞、极限运动等时尚活力运动项目发展,培育围棋、象棋、无线电等智力运动项目发展壮大。继续巩固“全国太极拳健身特色区”成果,全力推进太极拳、健身气功村(社区)全覆盖工程,实现村村(社区)有社会体育指导员。适应疫情常态化,鼓励举办喜闻乐见、互动感强、便于参与的网络赛事活动。(责任部门:区教体局、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团区委、区文旅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会、区妇联、区科协、区融媒体中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全民健身组织服务水平
1.健全体育社会组织体系。按照“1+N”的模式,充分发挥镇(街道)体育总会牵头作用,进一步规范村(社区)体育总会组织建设,大力发展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鼓励支持各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街道,农村社区发展各类群众性体育社会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俱乐部、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健身团队。
2.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深化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增强体育社会组织自治功能,促进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法治化、规范化运营。鼓励体育社会组织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承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项目、社会公益活动,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内生发展动力。
3.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指导、等级培训、保障监督等工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化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能和水平。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扩大社会影响,发挥积极作用。
4.深化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拓展社会参与平台,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鼓励、引导、帮助社会体育指导员、教师、学生、运动员、教练员、医务工作者、体育社会组织等具有体育技能与知识的专业人员成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参与全民健身线上线下志愿服务,进行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技能指导、健身设施维护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将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打造临淄特色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开展“最美全民健身志愿者”等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团区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会、区妇联、区融媒体中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体系
不断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网络体系,建立完善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提高城乡国民体质抽样检测比例。组织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落实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依托传统、新兴媒体向公众推介健身项目,广泛宣传全民健身科普读物,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活动和健身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鼓励临淄籍体育明星等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健身科普活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牵头部门:区教体局;责任部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五)提升特定人群健身服务水平
发挥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基层工会组织作用,组织开展机关运动会、职工运动会等,引导更多干部职工参与健身。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人健身活动,特别要充分发挥区老年人体育协会、区太极拳协会、区门球协会等各类老年体育组织的作用,及时组织和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继续办好每年一届的老年人健身节等体育赛事活动。完善残疾人体育训练和康复设施,办好残疾人各类赛事活动,开展残健融合活动。组织妇女积极参与群众性健身活动,提高妇女身心健康水平。办好少数民族体育赛事,推动少数民族体育活动扎实开展。结合乡村振兴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和体育健身赛事活动开展,让体育红利惠及农村。(责任部门:区委统战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委老干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残联、区融媒体中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全民健身文化建设
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挖掘中华体育精神的深刻内涵,充分发挥其特殊影响力。大力宣传全民健身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引领健康生活方式中的独特作用和重要价值,推动形成全民参与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推广全区全民健身基层典型人物和单位,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注重体育项目文化的打造,挖掘运动项目文化内涵,丰富体育文化表达方式。鼓励创作体育电影、体育音乐、体育动漫等具有健身内涵、时代特色和文化底蕴的全民健身文化作品。加强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保护传承与创新推广。(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文旅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四、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协调融合发展
(一)深化体教融合发展
推进体育课程改革,完善政策保障,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开齐开足体育课,以小学体育兴趣化、初中体育多样化、高中体育专项化为体育课程改革目标和方向,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加强学生体育技能培训,促进学生提高健身意识,培养终身健身习惯。加强学校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建设,开展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中小学体育赛事体系。建立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评估督导机制,加大体育后备人才输送力度,积极备战新周期市运会。鼓励支持体育社会组织、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参与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开展体育技能培训。持续推进全区中小学游泳普及活动。(责任单位:团区委、区教体局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体卫融合发展
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工作机制,构建“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积极创建省级“体医融合”试点工作,强化与区镇区域内优质医疗资源合作,推动体医融合服务机构向基层覆盖延伸,鼓励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鼓励医疗机构建设康复科室、开设运动医学门诊,鼓励体质检测与健康体检融合开展,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开具运动处方试点,切实推进健康关口前移。支持发展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慢病管理、运动康复等体医融合服务业态。加强体医融合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体医融合专家资源库。(牵头部门:区教体局;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卫健局)
(三)推动体育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深挖“足球起源地”体育旅游潜能,结合文化、旅游、赛事等资源,不断满足群众健身、旅游、休闲等复合需求。加强“起源地杯”青年锦标赛等品牌赛事与旅游的有机结合,在五·一、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庆日期间规划打造具有临淄区域特色的体育精品路线和旅游目的地。依托太公湖风景区、铁路文化主题体育公园、临淄中国足球博物馆旅游资源发展时尚活力休闲体育项目,培育户外露营、水上运动、民俗项目、冰雪运动等体育旅游新业态,策划举办马莲台骑行、太公湖健步走系列赛事活动,策划太极拳展演等全民健身活动,多方面满足群众健身与旅游的崭新体验。(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全民健身新业态融合发展
加大健身服务业与康养、旅游、医疗、经贸、会展等产业形态的融合力度,培育铁路文化主题体育公园、齐鲁新天地综合体等一批体育特色鲜明、业态多元的体育服务综合体,促进健身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托我区马莲台、太公湖等自然资源,打造沿太公湖健步走、夜跑和马莲台骑行等产业带。鼓励和支持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和符合条件的学校场馆面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扩大开放规模,丰富开放内容,提升服务水平,打造区域全民健身集聚地。探索促进体育消费的创新性举措,持续推进体育消费提质扩容。鼓励健身俱乐部推广线上线下复合运营模式,增强抗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全民健身数字化发展
加快实现智慧化健身服务,充分运用“互联网+体育”模式打造网络服务平台,推动全民健身设施、器材智能化升级。鼓励企业设计研发智能化健身设备和器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平台建设,促进体育场馆提供智慧化健身服务。支持线上和智能体育赛事活动。(牵头单位:区教体局;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大数据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区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区政府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定期研究解决全民健身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相关部门(单位)分工协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统筹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做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落实工作。深化体育公共服务“放管服”制度改革,强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管制度。为便于工作,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即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分管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联席会议及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责任单位:各级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党委政府应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统筹安排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事业,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拓宽社会资本投入全民健身事业渠道,促进社会资本参加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增加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数量,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全民健身设施的运营管理。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统筹用地保障。实施多部门协调联动,将全民健身发展所需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梳理编制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的目录,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荒地等土地建设全民健身设施。支持通过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租赁方式供地、鼓励复合用地等多种方式,挖掘健身设施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挖潜利用复合利用的现有各类设施资源。编制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行动。(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人才保障。引进高等院校和体育科研机构的专业人才和科研力量,深入推进全民健身智库建设。加强部门协同,畅通培养渠道,推动基层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提升服务技能。推动竞技体育科研成果与全民健身互通共享,引导退役运动员从事全民健身工作。(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安全保障。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以及省市体育局关于加强赛事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坚持防控为先、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加强对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指导,坚持“谁主管谁监管,谁办赛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赛事活动医疗、卫生、食品、交通、安全保卫等相关措施。按照“一评估四方案”和备案陈述的要求,对赛事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制定“一赛四案”(赛事活动组织方案、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建立赛事活动熔断机制。对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加强监管。监督指导游泳、滑雪、潜水、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教育。(责任部门:区教体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淄公安分局、临淄交警大队、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制度保障。建立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服务保障等标准规范和全民健身统计指标体系。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监管体系,按照程序依法到公安机关审批大型群众性赛事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活动应按照疫情防控部门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赛事承办单位应制定“一赛四案”(赛事组织方案、安全风险防控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并到当地体育主管部门备案陈述,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按照规定报送相关部门依法追责问责,严肃追究负责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各级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负责,区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根据《淄博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要求,结合临淄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区教体局牵头起草了《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于8月21日17:00前,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向临淄区教体局反馈意见建议。
联系人:周亮
联系电话:0533-7866535
电话值班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
下午13:30至17:00
邮箱:lzqjtjjcsjk@zb.shandong.cn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7月20日
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十四五”时期将是临淄区充满机遇、加快转型、跨越崛起、实现更高品质发展的关键五年,是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发展,教育先行,根据《淄博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制定本规划,以教育力量赋能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建设。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省、市、区各级教育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教育质量与教育公平两大主题,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人民满意为根本目的,以改革创新为第一动力,以加强党的领导为坚强保证,坚持党建引领、五育并举、质量第一、优质均衡、乘势而上、提升品质,全面开创现代化教育强区建设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领导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牢牢掌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切实加强全区学校党的领导和建设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
2.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坚持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确保教育布局优先规划、教育设施优先建设、教育投入优先保障“三个优先”落实到位,努力实现教育优质资源配置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进程高度衔接、深度融合。深入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共同担当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新时代教育强区的职责使命,为教育高品质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保障每个人平等受教育权益,积极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努力办好家门口每一所学校。把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不断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4.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坚持目标导向,持续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积极破除制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加快教育内涵发展的各类瓶颈和障碍,以改革创新解决难题、补齐短板、激发活力、推动发展。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激活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5.坚持育人导向。贯彻“双减”工作部署,坚持学生为本,回归育人本质,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变革教育理念和评价体系,推动学校教育更加优化、校外培训更加规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三)发展目标
1.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推动教育质量实现新跨越。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全面落实“双减”要求,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拓展艺体科技和劳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统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殊教育适宜融合发展、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职业教育贯通融通发展、终身教育转型发展、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系统构建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
2.以人民满意为根本目的,推动教育体育公平实现新跨越。抢抓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机遇,不断完善城乡学校幼儿园布局,深入实施强镇筑基行动,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学新路径,大力推进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持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启动新能源职业学院建设,推动淄博工业学校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优化中高职衔接的职业教育办学体系。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打造体育健身休闲区,争创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优质教育体育资源。
3.以改革创新为重要抓手,推动队伍素质能力实现新跨越。持续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全面夯实教师发展之基。推行校长职级制改革,加强教研员培养培训,完善教师培训体系,整体提升队伍素质。深化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用足分级聘任、弹性岗位等政策,突出考核评价和绩效激励保障,激发教师队伍发展活力。用好名师名校长(名园长)管理办法、教育发展基金等激励政策,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培养造就一批有影响力的名师名校长,实现全区教师队伍数量质量同步优化、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教育教学能力全面提高。
4.以协同治理为内在要求,推动教育治理现代化实现新跨越。加快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不断优化“一校一案”督导改革,推动学校自主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履行法定职责,形成育人合力。优化完善慧服务平台,提高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能力。健全教育体育领域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机制,推动教育从管理走向治理,不断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
5.以党的领导为坚强保证,推动教体工作品质提升实现新跨越。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育人,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的建设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选优配强学校领导班子,实施“一校一品”党建品牌塑造行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扎实抓好正风肃纪,营造清正廉洁、心齐气顺的干事创业环境。
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主要预期目标
|
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万人 % |
2.02 99 |
1.37 99 |
|
义务教育 |
|
|
|
|
在校生 |
万人 |
4.9 |
5.6 |
|
巩固率 |
% |
100 |
100 |
|
高中段教育 |
|
|
|
|
在校生 |
万人 |
普高1.3 |
普高1.3 |
|
毛入学率 |
% |
98 |
98.5 |
|
其中:中职在校生数 |
万人 |
0.45 |
0.52 |
二、目标任务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加强全学段一体化思政工作体系构建。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持续推动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通于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建设之中,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机制。坚持立德树人,突出“一体化”和“适应性”要求,形成思政学段纵向衔接、教学内容横向融通、课堂内外深度融合、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和成长规律的课程实施体系。建构课时主题教学、单元整合教学和实践活动教学“三位一体”的思政教学新格局,将立德树人目标融入学科的教育教学中,根植于学科的核心素养中。高中阶段学校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选修课和主题团课党课。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使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统筹利用学校和社会资源,紧密结合学科教学内容,丰富德育载体,拓宽德育渠道,提高育德成效,通过课上课下、校内校外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提高全区中小学生的道德素养,促进每个学生的健康成长。
2.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化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改革,构建学段衔接、学科融通的德育课程体系,实现整体性与阶段性、现实性与导向性的统一,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吸引力和感染力。强化德育网络阵地建设,教育引导学生全面理解、正确对待重大理论和社会热点问题。发挥临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优势,在教育系统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实施课程深化、课程拓展、资源支撑、文化建设、社会实践、网络引领、理论研究等重点项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国家安全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治教育、诚信教育、文明礼仪教育等,引导学生牢牢把握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深刻理解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自觉遵守个人层面的价值取向,积极构建由低到高、前后衔接、方向一致的中小学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目标体系和活动体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深化学校文化建设,突出学校特点,进一步凝练学校办学思想、提升育人品质,普遍形成富有个性、得到师生广泛认同的校风学风。加大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大力推广普通话,全面提升普通话培训测试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地方语言研究传承。深入推进民族团结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加强学校课程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中小学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加强学校课程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课程整合,强化校(园)本课程开发,探索开展跨学科学习。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落实各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支持教师结合学校特色、学生特点、教学个性等因素进行课堂教学创新。深化考试评价改革,提高考试命题质量,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学前教育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加强游戏活动实验园建设,持续开展“小学化”倾向专项治理,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保教质量。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结合齐文化资源开发特色校本课程、实践体验课程,着力打造镇域办学特色和品牌。深化职业教育育人机制改革,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效衔接。推动中小学创新创造教育,将创新精神培育和创新能力培养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爱护和培养创新天性,激发好奇心、想象力,形成学生健康的创新人格。强化青少年科技教育,加大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扶持,强化实验教学,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4.加强学校体育美育改革与融合。坚持健康第一,实施体育固本行动及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提升行动,不断加强学生体质管理,保障中小学生每天在校内校外各参加1小时以上体育锻炼。深化体育教学改革和体教融合工作,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体育教学模式,助力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深入推进体育项目化管理工作,完善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学校体育课余训练工作网络。结合区域实际探索实施游泳普及行动,促进中小学生熟练掌握游泳和自救技能。推进“项目化管理+竞赛活动+科学评价”三大体系建设,深入落实“教会、勤练、常赛”。探索校园体育文化建设路径,深化校园足球试点区内涵发展和“起源地”校园足球品牌建设。持续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班班达标活动,落实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和抽查复核制度。到2025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优良率、合格率达到55%、95%以上。改革初中体育学业水平考试办法,建立“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测试”的体育中考评价机制。加强体育场馆建设,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配齐配好体育教师,落实“在中小学校设立专职体育教练员岗位”相关政策。突出加强新时代学校健康教育,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的学校健康教育体系,注重培养青少年学生的健康观念,养成良好日常卫生习惯,塑造积极健康的心理品质,形成终身受益的健康生活方式。2022年底,配齐配足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中小学广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在中小幼各学段师生中全面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全面提升健康应急管理能力和师生健康护理水平。多种方式配齐配全中小学校医、健康副校长,依托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持续加强近视防控宣教、筛查、干预管理工作,构建儿童青少年近视“三级监测”“三级预警”“三级防控”体系,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不少于1个百分点。
5.加强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深化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的美育育人功能,全面深化“全员、全程、全面”学校美育体系,全面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强化美育育人功能,实施“美育浸润行动”,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使学生至少熟练掌握1项艺术特长;持续推进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学校文化建设深度融合,大力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不断优化艺术节、素质展演、艺术素质测评等展示评价体系,形成充满活力、多方协作、开放高效的学校美育新格局;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制度,进一步完善测评指标、内容和方式,将评价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强艺术社团建设,充分挖掘学生艺术素质潜能,搭建丰富多彩的美育活动平台。完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和抽查复核工作机制,改革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办法,优化“过程性评价+专项测试”的艺术中考评价机制。分学段制定劳动教育评价标准,加强过程性评价,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开展劳动、成果展示、劳动竞赛等实践情况全面真实客观记入档案,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完善实习(实训)考核制度,确保学生足额、真实参加实习(实训)。
6.加强学生劳动教育。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贯通中小学学段,整合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力量,丰富、拓展劳动教育的实施途径,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全面提高学生劳动素养。中小学校全部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分学段、分年级明确劳动教育的目标要求和教育内容,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实践活动。将学生劳动参与情况、劳动素养发展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学校类型、学生特点,建立劳动清单制度。推动学校每学年设立集体劳动周。加强劳动教育实践场所建设,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分别遴选建设一批示范性、区域性劳动教育示范校、劳动实践基地、综合实践教育基地。
7.加强法治、生态文明及国家安全意识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法典为重点,深入推进教育普法工作,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校园,以生态文明教育为重点,实施可持续发展教育,开齐开好环境教育地方必修课程。积极推进绿色校园建设,提升广大师生的勤俭节约意识。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组织实施好各学段国家安全教育,统筹各领域国家安全教育内容,适应不同学科专业领域和不同类型教育特点,全面增强中小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
8.加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充分发挥家庭第一课堂、家长第一任教师的重要作用,引导家长注重言传身教、提升家庭教育素养。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实施家校共育行动计划,完善协同育人工作机制,家校协同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密切家校沟通,落实教师家访制度,通过家访交流学生情况、宣传教育政策、联合制定育人策略。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在反映家长诉求、补充教育资源、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运行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提升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力,丰富家庭教育指导课程资源,办好家长学校,用好家校共育网上平台,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进一步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免费向学生开放,健全学校教育资源向社会开放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二)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1.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健全“以区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启动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积极争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力争2023年通过国家认定。坚持公益普惠的基本办园方向,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举办为公办园,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举办公办园,全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5%。不断优化城区公办园集团化办园模式,实施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每个乡镇至少建成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动态调整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加强成本调查和收费监管,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严格落实生均财政经费补助政策,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优质服务,全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90%。控制幼儿园班额,逐步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积极组织幼儿园参加分类评估认定,全区省级一类以上幼儿园占比超过65%。实施保教质量提升工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加强游戏活动实验镇街、实验园建设工作,持续开展“小学化”倾向专项治理,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保教质量。建立科学的幼小衔接机制,推动幼儿园和小学双向协同、有效衔接。建立完善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完善“区、片、园”三级教研体系,强化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强化日常监管,原则上每5所幼儿园配备1名责任督学。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公办幼儿教师招聘力度,按标准配齐配足幼儿园保教人员。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新进幼儿教师全面实现持证上岗,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达到85%以上。优化学前教育共同体,发挥示范性幼儿园的引领作用,推动以实验镇街、实验园为主体的“游戏板块”共同体建设,着重提升镇街中心园、农村园和民办园办园质量。推动国家级足球特色幼儿园和示范园创建。
2.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持续发展。深化资源配置改革,深入推进乡村教育振兴计划,实施义务教育强镇筑基行动计划,大力提高乡镇驻地教育水平,持续加大对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功能教室和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充分利用班额小的优势,深入开展课堂教学改革探索,结合乡土资源开发特色校本课程、实践体验课程,着力打造镇域办学特色和品牌。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减少大校额并降低班额,探索小班化教学。探索实施“突破初中”专项计划,充分重视初中学段承上启下的重要性,努力促进城乡初中优质均衡发展,下大力气提升农村和乡镇初中学生学业水平。发挥优质学校示范辐射作用,建立完善强校带弱校、城乡对口帮扶等办学机制,实现整体提升。鼓励名校、优质校牵头组建不同类型的教育集团,形成协作机制。力争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认定。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制度,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实施“家门口好学校”建设计划,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努力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学校。全面落实“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建立作业统筹监管和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实现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面保障,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3.促进高中教育质量提升。持续推进特色高中建设,积极参与省级特色高中评选。整合区域学科资源,打造学科课程资源群,发挥学科基地辐射引领作用,协同带动区域其他学科开展示范教学、师资培养、联合教研、联合育人等。实施教师培养“引智工程”,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完善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模式,融合校内外教育资源,提升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加强对高中精细化管理,拓宽优化尖子生培养路径。
4.促进职业教育适应需求纵横双通。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创新各类型、各层次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日益完善全区职业教育体系,建成临淄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夯实中职教育基础地位,实施办学条件提升行动,完成淄博市工业学校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任务。扩大普职融通试点范围,稳步推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学籍互转。以职业能力增进为主线,强化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有机衔接。推进中高职贯通培养,支持淄博市工业学校举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落实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重的法定职责,助力培养“百万工匠”后备人才。全面建成横向职普融通、纵向中高职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推进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和资格证书相融合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支持淄博市工业学校开展跨区域服务,推动校校合作、贯通培养,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建设人才成长“立交桥”。打造共享型实训基地、教育资源、教学团队、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共建共享的资源认证标准和交易机制,有效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建设和完善职业学校资源库,推动区域内行业、企业与职业学校开展面向生产需求的企业信息库、岗位技能标准库、人才需求信息库、创新创业案例库等开放资源。
5.促进特殊教育协调发展资源覆盖。全面推动特殊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各学段特殊教育一体化发展模式。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实施随班就读示范校建设工程,建设高标准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实现特殊教育资源全覆盖。配足配齐特殊教育教师。建立符合各类型特殊教育特点的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探索超常学生发现、培养机制,为超常学生培养提供科学指导。积极推广医教结合、康教结合模式,注重残疾学生的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探索适合残疾学生特点的多样化中等职业教育,为各类残疾学生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6.促进民办教育长效发展管理规范。坚持教育公益性,依法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民办学校。落实生均财政经费补助政策,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职工社会保障权益。严格控制民办义务教育比重,完成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健全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善民办学校风险防控和退出机制。推进民办教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注重民办学校的特色化课程建设,引导鼓励民办学校特色化办学,提高民办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探索建立教育质量检测评估和第三方评价制度。全面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完成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工作。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长效机制,严格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监管。优化慧服务平台建设,将教育培训机构的帐户管理、收退费纳入平台管理。开展常态化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建立风险预警和危机处置工作机制,稳妥推进“双减”工作。
7. 促进继续教育高效发展彰显特色。全方位探索全民继续教育的途径和方法,逐步完善继续教育“三六三”模式。通过理顺“组织领导、工作运行、经费投入”三个管理机制,实施“免单培训、多元文化、服务学习、公益参与、协同共育、资源供给”六个引领机制,优化“激励评价、师资队伍、服务平台”三项保障机制。推动全区继续教育形成全域统筹规划,区域特色明显,操作方便快捷的局面。充分利用社区教育学院录播系统、党员远程教育、远程学历教育,建立起覆盖城乡、开放便捷的数字化学习服务体系。通过建设和整合利用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教育阵地建设,建成老年教育阵地、青少年校外实践教育阵地、家庭教育阵地、齐文化教育阵地、红色教育阵地、传统文化教育阵地、农业技术培训基地、职工培训阵地等多种教育阵地,面向全区居民开放四大中心、六类场馆,真正做到继续教育全民共建共享。打造继续教育精品课程,充分挖掘各相关单位、各社区、各学校的教育资源,不断创新继续教育的内容、方法、载体等,持续丰富继续教育资源的供给类型与规模,通过这些特色课程的实施,提高全区不同层次成员的思想素质、文化修养和技能水平,真正体现继续教育惠及全民的特色。推动全区继续教育特色发展,打造十个省级以上学习品牌,培育百个学习型组织,培养千名社区教育讲师,创建区域继续教育品牌。
(三)深化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
1.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 全面夯实教师发展之基;持续深化“爱与责任”主题教育活动,出台《临淄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健全师德失范行为和重大问题报告、惩处机制,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探索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充分发挥师德涵养基地和教师实践教育基地的作用,强化师德实践,让教师充分了解国情民情,更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组织好师德教育周、教育月活动,开展树身边典型、学身边榜样活动,打造“临淄最美教师”选树活动品牌,引导广大教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建立《临淄区师德正面和负面清单》,健全师德预警、检查、评价机制;持续加强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
2.推进教师队伍素质提升。根据生源变化进一步与全区各学校进行教职工核编、定岗工作,准确预计各学年教师需求情况,积极与人社、编制等部门做好对接,争取用编进人计划,探索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遴选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严格教职工核编定岗工作,探索符合教师行业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结合区域实际组织好教师支教和交流轮岗活动,进一步促进师资均衡;加强学校共同体建设,通过“名师送教”“管理教研一体化”等活动,推动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3.推进教师队伍活力激发。全面深化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工作,健全“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岗位竞聘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加强聘后考核,实施动态管理;持续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教职工编制管理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建立区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控”机制,提高学科教师补充的针对性;建立健全与课时工作量、工作实绩、岗位等级等相衔接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与中小学教师参与课后服务情况挂钩;切实纠正在编教师长期在民办学校任教的问题,严格规范中小学教师借调使用。
4.推进教师地位和待遇提高。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正常增长及与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省市关于建立绩效工资增量机制的要求,不断完善教师待遇激励机制;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创收净收入,可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支持职业院校教师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按规定兼职、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新创业等方式获得合理收入;定期表彰一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扎实落实乡村教师按规定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和生活补助、职称、分级聘任、弹性岗位等政策,不断提高教师待遇。
5.推进中小学校和教师负担减轻。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减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负担;坚持分类治理,从源头上查找教师负担,进一步精简文件和会议;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区域、城乡、学段等不同特点,避免“一刀切”;坚持标本兼治,加强活动归口管理,健全活动审批制度,对所有进校园活动全面监管,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突出重点,大力精简治标;坚持共同治理,调动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合力,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宽松、宁静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确保中小学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
6.推进教师践行教书育人使命。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坚持自评、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和考核工作小组评议相结合,全面客观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
(四)提高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能力
1.构建“互联网+教育”基础服务体系。构建“互联网+教育”基础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升级临淄教育城域网,大幅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接入速率。支持校园有线、无线、物联网“三网”融合发展,开展IPv6、5G等新一代互联网应用。推进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实现学校多媒体教室覆盖率为100%,多媒体教室中配备交互性设备比例为100%,强化数字化实验室、数字图书馆、STEAM空间、虚拟仿真实验室、物联网终端系统等建设,打造智慧后勤、智慧安防、智慧照明等。推动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积极探索人工智能下的“因材施教”。加强“教育公共管理、教育公共服务、教育公共资源”三大教育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各级各类平台向智能化转型升级与深度整合,扩大数字教育资源使用范围。推进教育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发布初中物理教学装备配置标准等6个学科配置标准的通知》(教基函〔2019〕5号),督促中小学学科实验室按照新标准配齐配足仪器设备及试剂耗材;推动我区中小学人工智能实验室、科学探究实验室、虚拟现实实验室等拓展类实验室的标准化建设,以信息化助推“双减”增效减负和城乡教育优质均衡一体化发展。
2.构建“一网统管”服务体系。推动教育行政办公数字化,支持全流程、全业务线上办理,普及线上协同办公、移动办公。推动政务服务全程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和网上反馈,实现一网通办。实现教育大数据广泛汇聚、深度融合与创新应用,,推动建立大数据支撑下的教育治理与服务新模式。实现对区域教育大数据可视可控可管,进一步优化一站式的管理服务、个性化的教学服务、精准化的科研服务、智慧化的生活服务。
3.创新和完善网络安全责任制度。实现网络和信息安全运维的精准化服务和管理。进一步加强技术防护和网络安全队伍建设,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舆情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健全教体系统网信工作体系,组织开展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师生网络安全意识,提升学校网络信息安全意识,提高网络信息安全防范能力。
4.推进新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智能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教学内容、教学形式、评价方式创新,实现教学模式和教育形态转变。建设智慧课堂,探索推进人工智能环境下的课堂教学变革,借助于移动学习终端,全面促进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依托人工智能,实施因材施教和精准教学,推动课堂教学由“教师为中心”向“学生为中心”转变,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果。实施城乡“三个课堂”(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与应用工程,以信息化助推“双减”增效减负和城乡教育优质均衡一体化发展。打造智能化、数据化、浸润式、虚拟化的“融合课堂”。促进线上线下教育融合发展,利用优质数字资源和网络构建不同形态、灵活、高效的学习共同体,实现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协作学习等多种形式的智能化学习。
5.提高师生的信息化素养。实施“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开展全区中小学教师信息化2.0能力提升全员培训。开展教育信息化教师应用交流展示、评选活动,推动教师更新观念、增强能力,主动适应新技术变革。积极推动物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中小学的创新应用,开展基于项目的跨学科学习,着力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养成数字化学习习惯,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制定完善全区师生信息素养标准,建设师生信息素养水平大数据监测评价体系。
(五)推动教育改革创新
1.实施校长职级制。制定校长职级评审、任期考核、干部选拔任用、交流任职等系列配套文件,完善以职级制为核心的中小学校长管理体制,努力形成教育家办学的激励机制和政策导向,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校长队伍,为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队伍保障。
2.实施强校扩优行动。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办好老百姓家门口每一所学校(含幼儿园,下同)为目标,深化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模式改革,推动区域优质学校(或教育集团)跨区发展,推进合作办学、联合办学和强弱学校的对口帮扶。推进集团化办学,发挥教育改革优秀经验、先进模式、优质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培育形成一批新优质学校,推动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建立定格推进机制,根据优质教育资源分布情况和各学校办学实际,制定集团化办学整体规划,发挥行政主导推动作用。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集团化办学的体制机制障碍。
3.深化教育科研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阵地建设,发挥“互联网+”临淄教研平台的作用,实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育科研培训;更新临淄区教育科研专家库,充分发挥兼职教研员的引领和带头示范作用;设立课堂教学改革专项课题,落实“教学、教研、科研”一体化研究策略;强化教育科研过程管理,对教育科研人员进行跟踪式全过程科研路径培训,构建同质性课题研究群,对全区各级课题进行分类指导与管理,引进专家,强化过程性研究指导和调度;搭建教育科研成果展示平台,创新科研成果推介路径,发挥教育科研成果的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统筹三个学段,强化质量第一的意识,以“新基础教育”研究为依托,提升义务教育段质量,强化高中教学与备考质量,打造高效课堂、深度课堂、特色课堂;创新教研模式、提高教研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示范引领,以听评课为契机,深入课堂、走进课堂、研究课堂,助力教育质量的提升;加大教育教学理论研究、课程课标研究、教材教法研究、考试评价研究,以研究为明方向、明方法、明任务,以研促教;积极探索基于核心素养视角下的学科教学、教学研究与考试评价等,推进学习方式的自主化、学习内容的综合化、实施路径的多样化与能力培养的全面化;全面推进监测评估体制机制建设和监测指标体系研发工作,推进基于“教-学-评”一致性的教学研究新格局,探索创新监测评估工具方法,保障监测评估结果的系统、科学和可靠性。
4.深化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形成产教良性互动、校企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效衔接。做好淄博市工业学校智能制造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训项目建设工作。支持淄博创业职业教育集团积极争创国家级骨干职业教育集团。健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形成对接产业、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专业布局。鼓励淄博市工业学校增设与四强产业或其他与淄博产业契合度高的专业。推进“三教”改革深度开展,深入实施1+X证书(即“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扩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覆盖范围,“岗课赛证”综合育人,不断提高行业企业认可度。大力推进管理体制改革,落实职业院校在内部管理、专业设置、教师招聘职称评聘、内部薪酬分配、校企合作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推动职业院校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就业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加强职业教育理论与政策研究,完善职业教育教科研体系,提升专业服务水平。
5.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推进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化,构建有活力、有特色的校本课程体系,实现学科课程与国际化理念的融合,推动教师国际化素养在课程开发与实践中得到提升。鼓励学校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深入开展校际、城际教育交流活动,形成多元化、多梯次的教育对外开放格局。规范高中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提升质量和水平。鼓励学校通过“互联网+”“智能+”等方式向国外友好学校输送教育资源。
(六)完善科学教育评价体系
1.健全科学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以迎接上级对区政府开展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为契机,督促相关部门积极作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到位,不断强化政府保障工作。以“一校一案”学校评价为引领,推动学校开展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积极打造评价改革样板学校,强化理论学习、学习先进经验,稳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
2.完善学校评价标准。认真贯彻执行“双减”和“五项管理”政策,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要求,落实投诉必查、“双随机”抽查,探索“底线+特色”“规范+示范”实施路径,健全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落实机制,指导学校对标研判、依标整改,坚守办学底线,将考生诚信考试情况纳入对学校考核指标体系,突出“一校一案”自主发展,推进中小学全面育人学校、特色学校品牌创建,激发学校发展内生动力,打造高品质学校。健全完善职业院校办学质量考核方案和专业(群)发展水平考核方案,综合利用学生、教师、用人单位、企业、行业、第三方、同行、教育主管部门等多方评价的结果,引导职业院校按类型教育规律办学、面向市场灵活开放办学、内涵发展特色创新办学。推进高校分类考核,加强年度进步指数、相对发展成效和生均、师均指标考核;加强学科专业评价,创新评价方式,突出学科的优势特色、实际贡献和专业的培养能力、培养质量,引导高校合理定位、科学发展。
3.完善教师评价方案。聚焦教师评价,制定考核方案,完善考核细则,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做好教师考核工作,遴选培植一批评价改革先行试点学校,推出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打造评价改革样板学校。制定幼儿园教师工作评价体系标准,幼儿园教师评价突出保教实践,把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儿童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的能力作为关键指标,纳入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幼儿教师职后培训重要内容。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绩效突出的教师倾斜。强化一线学生工作,明确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
4.完善学生评价办法。深入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培植一批评价改革样板学校,推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分学段、分类型研究制定中小学、中职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统筹利用结果评价、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等方式,完善学生德智体美劳评价办法。推进德育评价方式方法改革,探索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学生、家长、教师以及社区等多元参与的学生德育评价模式,建立学生品行表现纪实制度。
5.完善用人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在教师招聘中按照岗位需求确定学历层次、岗位条件,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不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严格规范招录工作。优化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激励机制。
6.完善考试评价制度。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实现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探索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和“分数+等级”录取模式。完善高中录取名额指标分配办法,促进初中均衡化发展。规范考试管理,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和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全面保障教育考试安全的综合平台。通过中等职业教育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加强对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进行检测,全面提高全区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七)提升教育治理水平与保障能力
1.健全教育法规制度。严格落实教育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教育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教育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配齐配强教育执法力量,建立健全执法体制机制。完善教育行政处罚制度保障体系,实现教育行政执法规范化、常态化。建立重大教育违法事项通报制度和重点督办制度,开展重点领域执法专项行动,探索建立教育督导和教育执法协同机制,规范落实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助力建设法治政府。
2.健全政府管理教育职能。构建法治化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切实转变政府管理教育职能,综合运用规划、标准、信息服务、督导问责等现代治理手段,依法全面履行公共服务职责。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实施流程再造攻坚行动,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综合运用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数据共享、材料互认等方式,推动教育政务服务信息跨平台、多终端同源发布,实现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在教育政务服务中的应用,电子材料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推动教育政务服务“进厅办、网上办、掌上办、云上办”。
3.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增强本质安全意识,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提升平安校园建设水平。丰富安全教育形式和内容,扎实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提升学生安全素养。巩固学校保安队伍年轻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成果,积极推动智慧安防建设,进一步夯实校园安防基础。突出制度建设,注重教育引导,坚持综合整治,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预防教育为核心,以综合整治为保障,不断完善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防范治理体系。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校车、食品饮用水、溺水等重点领域事故防范工作。加强学校食堂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大宗食材统一采购和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燃气、用电、校舍、设施、饮用水监管力度,提升校园后勤安全保障。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校园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防范和抵御宗教邪教向校园渗透专项行动。完善“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舆情检测体系,做好网上涉教育舆情监控工作。
4.健全现代学校制度。加快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加强学校章程建设,全面构建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章程执行监督机制。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校长办公会制度、校务委员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家长委员会制度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鼓励学校创新管理体制和办学模式。完善监事制度,加强学校基层民主管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机构在学校重大事务决策、监督中的作用。推动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和董事会。完善校长选聘制度,依法保障校长行使管理权,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法人治理结构。
5.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优化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各教育阶段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加大教育项目资金投入力度,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依法加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和使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支持教育事业,保障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科学管理使用教育经费,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改进管理方式,健全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全面提高教育经费使用绩效,健全体现教育行业特点的绩效管理体系。健全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发挥内部审计预防和纠错防弊功能。全面增强管理能力,提高教育财政干部队伍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加强各级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将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管理情况作为教育督导和政府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利用好上级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区财政支持,继续做好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维修改造项目库、取暖专项补贴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中小学办学条件,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加大教育投入,保障教育事业发展。深化学生资助标准化管理,优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机制。
6.健全办学条件提升长效机制。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不断优化、整合教育资源配置,持续扩增优质教育资源。建立健全中小学学位资源预警机制,依据人口结构、学龄人口变动趋势等,统筹考虑现有教育资源状况、地理环境、交通条件、中小学服务半径、建设标准和教学保障能力等因素,调整完善普通中小学校布局建设规划,并纳入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效化解人口洪峰带来的学位压力。实施教育资源提质扩容工程,“十四五”期间新建、改扩建普通中小学校6所,新建溡源学校、城西中学,改扩建齐陵二中、遄台中学东校区,迁建现代双语学校、临淄八中;启动新一轮农村教育资源布局调整,逐步撤并办学条件不达标的小规模学校;持续实施校舍维修改造和设施设备更新工程,全力保障校舍安全,持续提升办学条件。
7.健全高质量教育督导体系。贯彻落实《淄博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结果运用,全面落实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法定职责,加快构建“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高质量教育督导体系。以迎接上级政府履职评价为契机,促进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要求;规范开展对学校的经常性督导,引导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职能,加强与上级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机构的沟通协调,合作开展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提升智慧督导工作质效,扎实开展教育高品质发展动态监测,积极推进督导责任区管理“一网通办”。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幼儿园),完善创建规划,细化推进措施,建立创建台账,加快提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和办园品质。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完善反馈报告、整改复查、奖励通报、追责问责等相关制度,狠抓《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落实,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构建高质量教育督导体系,扎实推动临淄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工作格局。推动党对教育规划实施的统筹领导,做好发展战略、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与本规划的衔接,科学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目标和具体政策措施,将“十四五”规划总体部署落实到各项专规和政策中。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发挥,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合、相促进,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到学校工作各方面。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着力解决教育领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二)加强教育经费保障
依法落实教育投入,加强教育经费保障。建立教育经费逐年增长机制,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按照两个“只增不减”要求,落实政府履行公共教育的经费保障责任。建立并实施对财政性教育投入的绩效评估和优先发展机制。全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健全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整合各类专项拨款,引导学校统筹合理安排经费。着力强化财政教育经费监督管理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三)凝聚社会教育共识
积极搭建社会各界关心教育、建言教育、支持教育的平台,充分发挥社会机构、社会团体的积极作用,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区、家庭和社会公众,多形式多途径参与和支持教育建设。优化舆论宣传引导机制,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创新教育宣传引导方式,及时宣传报道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和进展情况,广泛传播科学的教育理念与方式方法,汇聚教育发展正能量。加强对社会舆情的分析研判,将民意及时反映到教育决策管理中,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切实保障师生安全
牢固树立安全首位思想,强化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做好教育改革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时化解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杜绝各种重大学校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强化安全底线思维、红线意识,不断加强校园安全组织领导,完善突发事件、消防事件、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矛盾纠纷调处等防范体系。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到位。加大校园安防建设,不断提升校园安全智能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宣传和学校安全管理,提高师生安全素养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能力,切实保障师生安全。
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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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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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行动 |
以宪法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民法典为重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构建系统完整的法治教育体系。积极推进综合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强政府部门、学校、社会、家庭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法治教育合力,全面提高中小学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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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幼儿园建设与提升工程 |
计划支持22所左右幼儿园新建改扩建以及改造提升(设施设备、玩教具配备以及“改水”“改厨”“改暖”“改院”等重点部位改造等),提升办园条件。统筹用好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建立完善学前教育综合奖补制度,更好发挥资金激励引导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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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小学新建、改扩建工程 |
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建立健全中小学学位资源预警机制,依据人口结构、学龄人口变动趋势等,统筹考虑现有教育资源状况、地理环境、交通条件、中小学服务半径、建设标准和教学保障能力等因素,调整完善普通中小学校布局建设规划,并纳入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十四五”期间新建、改扩建普通中小学校6所,新建溡源学校、城西中学,改扩建齐陵二中、遄台中学东校区,迁建现代双语学校、临淄八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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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教育质量提升行动 |
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应新高考制度的育人模式,实施普通高中学校强科培优计划,努力打造省市级特色高中,建设特色学科基地,加快普通高中与国内高校合作,推进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指导各高中学校编制、完善、落实新一轮自主发展规划,推动各高中学校实现精细化管理、特色化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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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普通高中强科培优行动 |
强化特色课程建设,加强区域间的教学改革、教师研训、课堂交流。支持区域内普通高中发展优势学科,重点培育建设一批市级学科基地,积极参与省级学科基地的申报和评选,以学科基地建设推动区域内特殊高中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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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职业教育资源扩增行动 |
加快淄博市工业学校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进度,持续扩增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增加中等职业教育学位数;通过发展淄博市工业学校5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及举办山东新能源职业学院等措施,增加专科职业教育学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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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调整优化职业教育布局 |
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山东新能源职业学院建设。加快淄博市工业学校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依托淄博市工业学校,建设农耕教育基地。推动淄博市工业学校改扩建工程建设,优化提升全区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和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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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创新职业学校教学模式 |
推进“课堂革命”,实施行动导向教学,推广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理实一体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持续开展“学课标、用课标”主题教研活动。综合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灵活采取项目教学、情境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方式。探索现代学徒制校企“双元”育人模式,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建设在线开放精品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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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
推进临淄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到2025年,特殊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条件标准,全面推进随班就读工作,建设6所省级示范校。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医疗康复机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举办特殊教育。关注孤独症、多重残疾及重度残疾等儿童群体和家庭,增进民生福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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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工程 |
实施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工程,形成“智脑结合、物联感知、数据分析、按需推送”的立体化、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的智慧教育新生态。推动云、网、端一体化“交互式”在线教学系统项目建设,推进“三个课堂”常态化应用,实现网络教研、网络双师同步课堂覆盖城乡学校,开设校际间、区域间的城乡网络互动教学,借助信息化缩小校际、城乡教育差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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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中小学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行动 |
建立完善现代教育治理政策体系,建立“学校权限下放清单”“学校管理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检查清单”,落实校长职级制,扩大中小学办学自主权。落实“一章程带五会”运行机制,鼓励学校创新管理体制和办学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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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创建 |
优化创建机制,完善创建方案,建立问题台账,全力破解大校额等瓶颈问题。开展区级评估“回头看”,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加快实现“校校达标”“项项达标”。优化创建机制,完善创建方案,建立问题台账,全力破解大校额等瓶颈问题,制定切实有效工作措施,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加快实现“校校达标”“项项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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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 |
完善创建规划,细化推进措施,分批组织开展市级评估,完成市级评估全覆盖;分区县建立创建台账,加快提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和办园品质。 |
一、制定目的
以教育力量赋能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建设。
二、制定背景
“十四五”时期将是临淄区充满机遇、加快转型、跨越崛起、实现更高品质发展的关键五年,是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发展,教育先行,全面开创现代化教育强区建设新局面。
三、制定依据
《淄博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
四、发展目标
1.全面落实“双减”要求,统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殊教育适宜融合发展、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职业教育贯通融通发展、终身教育转型发展、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2.不断完善城乡学校幼儿园布局,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学新路径。启动新能源职业学院建设,推动淄博工业学校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打造体育健身休闲区。
3.推行校长职级制改革,整体提升队伍素质。用足分级聘任、弹性岗位等政策,激发教师队伍发展活力。培养造就一批有影响力的名师名校长。
4.不断优化“一校一案”督导改革。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提高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能力。健全教育体育领域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机制。
5.推动党的建设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扎实抓好正风肃纪,营造清正廉洁、心齐气顺的干事创业环境。
五、主要任务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加强全学段一体化思政工作体系构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加强学校课程体系建设。加强学校体育美育改革与融合。加强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加强学生劳动教育。加强法治、生态文明及国家安全意识教育。加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
(二)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持续发展。促进高中教育质量提升。促进职业教育适应需求纵横双通。促进特殊教育协调发展资源覆盖。促进民办教育长效发展管理规范。促进继续教育高效发展彰显特色。
(三)深化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
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推进教师队伍素质提升。推进教师队伍活力激发。推进教师地位和待遇提高。推进中小学校和教师负担减轻。推进教师践行教书育人使命。
(四)提高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能力
构建“互联网+教育”基础服务体系。构建“一网统管”服务体系。创新和完善网络安全责任制度。推进新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师生的信息化素养。
(五)推动教育改革创新
实施校长职级制。实施强校扩优行动。深化教育科研创新发展。深化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深化国际交流合作。
(六)完善科学教育评价体系
健全科学评价制度。完善学校评价标准。完善教师评价方案。完善学生评价办法。完善用人评价机制。完善考试评价制度。
(七)提升教育治理水平与保障能力
健全教育法规制度。健全政府管理教育职能。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健全现代学校制度。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健全办学条件提升长效机制。健全高质量教育督导体系。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跨越发展的关键“五年”。进一步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让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成为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题中之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准确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结果导向,推动教育更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教育现代化新局面。
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专家论证报告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事项实施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有关要求, 8月26日,我局组织五名教育领域专家对《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了论证。
一、论证事项
专家论证内容包括《规划》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研究,经济社会效益研究,对环境保护方面的影响研究,实施的配套政策和措施研究等。
二、意见建议情况
经充分论证,参会专家一致认为《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细致分析发展环境,贯彻落实总体要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推动教育质量实现新跨越。《规划》科学布置发展任务,完善保障措施,坚持以新思想指导、以新理念推动、以新方式落实,紧扣2035教育现代化奋斗目标,统筹推进明确的教育现代化任务。
(一)立足临淄教育。“十四五”时期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区的重要时期。《规划》切实立足临淄区教育发展新阶段,系统整体做出规划。
(二)建设目标清晰。《规划》中不仅对教师培养做出了明确的规范,还在家庭教育、学校发展、职业教育和学校安全等外在方面都有着清晰的建设方案和发展目标。
(三)明确制定标准。《规划》将标准的制定与应用作为重要的建设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教育工作的根本标准。《规划》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规范教育教学;探索学校课程建设,深入推进以学生综合素质为导向的标准评价体系。
(四)制度创新引领。《规划》在更多的教育具体细节上做出了明确的规范,以制度创新引领高水平建设。《规划》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落到实处。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职业教育融通发展、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从细节上系统构建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
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对临淄教育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通过对教育事业进行合理规划,最大限度地实现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期盼。愿该规划开启谱写临淄区教育高水平、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论证专家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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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简介 |
专家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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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李德乾 |
临淄区实验小学校长、书记 正高级教师 齐鲁名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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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慧平 |
淄博工业学校正高级讲师 齐鲁名师 山东省特级教师 山东省教学能手 淄博市首席技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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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袁常秀 |
临淄中学数学高级教师 临淄中青年专家 淄博市优秀教师 淄博市名师 省优质课一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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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杨秀雯 |
临淄二中语文高级教师 淄博市师德标兵 淄博市教学能手 淄博市名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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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崔艳玲 |
区实验幼儿园淄江园国家村分园园长 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新秀 淄博市优秀教师 淄博市骨干教师 省优质课一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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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风险评估报告
依据《淄博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淄政发〔2022〕2号)、《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临政发〔2021〕3号)、《临淄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政发〔2015〕10号)文件要求,由区教体局牵头编制了《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的制定为临淄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有助于充分发挥教育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积极推动临淄教育发展迈上新台阶。该《规划》作为2022年度区级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现有教体局组织开展《规划》
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规划》风险评估要求,我们通过采用文献资料搜集、关键风险领域询问、部门意见参考、专家咨询等多种方法,经过综合分析,对风险因素进行了识别,对风险级别进行了判断,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的制定等提出了参考意见和建议。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进的关键时期,是临淄落实国家战略、实现全面跨超式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临淄教育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现代化发展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体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发展实际,科学合理规范地制定了《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其主要内涵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省、市、区各级教育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教育质量与教育公平两大主题,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人民满意为根本目的,以改革创新为第一动力,以加强党的领导为坚强保证,坚持党建引领、五育并举、质量第一、优质均衡、乘势而上、提升品质,全面开创现代化教育强区建设新局面。
风险评估重要意义就在于有效识别和评估影响《规划》实施的内外部风险,并通过健全重大风险的应对与管控机制,有效地平衡好风险与成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从而防范和降低各类风险对《规划》实施的不利影响,为《规划》有效制定、组织实施和既定目标兑现保驾护航。
二、风险评估定位与目标
本次风险评估旨在提供《规划》制定和在临淄教育领域内组织实施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并采取相应的控制举措予以降低风险的可能性,增强《规划》实施风险管理,对《规划》实施风险进行预警和控制,为管理决策提供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提出参考意见与建议。
通过本次风险评估着力达成四大目标:其一,建立风险管理基础,构建一个具有代表性风险管理标准;其二,明确重大风险领域,采用全面梳理与重点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识别和分析临淄区教育系统建设优质特色学校的战略、经营、财务与合规领域中的重大风险的认识:其三,教育校(园)舍资源的科学规划和有效利用及合理计划、规范建设,赋能低碳环保,着力打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新格局。
三、风险评估标准与把控
本次风险评估针对上述三大类风险定位和目标的重要性进行评估,并据此明确风险管理的优先次序和资源配置方向。
基于《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赋有促进现代教育体系日趋完善,优质教育资源均衡覆盖,教育设施布局优化完善,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教育治理体系更加高效以及组织结构规范合理的综合要求,从风险发生可能性和风险影响程度两个维度确立符合临淄教育实际与现状的风险评估标准,力求反映风险发生可能性由极低至极高、风险影响程度由极轻微至严重性的不同状况。同时,为推进现代教育治理改革,深化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为建设高水平优质均衡发展教育强区和持续打造更高质量教育服务品牌提供风险管控的有力支撑。
四、参考意见及建议
《规划》所涉及的政策改革事项属于涉及利益群体较多、直接关系民生及其获得感,因此在前期工作中,应当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对相关人员的诉求保持关注,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政策推进中风险可控。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随着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深入推进和实施,以及其它政策条件的综合作用,可能会出现新的风险因素,影响到分析结论。同时《规划》涉及的政策改革内容多涉及面广,在政策制度和实施过程中应坚持全过程风险管理。
综上,对《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社会稳定风险等级评估为低风险。
区十九届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真人电子游艺平台
关于印发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真人电子游艺平台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临淄区充满机遇、加快转型、跨越崛起、实现更高品质发展的关键五年,是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根据《淄博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以教育力量赋能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建设。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省市区各级教育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教育质量与教育公平两大主题,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人民满意为根本目的,以改革创新为第一动力,坚持党建引领、五育并举、质量第一、优质均衡、乘势而上、提升品质,全面开创现代化教育强区建设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领导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全区学校党的领导和建设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牢牢掌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2.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坚持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确保教育布局优先规划、教育设施优先建设、教育投入优先保障“三个优先”落实到位,努力实现教育优质资源配置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进程高度衔接、深度融合。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扛牢扛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新时代教育强区的职责使命,为教育高品质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教育公益性,保障每个人平等受教育权益,努力办好家门口每一所学校。把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着力点,积极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问题,促进教育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4.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坚持目标导向,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持续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积极破除制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加快教育内涵发展的各类瓶颈和障碍,以改革创新解决难题、补齐短板、激发活力、推动发展。
5.坚持育人导向。贯彻“双减”工作部署,坚持学生为本,回归育人本质,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变革教育理念和评价体系,推动学校教育更加优化、校外培训更加规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三)发展目标
1.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推动教育质量实现新跨越。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全面落实“双减”要求,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拓展艺体科技和劳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统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殊教育适宜融合发展、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职业教育贯通融通发展、终身教育转型发展、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系统构建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
2.以人民满意为根本目的,推动教育体育公平实现新跨越。抢抓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机遇,不断完善城乡学校幼儿园布局,深入实施强镇筑基行动,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学新路径,大力推进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持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启动新能源职业学院建设,推动淄博市工业学校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优化中高职衔接的职业教育办学体系。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打造体育健身休闲区,争创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
3.以改革创新为重要抓手,推动队伍素质能力实现新跨越。持续深化师德师风建设,全面夯实教师发展之基。推行校长职级制改革,加强教研员培养培训,完善教师培训体系,整体提升队伍素质。深化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用足分级聘任、弹性岗位等政策,突出考核评价和绩效激励保障,激发教师队伍发展活力。用好名师名校长(名园长)管理办法、教育发展基金等激励政策,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培养造就一批有影响力的名师名校长,实现全区教师队伍数量质量同步优化、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教育教学能力全面提高。
4.以协同治理为内在要求,推动教育治理现代化实现新跨越。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不断优化教育督导改革,推动学校自主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履行法定职责,形成育人合力。优化完善慧服务平台,提高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能力。健全教育体育领域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机制,推动教体从管理走向治理,不断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
5.以党的领导为坚强保证,推动教体工作品质提升实现新跨越。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育人,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的建设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选优配强学校领导班子,实施“一校一品”党建品牌塑造行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清正廉洁、心齐气顺的干事创业环境。
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主要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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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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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万人 % |
2.02 99 |
1.37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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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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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 |
万人 |
4.9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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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率 |
%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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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段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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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 |
万人 |
普高1.3 |
普高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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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入学率 |
% |
98 |
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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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职在校生数 |
万人 |
0.45 |
0.52 |
二、目标任务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加强全学段一体化思政工作体系构建。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持续推动思政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把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通于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建设之中,健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机制。坚持立德树人,突出“一体化”和“适应性”要求,形成思政学段纵向衔接、教学内容横向融通、课堂内外深度融合、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和成长规律的课程实施体系。建构课时主题教学、单元整合教学和实践活动教学“三位一体”的思政教学新格局,将立德树人目标融入学科教育教学中,根植于学科核心素养中。高中阶段学校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选修课和主题团课党课。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推动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统筹利用学校和社会资源,紧密结合学科教学内容,丰富德育载体,拓宽德育渠道,提高育德成效,通过课上课下、校内校外等途径,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提高中小学生道德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2.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深化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改革,构建学段衔接、学科融通的德育课程体系,实现整体性与阶段性、现实性与导向性的统一,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吸引力和感染力。强化德育网络阵地建设,教育引导学生全面理解、正确对待重大理论和社会热点问题。发挥临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优势,在教育系统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构建红色育人文化体系。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国情教育、国家安全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治教育、诚信教育、文明礼仪教育等,实施课程深化、课程拓展、资源支撑、文化建设、社会实践、网络引领、理论研究等重点项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引导学生牢牢把握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深刻理解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自觉遵守个人层面的价值取向,积极构建由低到高、前后衔接、方向一致的中小学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目标体系和活动体系。学校要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深化学校文化建设,突出学校特点,进一步凝练学校办学思想、提升育人品质,普遍形成富有个性、得到师生广泛认同的校风学风。加大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大力推广普通话,全面提升普通话培训测试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地方语言研究传承。
3.加强学校课程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中小学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加强学校课程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课程整合,强化校(园)本课程开发,探索开展跨学科学习。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落实各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支持教师结合学校特色、学生特点、教学个性等因素进行课堂教学创新。深化考试评价改革,提高考试命题质量,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学前教育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加强游戏活动实验园建设,持续开展“小学化”倾向专项治理,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保教质量。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结合齐文化资源开发特色校本课程、实践体验课程。推动中小学创新创造教育,将创新精神培育和创新能力培养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爱护和培养创新天性,激发好奇心、想象力,形成学生健康的创新人格。强化青少年科技教育,加大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扶持,强化实验教学,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4.加强学校体育美育改革与融合。坚持健康第一,实施体育固本行动及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提升行动,不断加强学生体质管理,保障中小学生每天在校内校外各参加1小时以上体育锻炼。深化体育教学改革,推动体教融合发展,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体育教学模式,助力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结合区域实际,探索实施游泳普及行动,深入推进体育项目化管理工作,完善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学校体育课余训练工作网络。完善“项目化管理+竞赛活动+科学评价”三大体系建设,深入落实“教会、勤练、常赛”。探索校园体育文化建设路径,深化校园足球试点区内涵发展和“起源地”校园足球品牌建设。持续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班班达标活动,落实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和抽查复核制度,到2025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优良率、合格率达到55%、95%以上。完善初中体育学业水平考试办法,建立“运动参与+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测试”的体育中考评价机制。加强体育场馆建设,改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配齐配好体育教师,落实“在中小学校设立专职体育教练员岗位”相关政策。突出加强新时代学校健康教育,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的学校健康教育体系,注重培养青少年学生的健康观念,养成良好日常卫生习惯,塑造积极健康的心理品质,形成终身受益的健康生活方式。配齐配足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中小学广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全面提升健康应急管理能力和师生健康护理水平。配齐配全中小学校医、健康副校长,依托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持续加强近视防控宣教、筛查、干预管理工作,构建儿童青少年近视“三级监测”“三级预警”“三级防控”体系,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不少于1个百分点。
5.加强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深化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的美育育人功能,全面深化“全员、全程、全面”学校美育体系,着力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实施“美育浸润行动”,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培养学生至少熟练掌握1项艺术特长;持续推进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学校文化建设深度融合,大力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不断优化艺术节、素质展演、艺术素质测评等展示评价体系,形成充满活力、多方协作、开放高效的学校美育新格局;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制度,进一步完善测评指标、内容和方式,将评价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强艺术社团建设,充分挖掘学生艺术素质潜能,搭建丰富多彩的美育活动平台。完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和抽查复核工作机制,改革初中艺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办法,优化“过程性评价+专项测试”的艺术中考评价机制。
6.加强学生劳动教育。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发挥劳动教育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综合育人功能,拓展劳动教育实施途径,培养劳动精神,形成劳动习惯,全面提高学生劳动素养。中小学平均每周设立不少于1课时的劳动教育课程,每学年设定集体劳动周,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完善家务劳动清单制度,落实校内劳动值日制度,开展劳动教育成果展示、技能比赛,培养学生劳动技能和习惯。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促进学科教学与劳动教育有机融合,推动各学校开发劳动教育校本课程,推出一批劳动教育典型案例和劳动精品课程。加强劳动教育实践场所建设,推动区域劳动教育示范校、校内外劳动实践基地评选。发挥职业院校资源优势,加强职业体验教育,抓好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完善学生劳动评价制度,将学生劳动参与情况、劳动素养发展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分学段制定劳动教育评价标准,加强过程性评价,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开展劳动、成果展示、劳动竞赛等实践情况全面真实客观记入档案。加强劳动教研员和专兼职结合的劳动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将劳动实践与研学旅行结合,建设“齐文化+”精品路线,更好发挥研学旅行对学生成长的促进作用。
7.加强法治、生态文明及国家安全意识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法典为重点,深入推进教育普法工作,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全面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校园,以生态文明教育为重点,实施可持续发展教育,开齐开好环境教育地方必修课程。积极推进绿色校园建设,提升广大师生的勤俭节约意识。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组织实施好各学段国家安全教育,统筹各领域国家安全教育内容,适应不同学科专业领域和不同类型教育特点,全面增强中小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
8.加强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充分发挥家庭第一课堂、家长第一任教师的重要作用,引导家长注重言传身教、提升家庭教育素养。密切家校沟通,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实施家校共育行动计划,完善协同育人工作机制,家校协同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更好发挥家长委员会在反映家长诉求、补充教育资源、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运行等方面的作用。提升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力,丰富家庭教育指导课程资源,办好家长学校,用好家校共育网上平台,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进一步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免费向学生开放,健全学校教育资源向社会开放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二)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1.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健全“以区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启动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积极争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力争2024年通过国家认定。坚持公益普惠的基本办园方向,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举办为公办园,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举办公办园,全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5%。不断优化城区公办园集团化办园模式,实施镇村一体化管理模式,每个乡镇至少建成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动态调整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加强成本调查和收费监管,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投入和成本分担机制,严格落实生均财政经费补助政策,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优质服务,全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90%。控制幼儿园班额,逐步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积极组织幼儿园参加分类评估认定,全区省级一类以上幼儿园占比超过65%。实施保教质量提升工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加强游戏活动实验镇街、实验园建设工作,持续开展“小学化”倾向专项治理,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保教质量。建立科学的幼小衔接机制,推动幼儿园和小学双向协同、有效衔接。建立完善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完善“区、片、园”三级教研体系,强化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强化日常监管,原则上每5所幼儿园配备1名责任督学。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公办幼儿教师招聘力度,按标准配齐配足幼儿园保教人员。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新进幼儿教师全面实现持证上岗,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达到85%以上。优化学前教育共同体,发挥示范性幼儿园的引领作用,推动以实验镇街、实验园为主体的“游戏板块”共同体建设,着重提升镇街中心园、农村园和民办园办园质量。推动国家级足球特色幼儿园和示范园创建。
2.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持续发展。深化资源配置改革,深入推进乡村教育振兴计划,实施义务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大力提高乡镇驻地教育水平,持续加大对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功能教室和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充分利用班额小的优势,深入开展课堂教学改革探索,结合乡土资源开发特色校本课程、实践体验课程,着力打造镇域办学特色和品牌。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减少大校额并降低班额,探索小班化教学。充分重视初中学段承上启下的重要性,努力促进城乡初中优质均衡发展,下大力气提升农村和乡镇初中学生学业水平。发挥优质学校示范辐射作用,建立完善强校带弱校、城乡对口帮扶等办学机制,实现整体提升。力争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认定。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制度,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实施“家门口好学校”建设计划,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努力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学校。全面落实“双减”工作决策部署,建立作业统筹监管和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实现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有需求学生全面保障,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3.促进高中教育特色优质发展。持续推进特色高中建设,积极参与省级特色高中评选。整合区域学科资源,打造学科课程资源群,发挥学科基地辐射引领作用,协同带动区域其他学科开展示范教学、师资培养、联合教研、联合育人等。实施教师培养“引智工程”,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完善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模式,融合校内外教育资源,提升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加强对高中精细化管理,拓宽优化尖子生培养路径。
4.促进职业教育适应需求纵横双通。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创新各类型、各层次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日益完善全区职业教育体系,建成临淄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夯实中职教育基础地位,实施办学条件提升行动,完成淄博市工业学校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任务。稳步推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学籍互转。以职业能力增进为主线,强化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有机衔接。推进中高职贯通培养,支持淄博市工业学校举办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申建或引进一所高等职业学院,优化职业教育办学层次。落实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重的法定职责,助力培养“百万工匠”后备人才。全面建成横向职普融通、纵向中高职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推进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和资格证书相融合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支持淄博市工业学校开展跨区域服务,推动校校合作、贯通培养,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建设人才成长“立交桥”。打造共享型实训基地、教育资源、教学团队、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共建共享的资源认证标准和交易机制,有效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建设和完善职业学校资源库,推动区域内行业、企业与职业学校开展面向生产需求的企业信息库、岗位技能标准库、人才需求信息库、创新创业案例库等开放资源。
5.促进特殊教育协调发展资源覆盖。全面推动特殊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各学段特殊教育一体化发展模式。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实施随班就读示范校建设工程,建设高标准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实现特殊教育资源全覆盖。配足配齐特殊教育教师。建立符合各类型特殊教育特点的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探索超常学生发现、培养机制,为超常学生培养提供科学指导。积极推广医教结合、康教结合模式,注重残疾学生的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探索适合残疾学生特点的多样化中等职业教育,为各类残疾学生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6.促进民办教育长效发展管理规范。坚持教育公益性,依法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民办学校。落实生均财政经费补助政策,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职工社会保障权益。严格控制民办义务教育比重,完成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健全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善民办学校风险防控和退出机制。推进民办教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注重民办学校的特色化课程建设,引导鼓励民办学校特色化办学,提高民办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探索建立教育质量检测评估和第三方评价制度。全面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完成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工作。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长效机制,严格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监管。优化慧服务平台建设,将教育培训机构的帐户管理、收退费纳入平台管理。开展常态化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建立风险预警和危机处置工作机制,稳妥推进“双减”工作。
7. 促进继续教育高效发展彰显特色。全方位探索全民继续教育的途径和方法,逐步完善继续教育“三六三”模式。通过理顺“组织领导、工作运行、经费投入”三个管理机制,实施“免单培训、多元文化、服务学习、公益参与、协同共育、资源供给”六个引领机制,优化“激励评价、师资队伍、服务平台”三项保障机制,推动全区继续教育形成全域统筹规划、区域特色明显、操作方便快捷的局面。充分利用社区教育学院录播系统、党员远程教育、远程学历教育,建立起覆盖城乡、开放便捷的数字化学习服务体系。通过建设和整合利用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教育阵地建设,建成老年教育阵地、青少年校外实践教育阵地、家庭教育阵地、齐文化教育阵地、红色教育阵地、传统文化教育阵地、农业技术培训基地、职工培训阵地等多种教育阵地,面向全区居民开放四大中心、六类场馆,真正做到继续教育全民共建共享。打造继续教育精品课程,充分挖掘各相关单位、各社区、各学校的教育资源,不断创新继续教育的内容、方法、载体等,持续丰富继续教育资源的供给类型与规模,通过这些特色课程的实施,提高全区不同层次成员的思想素质、文化修养和技能水平,真正体现继续教育惠及全民的特色。推动全区继续教育特色发展,打造十个省级以上学习品牌,培育百个学习型组织,培养千名社区教育讲师,创建区域继续教育品牌。
(三)深化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
1.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紧抓师德师风第一标准, 持续深化“爱与责任”主题教育活动,强化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典型案例等学习,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建立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预警、检查、评价机制,坚持自评、民主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和考核工作小组评议相结合,全面客观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健全师德失范行为和重大问题报告、惩处机制,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探索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充分发挥师德涵养基地和教师实践教育基地的作用,强化师德实践,让教师充分了解国情民情,更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组织好师德教育周、教育月活动,开展树身边典型、学身边榜样活动,打造“临淄最美教师”选树活动品牌。持续加强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
2.推进教师队伍素质提升。根据生源变化,进一步做好教职工核编、定岗工作,准确预计各学年教师需求情况,积极与人社、编制等部门做好对接,争取用编进人计划。探索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遴选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结合区域实际,组织教师支教和交流轮岗活动,加强学校共同体建设,通过“名师送教”“管理教研一体化”等活动,推动城乡师资均衡配置。
3.推进教师队伍活力激发。全面深化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工作,健全“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岗位竞聘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加强聘后考核,实施动态管理。持续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教职工编制管理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调整、有增有减”原则,建立区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控”机制,提高学科教师补充的针对性。建立健全与课时工作量、工作实绩、岗位等级等相衔接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与中小学教师参与课后服务情况挂钩。
4.推进教师地位和待遇提高。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正常增长及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省市关于建立绩效工资增量机制的要求,不断完善教师待遇激励机制。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创收净收入,可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支持职业院校教师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按规定兼职、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新创业等方式获得合理收入。通报表扬一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扎实落实乡村教师按规定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和生活补助、职称、分级聘任、弹性岗位等政策,不断提高教师待遇。
5.推进中小学校和教师负担减轻。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减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负担。坚持分类治理,从源头上查找教师负担,进一步精简文件和会议。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区域、城乡、学段等不同特点,避免“一刀切”。坚持标本兼治,加强活动归口管理,健全活动审批制度,对所有进校园活动全面监管,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坚持共同治理,调动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合力,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宽松、宁静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确保中小学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
(四)提高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能力
1.构建“互联网+教育”基础服务体系。改造升级临淄教育城域网,大幅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接入速率。支持校园有线、无线、物联网“三网”融合发展,开展IPv6、5G等新一代互联网应用。推进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实现学校多媒体教室覆盖率100%,多媒体教室中配备交互性设备配备率100%。强化数字化实验室、数字图书馆、STEAM空间、虚拟仿真实验室、物联网终端系统等建设,打造智慧后勤、智慧安防、智慧照明等。推动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积极探索人工智能下的“因材施教”。加强“教育公共管理、教育公共服务、教育公共资源”三大教育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各级各类平台向智能化转型升级与深度整合,扩大数字教育资源使用范围。推进教育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发布初中物理教学装备配置标准等6个学科配置标准的通知》(教基函〔2019〕5号),督促中小学学科实验室按照新标准配齐配足仪器设备及试剂耗材;推动中小学人工智能实验室、科学探究实验室、虚拟现实实验室等拓展类实验室的标准化建设。
2.构建“一网统管”服务体系。推动教育行政办公数字化,支持全流程、全业务线上办理,普及线上协同办公、移动办公。推动政务服务全程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和网上反馈,实现一网通办。实现教育大数据广泛汇聚、深度融合与创新应用,推动建立大数据支撑下的教育治理与服务新模式,实现对区域教育大数据可视可控可管,进一步优化一站式的管理服务、个性化的教学服务、精准化的科研服务、智慧化的生活服务。
3.创新和完善网络安全责任制度。实现网络和信息安全运维的精准化服务和管理。进一步加强技术防护和网络安全队伍建设,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舆情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健全教体系统网信工作体系,组织开展网络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师生网络安全意识,提升学校网络信息安全意识,提高网络信息安全防范能力。
4.推进新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智能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教学内容、教学形式、评价方式创新,实现教学模式和教育形态转变。建设智慧课堂,探索推进人工智能环境下的课堂教学变革,借助于移动学习终端,全面促进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依托人工智能,实施因材施教和精准教学,推动课堂教学由“教师为中心”向“学生为中心”转变,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果。实施城乡“三个课堂”(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与应用工程,以信息化助推“双减”增效减负和城乡教育优质均衡一体化发展。打造智能化、数据化、浸润式、虚拟化的“融合课堂”,促进线上线下教育融合发展,利用优质数字资源和网络构建不同形态、灵活高效的学习共同体,实现智能化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协作学习。
5.提高师生的信息化素养。实施“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开展全区中小学教师信息化2.0能力提升全员培训。开展教育信息化教师应用交流展示、评选活动,推动教师更新观念、增强能力,主动适应新技术变革。积极推动物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中小学的创新应用,开展基于项目的跨学科学习,着力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养成数字化学习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制定完善师生信息素养标准,建设师生信息素养水平大数据监测评价体系。
(五)推动教育改革创新
1.实施校长职级制。制定校长职级评审、任期考核、干部选拔任用、交流任职等系列配套文件,完善以职级制为核心的中小学校长管理体制,努力形成教育家办学的激励机制和政策导向,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校长队伍,为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队伍保障。
2.实施强校扩优行动。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办好老百姓家门口每一所学校(幼儿园)为目标,深化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模式改革,推进实施合作办学、联合办学和强弱学校对口帮扶。推进集团化办学,发挥教育改革优秀经验、先进模式、优质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培育形成一批新优质学校,推动全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优质教育资源分布情况和各学校办学实际,制定集团化办学整体规划,发挥行政主导推动作用。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集团化办学的体制机制障碍。
3.深化教育科研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阵地建设,发挥“互联网+”临淄教研平台作用,实施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育科研培训。更新临淄区教育科研专家库,充分发挥兼职教研员引领示范作用。设立课堂教学改革专项课题,落实“教学、教研、科研”一体化研究策略。强化教育科研过程管理,对教育科研人员进行跟踪式全过程科研路径培训,构建同质性课题研究群,对全区各级课题进行分类指导与管理,引进专家,强化过程性研究指导和调度。搭建教育科研成果展示平台,创新科研成果推介路径,以“新基础教育”研究为依托,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强化高中教学与备考质量,打造高效课堂、深度课堂、特色课堂。创新教研模式、提高教研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示范引领,以听评课为契机,深入课堂、走进课堂、研究课堂,助力教育质量的提升。加大教育教学理论研究、课程课标研究、教材教法研究、考试评价研究,以研促教。积极探索基于核心素养视角下的学科教学、教学研究与考试评价等,推进学习方式的自主化、学习内容的综合化、实施路径的多样化与能力培养的全面化。全面推进监测评估体制机制建设和监测指标体系研发工作,打造基于“教-学-评”一致性的教学研究新格局,探索创新监测评估工具方法,保障监测评估结果系统、科学、可靠。
4.深化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形成产教良性互动、校企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做好淄博市工业学校智能制造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训项目建设工作。支持淄博创业职业教育集团争创国家级骨干职业教育集团。健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淄博市工业学校增设与四强产业或其他与淄博产业契合度高的专业,形成对接产业、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专业布局。纵深推进“三教”改革,深入实施1+X证书(即“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扩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覆盖范围,“岗课赛证”综合育人,不断提高行业企业认可度。大力推进管理体制改革,落实职业院校在内部管理、专业设置、教师招聘职称评聘、内部薪酬分配、校企合作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推动职业院校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就业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加强职业教育理论与政策研究,完善职业教育教科研体系,提升专业服务水平。
5.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推进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化,构建有活力、有特色的校本课程体系,实现学科课程与国际化理念相融合,提升教师国际化素养。鼓励各学校发挥资源优势,深入开展校际、城际教育交流活动,形成多元化、多梯次的教育对外开放格局。规范高中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提升质量和水平。鼓励学校通过“互联网+”“智能+”等方式向国外友好学校输送教育资源。
(六)完善科学教育评价体系
1.健全科学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以迎接上级对区政府开展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为契机,督促相关部门积极作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到位,不断强化政府保障工作。推动学校开展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积极打造评价改革样板学校。强化理论学习、学习先进经验,稳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
2.完善学校评价标准。认真贯彻执行“双减”和“五项管理”政策,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要求,落实投诉必查、“双随机”抽查,探索“底线+特色”“规范+示范”实施路径,健全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落实机制,指导学校对标研判、依标整改,坚守办学底线,将考生诚信考试情况纳入对学校考核指标体系。突出“一校一案”自主发展,推进中小学全面育人学校、特色学校品牌创建,激发学校发展内生动力,打造高品质学校。健全完善职业院校办学质量考核方案和专业(群)发展水平考核方案,综合利用学生、教师、用人单位、企业、行业、第三方、同行、教育主管部门等多方评价的结果,引导职业院校按类型教育规律办学、面向市场灵活开放办学、内涵发展特色创新办学。
3.完善教师评价方案。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做好教师考核工作。制定幼儿园教师工作评价体系标准,幼儿园教师评价突出保教实践,把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儿童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的能力作为关键指标,纳入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幼儿教师职后培训重要内容。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绩效突出的教师倾斜。强化一线学生工作,明确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
4.完善学生评价办法。深入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培植一批评价改革样板学校,推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分学段、分类型研究制定中小学、中职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统筹利用结果评价、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等方式,完善学生德智体美劳评价办法。推进德育评价方式方法改革,探索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学生、家长、教师以及社区等多元参与的学生德育评价模式,建立学生品行表现纪实制度。
5.完善用人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在教师招聘中按照岗位需求确定学历层次、岗位条件,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严格规范招录工作。优化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激励机制。
6.完善考试评价制度。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实现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探索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和“分数+等级”录取模式。完善高中录取名额指标分配办法,促进初中均衡化发展。规范考试管理,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和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全面保障教育考试安全的综合平台。通过中等职业教育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加强职业学校教学质量检测,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七)提升教育治理水平与保障能力
1.健全教育法规制度。严格落实教育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教育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教育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配齐配强教育执法力量,建立健全执法体制机制。完善教育行政处罚制度保障体系,实现教育行政执法规范化、常态化。建立重大教育违法事项通报制度和重点督办制度,开展重点领域执法专项行动,探索建立教育督导和教育执法协同机制,规范教育行政执法,助力建设法治政府。
2.健全政府管理教育职能。构建法治化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切实转变政府管理教育职能,综合运用规划、标准、信息服务、督导问责等现代治理手段,依法全面履行公共服务职责。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实施流程再造攻坚行动,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综合运用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数据共享、材料互认等方式,推动教育政务服务信息跨平台、多终端同源发布,实现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在教育政务服务中的应用,电子材料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推动教育政务服务“进厅办、网上办、掌上办、云上办”。
3.健全学校安全管理机制。增强安全意识,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提升平安校园建设水平。丰富安全教育形式和内容,扎实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提升学生安全素养。巩固学校保安队伍年轻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成果,积极推动智慧安防建设,进一步夯实校园安防基础。突出制度建设,注重教育引导,坚持综合整治,不断完善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防范治理体系。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校车、食品饮用水等重点领域事故防范工作。加强学校食堂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大宗食材统一采购和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燃气、用电、校舍、设施、饮用水监管力度,提升校园后勤安全保障。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校园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思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深入开展防范和抵御宗教邪教向校园渗透专项行动。完善“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舆情检测体系,做好网上涉教育舆情监控工作。
4.健全现代学校制度。加快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加强学校章程建设,全面构建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章程执行监督机制。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校长办公会制度、校务委员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家长委员会制度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鼓励学校创新管理体制和办学模式。完善监事制度,加强学校基层民主管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机构在学校重大事务决策、监督中的作用。推动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社区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和董事会。完善校长选聘制度,依法保障校长行使管理权,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法人治理结构。
5.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优化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各教育阶段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加大教育项目资金投入力度,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依法加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和使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支持教育事业,保障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科学管理使用教育经费,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改进管理方式,健全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全面提高教育经费使用绩效,健全体现教育行业特点的绩效管理体系。健全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发挥内部审计预防和纠错防弊功能。全面增强管理能力,提高教育财政干部队伍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加强各级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将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管理情况作为教育督导和政府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利用好上级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区财政支持,继续做好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维修改造项目库、取暖专项补贴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中小学办学条件,促进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深化学生资助标准化管理,优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机制。
6.健全办学条件提升长效机制。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不断优化、整合教育资源配置,持续扩增优质教育资源。建立健全中小学学位资源预警机制,依据人口结构、学龄人口变动趋势等,统筹考虑现有教育资源状况、地理环境、交通条件、中小学服务半径、建设标准和教学保障能力等因素,调整完善普通中小学校布局建设规划,并纳入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效化解人口洪峰带来的学位压力。实施教育资源提质扩容工程,“十四五”期间新建、改扩建普通中小学校7所,新建溡源学校、城西中学,改扩建齐陵二中、遄台中学东校区、临淄益中外语学校,迁建现代双语学校、临淄八中;启动新一轮农村教育资源布局调整,逐步调整办学条件不达标的小规模学校,2022年整合齐都镇桓公小学、金岭镇中心小学、敬仲镇第一小学、临淄区蜂山学校4所薄弱学校;2023年整合稷下街道中心小学、稷下街道安次小学,2024年整合朱台镇桐林小学、稷下街道董褚小学。持续实施校舍维修改造和设施设备更新工程,全力保障校舍安全,持续提升办学条件。
7.健全高质量教育督导体系。贯彻落实《淄博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结果运用,全面落实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法定职责,加快构建“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高质量教育督导体系。以迎接上级政府履职评价为契机,促进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教育职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要求。规范开展经常性督导,引导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教育质量监测中心职能,加强与上级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机构沟通协调,合作开展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提升智慧督导工作质效,扎实开展教育高品质发展动态监测,积极推进督导责任区管理“一网通办”。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完善反馈报告、整改复查、奖励通报、追责问责等相关制度,狠抓《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落实,完善运行机制,构建高质量教育督导体系。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工作格局。推动党对教育规划实施的统筹领导,做好发展战略、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与本规划的衔接,科学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目标和具体政策措施,将“十四五”规划总体部署落实到各项专规和政策中。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发挥,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相融合、相促进,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到学校工作各方面。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着力解决教育领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二)加强教育经费保障
全面落实各教育阶段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加大教育项目资金投入力度,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科学管理使用教育经费,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提高教育经费使用绩效,健全体现教育行业特点的绩效管理体系。全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健全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全面增强管理能力,提高教育财务干部队伍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着力强化财政教育经费监督管理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三)凝聚社会教育共识
积极搭建社会各界关心教育、建言教育、支持教育的平台,充分发挥社会机构、社会团体的积极作用,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区、家庭和社会公众,多形式多途径参与和支持教育建设。优化舆论宣传引导机制,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创新教育宣传引导方式,及时宣传报道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和进展情况,广泛传播科学的教育理念与方式方法,汇聚教育发展正能量。加强对社会舆情的分析研判,将民意及时反映到教育决策管理中,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切实保障师生安全
牢固树立安全首位思想,强化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做好教育改革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时化解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杜绝各种重大学校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强化安全底线思维、红线意识,不断加强校园安全组织领导,完善突发事件、消防事件、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矛盾纠纷调处等防范体系。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到位。加大校园安防建设,不断提升校园安全智能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宣传和学校安全管理,提高师生安全素养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能力,切实保障师生安全。
临淄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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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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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行动 |
以宪法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民法典为重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构建系统完整的法治教育体系。积极推进综合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加强政府部门、学校、社会、家庭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法治教育合力,全面提高中小学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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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幼儿园建设与提升工程 |
计划支持22所左右幼儿园新建改扩建以及改造提升(设施设备、玩教具配备以及“改水”“改厨”“改暖”“改院”等重点部位改造等),提升办园条件。统筹用好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建立完善学前教育综合奖补制度,更好发挥资金激励引导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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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小学新建、改扩建工程 |
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建立健全中小学学位资源预警机制,依据人口结构、学龄人口变动趋势等,统筹考虑现有教育资源状况、地理环境、交通条件、中小学服务半径、建设标准和教学保障能力等因素,调整完善普通中小学校布局建设规划,并纳入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十四五”期间新建、改扩建普通中小学校7所,新建溡源学校、城西中学,改扩建齐陵二中、遄台中学东校区,临淄益中外语学校,迁建现代双语学校、临淄八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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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教育质量提升行动 |
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应新高考制度的育人模式,实施普通高中学校强科培优计划,努力打造省市级特色高中,建设特色学科基地,加快普通高中与国内高校合作,推进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指导各高中学校编制、完善、落实新一轮自主发展规划,推动各高中学校实现精细化管理、特色化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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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普通高中强科培优行动 |
强化特色课程建设,加强区域间的教学改革、教师研训、课堂交流。支持区域内普通高中发展优势学科,重点培育建设一批市级学科基地,积极参与省级学科基地的申报和评选,以学科基地建设推动区域内特殊高中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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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职业教育资源扩增行动 |
加快淄博市工业学校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进度,持续扩增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增加中等职业教育学位数;通过发展淄博市工业学校5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及举办山东新能源职业学院等措施,增加专科职业教育学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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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调整优化职业教育布局 |
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山东新能源职业学院建设。加快淄博市工业学校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依托淄博市工业学校,建设农耕教育基地。推动淄博市工业学校改扩建工程建设,优化提升全区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和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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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创新职业学校教学模式 |
推进“课堂革命”,实施行动导向教学,推广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理实一体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持续开展“学课标、用课标”主题教研活动。综合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灵活采取项目教学、情境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方式。探索现代学徒制校企“双元”育人模式,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倡导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建设在线开放精品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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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
推进临淄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到2025年,特殊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条件标准,全面推进随班就读工作,建设6所省级示范校。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医疗康复机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举办特殊教育。关注孤独症、多重残疾及重度残疾等儿童群体和家庭,增进民生福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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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工程 |
实施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工程,形成“智脑结合、物联感知、数据分析、按需推送”的立体化、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的智慧教育新生态。推动云、网、端一体化“交互式”在线教学系统项目建设,推进“三个课堂”常态化应用,实现网络教研、网络双师同步课堂覆盖城乡学校,开设校际间、区域间的城乡网络互动教学,借助信息化缩小校际、城乡教育差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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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中小学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行动 |
建立完善现代教育治理政策体系,建立“学校权限下放清单”“学校管理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检查清单”,落实校长职级制,扩大中小学办学自主权。落实“一章程带五会”运行机制,鼓励学校创新管理体制和办学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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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创建 |
优化创建机制,完善创建方案,建立问题台账,全力破解大校额等瓶颈问题。开展区级评估“回头看”,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加快实现“校校达标”“项项达标”。优化创建机制,完善创建方案,建立问题台账,全力破解大校额等瓶颈问题,制定切实有效工作措施,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加快实现“校校达标”“项项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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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 |
完善创建规划,细化推进措施,分批组织开展市级评估,完成市级评估全覆盖;分区县建立创建台账,加快提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和办园品质。 |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区政府残工委拟定了《临淄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27日。
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规划,请在提出意见和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单位:真人电子游艺平台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王若晨 李文君
通讯地址:临淄区齐兴路101号207
邮政编码:255400
联系电话:(0533)7211000
电子邮箱:lzqcl@zb.shandong.cn
真人电子游艺平台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
临淄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加快推进我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残疾人民生品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淄博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残疾人为中心、弱有重扶的原则立场,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加快残疾人事业迈向现代化,努力推动残疾人过上尊严体面的生活。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残疾人急难愁盼的现实利益问题,注重激发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坚持弱有重扶。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关爱帮扶制度,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着力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改善生活品质,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基层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残疾人事业,整合资源、优化服务,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实现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残疾人获得全生命周期服务,生活品质得到改善,民生福祉不断提升,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全市前列,打造残疾人友好型社会。
1.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网进一步织密扎牢,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照护。
2.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残疾人健康状况不断改善,受教育水平继续提高,文化体育有较大发展,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3.无障碍环境持续优化,社会力量参与更加广泛和深入,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和社会支持网络更加完善,残疾人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
4.残疾人基础保障条件进一步改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优化,质量效益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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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 “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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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
100 |
100 |
预期性 |
|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4.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 |
>96 |
预期性 |
|
5.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7 |
>98 |
预期性 |
|
6.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
>90 |
>97 |
约束性 |
|
7.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 |
>85 |
>97 |
约束性 |
|
8.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
>95 |
>99 |
预期性 |
|
9.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次) |
- |
>0.1万 |
预期性 |
|
10.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户) |
— |
>0.1万 |
约束性 |
|
11.镇(街道)残疾人服务机构设置覆盖率(%) |
— |
100 |
约束性 |
二、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不断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
1.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5年过渡期内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易返贫致贫监测范围,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动态清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加强对残疾人的关爱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加强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常态化帮扶,坚持开发式帮扶,加大精准培训、就业力度,增强有劳动能力残疾人致富增收的内生动力。持续开展东西部残疾人工作协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帮扶。(牵头部门:区乡村振兴局;参与部门:区民政局、区残联)
2.提高基层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实施全区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加强部门联动,统筹服务资源,形成区、镇、村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所有镇(街道)和有条件的社区普遍建立“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开展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社区康复、文化体育、志愿助残等服务。将残疾人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村(社区)将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走访探视、社区照顾、邻里互助等服务,实现“镇镇有设施(机构)、村村有服务”。为特殊困难残疾人提供上门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服务,真正让残疾人群众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牵头部门:区残联、区民政局;参与部门:区乡村振兴局)
3.加快发展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推广将残疾人托养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做法,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功能,接收符合条件的老年残疾人。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充分发挥“如康家园”服务功能,逐步完善扶持政策,不断扩大托养照护服务覆盖面。研究制定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实施意见。聚焦有需求的农村残疾人群体,发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牵头部门:区民政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卫健局、区乡村振兴局)
4.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开展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落实残疾人信息消费优惠和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等政策。加强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合理确定基本生活费标准,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落实伤残军人和伤残民警抚恤优待。(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工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旅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教体局)
5.扩大残疾人保险覆盖范围。落实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残疾人、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残疾人,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将严重精神障碍纳入职工、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为残疾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牵头部门:区人社局、临淄医保分局;参与部门:区残联)
6.强化残疾人救助和保护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残疾人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稳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强化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衔接,减轻困难残疾人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加大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及时解决残疾人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对重度残疾人依据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加强重大疫情、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应急方案中将残疾人列为优先保护对象。村(社区)探索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帮助残疾人更好应对突发灾害事故。(牵头部门:区民政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卫健局、临淄医保分局、区应急管理局)
7.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便利。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优先轮候、优先选房,优先安排各类保障性住房,不断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农村危房改造优先解决符合低收入群体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问题。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将无障碍需求纳入建设之中。(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参与部门: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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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 残疾人社会保障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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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综合服务平台 以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聚焦16周岁以上困难且有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群体,依托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集残疾人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文化体育、志愿服务、心理疏导、交流互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机构,采用“平台+服务”的形式,汇集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常态化的基本服务。 最低生活保障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残疾人信息消费优惠 对残疾人使用语音、流量、宽带等信息消费套餐给予半价以上优惠,减免残疾人使用助残公益类移动互联网应用(APP)流量资费。 困难残疾人走访探视服务 村(社区)委员会和残疾人协会对困难残疾人开展经常性走访探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协助解决。 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重度残疾人数量和服务需求较多的镇(街道)建立集中照护服务机构;有条件的村(社区)依托公共服务设施,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或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 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托养服务 充分利用现有托养养老机构、福利设施、医疗机构、农村集体闲置资源等,建立健全以居家照料服务为基础,社区、镇(街道)日间照料中心为依托,机构照护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残疾人社会工作和家庭支持服务 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为残疾人建立社会支持网络,让更多残疾人有“朋友圈”。为残疾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心理辅导和康复、教育等专业指导。逐步在残疾人服务机构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残疾人危急救助 对因疫情防控在家隔离的残疾人,落实帮包联系人,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必要帮助。因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村(社区)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护措施。 |
(二)全面提高康复供给质量,提升残疾人健康水平
1.社会化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康复相结合原则,深入推进全省残疾预防综合示范区建设,完善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提升全社会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加强婚前、孕前、围孕期保健,做好产前筛查、诊断,加强0-6岁儿童残疾早期筛查,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强化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实施相关疾病预防干预措施,在全区开展“远离血栓”健康大比武等活动,倡导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减少重大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疾病致残。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减少老年人跌倒和儿童意外伤害,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提高饮用水和空气污染治理干预能力。结合“残疾预防日”“爱耳日”“爱眼日”等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残疾预防意识。(牵头部门:区卫健局、区残联;参与部门:临淄公安分局、临淄交警大队、区应急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民政局、临淄自然资源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妇联)
2.常态化开展残疾人健康管理服务。常态化开展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调查。优化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残疾人就近就便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康复护理等个性化服务。加强和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就医便利。强化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关注残疾妇女健康,开展生殖健康服务。(牵头部门:区卫健局;参与部门:区残联、临淄医保分局、区妇联)
3.规范化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完善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及配套政策,保障残疾儿童享有规范有效的基本康复服务。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管理,提升全区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化水平和服务能力。创新开展脑瘫儿童康复救助专项行动。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教育机构开展康复服务,整合资源构建“医疗+康复+教育”服务体系,延伸服务链条,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康复与发展。(牵头部门:区卫健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临淄医保分局)
4.精准化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继续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推进“互联网+康复服务”,实现有需求残疾人康复服务全覆盖。开展中途致残残疾人康复救助专项行动,实现“康复+培训+就业”一体化闭环式服务。大力开展社区康复,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服务,推广开展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加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加强康复机构监管,推动康复项目规范化管理。探索实施中医干预专项,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全区残联系统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加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网络建设,推广安全适用的基本型辅助器具,鼓励实施公益性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牵头部门:区卫健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临淄医保分局、区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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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 残疾人健康和康复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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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及支持性服务等基本康复服务。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为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救助手术,为符合条件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救助手术,为有辅助器具适配需求的残疾儿童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等服务。 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提升项目 鼓励改扩建或新建示范性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依法取得医疗、教育等资质,设施设备、技术人员达到一定规模,能为残疾儿童提供医康教融合的规范高效救助服务。 脑瘫儿童康复救助专项行动 推动脑瘫儿童残疾预防、筛查诊断、康复医疗、康教融合等全链条一体化救助,满足脑瘫儿童全面康复需求。 中途致残残疾人康复救助专项行动 探索和创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模式,为符合条件的脊髓损伤、语后聋、中途失明等中途致残残疾人提供功能重建康复救助,帮助其融入社会;推广开展精神障碍患者家属专家交流互助等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 |
(三)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让残疾人过上更可持续更有尊严的生活。
1.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健全完善残疾人就业资金投入机制,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奖励补贴、就业服务等各项支出。加强残疾人就业促进与社会保障政策衔接,保障残疾人依法享受低保渐退、收入减扣、个税减免等政策,规范辅助性就业劳动报酬管理,根据不同情形在计算家庭收入时可给予适当扣除。对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补贴。对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辅助性就业机构和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给予扶持。建立残疾人就业激励制度,对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给予奖励。(牵头部门:区残联、区人社局;参与部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齐化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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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 残疾人就业补贴奖励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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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补贴 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补贴、网络资费补助、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对求职创业的市内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按规定给予求职创业补贴。 残疾青年见习补贴 对于符合条件的残疾青年在见习期间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 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补贴 对招录残疾人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无障碍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对吸纳登记失业残疾人和毕业年度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见习的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补贴 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 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对残疾人就业基地按规定给予奖励。 残疾人就业服务奖励 对推荐残疾人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给予奖励。对为辅助性就业机构提供就业项目、经营场地等方面支持做出显著成绩的企业或单位给予奖励。 残疾人技能人才奖励 对参加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残疾人创业标兵,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
2.拓宽残疾人就业创业渠道。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规范按比例就业审核,实现“全程网办”。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纳入用人单位信用记录。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在经营场地、设施设备、社会保险补贴、金融信贷等方面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鼓励残疾人通过新就业形态实现就业。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城乡公益性岗位,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安置规模。加大辅助性就业机构支持力度,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近就便就业提供服务。扶持和规范盲人按摩产业发展。开辟盲人在文化艺术、心理卫生和互联网服务等领域就业新渠道。(牵头部门:区残联、区人社局;参与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区卫健局、区税务局、齐化税务局、人行临淄支行)
3.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落实《淄博市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深入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开展非遗技能培训,扶持建立一批残疾人非遗工匠工作室。建设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建立职业培训优质课程资源库。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定期组织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文旅局、区大数据中心)
4.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制度,完善覆盖城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开展“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就业服务。深入开展“就业援助月”“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等专项服务活动,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牵头部门:区残联、区人社局;参与部门:区教体局、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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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 残疾人就业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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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项目 编制50人以上(含50人)的区级党政机关,编制67人以上(含67人)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2025年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区级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15%以上(含15%)的残疾人。 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 依托企业、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建立一批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为残疾人搭建开放式、全要素、可复制的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实习见习服务。 盲人按摩提升项目 鼓励扶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执业。完善盲人按摩产业扶持政策,加大对盲人按摩机构和盲人按摩从业人员的扶持力度,促进盲人按摩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残疾人新就业形态扶持项目 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帮助残疾人开展网络零售、云客服、直播带货、物流快递、小店经济等新形态就业。 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 依托高校、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提供职业素质培训、就业心理疏导、专场招聘、实习见习等专项的“一人一策”就业服务。 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推进项目 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提供辅助性就业服务,加强辅助性就业机构能力建设,有效提升辅助性就业水平和质量。 残疾人公益性岗位项目 政府设立的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农家书屋管理员、社区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 |
(四)系统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1.提升无障碍硬件环境建设管理水平。落实《山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在新型城镇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社区建设中统筹推进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提高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等加快开展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提高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水平,与辅助器具适配做好有效衔接。继续参与无障碍区镇村达标验收工作。加强无障碍监督,保障残疾人等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参与部门:区残联、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临淄自然资源分局)
2.提升无障碍软件服务标准。办好通用手语电视栏目。抓好图书馆的盲人阅览室建设,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为听力、言语和视力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等活动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鼓励食品药品添加无障碍识别标识。为残疾人携带辅助器具、导盲犬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提供便利。落实残疾人驾驶汽车政策。(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区交通运输局、临淄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融媒体中心)
3.提升信息无障碍供给能力。将信息无障碍作为数字政府、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政府门户网站、办事系统实现无障碍服务。加快推广普惠便利的电信服务,完善网络及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5G在无障碍领域的应用。扩大信息无障碍终端产品供给,鼓励支持无障碍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应用、推广。(牵头部门:区工信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委网信办、区文明办、区大数据中心、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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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6 无障碍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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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无障碍 城市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配备无障碍设施,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公共场所、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公共交通工具配备无障碍设备。 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 医疗、教育、文化、体育、交通、金融、邮政、商业、旅游、餐饮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特殊教育、康复、托养、社会福利等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加快推动无障碍改造。 盲人文化服务 为盲人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大字读物、数字阅读、无障碍观影等产品和服务。推动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区)建设。继续开展盲人数字阅读工程。鼓励电影院线、有线电视提供无障碍影视服务。 聋人文化服务 鼓励影视作品、网络视频加配字幕,区级电视台开播通用手语和实时字幕栏目。 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 加快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信息无障碍。推动新闻资讯、社交通讯、生活购物、医疗健康、金融服务、学习教育、旅游出行等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APP)的无障碍改造。 自助服务终端信息无障碍 推进医院自助就医设备、自动售卖设备、银行自动柜员机等自助公共服务设备的无障碍改造。 食品药品说明信息无障碍 利用图像识别、二维码等技术加快食品药品信息识别无障碍。 应急服务信息无障碍 把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作为应急语言文字服务内容,政府新闻发布会和电视、网络发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时加配字幕和手语,医院、疏散避难场所和集中隔离场所等设置语音、字幕等信息提示装置。 政务服务无障碍 政府新闻发布会配备同步速录字幕、通用手语翻译,鼓励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服务场所为残疾人提供字幕、手语、语音等服务。 |
(五)支持发展残疾人教体文化事业,提升残疾人素质
1.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加快发展医教、康教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建立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义务教育办学体系,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继续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为残疾人学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和部分职业考试提供合理便利。(牵头部门:区教体局;参与部门:区残联、区发改局、区卫健局、区人社局)
2.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健全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运行机制。扶持符合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单独设立特殊教育幼儿园(学前部、班)、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部、班)。落实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政策和残疾人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建立完善送教(医、康)上门服务机制,提高上门服务质量。抓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推进特殊教育督导和质量监测评估。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健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配齐配足特教教师。加快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牵头部门:区教体局;参与部门:区残联、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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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7 残疾人教育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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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发展项目 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幼儿园。加强公办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建设。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项目 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需求评估,实现“一人一案”科学教育安置。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提高随班就读质量。 残疾人职业教育提升项目 支持普通职业院校招收残疾人学生。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展职业教育。支持办好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部,支持特教学校中职部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为残疾人学生实习实训提供保障和便利。 融合教育推广项目 支持普通学校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随班就读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 手语盲文推广项目 加强手语盲文推广人才培养,开展面向公共服务行业的通用手语推广。 |
3.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开展“残疾人文化周”“书香中国·阅读有我”、无障碍观影等残疾人群众性公共文化系列活动,建设不少于1个残健融合文化服务中心(点、站)。加强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和特殊艺术师资培养,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学艺术创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扶持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与残疾人就业有效衔接,打造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加强重度残疾人文化服务,开展“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活动。鼓励广播、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媒体等平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满足残疾人多元文化服务需求。(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教体局、区文旅局、区融媒体中心)
4.倡树新时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统筹开展“学听跟”专项活动,大力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时代精神和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厚植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思想文化基础。将扶残助残纳入公民道德建设、文明创建工程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文明城市等创建活动内容。加强残疾人事业全媒体传播能力建设,开展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支持残疾人题材图书、影视作品出版发行以及公益广告、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委网信办、区人社局、区文旅局、区融媒体中心)
5.完善残疾人体育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完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选拔培养和激励机制,加强残疾人体育人才培养。备战全市残运会等赛事。实施“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将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纳入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大力培育残疾人体育健身点,推动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身边化服务。(牵头部门:区教体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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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8 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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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 为重度残疾人家庭开展“五个一”(读一本书、看一场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文化服务。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基层文化设施,增添必要的文化设备,建设一批残健融合文化服务中心。 网络视听媒体文化服务 加强融媒体平台建设,依托网络视听媒体开设残疾人文化宣传专题节目。 特殊艺术推广项目 支持残疾人参与文艺演出,培育特殊艺术品牌。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创作,支持残疾儿童少年艺术教育。 残疾人文创产业发展项目 扶持一批吸纳较多残疾人就业、具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的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支持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振兴传统工艺等项目。 残疾人奥运争光行动 建设省、市、区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推动训练、管理、科研、医疗等一体化建设,提高保障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争取在国际、国内赛事中取得好成绩。 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 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项目,创建残疾人健身点,培养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推进康复健身体育进家庭服务活动。组织举办“残疾人冰雪运动季”“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牵着蜗牛去散步”等品牌活动。 |
(六)着力加强残疾人法治建设,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
1.强化残疾人事业法治保障。落实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关于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要求,配合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推动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加强残疾人法治宣传工作,运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牵头部门:区司法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局、区人社局)
2.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通过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服务,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诉讼活动。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发挥政务服务热线平台作用,做好残疾人重点群体信访工作,坚决打击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有效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支持更多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进入人大、政协并提供履职便利。在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残疾人取得职业资格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入职的体检条件,在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平等待遇,创造更加包容、公平的社会环境。(牵头部门:区委统战部、区司法局、临淄公安分局;参与部门:区残联、区信访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局)
(七)逐步深化残联组织改革建设,夯实残疾人事业基层基础。
1.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着力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努力建设让党和政府放心、让残疾人满意的群团组织。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把残疾人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听党话、跟党走。深化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强化镇(街道)残联建设,支持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发挥更大作用。加强和改进专门协会工作,发挥“代表、服务、维权、监督”职能。(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民政局)
2.加强残疾人基础设施和服务机构建设。继续支持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公益属性,推进全区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基地建设。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把镇(街道)建成服务农村残疾人的区域中心。加强残疾人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开展资质登记评估,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运行机制。(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乡村振兴局)
3.抓好残疾人事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残联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通过“专兼挂”等多种方式壮大残疾人工作力量,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知残疾人、懂残疾人、爱残疾人、心系残疾人的高素质残联干部队伍。重视残疾人干部培养选拔与人才储备,加强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自觉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加强思想政治修养,恪守“人道、廉洁”职业道德,提高履行职责、整合资源、服务残疾人的能力素质,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局)
(八)优化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1.加强对残疾人公共服务的扶持管理。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重点抓好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在场地、设备、人才、技术等方面扶持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发展,优先扶持公益性、普惠性残疾人服务机构,支持残疾人服务机构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加强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行业管理,强化质量控制和绩效管理,支持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属参与服务评价。开展残疾人服务需求评估和服务资源调查,为残疾人提供供需对路的产品和服务。严格规范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全面推行残疾人证电子证照应用和加载残疾人证的社会保障卡。配合推动残疾人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跨省通办”。(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发改局、区卫健局、区人社局、临淄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2.拓展残疾人社会化工作方式。加快社会动员能力建设,更加注重运用社会化方式推动工作,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政策措施,扩大规模、放大效应,重点培育示范性助残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支持在城乡社区有序开展助残服务。将志愿助残工作纳入全区志愿服务总体规划,逐步完善运行机制,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推动服务项目化运作和制度化管理。发展残疾人志愿服务组织和残疾人互助组织,搭建志愿助残服务平台。落实残疾人事业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和设施,满足残疾人多元化、多层次需求。(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总工会、区税务局、齐化税务局)
3.深化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人工智能、云计算、5G等新技术在残疾人服务中的应用。逐步将各类助残服务事项接入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协同服务,为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办好”“跨省通办”“全程网办”提供支撑。完善残疾人口基础数据,改进残疾人服务需求和服务供给调查统计,推动残疾人工作治理能力现代化。抓好科技助残工作,建立和完善信息化服务机制,适应社会化、市场化的服务模式,提升基层人员利用新技术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牵头部门:区残联、区大数据中心;参与部门:区委网信办、区民政局、区科技局、区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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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9 基础设施、人才队伍、信息化和科技创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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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继续支持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服务设施建设,配备专业设备和器材。 特殊教育师资人才培养项目 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和融合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加强手语盲文研究推广人才培养。支持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从事特殊教育。 残疾人信息化建设项目 建设残疾人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从残疾预防到康复治疗、教育培训、就业托养的全过程闭环服务。 科技助残项目 鼓励开展智能助听、助视、中高端假肢、康复机器人、基于智慧城市的无障碍等技术研发。 |
三、保障措施
(一)认真实施规划。要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将扶残助残重点项目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依据本规划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牵头部门:区政府残工委;参与部门:区直有关部门)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有关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定期研究残疾人工作,对本规划和政府重点助残实事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各有关部门要将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部门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每年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牵头部门:区政府残工委;参与部门:区直有关部门)
(三)强化经费保障。要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持续加大保障和发展投入,按照支出标准和责任合理安排经费。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格局。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政策,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力度。加强残疾人事业经费使用监督,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开展审计和绩效评价,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牵头部门:区财政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教体局、区税务局、齐化税务局)
(四)开展监测评估。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在“十四五”中期和期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牵头部门:区政府残工委;参与部门:区直有关部门)
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淄博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二、主要目的
到2025年,实现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残疾人获得全生命周期服务,生活品质得到改善,民生福祉不断提升,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全市前列,打造残疾人友好型社会。
三、制定背景
我区目前有近1.2万持证残疾人。“十四五”时期,由于人口老龄化加快等因素,残疾仍会多发高发。残疾人人数众多,特别需要关心帮助。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是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高,相当数量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还比较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和就业质量还不高,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残疾人公共服务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衡、质量效益还不高,残疾人就学就医、康复照护、无障碍等多样化需求还没有得到满足;残疾人事业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基层特别是农村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还比较薄弱等。
四、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残疾人为中心、弱有重扶的原则立场,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加快残疾人事业迈向现代化,努力推动残疾人过上尊严体面的生活。坚持4个原则,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弱有重扶的原则立场,坚持改革创新。明确发展目标,即到2025年,实现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残疾人获得全生命周期服务,生活品质得到改善,民生福祉不断提升,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全市前列,打造残疾人友好型社会。
五、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是不断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基层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加快发展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扩大残疾人保险覆盖范围;强化残疾人救助和保护力度;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便利。二是全面提高康复供给质量,提升残疾人健康水平。社会化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常态化开展残疾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化开展残疾儿童康复;精准化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三是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让残疾人过上更可持续更有尊严的生活。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拓宽残疾人就业创业渠道;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四是系统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提升无障碍硬件环境建设管理水平;提升无障碍软件服务标准;提升信息无障碍供给能力。五是支持发展残疾人教体文化事业,提升残疾人素质。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倡树新时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完善残疾人体育管理服务体系。六是着力加强残疾人法治建设,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强化残疾人事业法治保障;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七是逐步深化残联组织改革建设,夯实残疾人事业基层基础。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加强残疾人基础设施和服务机构建设;抓好残疾人事业人才队伍建设。八是优化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对残疾人公共服务的扶持管理;拓展残疾人社会化工作方式;深化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
六、专栏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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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 “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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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
100 |
100 |
预期性 |
|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4.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 |
>96 |
预期性 |
|
5.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7 |
>98 |
预期性 |
|
6.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
>90 |
>97 |
约束性 |
|
7.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 |
>85 |
>97 |
约束性 |
|
8.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
>95 |
>99 |
预期性 |
|
9.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次) |
- |
>0.1万 |
预期性 |
|
10.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户) |
— |
>0.1万 |
约束性 |
|
11.镇(街道)残疾人服务机构设置覆盖率(%) |
— |
100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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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 残疾人社会保障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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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综合服务平台 以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聚焦16周岁以上困难且有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群体,依托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集残疾人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文化体育、志愿服务、心理疏导、交流互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机构,采用“平台+服务”的形式,汇集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常态化的基本服务。 最低生活保障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残疾人信息消费优惠 对残疾人使用语音、流量、宽带等信息消费套餐给予半价以上优惠,减免残疾人使用助残公益类移动互联网应用(APP)流量资费。 困难残疾人走访探视服务 村(社区)委员会和残疾人协会对困难残疾人开展经常性走访探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协助解决。 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重度残疾人数量和服务需求较多的镇(街道)建立集中照护服务机构;有条件的村(社区)依托公共服务设施,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或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 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托养服务 充分利用现有托养养老机构、福利设施、医疗机构、农村集体闲置资源等,建立健全以居家照料服务为基础,社区、镇(街道)日间照料中心为依托,机构照护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残疾人社会工作和家庭支持服务 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为残疾人建立社会支持网络,让更多残疾人有“朋友圈”。为残疾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心理辅导和康复、教育等专业指导。逐步在残疾人服务机构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残疾人危急救助 对因疫情防控在家隔离的残疾人,落实帮包联系人,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必要帮助。因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村(社区)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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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 残疾人健康和康复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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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及支持性服务等基本康复服务。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为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救助手术,为符合条件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救助手术,为有辅助器具适配需求的残疾儿童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等服务。 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提升项目 鼓励改扩建或新建示范性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依法取得医疗、教育等资质,设施设备、技术人员达到一定规模,能为残疾儿童提供医康教融合的规范高效救助服务。 脑瘫儿童康复救助专项行动 推动脑瘫儿童残疾预防、筛查诊断、康复医疗、康教融合等全链条一体化救助,满足脑瘫儿童全面康复需求。 中途致残残疾人康复救助专项行动 探索和创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模式,为符合条件的脊髓损伤、语后聋、中途失明等中途致残残疾人提供功能重建康复救助,帮助其融入社会;推广开展精神障碍患者家属专家交流互助等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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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 残疾人就业补贴奖励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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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补贴 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补贴、网络资费补助、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对求职创业的市内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按规定给予求职创业补贴。 残疾青年见习补贴 对于符合条件的残疾青年在见习期间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 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补贴 对招录残疾人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无障碍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对吸纳登记失业残疾人和毕业年度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见习的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补贴 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 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对残疾人就业基地按规定给予奖励。 残疾人就业服务奖励 对推荐残疾人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给予奖励。对为辅助性就业机构提供就业项目、经营场地等方面支持做出显著成绩的企业或单位给予奖励。 残疾人技能人才奖励 对参加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残疾人创业标兵,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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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 残疾人就业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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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项目 编制50人以上(含50人)的区级党政机关,编制67人以上(含67人)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2025年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区级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15%以上(含15%)的残疾人。 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 依托企业、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建立一批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为残疾人搭建开放式、全要素、可复制的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实习见习服务。 盲人按摩提升项目 鼓励扶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执业。完善盲人按摩产业扶持政策,加大对盲人按摩机构和盲人按摩从业人员的扶持力度,促进盲人按摩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残疾人新就业形态扶持项目 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帮助残疾人开展网络零售、云客服、直播带货、物流快递、小店经济等新形态就业。 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 依托高校、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提供职业素质培训、就业心理疏导、专场招聘、实习见习等专项的“一人一策”就业服务。 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推进项目 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提供辅助性就业服务,加强辅助性就业机构能力建设,有效提升辅助性就业水平和质量。 残疾人公益性岗位项目 政府设立的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农家书屋管理员、社区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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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6 无障碍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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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无障碍 城市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配备无障碍设施,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公共场所、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公共交通工具配备无障碍设备。 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 医疗、教育、文化、体育、交通、金融、邮政、商业、旅游、餐饮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特殊教育、康复、托养、社会福利等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加快推动无障碍改造。 盲人文化服务 为盲人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大字读物、数字阅读、无障碍观影等产品和服务。推动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区)建设。继续开展盲人数字阅读工程。鼓励电影院线、有线电视提供无障碍影视服务。 聋人文化服务 鼓励影视作品、网络视频加配字幕,区级电视台开播通用手语和实时字幕栏目。 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 加快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信息无障碍。推动新闻资讯、社交通讯、生活购物、医疗健康、金融服务、学习教育、旅游出行等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APP)的无障碍改造。 自助服务终端信息无障碍 推进医院自助就医设备、自动售卖设备、银行自动柜员机等自助公共服务设备的无障碍改造。 食品药品说明信息无障碍 利用图像识别、二维码等技术加快食品药品信息识别无障碍。 应急服务信息无障碍 把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作为应急语言文字服务内容,政府新闻发布会和电视、网络发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时加配字幕和手语,医院、疏散避难场所和集中隔离场所等设置语音、字幕等信息提示装置。 政务服务无障碍 政府新闻发布会配备同步速录字幕、通用手语翻译,鼓励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服务场所为残疾人提供字幕、手语、语音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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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7 残疾人教育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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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发展项目 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幼儿园。加强公办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建设。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项目 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需求评估,实现“一人一案”科学教育安置。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提高随班就读质量。 残疾人职业教育提升项目 支持普通职业院校招收残疾人学生。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展职业教育。支持办好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部,支持特教学校中职部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为残疾人学生实习实训提供保障和便利。 融合教育推广项目 支持普通学校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随班就读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 手语盲文推广项目 加强手语盲文推广人才培养,开展面向公共服务行业的通用手语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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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8 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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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 为重度残疾人家庭开展“五个一”(读一本书、看一场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文化服务。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基层文化设施,增添必要的文化设备,建设一批残健融合文化服务中心。 网络视听媒体文化服务 加强融媒体平台建设,依托网络视听媒体开设残疾人文化宣传专题节目。 特殊艺术推广项目 支持残疾人参与文艺演出,培育特殊艺术品牌。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创作,支持残疾儿童少年艺术教育。 残疾人文创产业发展项目 扶持一批吸纳较多残疾人就业、具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的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支持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振兴传统工艺等项目。 残疾人奥运争光行动 建设省、市、区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推动训练、管理、科研、医疗等一体化建设,提高保障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争取在国际、国内赛事中取得好成绩。 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 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项目,创建残疾人健身点,培养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推进康复健身体育进家庭服务活动。组织举办“残疾人冰雪运动季”“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牵着蜗牛去散步”等品牌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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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9 基础设施、人才队伍、信息化和科技创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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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继续支持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服务设施建设,配备专业设备和器材。 特殊教育师资人才培养项目 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和融合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加强手语盲文研究推广人才培养。支持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从事特殊教育。 残疾人信息化建设项目 建设残疾人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从残疾预防到康复治疗、教育培训、就业托养的全过程闭环服务。 科技助残项目 鼓励开展智能助听、助视、中高端假肢、康复机器人、基于智慧城市的无障碍等技术研发。 |
以残疾人为中心、弱有重扶的原则立场,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加快残疾人事业迈向现代化,努力推动残疾人过上尊严体面的生活。
未收到公众意见。
区十九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临政字〔 2022 〕106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临淄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真人电子游艺平台
2022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淄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加快推进我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淄博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残疾人为中心、弱有重扶的原则立场,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加快残疾人事业迈向现代化,努力推动残疾人过上尊严体面的生活。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残疾人急难愁盼的现实利益问题,注重激发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坚持弱有重扶。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关爱帮扶制度,健全完善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着力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改善生活品质,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基层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残疾人事业,整合资源、优化服务,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实现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残疾人获得全生命周期服务,生活品质得到改善,民生福祉不断提升,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全市前列,打造残疾人友好型社会。
1.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网进一步织密扎牢,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照护。
2.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残疾人健康状况不断改善,受教育水平继续提高,文化体育有较大发展,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3.无障碍环境持续优化,社会力量参与更加广泛和深入,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和社会支持网络更加完善,残疾人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
4.残疾人基础保障条件进一步改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优化,质量效益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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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 “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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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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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
100 |
100 |
预期性 |
|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4.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 |
>96 |
预期性 |
|
5.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7 |
>98 |
预期性 |
|
6.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
>90 |
>98 |
约束性 |
|
7.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 |
>85 |
>97 |
约束性 |
|
8.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
>95 |
>99 |
预期性 |
|
9.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人/次) |
- |
>0.1万 |
预期性 |
|
10.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户) |
— |
>0.1万 |
约束性 |
|
11.镇(街道)残疾人服务机构设置覆盖率(%) |
— |
100 |
约束性 |
二、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
1.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5年过渡期内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易返贫致贫监测范围,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动态清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引领作用,加强对残疾人的关爱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加强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常态化帮扶,坚持开发式帮扶,加大精准培训、就业力度,增强有劳动能力残疾人致富增收的内生动力。持续开展东西部残疾人工作协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帮扶。(牵头部门:区乡村振兴局;参与部门:区民政局、区残联)
2.提高基层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实施全区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加强部门联动,统筹服务资源,形成区、镇、村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所有镇(街道)和有条件的社区普遍建立“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开展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社区康复、文化体育、志愿助残等服务。将残疾人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村(社区)将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走访探视、社区照顾、邻里互助等服务,实现“镇镇有设施(机构)、村村有服务”。为特殊困难残疾人提供上门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服务,真正让残疾人群众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牵头部门:区残联、区民政局;参与部门:区乡村振兴局)
3.加快发展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推广将残疾人托养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做法,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功能,接收符合条件的老年残疾人。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充分发挥“如康家园”服务功能,逐步完善扶持政策,不断扩大托养照护服务覆盖面。研究制定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实施意见。聚焦有需求的农村残疾人群体,发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牵头部门:区民政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卫健局、区乡村振兴局)
4.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开展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落实残疾人信息消费优惠和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等政策。加强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合理确定基本生活费标准,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落实伤残军人和伤残民警抚恤优待。(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工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旅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教体局)
5.扩大残疾人保险覆盖范围。落实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残疾人、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残疾人,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将严重精神障碍纳入职工、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为残疾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牵头部门:区人社局、临淄医保分局;参与部门:区残联)
6.强化残疾人救助和保护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残疾人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稳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强化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衔接,减轻困难残疾人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加大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及时解决残疾人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对重度残疾人依据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加强重大疫情、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应急方案中将残疾人列为优先保护对象。村(社区)探索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帮助残疾人更好应对突发灾害事故。(牵头部门:区民政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卫健局、临淄医保分局、区应急管理局)
7.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便利。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优先轮候、优先选房,优先安排各类保障性住房,不断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农村危房改造优先解决符合低收入群体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问题。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将无障碍需求纳入建设之中。(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参与部门: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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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 残疾人社会保障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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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综合服务平台 以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聚焦16周岁以上困难且有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群体,依托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集残疾人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文化体育、志愿服务、心理疏导、交流互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机构,采用“平台+服务”的形式,汇集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常态化的基本服务。 最低生活保障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残疾人信息消费优惠 对残疾人使用语音、流量、宽带等信息消费套餐给予半价以上优惠,减免残疾人使用助残公益类移动互联网应用(APP)流量资费。 困难残疾人走访探视服务 村(社区)委员会和残疾人协会对困难残疾人开展经常性走访探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协助解决。 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重度残疾人数量和服务需求较多的镇(街道)建立集中照护服务机构;有条件的村(社区)依托公共服务设施,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或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 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托养服务 充分利用现有托养养老机构、福利设施、医疗机构、农村集体闲置资源等,建立健全以居家照料服务为基础,社区、镇(街道)日间照料中心为依托,机构照护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残疾人社会工作和家庭支持服务 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为残疾人建立社会支持网络,让更多残疾人有“朋友圈”。为残疾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心理辅导和康复、教育等专业指导。逐步在残疾人服务机构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残疾人危急救助 对因疫情防控在家隔离的残疾人,落实帮包联系人,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必要帮助。因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村(社区)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护措施。 |
(二)全面提高康复供给质量,提升残疾人健康水平
1.社会化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康复相结合原则,深入推进全省残疾预防综合示范区建设,完善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提升全社会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加强婚前、孕前、围孕期保健,做好产前筛查、诊断,加强0-6岁儿童残疾早期筛查,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强化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实施相关疾病预防干预措施,在全区开展“远离血栓”健康大比武等活动,倡导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减少重大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疾病致残。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减少老年人跌倒和儿童意外伤害,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提高饮用水和空气污染治理干预能力。结合“残疾预防日”“爱耳日”“爱眼日”等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残疾预防意识。(牵头部门:区卫健局、区残联;参与部门:临淄公安分局、临淄交警大队、区应急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妇联)
2.常态化开展残疾人健康管理服务。常态化开展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调查。优化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残疾人就近就便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康复护理等个性化服务。加强和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就医便利。强化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关注残疾妇女健康,开展生殖健康服务。(牵头部门:区卫健局;参与部门:区残联、临淄医保分局、区妇联)
3.规范化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完善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及配套政策,保障残疾儿童享有规范有效的基本康复服务。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管理,提升全区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化水平和服务能力。创新开展脑瘫儿童康复救助专项行动。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教育机构开展康复服务,整合资源构建“医疗+康复+教育”服务体系,延伸服务链条,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康复与发展。(牵头部门:区卫健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临淄医保分局)
4.精准化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继续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推进“互联网+康复服务”,实现有需求残疾人康复服务全覆盖。开展中途致残残疾人康复救助专项行动,实现“康复+培训+就业”一体化闭环式服务。大力开展社区康复,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服务,推广开展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加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加强康复机构监管,推动康复项目规范化管理。探索实施中医干预专项,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全区残联系统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加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网络建设,推广安全适用的基本型辅助器具,鼓励实施公益性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牵头部门:区卫健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临淄医保分局、区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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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 残疾人健康和康复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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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及支持性服务等基本康复服务。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为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救助手术,为符合条件的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救助手术,为有辅助器具适配需求的残疾儿童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等服务。 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提升项目 鼓励改扩建或新建示范性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依法取得医疗、教育等资质,设施设备、技术人员达到一定规模,能为残疾儿童提供医康教融合的规范高效救助服务。 脑瘫儿童康复救助专项行动 推动脑瘫儿童残疾预防、筛查诊断、康复医疗、康教融合等全链条一体化救助,满足脑瘫儿童全面康复需求。 中途致残残疾人康复救助专项行动 探索和创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模式,为符合条件的脊髓损伤、语后聋、中途失明等中途致残残疾人提供功能重建康复救助,帮助其融入社会;推广开展精神障碍患者家属专家交流互助等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 |
(三)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让残疾人过上更可持续更有尊严的生活
1.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健全完善残疾人就业资金投入机制,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奖励补贴、就业服务等各项支出。加强残疾人就业促进与社会保障政策衔接,保障残疾人依法享受低保渐退、收入减扣、个税减免等政策,规范辅助性就业劳动报酬管理,根据不同情形在计算家庭收入时可给予适当扣除。对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参加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对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辅助性就业机构和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给予扶持。建立残疾人就业激励制度,对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给予奖励。(牵头部门:区残联、区人社局;参与部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齐化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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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 残疾人就业补贴奖励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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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补贴 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补贴、网络资费补助、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对求职创业的市内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按规定给予求职创业补贴。 残疾青年见习补贴 对于符合条件的残疾青年在见习期间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 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补贴 对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无障碍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对吸纳登记失业残疾人和毕业年度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见习的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补贴 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 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对残疾人就业基地按规定给予奖励。 残疾人就业服务奖励 对推荐残疾人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给予奖励。对为辅助性就业机构提供就业项目、经营场地等方面支持做出显著成绩的企业或单位给予奖励。 残疾人技能人才奖励 对参加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残疾人创业标兵,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
2.拓宽残疾人就业创业渠道。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规范按比例就业审核,实现“全程网办”。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纳入用人单位信用记录。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在经营场地、设施设备、社会保险补贴、金融信贷等方面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鼓励残疾人通过新就业形态实现就业。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城乡公益性岗位,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安置规模。加大辅助性就业机构支持力度,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近就便就业提供服务。扶持和规范盲人按摩产业发展。开辟盲人在文化艺术、心理卫生和互联网服务等领域就业新渠道。(牵头部门:区残联、区人社局;参与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区卫健局、区税务局、齐化税务局、人行临淄支行)
3.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落实《淄博市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深入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开展非遗技能培训,扶持建立一批残疾人非遗工匠工作室。建设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建立职业培训优质课程资源库。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设。定期组织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文旅局、区大数据中心)
4.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制度,完善覆盖城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开展“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就业服务。深入开展“就业援助月”“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等专项服务活动,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牵头部门:区残联、区人社局;参与部门:区教体局、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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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 残疾人就业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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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项目 编制50人以上(含50人)的区级党政机关,编制67人以上(含67人)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2025年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区级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15%以上(含15%)的残疾人。 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 依托企业、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建立一批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为残疾人搭建开放式、全要素、可复制的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实习见习服务。 盲人按摩提升项目 鼓励扶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执业。完善盲人按摩产业扶持政策,加大对盲人按摩机构和盲人按摩从业人员的扶持力度,促进盲人按摩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残疾人新就业形态扶持项目 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帮助残疾人开展网络零售、云客服、直播带货、物流快递、小店经济等新形态就业。 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 依托高校、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提供职业素质培训、就业心理疏导、专场招聘、实习见习等专项的“一人一策”就业服务。 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推进项目 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提供辅助性就业服务,加强辅助性就业机构能力建设,有效提升辅助性就业水平和质量。 残疾人公益性岗位项目 政府设立的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农家书屋管理员、社区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 |
(四)系统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1.提升无障碍硬件环境建设管理水平。落实《山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在新型城镇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社区建设中统筹推进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提高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等加快开展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提高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水平,与辅助器具适配做好有效衔接。继续参与无障碍区镇村达标验收工作。加强无障碍监督,保障残疾人等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参与部门:区残联、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局)
2.提升无障碍软件服务标准。办好通用手语电视栏目。抓好图书馆的盲人阅览室建设,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为听力、言语和视力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等活动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鼓励食品药品添加无障碍识别标识。为残疾人携带辅助器具、导盲犬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提供便利。落实残疾人驾驶汽车政策。(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区交通运输局、临淄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融媒体中心)
3.提升信息无障碍供给能力。将信息无障碍作为数字政府、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政府门户网站、办事系统实现无障碍服务。加快推广普惠便利的电信服务,完善网络及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5G在无障碍领域的应用。扩大信息无障碍终端产品供给,鼓励支持无障碍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应用、推广。(牵头部门:区工信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委网信办、区文明办、区大数据中心、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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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6 无障碍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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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无障碍 城市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配备无障碍设施,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公共场所、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公共交通工具配备无障碍设备。 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 医疗、教育、文化、体育、交通、金融、邮政、商业、旅游、餐饮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特殊教育、康复、托养、社会福利等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加快推动无障碍改造。 盲人文化服务 为盲人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大字读物、数字阅读、无障碍观影等产品和服务。推动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区)建设。继续开展盲人数字阅读工程。鼓励电影院线、有线电视提供无障碍影视服务。 聋人文化服务 鼓励影视作品、网络视频加配字幕,区级电视台开播通用手语和实时字幕栏目。 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 加快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信息无障碍。推动新闻资讯、社交通讯、生活购物、医疗健康、金融服务、学习教育、旅游出行等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APP)的无障碍改造。 自助服务终端信息无障碍 推进医院自助就医设备、自动售卖设备、银行自动柜员机等自助公共服务设备的无障碍改造。 食品药品说明信息无障碍 利用图像识别、二维码等技术加快食品药品信息识别无障碍。 应急服务信息无障碍 把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作为应急语言文字服务内容,政府新闻发布会和电视、网络发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时加配字幕和手语,医院、疏散避难场所和集中隔离场所等设置语音、字幕等信息提示装置。 政务服务无障碍 政府新闻发布会配备同步速录字幕、通用手语翻译,鼓励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服务场所为残疾人提供字幕、手语、语音等服务。 |
(五)支持发展残疾人教体文化事业,提升残疾人素质
1.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加快发展医教、康教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建立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义务教育办学体系,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继续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为残疾人学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和部分职业考试提供合理便利。(牵头部门:区教体局;参与部门:区残联、区发改局、区卫健局、区人社局)
2.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健全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运行机制。扶持符合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单独设立特殊教育幼儿园(学前部、班)、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部、班)。落实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政策和残疾人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建立完善送教(医、康)上门服务机制,提高上门服务质量。抓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推进特殊教育督导和质量监测评估。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健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配齐配足特教教师。加快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牵头部门:区教体局;参与部门:区残联、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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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7 残疾人教育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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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发展项目 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幼儿园。加强公办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建设。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项目 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需求评估,实现“一人一案”科学教育安置。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提高随班就读质量。 残疾人职业教育提升项目 支持普通职业院校招收残疾人学生。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与职业院校联合开展职业教育。支持办好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部,支持特教学校中职部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为残疾人学生实习实训提供保障和便利。 融合教育推广项目 支持普通学校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随班就读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 手语盲文推广项目 加强手语盲文推广人才培养,开展面向公共服务行业的通用手语推广。 |
3.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开展“残疾人文化周”“书香中国·阅读有我”、无障碍观影等残疾人群众性公共文化系列活动,建设不少于1个残健融合文化服务中心(点、站)。加强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和特殊艺术师资培养,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学艺术创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扶持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与残疾人就业有效衔接,打造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加强重度残疾人文化服务,开展“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活动。鼓励广播、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媒体等平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满足残疾人多元文化服务需求。(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教体局、区文旅局、区融媒体中心)
4.倡树新时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统筹开展“学听跟”专项活动,大力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时代精神和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厚植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思想文化基础。将扶残助残纳入公民道德建设、文明创建工程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文明城市等创建活动内容。加强残疾人事业全媒体传播能力建设,开展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支持残疾人题材图书、影视作品出版发行以及公益广告、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委网信办、区人社局、区文旅局、区融媒体中心)
5.完善残疾人体育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完善优秀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选拔培养和激励机制,加强残疾人体育人才培养。备战全市残运会等赛事。实施“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将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纳入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大力培育残疾人体育健身点,推动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身边化服务。(牵头部门:区教体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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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8 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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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 为重度残疾人家庭开展“五个一”(读一本书、看一场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文化服务。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基层文化设施,增添必要的文化设备,建设一批残健融合文化服务中心。 网络视听媒体文化服务 加强融媒体平台建设,依托网络视听媒体开设残疾人文化宣传专题节目。 特殊艺术推广项目 支持残疾人参与文艺演出,培育特殊艺术品牌。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创作,支持残疾儿童少年艺术教育。 残疾人文创产业发展项目 扶持一批吸纳较多残疾人就业、具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的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支持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振兴传统工艺等项目。 残疾人奥运争光行动 建设省、市、区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推动训练、管理、科研、医疗等一体化建设,提高保障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争取在国际、国内赛事中取得好成绩。 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 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项目,创建残疾人健身点,培养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推进康复健身体育进家庭服务活动。组织举办“残疾人冰雪运动季”“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牵着蜗牛去散步”等品牌活动。 |
(六)着力加强残疾人法治建设,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
1.强化残疾人事业法治保障。落实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关于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要求,配合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推动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加强残疾人法治宣传工作,运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牵头部门:区司法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局、区人社局)
2.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通过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服务,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诉讼活动。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发挥政务服务热线平台作用,做好残疾人重点群体信访工作,坚决打击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有效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支持更多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进入人大、政协并提供履职便利。在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残疾人取得职业资格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入职的体检条件,在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平等待遇,创造更加包容、公平的社会环境。(牵头部门:区委统战部、区司法局、临淄公安分局;参与部门:区残联、区信访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局)
(七)逐步深化残联组织改革建设,夯实残疾人事业基层基础
1.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着力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努力建设让党和政府放心、让残疾人满意的群团组织。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把残疾人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听党话、跟党走。深化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强化镇(街道)残联建设,支持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发挥更大作用。加强和改进专门协会工作,发挥“代表、服务、维权、监督”职能。(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民政局)
2.加强残疾人基础设施和服务机构建设。继续支持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公益属性,推进全区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基地建设。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把镇(街道)建成服务农村残疾人的区域中心。加强残疾人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开展资质登记评估,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运行机制。(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乡村振兴局)
3.抓好残疾人事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残联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通过“专兼挂”等多种方式壮大残疾人工作力量,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知残疾人、懂残疾人、爱残疾人、心系残疾人的高素质残联干部队伍。重视残疾人干部培养选拔与人才储备,加强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自觉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加强思想政治修养,恪守“人道、廉洁”职业道德,提高履行职责、整合资源、服务残疾人的能力素质,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局)
(八)优化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1.加强对残疾人公共服务的扶持管理。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重点抓好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在场地、设备、人才、技术等方面扶持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发展,优先扶持公益性、普惠性残疾人服务机构,支持残疾人服务机构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加强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行业管理,强化质量控制和绩效管理,支持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属参与服务评价。开展残疾人服务需求评估和服务资源调查,为残疾人提供供需对路的产品和服务。严格规范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全面推行残疾人证电子证照应用和加载残疾人证的社会保障卡。配合推动残疾人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跨省通办”。(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发改局、区卫健局、区人社局、临淄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2.拓展残疾人社会化工作方式。加快社会动员能力建设,更加注重运用社会化方式推动工作,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政策措施,扩大规模、放大效应,重点培育示范性助残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支持在城乡社区有序开展助残服务。将志愿助残工作纳入全区志愿服务总体规划,逐步完善运行机制,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推动服务项目化运作和制度化管理。发展残疾人志愿服务组织和残疾人互助组织,搭建志愿助残服务平台。落实残疾人事业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和设施,满足残疾人多元化、多层次需求。(牵头部门: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总工会、区税务局、齐化税务局)
3.深化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人工智能、云计算、5G等新技术在残疾人服务中的应用。逐步将各类助残服务事项接入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业务协同服务,为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办好”“跨省通办”“全程网办”提供支撑。完善残疾人口基础数据,改进残疾人服务需求和服务供给调查统计,推动残疾人工作治理能力现代化。抓好科技助残工作,建立和完善信息化服务机制,适应社会化、市场化的服务模式,提升基层人员利用新技术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牵头部门:区残联、区大数据中心;参与部门:区委网信办、区民政局、区科技局、区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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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9 基础设施、人才队伍、信息化和科技创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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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继续支持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服务设施建设,配备专业设备和器材。 特殊教育师资人才培养项目 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和融合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加强手语盲文研究推广人才培养。支持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从事特殊教育。 残疾人信息化建设项目 建设残疾人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从残疾预防到康复治疗、教育培训、就业托养的全过程闭环服务。 科技助残项目 鼓励开展智能助听、助视、中高端假肢、康复机器人、基于智慧城市的无障碍等技术研发。 |
三、保障措施
(一)认真实施规划。要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将扶残助残重点项目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依据本规划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牵头部门:区政府残工委;参与部门:区直有关部门)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区政府残工委作用,统筹协调有关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区政府残工委要定期研究残疾人工作,对本规划和政府重点助残实事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各有关部门要将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部门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每年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牵头部门:区政府残工委;参与部门:区直有关部门)
(三)强化经费保障。要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持续加大保障和发展投入,按照支出标准和责任合理安排经费。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格局。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政策,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力度。加强残疾人事业经费使用监督,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开展审计和绩效评价,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牵头部门:区财政局、区残联;参与部门: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教体局、区税务局、齐化税务局)
(四)开展监测评估。区政府残工委及相关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在“十四五”中期和期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牵头部门:区政府残工委;参与部门:区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推动教育集团化办学,开展强校扩优行动,加快推进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现就《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5月19日前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书面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533-7866525
临淄区教体局
2022年4月15日
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推动教育集团化办学,开展强校扩优行动,加快推进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办好老百姓家门口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坚持以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主线,以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引领,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培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为重点,培育形成一批新优质学校,科学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教育集团,构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新格局。
二、基本模式
按照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要求,将推进集团化办学作为今后一段时间教育改革重点任务,实施“1+N”模式,“1”是教育集团核心校,“N”是教育集团成员校(成员校以不超过6个为宜),大力支持全区优质中小学校与新建校、乡村学校进行结对办学。通过发挥核心学校辐射引领带动作用,实现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按照核心校与成员校合作关系密切程度,以优质学校为核心,按照“1+N”模式建立城乡间、校际间的办学联盟,组建结对联盟型教育集团。按照教育集团组建目的、合作特点,结合我区学校实际,主要组建城乡共建型和贯通培养型两类教育集团,深入推进强校扩优行动。在条件成熟后,我区将探索建立紧密融合型教育集团,实行“一长多校”等管理办法,统一法定代表人或设立总校校长,在人员、经费、管理、考核等方面高度融合,形成高度统一的集团化办学模式,由核心校带动成员校快速、优质发展,全面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的广度和深度。
三、主要举措
(一)着力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教育集团党的领导,落实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扎实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优化党组织设置,开展集团内党组织联合共建,严格落实《临淄区教体系统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
(二)规范建设文化制度。集团内部学校要联合制定办学章程,商定共同发展愿景和具体举措。探索建立校干交流长效机制,开展校干教师挂职交流、联合教研、课程共享、学生交流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交流活动,促进集团内学校融合发展,互通有无,提升集团校办学水平。每年选派校级干部到结对学校挂职、交流,参与结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促进集团内学校管理理念、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融合。通过调动、交流、支教等方式,打通集团内校际与学段人员流通通道,实现学校管理的一体化,全面提升成员校管理水平。
(三)全面提升教师素质。完善集团内师资培训机制,形成区级培训、集团培训、校本培训的教师培训新架构。通过集团内结对带教、师徒结对、跨校教研、评先树优等方式,盘活集团教师资源。集团内的核心学校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一次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人选、特级教师等交流互动活动,进一步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鼓励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齐鲁名师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设置“名师乡村工作室”,通过工作室的建设带动集团内部教师发展。
(四)高效推进教育质量。强化集团内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多元参加的现代学校制度。认真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相关政策,加强作业管理,规范教辅征订,稳妥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全面提升集团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集团学校间的德育干部、班主任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好一节主题班会课或心理活动课,开展一次班主任论坛等活动,加强德育干部、班主任互助联动,促进集团内德育队伍整体育人水平的提高。
(五)强化教研引领作用。教育集团内的核心学校要定期召开学校领导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和探讨学校教育教学等方面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结对捆绑式发展活动;集团内学校间学科教师通过开展集中教研活动、专题讲座、课题指导、同课异构、学科沙龙等活动,形成“学习、研究、探讨”为一体的教研氛围。定期组织开展“青蓝工程”,建立师徒结对制度,切实帮助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六)促进学生素养提升。建立学生交流长效机制,定期组织不同年级、不同层次学生进行交流、互动体验。组建年级发展共同体和班级发展共同体,定期联合组织素质展示、比赛等活动,促进学生共同成长、多元发展。
四、工作机制
(一)管理机制
建立和完善教育集团内部协调机制,建立集团化办学理事会制度,制定集团办学章程,创新集团办学治理模式,提升集团办学治理能力和水平。科学制定集团组建方案,合理确定集团组建模式,认真制定集团办学发展规划,推动集团成员校的深度合作和协同发展。紧密型教育集团的成员校校长、党组织书记可以分设,或设置执行校长(享受正职校领导待遇)。教育集团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教育教学优势和品牌效应,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鼓励各集团制度创新,形成各成员学校发展“一校一特色”,充分调动各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集团化办学的积极性,逐步形成集团认同感、归属感,打造集团化办学品牌和文化。坚持应放必放、能放尽放的原则,给予集团教学改革和评价方面的充分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确保集团化办学取得实效。
(二)评价机制
建立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制度,制定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办法,将集团化办学纳入教育工作目标考核体系,重点对集团内部治理和运行、优质资源共享、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水平提升等方面实施考核评价,全方位进行办学质量监测,推动集团化办学健康有序发展。坚持结对双方同步评价,既关注核心学校的支持力度,又关注发展中学校的自身努力程度,指导集团制定内部考核评价制度,对集团内部学校进行考核评价,激发成员校参与集团化办学的积极性,推动集团建设和发展,促进共同发展、特色发展。
(三)教师流动机制
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创新集团化办学教师管理和交流机制,实行集团内部教师统筹管理,变“学校人”为“集团人”,促进集团内骨干教师在成员校之间双向流动。核心校向成员校派出管理团队和骨干教师,成员校派出教师到核心校,带动成员校发展。核心校派出挂职人员应具有较高管理或教学水平,成员校派出挂职人员交流时间每期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不超过2学年。建立集团内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交流制度,名师带徒制度,名师课题研究制度,发挥优秀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促进集团学校间形成共享优质师资、实现良性互动的发展模式。
(四)奖励激励机制
建立集团化办学激励机制,集团成员学校、校长、教师在评先树优、职称晋升、教师培训等方面实行奖励激励政策,对集团化办学成效显著、贡献较大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增强集团发展内生动力。对于跨校交流的管理人员及教师,制定相应的补助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开展教育集团化办学是我区教育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成立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管理委员会,整体推进集团化办学各项工作。区教体局根据优质资源分布及学校办学实际,制定集团化办学整体规划,加强对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统筹、管理和指导,各科室、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全力支持集团化办学改革。积极争取上级政策,鼓励改革创新,支持建设一批示范性教育集团,引领推动全区教育集团化办学深入发展。制订完善教育集团评估标准,加强集团化办学过程性考核,全方位进行办学质量监测和评价。建立集团化办学评估退出机制,积极稳妥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
(二)经费保障。根据集团化办学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用于支持集团化办学。积极对上争取教育集团专项奖补资金,用于推进集团内学校提升办学条件、办学体制改革、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提高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激发集团学校办学活力等,教育集团根据办学协议及办学成效核定办学经费。
(三)资源保障。完善在线资源建设和共享机制,通过开发、征集、购买等多种方式建设在线优质教育资源库,并免费向学生及家长开放使用。支持集团核心学校建设以共享优质师资和课程资源为主要内容的网上学校,构建集团成员网络学习共同体。鼓励名师借助互联网技术在线开展专业化的诊断、答疑、辅导,共享智力资源,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无缝隙覆盖和精准推送。
(四)环境保障。加强集团化办学理论和实践的研究,认真学习外地集团化办学的先进经验,及时发现总结实施集团化办学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集团化办学的典型经验和优秀做法,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形成推进集团化办学的良好环境。
六、工作要求
各教育集团要高度重视集团化办学工作,根据《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组建集团化办学理事会,明确工作职责,起草集团办学章程,建立集团管理制度,制定集团化办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推进集团内班子建设、师资建设、课程建设、绩效考评、内部分配等工作,明确具体措施、工作要求、时限目标等,形成集团核心校与成员校一体融合发展机制。
一、制定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推动教育集团化办学,开展强校扩优行动,加快推进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背景
一是方案的制定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山东省教育厅、淄博市教育局有关要求,二是实施集团化办学,能够提升学校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 培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是构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新格局的有力措施。
三、制定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实施强校扩优行动建立完善基础教育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
四、基本模式
实施“1+N”模式,“1”是教育集团核心校,“N”是教育集团成员校(成员校以不超过6个为宜),大力支持全区优质中小学校与新建校、乡村学校结对办学。
按照“1+N”模式建立城乡间、校际间的办学联盟,组建结对联盟型教育集团。主要组建城乡共建型和贯通培养型两类教育集团。在条件成熟后,我区将探索建立紧密融合型教育集团,实行“一长多校”等管理办法,统一法定代表人或设立总校校长,在人员、经费、管理、考核等方面高度融合,形成高度统一的集团化办学模式,由核心校带动成员校快速、优质发展,全面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的广度和深度。
五、主要举措
(一)着力加强党的领导。落实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扎实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
(二)规范建设文化制度。联合制定办学章程。探索建立校干交流长效机制,每年选派校干到结对学校挂职交流,参与结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
(三)全面提升教师素质。形成区级培训、集团培训、校本培训的教师培训新架构。集团内的核心学校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一次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人选、特级教师等交流互动活动。鼓励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齐鲁名师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设置“名师乡村工作室”,带动集团内部教师发展。
(四)高效提高教育质量。认真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相关政策。集团学校间的德育干部、班主任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好一节主题班会课或心理活动课,开展一次班主任论坛等活动。
(五)强化教研引领作用。教育集团内的核心校要定期召开学校领导联席会议;集团内学校间学科教师通过开展集中教研活动、专题讲座、课题指导、同课异构、学科沙龙等活动,形成“学习、研究、探讨”为一体的教研氛围。定期组织开展“青蓝工程”,建立师徒结对制度,切实帮助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六)促进学生素养提升。定期组织不同年级、不同层次学生进行交流、互动体验。组建年级发展共同体和班级发展共同体,定期联合组织素质展示、比赛等活动。
六、工作机制
(一)管理机制
建立和完善教育集团内部协调机制,建立集团化办学理事会制度,制定集团办学章程,创新集团办学治理模式,提升集团办学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评价机制
建立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制度,制定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办法,将集团化办学纳入教育工作目标考核体系,重点对集团内部治理和运行、优质资源共享、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水平提升等方面实施考核评价,全方位进行办学质量监测,推动集团化办学健康有序发展。
(三)教师流动机制
促进集团内骨干教师在成员校之间双向流动。核心校向成员校派出管理团队和骨干教师,成员校派出教师到核心校,带动成员校发展。
(四)奖励激励机制
集团成员学校、校长、教师在评先树优、职称晋升、教师培训等方面实行奖励激励政策,对集团化办学成效显著、贡献较大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跨校交流的管理人员及教师,制定相应的补助政策。
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试点学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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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型 |
核心校 |
成员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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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贯通培养型 |
淄博七中 |
临淄区第八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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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管仲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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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贯通培养型 |
临淄中学 |
临淄区正阳清北实验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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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第二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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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第三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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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齐都镇中心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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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城乡共建型 |
临淄区实验中学 |
临淄区溡水实验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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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金岭回族镇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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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城乡共建型 |
临淄区遄台中学 |
临淄区皇城镇第一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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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皇城镇第二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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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城乡共建型 |
临淄区雪宫中学 |
临淄区朱台镇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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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敬仲镇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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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城乡共建型 |
临淄区第一中学 |
临淄区金山镇边河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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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城乡共建型 |
临淄区淄江中学 |
临淄区齐陵街道第一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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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齐陵街道第二中学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推动教育集团化办学,开展强校扩优行动,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培育形成一批新优质学校,科学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教育集团,构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新格局。
方案的制定一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山东省教育厅、淄博市教育局有关要求,二是实施集团化办学,能够提升学校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 培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是构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新格局的有力措施。
截止到5月19日,无意见反馈。
关于《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专家论证情况的报告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事项实施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有关要求,4月27日,我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论证。
一、论证事项
《方案》的主要内容以及对《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研究,经济社会效益研究,环境保护方面的影响研究,实施的配套政策和措施研究等。
二、意见建议情况
经充分论证,参会专家一致认为《方案》的实施,一是实现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推进,促进教育品质民生提升的重要措施;二是具体提出了“1+N”模式,组建城乡共建型和贯通培养型两类教育集团,深入推进强校扩优行动,实现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三是明确了任务,在制度建设、文化建设、教师培养、教育质量、教科研、学生素养提升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可操作性强的措施;四是工作机制完善,创新集团办学治理模式,建立系统的考核评价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奖励激励机制,有力推动集团化办学向深向实发展。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5月5日
关于《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试行)》的风险评估报告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办好老百姓家门口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坚持以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主线,以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引领,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培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为重点,培育形成一批新优质学校,科学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教育集团,构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新格局。
二、主要举措、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一)主要举措
1.规范建设文化制度
2.全面提升教师素质
3.高效推进教育质量
4.强化教研引领作用
5.促进学生素养提升
(二)工作机制
1.管理机制
2.评价机制
3.教师交流机制
4.奖励激励机制
(三)保障措施
1.政策保障
2.经费保障
3.资源保障
4.环境保障
三、意见征求
2021年4月27日,我局组织群众代表以座谈会形式,征求意见建议。参会群众代表对《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主要内容无意见,建议《方案》实施后,注意对实施情况、实施效果、社会反映等及时评估。
四、专家论证
2021年4月27日,我局组织召开《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专家论证会议。经专家论证讨论,认为集团化办学的实施,一是实现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推进,促进教育品质民生提升的重要措施;二是实施方案中具体提出了“1+N”模式,组建城乡共建型和贯通培养型两类教育集团,深入推进强校扩优行动,实现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三是实施方案中明确了任务,在制度建设、文化建设、教师培养、教育质量、教科研、学生素养提升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可操作性强的措施;四是工作机制完善,创新集团办学治理模式,建立系统的考核评价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奖励激励机制,有力推动集团化办学向深向实发展。
综上,对《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风险等级评估为低级。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5月5日
区十九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临政办发〔 2022 〕 3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真人电子游艺平台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推动教育集团化办学,开展强校扩优行动,加快推进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办好老百姓家门口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坚持以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主线,以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引领,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培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为重点,培育形成一批新优质学校,科学有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教育集团,构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新格局。
二、基本模式
按照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要求,将推进集团化办学作为今后一段时间教育改革重点任务,实施“1+N”模式,“1”是教育集团核心校,“N”是教育集团成员校(成员校以不超过6个为宜),大力支持全区优质中小学校与新建校、乡村学校结对办学。通过发挥核心学校辐射引领带动作用,实现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按照核心校与成员校合作关系密切程度,以优质学校为核心,按照“1+N”模式建立城乡间、校际间的办学联盟,组建结对联盟型教育集团。按照教育集团组建目的、合作特点,结合我区学校实际,主要组建城乡共建型和贯通培养型两类教育集团,深入推进强校扩优行动。在条件成熟后,我区将探索建立紧密融合型教育集团,实行“一长多校”等管理办法,统一法定代表人或设立总校校长,在人员、经费、管理、考核等方面高度融合,形成高度统一的集团化办学模式,由核心校带动成员校快速、优质发展,全面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辐射的广度和深度。
三、主要举措
(一)着力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教育集团党的领导,落实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扎实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优化党组织设置,开展集团内党组织联合共建,严格落实《临淄区教体系统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
(二)规范建设文化制度。集团内部学校要联合制定办学章程,商定共同发展愿景和具体举措。探索建立校干交流长效机制,开展校干教师挂职交流、联合教研、课程共享、学生交流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交流活动,促进集团内学校融合发展、互通有无,提升集团校办学水平。每年选派校干到结对学校挂职交流,参与结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促进集团内学校管理理念、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融合。通过调动、交流、支教等方式,打通集团内校际与学段人员流通通道,实现学校管理的一体化,全面提升成员校管理水平。
(三)全面提升教师素质。完善集团内师资培训机制,形成区级培训、集团培训、校本培训的教师培训新架构。通过集团内结对带教、师徒结对、跨校教研、评先树优等方式,盘活集团教师资源。集团内的核心学校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一次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人选、特级教师等交流互动活动,进一步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鼓励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齐鲁名师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设置“名师乡村工作室”,带动集团内部教师发展。
(四)高效提高教育质量。强化集团内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多元参加的现代学校制度。认真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相关政策,加强作业管理,规范教辅征订,稳妥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全面提升集团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集团学校间的德育干部、班主任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好一节主题班会课或心理活动课,开展一次班主任论坛等活动,加强德育干部、班主任互助联动,促进集团内德育队伍整体育人水平的提高。
(五)强化教研引领作用。教育集团内的核心校要定期召开学校领导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和探讨学校教育教学等方面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结对捆绑式发展活动;集团内学校间学科教师通过开展集中教研活动、专题讲座、课题指导、同课异构、学科沙龙等活动,形成“学习、研究、探讨”为一体的教研氛围。定期组织开展“青蓝工程”,建立师徒结对制度,切实帮助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六)促进学生素养提升。建立学生交流长效机制,定期组织不同年级、不同层次学生进行交流、互动体验。组建年级发展共同体和班级发展共同体,定期联合组织素质展示、比赛等活动,促进学生共同成长、多元发展。
四、工作机制
(一)管理机制
建立和完善教育集团内部协调机制,建立集团化办学理事会制度,制定集团办学章程,创新集团办学治理模式,提升集团办学治理能力和水平。科学制定集团组建方案,合理确定集团组建模式,认真制定集团办学发展规划,推动集团成员校的深度合作和协同发展。紧密型教育集团的成员校校长、党组织书记可以分设,或设置执行校长(享受正职校领导待遇)。教育集团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教育教学优势和品牌效应,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鼓励各集团制度创新,形成各成员学校发展“一校一特色”,充分调动各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集团化办学的积极性,逐步增强对集团的认同感、归属感,打造集团化办学品牌和文化。坚持应放必放、能放尽放的原则,给予集团教学改革和评价方面的充分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确保集团化办学取得实效。
(二)评价机制
建立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制度,制定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办法,将集团化办学纳入教育工作目标考核体系,重点对集团内部治理和运行、优质资源共享、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水平提升等方面实施考核评价,全方位进行办学质量监测,推动集团化办学健康有序发展。坚持结对双方同步评价,既关注核心学校的支持力度,又关注发展中学校的自身努力程度,指导集团制定内部考核评价制度,对集团内部学校进行考核评价,激发成员校参与集团化办学的积极性,推动集团建设和发展,促进共同发展、特色发展。
(三)教师流动机制
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创新集团化办学教师管理和交流机制,实行集团内部教师统筹管理,变“学校人”为“集团人”,促进集团内骨干教师在成员校之间双向流动。核心校向成员校派出管理团队和骨干教师,成员校派出教师到核心校,带动成员校发展。核心校派出挂职人员应具有较高管理或教学水平,成员校派出挂职人员交流时间每期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不超过2学年。建立集团内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交流制度,名师带徒制度,名师课题研究制度,发挥优秀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促进集团学校间形成共享优质师资、实现良性互动的发展模式。
(四)奖励激励机制
建立集团化办学激励机制,集团成员学校、校长、教师在评先树优、职称晋升、教师培训等方面实行奖励激励政策,对集团化办学成效显著、贡献较大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增强集团发展内生动力。对于跨校交流的管理人员及教师,制定相应的补助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开展教育集团化办学是我区教育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成立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管理委员会,整体推进集团化办学各项工作。区教体局根据优质资源分布及学校办学实际,制定集团化办学整体规划,加强对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统筹、管理和指导,各科室、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全力支持集团化办学改革。积极争取上级政策,鼓励改革创新,支持建设一批示范性教育集团,引领推动全区教育集团化办学深入发展。制订完善教育集团评估标准,加强集团化办学过程性考核,全方位进行办学质量监测和评价。建立集团化办学评估退出机制,积极稳妥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
(二)经费保障。根据集团化办学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用于支持集团化办学。积极对上争取教育集团专项奖补资金,用于推进集团内学校提升办学条件、办学体制改革、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提高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激发集团学校办学活力等,教育集团根据办学协议及办学成效核定办学经费。
(三)资源保障。完善在线资源建设和共享机制,通过开发、征集、购买等多种方式建设在线优质教育资源库,并免费向学生及家长开放使用。支持集团核心学校建设以共享优质师资和课程资源为主要内容的网上学校,构建集团成员网络学习共同体。鼓励名师借助互联网技术在线开展专业化的诊断、答疑、辅导,共享智力资源,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无缝隙覆盖和精准推送。
(四)环境保障。加强集团化办学理论和实践的研究,认真学习外地集团化办学的先进经验,及时发现总结实施集团化办学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集团化办学的典型经验和优秀做法,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形成推进集团化办学的良好环境。
六、工作要求
各教育集团要高度重视集团化办学工作,根据《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组建集团化办学理事会,明确工作职责,起草集团办学章程,建立集团管理制度,制定集团化办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推进集团内班子建设、师资建设、课程建设、绩效考评、内部分配等工作,明确具体措施、工作要求、时限目标等,形成集团核心校与成员校一体融合发展机制。
附件:1.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管理委员会
2.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试点学校名单
附件1
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管理委员会
主 任:李建华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统战部部长、教育工委书记
崔 赟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区卫健局党组书记,区红十字会会长
副主任:张成刚 区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区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委 员:张锡华 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区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
王先伟 区教体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刘建伟 区教体局正科级干部
段玉强 区教体局党组成员、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王 鹏 区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冷建敏 区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震 区教体局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二级主任科员
刘 琳 区教体局党组成员、总督学
罗海蛟 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附件2
临淄区教育集团化办学试点学校名单
|
序号 |
类型 |
核心校 |
成员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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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贯通培养型 |
淄博七中 |
临淄区第八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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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管仲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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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贯通培养型 |
临淄中学 |
临淄区正阳清北实验学校 |
|
临淄区第二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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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第三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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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淄区齐都镇中心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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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城乡共建型 |
临淄区实验中学 |
临淄区溡水实验学校 |
|
临淄区金岭回族镇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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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城乡共建型 |
临淄区遄台中学 |
临淄区皇城镇第一中学 |
|
临淄区皇城镇第二中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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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城乡共建型 |
临淄区雪宫中学 |
临淄区朱台镇中学 |
|
临淄区敬仲镇中学 |
|||
|
6 |
城乡共建型 |
临淄区第一中学 |
临淄区金山镇边河中学 |
|
7 |
城乡共建型 |
临淄区淄江中学 |
临淄区齐陵街道第一中学 |
|
临淄区齐陵街道第二中学 |
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淄博市临淄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47号)和《淄博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淄博市临淄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自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21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采取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电话:0533-718130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淄博市临淄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22日
淄博市临淄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草案解读:
背景介绍及决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等规定,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9号)的要求,结合临淄区实际,进行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经公开招标方式,真人电子游艺平台委托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规划的编制工作。
“淄博市临淄区矿产资源规划研究”(以下简称“规划研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而开展的规划基础研究工作。在总结上一轮规划实施成效、全面分析临淄区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勘查开发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根本目标,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矿产资源特点,明确规划编制的基本思路和基本原则,从促进矿产资源有序勘查、科学调控、合理布局、优化配置、集约高效开发利用、有效保护、保障规划实施等方面,开展了较深入的分析研究,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提出了规划意见,为规划编制工作奠定了基础。“规划研究”适用于淄博市临淄区所辖行政区域。
《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规划目标年为2025年,展望到2035年。
主要内容
包含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三大部分,以及绿色开采政策、矿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两项重点项目。
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1.重点开采矿种
本次规划落实省、市规划重点矿区一处,即山东淄博市金岭重点铁矿区,面积 154.49 平方千米,主要矿产为铁矿。
2.限制开采矿种
规划区内限制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1.西南部石灰岩分布区
主要发展方向:根据临淄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矿业权设置规划,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
2.西北部铁矿分布区
包括凤凰镇、朱台镇。主要发展方向:优化铁矿石生产、供应基地的产业结构,突出资源战略储备,巩固淄博市铁矿生产基地的战略地位。
(三)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
1.矿产资源勘查
(1)矿产资源勘查分区
主要包括:省、市规划重点勘查区一个,名称为山东省淄博金岭铁矿重点勘查区。
(2)勘查规划区块
本次划定勘查规划区块 1 个,为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地区耐火粘土普查。
2.矿产资源开发
(1)矿产资源开采分区
主要包括:省、市规划重点开采区一个,名称为山东淄博市金岭重点铁矿区。
(2)开采规划区块
共设置开采规划区块 2 个,分别为临淄区金山镇辛庄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临淄区长岭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1.开采总量调控
2025 年,开采总量控制在 882 万吨,其中煤 45 万吨,铁 532 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 300 万吨,矿泉水 5 万吨,为约束性指标。
2.矿山数量调控
2025 年矿山总数控制在 15 个左右,大中型矿山占所有矿山比例不低于 60%。
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环境保护
(一)绿色矿山建设
主要任务
优化矿产开发保护格局,严守生态红线,合理设置矿业权;调整矿业产业结构,化解过剩产能,推动矿业规模化、集约化、基地化发展;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方法,推动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发和综合利用,整体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和做好矿区土地复垦,促进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积极推广高效节能的矿产勘查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率的工艺和设备,提高矿产品深加工水平;探索矿地和谐发展新途径,及时妥善解决各类矛盾,促进矿地良好互动。
进度安排
到 2025 年,拟将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周围区域作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支持政策和有关措施
(1)加快推广绿色勘查
(2)落实绿色矿山建设
(二)矿区生态环境修复
1.新建(在建)矿山
规划期内,新建矿山全部按山东省绿色矿山行业建设标准执行。
2.生产矿山
生产矿山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责任主体,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依法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积极开展“边开采、边治理”,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义务。
3.闭坑矿山
矿山关闭,矿山企业必须编制矿山闭坑报告,必须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工作。
4.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探索出台整合政策与项目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有关政策措施。
草案解读:
背景介绍及决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等规定,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9号)的要求,结合临淄区实际,进行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经公开招标方式,真人电子游艺平台委托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规划的编制工作。
“淄博市临淄区矿产资源规划研究”(以下简称“规划研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而开展的规划基础研究工作。在总结上一轮规划实施成效、全面分析临淄区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勘查开发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根本目标,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矿产资源特点,明确规划编制的基本思路和基本原则,从促进矿产资源有序勘查、科学调控、合理布局、优化配置、集约高效开发利用、有效保护、保障规划实施等方面,开展了较深入的分析研究,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提出了规划意见,为规划编制工作奠定了基础。“规划研究”适用于淄博市临淄区所辖行政区域。
《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规划目标年为2025年,展望到2035年。
主要内容
包含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三大部分,以及绿色开采政策、矿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两项重点项目。
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1.重点开采矿种
本次规划落实省、市规划重点矿区一处,即山东淄博市金岭重点铁矿区,面积 154.49 平方千米,主要矿产为铁矿。
2.限制开采矿种
规划区内限制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1.西南部石灰岩分布区
主要发展方向:根据临淄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矿业权设置规划,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
2.西北部铁矿分布区
包括凤凰镇、朱台镇。主要发展方向:优化铁矿石生产、供应基地的产业结构,突出资源战略储备,巩固淄博市铁矿生产基地的战略地位。
(三)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
1.矿产资源勘查
(1)矿产资源勘查分区
主要包括:省、市规划重点勘查区一个,名称为山东省淄博金岭铁矿重点勘查区。
(2)勘查规划区块
本次划定勘查规划区块 1 个,为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地区耐火粘土普查。
2.矿产资源开发
(1)矿产资源开采分区
主要包括:省、市规划重点开采区一个,名称为山东淄博市金岭重点铁矿区。
(2)开采规划区块
共设置开采规划区块 2 个,分别为临淄区金山镇辛庄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临淄区长岭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1.开采总量调控
2025 年,开采总量控制在 882 万吨,其中煤 45 万吨,铁 532 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 300 万吨,矿泉水 5 万吨,为约束性指标。
2.矿山数量调控
2025 年矿山总数控制在 15 个左右,大中型矿山占所有矿山比例不低于 60%。
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环境保护
(一)绿色矿山建设
主要任务
优化矿产开发保护格局,严守生态红线,合理设置矿业权;调整矿业产业结构,化解过剩产能,推动矿业规模化、集约化、基地化发展;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方法,推动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综合开发和综合利用,整体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和做好矿区土地复垦,促进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积极推广高效节能的矿产勘查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率的工艺和设备,提高矿产品深加工水平;探索矿地和谐发展新途径,及时妥善解决各类矛盾,促进矿地良好互动。
进度安排
到 2025 年,拟将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周围区域作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支持政策和有关措施
(1)加快推广绿色勘查
(2)落实绿色矿山建设
(二)矿区生态环境修复
1.新建(在建)矿山
规划期内,新建矿山全部按山东省绿色矿山行业建设标准执行。
2.生产矿山
生产矿山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责任主体,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依法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积极开展“边开采、边治理”,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义务。
3.闭坑矿山
矿山关闭,矿山企业必须编制矿山闭坑报告,必须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工作。
4.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探索出台整合政策与项目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有关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等规定,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9号)的要求,结合临淄区实际,进行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经公开招标方式,真人电子游艺平台委托山东正元地质资源勘查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规划的编制工作。
“淄博市临淄区矿产资源规划研究”(以下简称“规划研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而开展的规划基础研究工作。在总结上一轮规划实施成效、全面分析临淄区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勘查开发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根本目标,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矿产资源特点,明确规划编制的基本思路和基本原则,从促进矿产资源有序勘查、科学调控、合理布局、优化配置、集约高效开发利用、有效保护、保障规划实施等方面,开展了较深入的分析研究,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提出了规划意见,为规划编制工作奠定了基础。“规划研究”适用于淄博市临淄区所辖行政区域。
《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规划目标年为2025年,展望到2035年。
按照临淄区自然资源局要求,淄博王庄煤矿有限公司对淄博市临淄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淄博市临淄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由矿总工程师组织进行了讨论,形成以下几点建议:
1.《规划》中临淄区的煤炭开采总量控制在45万吨/年,我矿现正准备将生产能力由现在的45万吨/年,核定到60万吨/年,核定工作现正在进行中,是否有必要将开采总量调整到60万吨/年。
2.朱台煤田已进入详查阶段,下一步有无开采规划?
3.《规划》中第14页“淄博市王庄煤矿”现名称为“淄博王庄煤矿有限公司”。
采纳情况:
第一条建议:《淄博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中临淄区煤炭开采总量为45万吨/年,所提建议不予采纳。
第二条建议:朱台煤田已进入勘探阶段,其探矿权人为山东中裕矿业有限公司,是否开采需根据勘探储量成果情况。
第三条建议:规划编制单位已对文本进行修改,将“淄博市王庄煤矿”名称修改为“淄博王庄煤矿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21〕5号),加快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起草了《真人电子游艺平台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4月2日-2021年5月2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建议人姓名、单位、电话及建议内容和原因)形式进行反馈。
联系电话:0533-7181093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2日
真人电子游艺平台
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临淄
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各开发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21〕5号),加快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普及知识、提升素养,自主自律、健康生活,早期干预、完善服务,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到2030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城乡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5岁左右,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57‰、3.3‰、7.1/10万,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全区人民健康。
二、主要任务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建立并完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区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围绕重点人群、重点健康问题,编制相关知识和信息指南,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科普巡讲和线下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健康防病意识,引导群众形成早查体、早预防、早干预的健康管理习惯。开设电视、报刊等健康栏目,加强电视、报刊健康栏目和健康医疗广告的审查和监管。进一步加大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力度,提升健康促进示范区创建质量和水平。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健康教育与促进职能,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的积极性。运用“两微一端”(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健康科普。完善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签约医生团队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帮助人民群众学习、了解、掌握有关维持健康、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提高自我主动健康意识。(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临淄医保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科协、区红十字会、区融媒体中心等,各镇、街道)
(二)合理膳食行动。贯彻《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国办发〔2017〕60号),组织开展“一评二控三减四健”行动,教育引导居民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完善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机制,定期开展全区居民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人群主要消费食物及地方特色食品成分监测,分析并预警影响人群健康的营养问题,提出针对性干预措施。完善社区公共营养和临床营养干预体系,开展中小学生、老年人、孕产妇、婴幼儿等重点人群合理膳食服务指导。(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各镇、街道)
(三)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按规定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建设一批体育公园、城市慢跑步行道绿道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进社区公共体育设施提升改造,实现百姓身边10分钟健身圈。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实施特殊人群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实施老年人、青少年、职工、弱势群体等非医疗健康干预。大力推动科学健身,推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进基层,加大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迎新年、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等主题系列活动,推广普及太极拳、健身气功等传统体育项目。创新组织形式,统筹赛事活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策划举办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网络“云赛事”活动,参与构建以区全民健身运动会为龙头,“市级出品牌,区县有特色,协会创精品”的全民健身活动格局。(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总工会、团区委等,各镇、街道)
(四)控烟行动。加强控烟宣传教育,提倡无烟文化,推进控烟履约工作。引导个人、家庭和社会充分了解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推进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2022年底前所有党政机关、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建成无烟机关、无烟学校和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在大众传播媒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建立监测评估系统,定期开展烟草流行调查。(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临淄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团区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融媒体中心、齐化税务局、区税务局、区烟草专卖局等,各镇、街道)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依托镇街社区综治中心等综合服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专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对发现存在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把心理健康知识多渠道融入群众文化生活,引导群众正确认识、识别、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减缓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随访、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服务。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社区康复机构的技术指导。(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和体育局、临淄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淄医保分局、区残联等,各镇、街道)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强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饮用水、空气、土壤等环境健康影响监测与评价。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环境健康风险评估能力。按上级要求,设置监测点,开展大气污染对人群的健康风险评估、公共场所健康风险评估工作,为环境风险管理和健康管理提供依据。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大整治行动,持续加大卫生城镇创建力度,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品质化水平。实施健康机关、健康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医院等健康细胞工程,推进健康城市、健康区县和健康村镇建设,全力打造健康环境。(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临淄公安分局、区民政局、临淄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各镇、街道)
(七)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通过组建妇幼健康服务联合体、专科联盟,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加快推进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建设。深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持续巩固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产前筛查等出生缺陷三级防控措施。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开展关爱儿童健康生活进家庭、进社区、进托幼机构、进医疗机构的“四进”活动。加强新生儿保健专科建设,规范开展高危儿筛查、监测、干预及转诊服务。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强化培训与指导。加强儿童常见病防治,推广儿童疾病综合管理适宜技术。继续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实施城乡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提高妇女健康素养水平。(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淄医保分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等,各镇、街道)
(八)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按照国家标准开足开好体育与健康课程,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坚持“教会、勤练、常赛”的体育工作模式,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养成终身体育意识。完善中小学卫生保健服务体系,推动健康学校建设,引导中小学生树立正确健康观,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锻炼习惯。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开展分级分类视力健康服务与管理,探索建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学校评选制度。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规范落实防控措施。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将学校健康促进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委编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团区委、区红十字会、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等,各镇、街道)
(九)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完善职业病防治标准体系,引导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研究制定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区矿山、冶金、化工、建材(水泥、陶瓷、耐火材料、石材加工、石英砂加工等粉尘危害严重的行业)、汽车制造、铅酸蓄电池生产等行业领域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持续推进企业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及风险评估。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工程防护设施改造,落实职业健康管理措施,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扎实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建立统一、高效的监督执法信息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临淄医保分局、区总工会、区妇联等,各镇、街道)
(十)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以满足全区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建立完善医养结合新机制,推进医养结合示范建设,努力打造服务模式智慧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流程标准化、服务品牌高端化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所有常住老年人群。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融合发展,推动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二级以上公立中医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委老干部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临淄医保分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等,各镇、街道)
(十一)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普及心脑血管疾病预防知识,实施“三减控三高”项目(即减盐、减油、减糖,控制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机会性筛查,对发现的高危人群规范进行临床诊断和分级管理。建立完善社会化应急救护网络,组织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提高公众应急自救互救技能。推进公共场所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在人员密集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以三级医院为核心开展胸痛中心建设,打造“30分钟胸痛救治圈”。加强脑血管病规范化诊疗服务体系建设,以二级医院为主体建立卒中防治中心。加强卒中中心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疗机构的有序衔接,建立完善双向转诊、防治结合、急慢分治、康复一体的诊疗体系。(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区红十字会等,各镇、街道)
(十二)癌症防治行动。健全癌症防治综合网络。完善癌症登记报告制度,提高癌症登记信息化水平和癌症监测数据质量。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癌症防治核心信息宣传。加强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开展癌症机会性筛查。加强癌症规范化诊疗,强化癌症筛查、诊断、手术、化疗、放疗、介入等诊疗技术人员培训,制定并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创新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中医癌症诊疗模式。加强对癌症晚期患者管理,推进安宁疗护工作,提高癌症患者生存质量。(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临淄医保分局、齐化税务局、区税务局、区红十字会等,各镇、街道)
(十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规范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健康管理,逐步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体系。实行慢阻肺、哮喘患者生活方式干预处方制度,将危险因素评估与生活方式干预融入诊疗过程,实现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化管理率。建立以健康查体、重点人群筛查和医院机会性筛查为主要途径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网络,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格检查内容。加强医疗机构呼吸学科建设,提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能力和救治水平。(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临淄医保分局等,各镇、街道)
(十四)糖尿病防治行动。完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位一体”的糖尿病防治管融合工作机制,构建糖尿病全过程分阶段健康管理体系。普及糖尿病健康教育,加强健康管理,降低糖尿病高危人群的发病率。促进各级医疗机构实现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提高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早期发现和规范化诊疗能力。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技术规范,鼓励各级医疗机构为糖尿病患者开展饮食控制、合理运动、规范用药等全过程健康管理指导。(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财政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临淄医保分局等,各镇、街道)
(十五)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全面落实传染病和地方病各项防治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传播流行。加大公益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全面实施病毒性肝炎各项防治措施,控制病毒性肝炎及相关肝癌、肝硬化死亡率。加大甲肝、乙肝疫苗接种率。对乙肝病毒携带孕产妇实施干预措施,阻断母婴传播,降低新生儿病毒性肝炎患病率。鼓励和支持对易感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开展动员检测和综合干预,遏制艾滋病性传播。加大对学生、老年人、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筛查力度,及时发现结核病人。实施结核病规范化诊疗和全疗程健康管理服务,保持肺结核发病率持续下降趋势。加强流感、新冠肺炎监测报告,准确研判流感、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及时发布流感、新冠肺炎疫情预警信息,提高流感、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率,做好人员聚集区域流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巩固地方病防治成果,落实健康扶贫相关政策,加强综合防治和分类救治。(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扶贫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临淄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临淄医保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等,各镇、街道)
(十六)重大疫情防控行动。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预防为主,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提高生物安全治理和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疾控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职责和能力建设,夯实联防联控基础。健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紧急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平战结合、科学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发展和改革局、临淄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临淄医保分局、区红十字会等,各镇、街道)
(十七)实施“名医基层工作站(室)”行动。进一步升华延伸第一村医帮扶机制,统筹城市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继续选派名医专家和优秀年轻医生组成医疗服务团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名医基层工作站(室)”,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对口帮扶。建立基层对口帮扶长效机制,推动引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加快推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使基层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团区委等,各镇、街道)
(十八)智慧健康行动。借助人工智能和5G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围绕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大数据、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健康管理、医疗卫生服务深度融合,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医疗服务需求。依托“健康淄博”一卡(码)通便民服务平台,逐步完善服务功能;建设淄博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应急处置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全市云 HIS、LIS、PACK等系统,创建智慧医疗新模式。(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淄医保分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等,各镇、街道)
(十九)中医药健康行动。发挥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做优做强骨伤、肛肠、儿科、皮科、妇科、针灸、推拿以及心脑血管病、肾病、周围血管病等专科专病,建设中医药专科集群。发挥中医在健康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丰富中医治未病内容,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太极拳、健身气功(如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依托现有资源布局中医康复中心,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在其他医疗机构推广中医康复技术,制定推广一批中医康复方案。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大力开展培训,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临淄医保分局、区残联等,各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组织实施健康临淄建设的推进工作,分步骤、分阶段实施推进健康中国、健康山东、健康淄博和健康临淄建设。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把实施健康临淄行动方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逐级分解任务,科学制定目标,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各部门、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健全推进工作机制 ,全面抓好任务落实。要按照职责分工,将预防为主、防病在先融入各项政策举措。(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二)广泛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增强社会普遍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把宣传融入工作各个环节,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把“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落到实处,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区文化和旅游局等,各镇、街道)
(三)健全支撑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行动保障。要进一步发挥信息化赋能作用,充分发挥“五个一”工程的经验和优势,创新服务模式,着力打造健康品牌,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鼓励医疗机构做好健康管理。充分调动社会组织、企业的积极性,发挥行业协(学)会作用,积极开展卫生技术评估。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体系,保障建设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临淄医保分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等,各镇、街道)
(四)强化测评督导。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围绕健康临淄建设提出的目标指标和行动举措,发挥第三方组织作用,对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评估,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将健康中国、健康山东行动、健康淄博建设和健康临淄建设有关要求纳入卫生健康综合督导事项,督导结果抄送组织部门,作为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统计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等,各镇、街道)
附件:健康临淄行动主要指标
真人电子游艺平台
2021年 月 日
附件:
健康临淄行动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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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 |
标 |
基期水平 |
2022年 |
20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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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9.53 |
80.33 |
81.5 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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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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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婴儿死亡率(‰) |
2.68 |
2.65 |
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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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3.75 |
3.72 |
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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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12.14 |
9.5 |
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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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 |
92 |
93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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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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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3.42 |
3.45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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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27.49 |
27 |
25 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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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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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19.11 |
27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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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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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 |
持续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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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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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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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 |
持续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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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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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38 |
42 |
45 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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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 |
30 |
>5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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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产前筛查率(%) |
76.04 |
85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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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 |
77.46 |
83 |
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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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率(%) |
5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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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99.52 |
99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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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
22.5 |
≥53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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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 |
标 |
基期水平 |
2022年 |
2030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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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58.89 |
力争每年降低1 |
新发近视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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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百分点以上 |
显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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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时) |
1 |
1.5 |
1.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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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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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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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 |
--- |
≥7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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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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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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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 |
--- |
8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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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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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 |
100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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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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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尘工龄不足5 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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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 |
4.8 |
明显下降 |
持续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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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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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 |
43.48 |
7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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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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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10 万) |
206.26 |
204.19 |
18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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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15.38 |
14.61 以下 |
12.30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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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 |
7.09 |
6.88以下 |
6.74 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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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10 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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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61.74 |
≥65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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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62.21 |
≥65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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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 |
90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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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疫苗接种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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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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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 |
务中心: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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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 |
100;镇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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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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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院:100;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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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室: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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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未写明年份的基期水平值,均为2018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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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淄博建设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21〕5号)精神,扎实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取得显著成绩,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我国居民生产生活方式和疾病谱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已成为居民主要死因;肝炎、结核病、艾滋病、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职业健康、地方病等问题也不容忽视。一些重点人群也都有各自亟待解决的健康问题。吸烟、过量饮酒、缺乏锻炼、不合理膳食等不健康生活方式还比较普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健康,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开展了健康中国行动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2019年6月25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成立了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并发布了《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国办发〔2019〕32号)。2019年11月2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2021年2月7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淄博建设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21〕5号)。
为全面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健康山东和健康淄博行动相关要求,深入推进健康临淄建设,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起草了我区《意见》。多次征求并科学吸纳了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2021年8月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2021年8月经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
二、主要内容
《意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普及知识、提升素养,自主自律、健康生活,早期干预、完善服务,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到2030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城乡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均预期寿命达到 81.5岁左右,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57‰、3.3‰、7.1/10万,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全区人民健康。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15项行动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从四方面出发,提出组织实施19项重大行动。一是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针对影响健康的行为与生活方式、环境等因素,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心理、环境6项健康促进行动。二是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针对妇幼、中小学生、劳动者、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特点,实施4项健康促进行动。三是防控重大疾病,针对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四类重大慢性病以及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预防控制,实施5项防治(防控)行动。四是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智慧医疗、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特色优势工作实际,提出“重大疫情防控行动”“名医基层工作站(室)行动”“智慧健康行动”和“中医药健康行动”,目的是通过开展相关行动,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预防为主,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城市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推动引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优势作用,做优做强优势中医专科,打造中西医并重诊疗体系,实现我区诊疗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借助人工智能和5G技术的发展,依托“健康淄博”一卡(码)通便民服务平台等,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满意的卫生与健康服务。第三部分为强化保障措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健全支撑体系和强化测评督导等,动员各方广泛参与、健全支撑体系,强化检查督导力度,扎实推进健康临淄建设。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健康,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2019年6月25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2019年11月2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2021年2月7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淄博建设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21〕5号)。为全面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相关要求,深入推进健康临淄建设,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起草了《真人电子游艺平台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了使《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事项被公众充分了解和认可,发挥项目周围单位、人群的积极性,并在项目实施前做必要的、合理的修改,以达到充分提高本项目科学性、指导性、可行性、前瞻性的目的,采用公开决策草案的方式组织了公众参与,现将公众参与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开决策草案的基本情况
《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5月2日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未收到公众参与意见,完成了重大决策公众参与程序。
二、意见采纳及反馈情况
未收到公众参与意见也未对决策草案进行修改。
三、对公众参与情况的总体评估
未收到的公众参与意见说明公众支持该项决策的实施。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10日
关于《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
专家论证报告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淄博建设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21〕5号),加快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现结合我区实际,区卫健局对我区《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起草。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普及知识、提升素养,自主自律、健康生活,早期干预、完善服务,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
三、目标
到2030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城乡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5岁左右,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57‰、3.3‰、7.1/10万,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全区人民健康。
四、任务框架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二)合理膳食行动。
(三)全民健身行动。
(四)控烟行动。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七)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八)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九)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十)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十一)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
(十二)癌症防治行动。
(十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
(十四)糖尿病防治行动。
(十五)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
(十六)重大疫情防控行动。
(十七)实施“名医基层工作站(室)”行动。
(十八)智慧健康行动。
(十九)中医药健康行动。
四、保障框架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广泛宣传发动。
(三)健全支撑体系。
(四)强化测评督导。
五、专家论证
2021年6月10日,我局组织召开《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专家论证会议,徐宏伟、曹丽、宋玉伟、吴建春、高国、侯淑媛、李国栋参加论证会议。经过讨论,认为《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一是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是对《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省市部署的贯彻执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二是实施意见目标明确,以19个健康行动为主要任务,坚持预防为主,普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居民的健康素养,营造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强化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有效提高人均预期寿命;三是保障机制完善,以政府为主导更有利于政策落实,体现政府的担当和责任,把群众健康放到优先大战的战略,符合我区实际,有利于“健康临淄”建设向纵深发展。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11日
关于《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临淄
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的风险评估报告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21〕5号),加快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现结合我区实际,区卫健局对我区《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起草。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普及知识、提升素养,自主自律、健康生活,早期干预、完善服务,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
三、《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重点任务及保障框架
(一)重点任务
1.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2.合理膳食行动。
3.全民健身行动。
4.控烟行动。
5.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6.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7.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8.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9.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10.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11.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
12.癌症防治行动。
13.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
14.糖尿病防治行动。
15.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
16.重大疫情防控行动。
17.实施“名医基层工作站(室)”行动。
18.智慧健康行动。
19.中医药健康行动。
(二)保障框架
1.加强组织领导。
2.广泛宣传发动。
3.健全支撑体系。
4.强化测评督导。
四、意见征求
2021年3月22日,我局起草《关于对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并发各有关单位,截止意见反馈日期,共三家单位进行意见反馈,其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十二)癌症防治行动……”责任单位去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研究,不采纳;“(二)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开设电视、报刊等健康栏目,加强电视、报刊健康栏目和健康医疗广告的审核和监管……”中“广告的审核和监管”修改为“广告的审查和监管”,根据职能,建议责任单位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经研究,对修改进行采纳,并与区行政审批局对接后,责任单位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扶贫办反馈“(十二)癌症防治行动……”责任单位去掉区扶贫办,经研究,不采纳。区司法局反馈“(四)控烟行动。……完成控烟立法(修订)工作……”因区县没有立法权,建议此句删除,经研究,采纳。其余单位无意见反馈
2021年4月2日-5月2日,我局在真人电子游艺平台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决策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专栏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未收到公众意见建议。
五、专家论证
2021年6月10日,我局组织召开《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专家论证会议,徐宏伟、曹丽、宋玉伟、吴建春、高国、侯淑媛、李国栋参加论证会议。经过讨论,认为《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一是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是对《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省市部署的贯彻执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二是实施意见目标明确,以19个健康行动为主要任务,坚持预防为主,普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居民的健康素养,营造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强化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有效提高人均预期寿命;三是保障机制完善,以政府为主导更有利于政策落实,体现政府的担当和责任,把群众健康放到优先大战的战略,符合我区实际,有利于“健康临淄”建设向纵深发展。
综上,我局对《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风险等级评估为低级。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17日
区政府2021年度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临政发〔 2021 〕 6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21〕5号),加快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普及知识、提升素养,自主自律、健康生活,早期干预、完善服务,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到2030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城乡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5岁左右,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57‰、3.3‰、7.1/10万,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全区人民健康。
二、主要任务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建立并完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区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围绕重点人群、重点健康问题,编制相关知识和信息指南,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科普巡讲和线下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健康防病意识,引导群众形成早查体、早预防、早干预的健康管理习惯。开设电视、报刊等健康栏目,加强电视、报刊健康栏目和健康医疗广告的审查和监管。进一步加大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力度,提升健康促进示范区创建质量和水平。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健康教育与促进职能,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的积极性。运用“两微一端”(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健康科普。完善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签约医生团队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帮助人民群众学习、了解、掌握有关维持健康、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提高自我主动健康意识。(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教体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临淄医保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科协、区红十字会、区融媒体中心等,各镇、街道)
(二)合理膳食行动。贯彻《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国办发〔2017〕60号),组织开展“一评二控三减四健”行动,教育引导居民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完善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机制,定期开展全区居民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人群主要消费食物及地方特色食品成分监测,分析并预警影响人群健康的营养问题,提出针对性干预措施。完善社区公共营养和临床营养干预体系,开展中小学生、老年人、孕产妇、婴幼儿等重点人群合理膳食服务指导。(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各镇、街道)
(三)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按规定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建设一批体育公园、城市慢跑步行道绿道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进社区公共体育设施提升改造,实现百姓身边10分钟健身圈。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实施特殊人群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实施老年人、青少年、职工、弱势群体等非医疗健康干预。大力推动科学健身,推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进基层,加大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迎新年、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等主题系列活动,推广普及太极拳、健身气功等传统体育项目。创新组织形式,统筹赛事活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策划举办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网络“云赛事”活动,参与构建以区全民健身运动会为龙头,“市级出品牌,区县有特色,协会创精品”的全民健身活动格局。(牵头单位:区教体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卫健局、区总工会、团区委等,各镇、街道)
(四)控烟行动。加强控烟宣传教育,提倡无烟文化,推进控烟履约工作。引导个人、家庭和社会充分了解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推进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2022年底前所有党政机关、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建成无烟机关、无烟学校和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在大众传播媒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建立监测评估系统,定期开展烟草流行调查。(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发改局、区教体局、临淄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团区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融媒体中心、齐化税务局、区税务局、区烟草专卖局等,各镇、街道)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依托镇、街道社区综治中心等综合服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专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对发现存在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把心理健康知识多渠道融入群众文化生活,引导群众正确认识、识别、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减缓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随访、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服务。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社区康复机构的技术指导。(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教体局、临淄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临淄医保分局、区残联等,各镇、街道)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强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饮用水、空气、土壤等环境健康影响监测与评价。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环境健康风险评估能力。按上级要求,设置监测点,开展大气污染对人群的健康风险评估、公共场所健康风险评估工作,为环境风险管理和健康管理提供依据。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大整治行动,持续加大卫生城镇创建力度,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品质化水平。实施健康机关、健康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医院等健康细胞工程,推进健康区县和健康村镇建设,全力打造健康环境。(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临淄公安分局、区民政局、临淄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各镇、街道)
(七)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通过组建妇幼健康服务联合体、专科联盟,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加快推进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建设。深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持续巩固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产前筛查等出生缺陷三级防控措施。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开展关爱儿童健康生活进家庭、进社区、进托幼机构、进医疗机构的“四进”活动。加强新生儿保健专科建设,规范开展高危儿筛查、监测、干预及转诊服务。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强化培训与指导。加强儿童常见病防治,推广儿童疾病综合管理适宜技术。继续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实施城乡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提高妇女健康素养水平。(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临淄医保分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等,各镇、街道)
(八)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按照国家标准开足开好体育与健康课程,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坚持“教会、勤练、常赛”的体育工作模式,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养成终身体育意识。完善中小学卫生保健服务体系,推动健康学校建设,引导中小学生树立正确健康观,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锻炼习惯。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开展分级分类视力健康服务与管理,探索建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学校评选制度。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规范落实防控措施。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将学校健康促进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牵头单位:区教体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团区委、区红十字会、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等,各镇、街道)
(九)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完善职业病防治标准体系,引导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研究制定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区矿山、冶金、化工、建材(水泥、陶瓷、耐火材料、石材加工、石英砂加工等粉尘危害严重的行业)、汽车制造、铅酸蓄电池生产等行业领域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持续推进企业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及风险评估。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工程防护设施改造,落实职业健康管理措施,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扎实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建立统一、高效的监督执法信息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临淄医保分局、区总工会、区妇联等,各镇、街道)
(十)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以满足全区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建立完善医养结合新机制,推进医养结合示范建设,努力打造服务模式智慧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流程标准化、服务品牌高端化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所有常住老年人群。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融合发展,推动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二级以上公立中医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老干部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旅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临淄医保分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等,各镇、街道)
(十一)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普及心脑血管疾病预防知识,实施“三减控三高”项目(即减盐、减油、减糖,控制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机会性筛查,对发现的高危人群规范进行临床诊断和分级管理。建立完善社会化应急救护网络,组织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提高公众应急自救互救技能。推进公共场所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在人员密集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以三级医院为核心开展胸痛中心建设,打造“30分钟胸痛救治圈”。加强脑血管病规范化诊疗服务体系建设,以二级医院为主体建立卒中防治中心。加强卒中中心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疗机构的有序衔接,建立完善双向转诊、防治结合、急慢分治、康复一体的诊疗体系。(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区红十字会等,各镇、街道)
(十二)癌症防治行动。健全癌症防治综合网络。完善癌症登记报告制度,提高癌症登记信息化水平和癌症监测数据质量。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癌症防治核心信息宣传。加强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开展癌症机会性筛查。加强癌症规范化诊疗,强化癌症筛查、诊断、手术、化疗、放疗、介入等诊疗技术人员培训,制定并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创新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中医癌症诊疗模式。加强对癌症晚期患者管理,推进安宁疗护工作,提高癌症患者生存质量。(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临淄医保分局、齐化税务局、区税务局、区红十字会等,各镇、街道)
(十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规范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健康管理,逐步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体系。实行慢阻肺、哮喘患者生活方式干预处方制度,将危险因素评估与生活方式干预融入诊疗过程,实现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化管理率。建立以健康查体、重点人群筛查和医院机会性筛查为主要途径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网络,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格检查内容。加强医疗机构呼吸学科建设,提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能力和救治水平。(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临淄医保分局等,各镇、街道)
(十四)糖尿病防治行动。完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位一体”的糖尿病防治管融合工作机制,构建糖尿病全过程分阶段健康管理体系。普及糖尿病健康教育,加强健康管理,降低糖尿病高危人群的发病率。促进各级医疗机构实现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提高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早期发现和规范化诊疗能力。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技术规范,鼓励各级医疗机构为糖尿病患者开展饮食控制、合理运动、规范用药等全过程健康管理指导。(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临淄医保分局等,各镇、街道)
(十五)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全面落实传染病和地方病各项防治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传播流行。加大公益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全面实施病毒性肝炎各项防治措施,控制病毒性肝炎及相关肝癌、肝硬化死亡率。加大甲肝、乙肝疫苗接种率。对乙肝病毒携带孕产妇实施干预措施,阻断母婴传播,降低新生儿病毒性肝炎患病率。鼓励和支持对易感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开展动员检测和综合干预,遏制艾滋病性传播。加大对学生、老年人、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筛查力度,及时发现结核病人。实施结核病规范化诊疗和全疗程健康管理服务,保持肺结核发病率持续下降趋势。加强流感、新冠肺炎监测报告,准确研判流感、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及时发布流感、新冠肺炎疫情预警信息,提高流感、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率,做好人员聚集区域流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巩固地方病防治成果,落实健康扶贫相关政策,加强综合防治和分类救治。(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扶贫办、区发改局、区教体局、临淄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临淄医保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等,各镇、街道)
(十六)重大疫情防控行动。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预防为主,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提高生物安全治理和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疾控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职责和能力建设,夯实联防联控基础。健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紧急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平战结合、科学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发改局、临淄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临淄医保分局、区红十字会等,各镇、街道)
(十七)实施“名医基层工作站(室)”行动。进一步升华延伸第一村医帮扶机制,统筹城市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继续选派名医专家和优秀年轻医生组成医疗服务团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名医基层工作站(室)”,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对口帮扶。建立基层对口帮扶长效机制,推动引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加快推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使基层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团区委等,各镇、街道)
(十八)智慧健康行动。借助人工智能和5G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围绕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大数据、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健康管理、医疗卫生服务深度融合,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医疗服务需求。依托“健康淄博”一卡(码)通便民服务平台,逐步完善服务功能;建设淄博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应急处置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全市云 HIS、LIS、PACK等系统,创建智慧医疗新模式。(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临淄医保分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等,各镇、街道)
(十九)中医药健康行动。发挥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做优做强骨伤、肛肠、儿科、皮科、妇科、针灸、推拿以及心脑血管病、肾病、周围血管病等专科专病,建设中医药专科集群。发挥中医在健康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丰富中医治未病内容,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太极拳、健身气功(如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依托现有资源布局中医康复中心,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在其他医疗机构推广中医康复技术,制定推广一批中医康复方案。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大力开展培训,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临淄医保分局、区残联等,各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组织实施健康临淄建设的推进工作,分步骤、分阶段实施推进健康中国、健康山东、健康淄博和健康临淄建设。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把实施健康临淄行动方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逐级分解任务,科学制定目标,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各部门、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健全推进工作机制 ,全面抓好任务落实。要按照职责分工,将预防为主、防病在先融入各项政策举措。(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二)广泛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增强社会普遍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把宣传融入工作各个环节,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把“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落到实处,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区文旅局等,各镇、街道)
(三)健全支撑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行动保障。要进一步发挥信息化赋能作用,充分发挥“五个一”工程的经验和优势,创新服务模式,着力打造健康品牌,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鼓励医疗机构做好健康管理。充分调动社会组织、企业的积极性,发挥行业协(学)会作用,积极开展卫生技术评估。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体系,保障建设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临淄医保分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等,各镇、街道)
(四)强化测评督导。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围绕健康临淄建设提出的目标指标和行动举措,发挥第三方组织作用,对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评估,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将健康中国、健康山东行动、健康淄博建设和健康临淄建设有关要求纳入卫生健康综合督导事项,督导结果抄送组织部门,作为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统计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等,各镇、街道)
附件:健康临淄行动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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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健康临淄行动主要指标
|
序号 |
指 标 |
基期水平 |
2022年 |
2030年 |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9.53 (2017年) |
80.33 |
81.5 左右 |
|
2 |
婴儿死亡率(‰) |
2.68 |
2.65 |
2.57 |
|
3 |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3.75 |
3.72 |
3.30 |
|
4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12.14 |
9.5 |
7.1 |
|
5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92 |
93 |
95 |
|
6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3.42 |
3.45 |
3.5 |
|
7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27.49 (2017年) |
27 |
25 左右 |
|
8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19.11 |
27 |
35 |
|
9 |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
--- |
实现 |
持续完善 |
|
10 |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
--- |
实现 |
持续完善 |
|
11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38 |
42 |
45 以上 |
|
12 |
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 |
30 |
>50 |
>80 |
|
13 |
产前筛查率(%) |
76.04 |
85 |
90 |
|
14 |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
77.46 58.69 |
83 |
92 |
|
15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99.52 |
99 |
99 |
|
16 |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
22.5 |
≥53 |
≥65 |
|
序号 |
指 标 |
基期水平 |
2022年 |
2030年 |
|
17 |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58.89 |
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
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
|
18 |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时) |
1 |
1.5 |
1.5以上 |
|
19 |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
--- |
≥75 |
≥95 |
|
20 |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
--- |
85 |
≥95 |
|
21 |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
100 |
100 |
100 |
|
22 |
接尘工龄不足5 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 |
4.8 |
明显下降 |
持续下降 |
|
23 |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 |
43.48 |
75 |
95 |
|
24 |
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10 万) |
206.26 |
204.19 |
185.05 |
|
25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15.38 |
14.61 以下 |
12.30以下 |
|
26 |
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10 万) |
7.09 |
6.88以下 |
6.74 以下 |
|
27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61.74 |
≥65 |
≥70 |
|
28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62.21 |
≥65 |
≥70 |
|
29 |
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
>90 |
>90 |
|
30 |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镇卫生院:100;村卫生室:91 |
100 92 |
100 93 |
备注: 未写明年份的基期水平值,均为2018 年。
临政发〔 2021 〕 6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21〕5号),加快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普及知识、提升素养,自主自律、健康生活,早期干预、完善服务,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到2030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城乡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5岁左右,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57‰、3.3‰、7.1/10万,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全区人民健康。
二、主要任务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建立并完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区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围绕重点人群、重点健康问题,编制相关知识和信息指南,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科普巡讲和线下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健康防病意识,引导群众形成早查体、早预防、早干预的健康管理习惯。开设电视、报刊等健康栏目,加强电视、报刊健康栏目和健康医疗广告的审查和监管。进一步加大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力度,提升健康促进示范区创建质量和水平。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健康教育与促进职能,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的积极性。运用“两微一端”(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健康科普。完善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签约医生团队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帮助人民群众学习、了解、掌握有关维持健康、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提高自我主动健康意识。(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教体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临淄医保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科协、区红十字会、区融媒体中心等,各镇、街道)
(二)合理膳食行动。贯彻《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国办发〔2017〕60号),组织开展“一评二控三减四健”行动,教育引导居民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完善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机制,定期开展全区居民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人群主要消费食物及地方特色食品成分监测,分析并预警影响人群健康的营养问题,提出针对性干预措施。完善社区公共营养和临床营养干预体系,开展中小学生、老年人、孕产妇、婴幼儿等重点人群合理膳食服务指导。(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各镇、街道)
(三)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按规定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建设一批体育公园、城市慢跑步行道绿道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进社区公共体育设施提升改造,实现百姓身边10分钟健身圈。实施“全民健身技能入户工程”,建立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实施特殊人群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实施老年人、青少年、职工、弱势群体等非医疗健康干预。大力推动科学健身,推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进基层,加大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迎新年、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等主题系列活动,推广普及太极拳、健身气功等传统体育项目。创新组织形式,统筹赛事活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策划举办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网络“云赛事”活动,参与构建以区全民健身运动会为龙头,“市级出品牌,区县有特色,协会创精品”的全民健身活动格局。(牵头单位:区教体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卫健局、区总工会、团区委等,各镇、街道)
(四)控烟行动。加强控烟宣传教育,提倡无烟文化,推进控烟履约工作。引导个人、家庭和社会充分了解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推进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2022年底前所有党政机关、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建成无烟机关、无烟学校和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在大众传播媒介、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建立监测评估系统,定期开展烟草流行调查。(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发改局、区教体局、临淄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团区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融媒体中心、齐化税务局、区税务局、区烟草专卖局等,各镇、街道)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依托镇、街道社区综治中心等综合服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专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对发现存在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提供规范的诊疗服务。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把心理健康知识多渠道融入群众文化生活,引导群众正确认识、识别、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提升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减缓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随访、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服务。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社区康复机构的技术指导。(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教体局、临淄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临淄医保分局、区残联等,各镇、街道)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强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饮用水、空气、土壤等环境健康影响监测与评价。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全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环境健康风险评估能力。按上级要求,设置监测点,开展大气污染对人群的健康风险评估、公共场所健康风险评估工作,为环境风险管理和健康管理提供依据。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大整治行动,持续加大卫生城镇创建力度,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品质化水平。实施健康机关、健康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医院等健康细胞工程,推进健康区县和健康村镇建设,全力打造健康环境。(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临淄公安分局、区民政局、临淄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各镇、街道)
(七)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通过组建妇幼健康服务联合体、专科联盟,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加快推进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建设。深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持续巩固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产前筛查等出生缺陷三级防控措施。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开展关爱儿童健康生活进家庭、进社区、进托幼机构、进医疗机构的“四进”活动。加强新生儿保健专科建设,规范开展高危儿筛查、监测、干预及转诊服务。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强化培训与指导。加强儿童常见病防治,推广儿童疾病综合管理适宜技术。继续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实施城乡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提高妇女健康素养水平。(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临淄医保分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等,各镇、街道)
(八)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按照国家标准开足开好体育与健康课程,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坚持“教会、勤练、常赛”的体育工作模式,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养成终身体育意识。完善中小学卫生保健服务体系,推动健康学校建设,引导中小学生树立正确健康观,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锻炼习惯。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开展分级分类视力健康服务与管理,探索建立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学校评选制度。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规范落实防控措施。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将学校健康促进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牵头单位:区教体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团区委、区红十字会、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等,各镇、街道)
(九)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完善职业病防治标准体系,引导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研究制定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全区矿山、冶金、化工、建材(水泥、陶瓷、耐火材料、石材加工、石英砂加工等粉尘危害严重的行业)、汽车制造、铅酸蓄电池生产等行业领域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持续推进企业职业病防治责任自查及风险评估。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工程防护设施改造,落实职业健康管理措施,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扎实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建立统一、高效的监督执法信息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临淄医保分局、区总工会、区妇联等,各镇、街道)
(十)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以满足全区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建立完善医养结合新机制,推进医养结合示范建设,努力打造服务模式智慧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流程标准化、服务品牌高端化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所有常住老年人群。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融合发展,推动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二级以上公立中医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老干部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旅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临淄医保分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等,各镇、街道)
(十一)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普及心脑血管疾病预防知识,实施“三减控三高”项目(即减盐、减油、减糖,控制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机会性筛查,对发现的高危人群规范进行临床诊断和分级管理。建立完善社会化应急救护网络,组织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提高公众应急自救互救技能。推进公共场所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在人员密集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以三级医院为核心开展胸痛中心建设,打造“30分钟胸痛救治圈”。加强脑血管病规范化诊疗服务体系建设,以二级医院为主体建立卒中防治中心。加强卒中中心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疗机构的有序衔接,建立完善双向转诊、防治结合、急慢分治、康复一体的诊疗体系。(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区红十字会等,各镇、街道)
(十二)癌症防治行动。健全癌症防治综合网络。完善癌症登记报告制度,提高癌症登记信息化水平和癌症监测数据质量。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癌症防治核心信息宣传。加强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开展癌症机会性筛查。加强癌症规范化诊疗,强化癌症筛查、诊断、手术、化疗、放疗、介入等诊疗技术人员培训,制定并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创新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中医癌症诊疗模式。加强对癌症晚期患者管理,推进安宁疗护工作,提高癌症患者生存质量。(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临淄医保分局、齐化税务局、区税务局、区红十字会等,各镇、街道)
(十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规范开展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健康管理,逐步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监测体系。实行慢阻肺、哮喘患者生活方式干预处方制度,将危险因素评估与生活方式干预融入诊疗过程,实现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化管理率。建立以健康查体、重点人群筛查和医院机会性筛查为主要途径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网络,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格检查内容。加强医疗机构呼吸学科建设,提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能力和救治水平。(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临淄医保分局等,各镇、街道)
(十四)糖尿病防治行动。完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位一体”的糖尿病防治管融合工作机制,构建糖尿病全过程分阶段健康管理体系。普及糖尿病健康教育,加强健康管理,降低糖尿病高危人群的发病率。促进各级医疗机构实现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提高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早期发现和规范化诊疗能力。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技术规范,鼓励各级医疗机构为糖尿病患者开展饮食控制、合理运动、规范用药等全过程健康管理指导。(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临淄医保分局等,各镇、街道)
(十五)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全面落实传染病和地方病各项防治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传播流行。加大公益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全面实施病毒性肝炎各项防治措施,控制病毒性肝炎及相关肝癌、肝硬化死亡率。加大甲肝、乙肝疫苗接种率。对乙肝病毒携带孕产妇实施干预措施,阻断母婴传播,降低新生儿病毒性肝炎患病率。鼓励和支持对易感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开展动员检测和综合干预,遏制艾滋病性传播。加大对学生、老年人、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筛查力度,及时发现结核病人。实施结核病规范化诊疗和全疗程健康管理服务,保持肺结核发病率持续下降趋势。加强流感、新冠肺炎监测报告,准确研判流感、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及时发布流感、新冠肺炎疫情预警信息,提高流感、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率,做好人员聚集区域流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巩固地方病防治成果,落实健康扶贫相关政策,加强综合防治和分类救治。(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扶贫办、区发改局、区教体局、临淄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临淄医保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红十字会等,各镇、街道)
(十六)重大疫情防控行动。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预防为主,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提高生物安全治理和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疾控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职责和能力建设,夯实联防联控基础。健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紧急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平战结合、科学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编办、区发改局、临淄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临淄医保分局、区红十字会等,各镇、街道)
(十七)实施“名医基层工作站(室)”行动。进一步升华延伸第一村医帮扶机制,统筹城市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继续选派名医专家和优秀年轻医生组成医疗服务团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名医基层工作站(室)”,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对口帮扶。建立基层对口帮扶长效机制,推动引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加快推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使基层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团区委等,各镇、街道)
(十八)智慧健康行动。借助人工智能和5G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围绕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大数据、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健康管理、医疗卫生服务深度融合,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医疗服务需求。依托“健康淄博”一卡(码)通便民服务平台,逐步完善服务功能;建设淄博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应急处置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全市云 HIS、LIS、PACK等系统,创建智慧医疗新模式。(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临淄医保分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等,各镇、街道)
(十九)中医药健康行动。发挥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做优做强骨伤、肛肠、儿科、皮科、妇科、针灸、推拿以及心脑血管病、肾病、周围血管病等专科专病,建设中医药专科集群。发挥中医在健康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丰富中医治未病内容,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太极拳、健身气功(如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依托现有资源布局中医康复中心,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在其他医疗机构推广中医康复技术,制定推广一批中医康复方案。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大力开展培训,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临淄医保分局、区残联等,各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组织实施健康临淄建设的推进工作,分步骤、分阶段实施推进健康中国、健康山东、健康淄博和健康临淄建设。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把实施健康临淄行动方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逐级分解任务,科学制定目标,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各部门、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健全推进工作机制 ,全面抓好任务落实。要按照职责分工,将预防为主、防病在先融入各项政策举措。(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道)
(二)广泛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增强社会普遍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把宣传融入工作各个环节,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把“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落到实处,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融媒体中心、区文旅局等,各镇、街道)
(三)健全支撑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行动保障。要进一步发挥信息化赋能作用,充分发挥“五个一”工程的经验和优势,创新服务模式,着力打造健康品牌,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鼓励医疗机构做好健康管理。充分调动社会组织、企业的积极性,发挥行业协(学)会作用,积极开展卫生技术评估。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体系,保障建设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临淄医保分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等,各镇、街道)
(四)强化测评督导。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围绕健康临淄建设提出的目标指标和行动举措,发挥第三方组织作用,对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评估,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将健康中国、健康山东行动、健康淄博建设和健康临淄建设有关要求纳入卫生健康综合督导事项,督导结果抄送组织部门,作为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统计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等,各镇、街道)
附件:健康临淄行动主要指标
真人电子游艺平台
2021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健康临淄行动主要指标
|
序号 |
指 标 |
基期水平 |
2022年 |
2030年 |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9.53 (2017年) |
80.33 |
81.5 左右 |
|
2 |
婴儿死亡率(‰) |
2.68 |
2.65 |
2.57 |
|
3 |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3.75 |
3.72 |
3.30 |
|
4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12.14 |
9.5 |
7.1 |
|
5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92 |
93 |
95 |
|
6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3.42 |
3.45 |
3.5 |
|
7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27.49 (2017年) |
27 |
25 左右 |
|
8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19.11 |
27 |
35 |
|
9 |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
--- |
实现 |
持续完善 |
|
10 |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
--- |
实现 |
持续完善 |
|
11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38 |
42 |
45 以上 |
|
12 |
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 |
30 |
>50 |
>80 |
|
13 |
产前筛查率(%) |
76.04 |
85 |
90 |
|
14 |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
77.46 58.69 |
83 |
92 |
|
15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99.52 |
99 |
99 |
|
16 |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
22.5 |
≥53 |
≥65 |
|
序号 |
指 标 |
基期水平 |
2022年 |
2030年 |
|
17 |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58.89 |
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
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
|
18 |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时) |
1 |
1.5 |
1.5以上 |
|
19 |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
--- |
≥75 |
≥95 |
|
20 |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
--- |
85 |
≥95 |
|
21 |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
100 |
100 |
100 |
|
22 |
接尘工龄不足5 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 |
4.8 |
明显下降 |
持续下降 |
|
23 |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 |
43.48 |
75 |
95 |
|
24 |
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10 万) |
206.26 |
204.19 |
185.05 |
|
25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15.38 |
14.61 以下 |
12.30以下 |
|
26 |
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10 万) |
7.09 |
6.88以下 |
6.74 以下 |
|
27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61.74 |
≥65 |
≥70 |
|
28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62.21 |
≥65 |
≥70 |
|
29 |
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
>90 |
>90 |
|
30 |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镇卫生院:100;村卫生室:91 |
100 92 |
100 93 |
备注: 未写明年份的基期水平值,均为2018 年。
《真人电子游艺平台关于贯彻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临淄建设的实施意见》是坚持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普及知识、提升素养,自主自律、健康生活,早期干预、完善服务,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通过推动19项行动来不断增进全区人民健康福祉,深化健康临淄建设, 为加快建设富强文明智慧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临淄提供强大健康保障。建议继续执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20〕7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淄政发〔2021〕3号),结合我区实际,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起草了《真人电子游艺平台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4月2日-2021年5月2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建议人姓名、单位、电话及建议内容和原因)形式进行反馈。
联系电话:0533-7181093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2日
真人电子游艺平台
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各开发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20〕7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淄政发〔2021〕3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系统治理,政府主导、社会协同,依法管理、创新驱动,预防为主、强化基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到2022年,完善平战结合、科学高效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构建体系健全、功能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全区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逐步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共卫生法规规章体系,加强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公共卫生法治意识。(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司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道)
(二)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完善疫情防控主题信息资源库,参与建设淄博市公共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以传染病为重点,优化哨点监测布局,扩展疾病监测种类。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加强对相关数据的实时监测和动态分析,提升公共卫生风险评估、预警能力和疫情防控、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三)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决策指挥体系。坚持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在区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健全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警、决策、处置全链条响应机制,加强日常重大疾病防控和重大风险会商研判,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建立健全区、镇、村公共卫生事件协调统一、上下联动机制,完善决策指挥体系。(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各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单位)
(四)改革完善公共卫生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临淄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不同阶段的应急响应措施,提升应急应对能力。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区、镇、村联动,加强日常演练,完善跨部门、跨领域的联防联控机制。以社区(村居)为单位,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实行网格化管理,筑牢群防群治防线。(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各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单位)
(五)改革完善公共卫生预防控制体系
1.强化疾控机构建设。全面强化疾病预防和控制、健康危害因素检测与干预职能。优化区疾控中心设置与职能,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占比,推动疾控与临床密切结合,提升对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的业务管理能力。要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管理的组织实施、指导评估,推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力争利用3年时间,全面建成专业化、现代化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满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山东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以及实验室配备标准要求。区疾控中心建成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具备开展新冠病毒、流感病毒、肠道病毒和艾滋病病毒等常见病原体的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能力。强化学校卫生、职业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等公共卫生职能,提高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能力。开展空气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和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放射性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饮用水监测以镇办为单位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财政局)
2.提升基层防控能力。镇(街道)要依托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支持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要将学校纳入防控中心场所,增强学校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治疗能力。每个街道至少设置1处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规划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推进实现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房屋产权公有,支持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CT和建设具备隔离条件的发热诊室。设立基层首席公共卫生医师,通过“县管乡用”等方式,到2022年,为每个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1-2名专兼职公共卫生医师。新招入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医护人员,按照“县招镇管村用”的原则,由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基金使用,提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付比例,提升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水平,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体育局、临淄医保分局,各镇、街道)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持预防为主、全域创卫,依托疾控机构、健康教育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加强爱国卫生专业技术支撑。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深入开展市场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市场管理秩序。到2022年,国家卫生镇比例达到30%,省级卫生村比例达到60%。(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道)
(六)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
1.提升传染病救治水平。加强区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专科能力建设,规范设置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病房,病房床位不低于40张。其他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补齐发热门诊、实验室能力建设短板,全部具备微生物核酸检测能力。(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
2.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优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布局,逐步构建“陆空”立体化紧急救援网络。加强儿童、妇产、心理危机干预等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2021年启动区精神卫生中心改扩建,有序推进区精神卫生中心临床心理中心建设。健全120急救体系,配备配齐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移动车载CT等必要设施设备,全区至少配备1辆负压救护车。(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
3.加强中西医协同。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西医协作机制。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把中医药参与诊疗方案制定、联合查房、多学科会诊、病例讨论纳入医院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优势,建立健全中西医共同参与、优势互补、全程协作的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使中医药深度介入传染病防控和临床救治。(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临淄医保分局)
4.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机制。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分级分类免除医保支付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建立医保基金应急预付制度,在重大疾病防治应急预案启动时同步启动医保基金应急预付机制,确保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医疗机构救治,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提升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功能和医疗救助托底功能。完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制度,年内实现异地住院联网定点医院镇(街道)全覆盖,全区异地住院联网医疗机构达到20家。(牵头单位:临淄医保分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
(七)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人才保障机制。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端公共卫生人才引进力度,健全公共卫生执业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充分发挥其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的独特作用。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编与空编补齐,严格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最低编制标准,至2022年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空编率不超过5%,优化疾控机构职称岗位设置比例。各公立医院按照床位数核定公共卫生科的人员数,基层医疗机构按照服务人口数核定从事公共卫生人员数。加强现场流行病学和灾难救援应用型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设置重点专业首席公共卫生医师岗位。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积极争取农村医学生公费订单定向培养名额,制定全科医生发展年度计划,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分配办法,对重点岗位进行倾斜,提高全科医生岗位吸引力,引导全科医生到基层执业。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232号)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一般应具备医学相关专业背景。(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
(八)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和应急预案,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物资纳入区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推进疾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应急物资配备能力现代化建设。到2022年,建立以区级政府应急物资储备为中心,以镇、街道政府储备为支撑,以医疗卫生机构实物储备、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企业产能储备为基础,以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组织接收社会捐助捐赠及家庭储备为补充,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均消耗医用物资上限不少于1个月进行物资储备,适时倒库更新,确保物资质量。(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红十字会,各镇、街道)
(九)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科研创新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科学研究,在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计划中,重点支持公共卫生领域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加快推动疫情防控、健康促进、临床诊治、医防融合、医疗装备、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关键技术突破与应用,发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科研单位、医学平台及企业的作用,鼓励医防学研企合作,推动科学研究、疾病控制、临床治疗有效协同。(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
(十)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教育培训体系。加强与高等院校在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学科专业建设、培养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加大卫生应急、卫生监督、现场流行病学和灾难救援应用型高端人才培养力度。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规范开设健康教育必修课程,到2022年,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5%。将公共卫生管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业能力水平。深入基层开展群众卫生应急知识培训,建设公众卫生应急教育培训基地,组织群众性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强化在体系建设、队伍培养、机制改革等方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年度目标、细化任务分工,建立督导机制,保障任务落地。(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临淄医保分局,各镇、街道)
(二)强化项目支撑。按照整合协同、集约高效的原则,坚持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分阶段、分步骤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
(三)落实经费保障。区、镇街两级政府要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公共卫生机构保障水平。调整医疗资源投入结构,加强农村、社区等基层防控能力建设,加大向基层转移支付力度,切实提高基层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卫生健康局,各镇、街道)
(四)深化宣传引导。开展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促进健康习惯养成,不断提升全民文明健康素养;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加强重大疫情舆情跟踪研判,主动发声,正向引导,依法追究借机造谣滋事者的法律责任。(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广电局、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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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月 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20〕7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21〕3号),提出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全面提升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2021年,我区将从10个方面对公共卫生体系进行改革,到2022年,构建起平战结合、科学高效、体系健全、功能完善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和公共卫生体系。
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逐步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共卫生法规规章体系。加强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公共卫生法治意识。
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积极配合淄博市公共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开发建设。以传染病为重点,优化哨点监测布局,扩展疾病监测种类。提升公共卫生风险评估、预警能力和疫情防控、处置能力。
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决策指挥体系。坚持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在区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健全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警、决策、处置全链条响应机制,加强日常重大疾病防控和重大风险会商研判,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建立健全区、镇、村公共卫生事件协调统一、上下联动机制,完善决策指挥体系。
改革完善公共卫生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临淄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不同阶段的应急响应措施,提升应急应对能力。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区、镇、村联动,加强日常演练,完善跨部门、跨领域的联防联控机制。以社区(村居)为单位,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实行网格化管理,筑牢群防群治防线。
改革完善公共卫生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疾控机构建设,优化区疾控中心设置与职能。推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建成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具备开展新冠病毒、流感病毒、肠道病毒和艾滋病病毒等常见病原体的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等能力;力争利用3年时间,全面建成专业化、现代化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提升基层防控能力,镇(街道)要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支持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将学校纳入防控中心场所,增强学校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治疗能力;每个街道至少设置1处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进实现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房屋产权公有,支持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CT和建设具备隔离条件的发热诊室;设立基层首席公共卫生医师,通过“县招镇管村用”等方式,到2022年,为每个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1-2个专兼职公共卫生医师;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基金使用,提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付比例,提升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水平,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依托疾控机构、健康教育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加强爱国卫生专业技术支撑,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和开展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到2022年,国家卫生镇比例达到30%,省级卫生村比例达到60%。
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加强区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专科能力建设,规范设置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病房,病房床位不低于40张。其他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补齐发热门诊、实验室能力建设短板,全部具备微生物核酸检测能力。加强儿童、妇产、心理危机干预等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2021年启动区精神卫生中心改扩建,有序推进区精神卫生中心临床心理中心建设。健全120急救体系,配备配齐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移动车载CT等必要设施设备,全区至少配备1辆负压救护车。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把中医药参与诊疗方案制定、联合查房、多学科会诊、病例讨论纳入医院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优势,建立健全中西医共同参与、优势互补、全程协作的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使中医药深度介入传染病防控和临床救治。建立医保基金应急预付制度,在重大疾病防治应急预案启动时同步启动医保基金应急预付机制,确保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医疗机构救治,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提升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功能和医疗救助托底功能。完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制度,年内实现异地住院联网定点医院镇(街道)全覆盖,全区异地住院联网医疗机构达到20家。
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人才保障机制。加大高端公共卫生人才引进力度,健全公共卫生执业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充分发挥其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的独特作用。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编与空编补齐,严格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最低编制标准,至2022年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空编率不超过5%,优化疾控机构职称岗位设置比例。各公立医院按照床位数核定公共卫生科的人员数,基层医疗机构按照服务人口数核定从事公共卫生人员数。加强现场流行病学和灾难救援应用型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积极争取农村医学生公费订单定向培养名额,积极稳妥推进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
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和应急预案,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物资纳入区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推进疾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应急物资配备能力现代化建设。到2022年,建立以区级政府应急物资储备为中心,以镇、街道政府储备为支撑,以医疗卫生机构实物储备、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企业产能储备为基础,以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组织接收社会捐助捐赠及家庭储备为补充,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均消耗医用物资上限不少于1个月进行物资储备,适时倒库更新,确保物资质量。
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科研创新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科学研究,在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计划中,重点支持公共卫生领域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加快推动疫情防控、健康促进、临床诊治、医防融合、医疗装备、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关键技术突破与应用,发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科研单位、医学平台及企业的作用,鼓励医防学研企合作,推动科学研究、疾病控制、临床治疗有效协同。
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教育培训体系。加强与高等院校在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学科专业建设、培养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加大卫生应急、卫生监督、现场流行病学和灾难救援应用型高端人才培养力度。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规范开设健康教育必修课程,到2022年,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5%。将公共卫生管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业能力水平。深入基层开展群众卫生应急知识培训,建设公众卫生应急教育培训基地,组织群众性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20〕7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淄政发〔2021〕3号),结合我区实际,区卫生健康局牵头起草了《真人电子游艺平台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了使《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事项被公众充分了解和认可,发挥项目周围单位、人群的积极性,并在项目实施前做必要的、合理的修改,以达到充分提高本项目科学性、指导性、可行性、前瞻性的目的,采用公开决策草案的方式组织了公众参与,现将公众参与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开决策草案的基本情况
《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5月2日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未收到公众参与意见,完成了重大决策公众参与程序。
二、意见采纳及反馈情况
未收到公众参与意见也未对决策草案进行修改。
三、对公众参与情况的总体评估
未收到的公众参与意见说明公众支持该项决策的实施。
关于《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
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专家论证报告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20〕7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淄政发〔2021〕3号),结合我区实际,区卫健局对我区《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起草。
二、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系统治理,政府主导、社会协同,依法管理、创新驱动,预防为主、强化基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到2022年,完善平战结合、科学高效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构建体系健全、功能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全区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三、任务框架
(一)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
(二)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
(三)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决策指挥体系。
(四)改革完善公共卫生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五)改革完善公共卫生预防控制体系
1.强化疾控机构建设。
2.提升基层防控能力。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六)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
1.提升传染病救治水平。
2.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3.加强中西医协同。
4.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机制。
(七)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人才保障机制。
(八)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九)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科研创新机制。
(十)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教育培训体系。
四、保障框架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项目支撑。
(三)落实经费保障。
(四)深化宣传引导。
五、专家论证
2021年6月10日,区卫健局组织召开《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专家论证会议,叶红、王海燕、王锐、宋玉伟、侯淑媛、高国、李国栋参加论证会议。经过讨论,认为《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一是实施意见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会议精神的深入贯彻,是对省市相关文件的积极落实,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生命至上的坚定理念,符合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二是实施意见中提出改革完善的体系、机制覆盖面广,从法治、监测、决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预防控制、医疗救治、人才保障、应急物资保障、科研创新、教育培训10个方面明确了任务,有利于补齐公共卫生短板;三是保障机制完善,以政府为主导,有项目支撑、经费保障,通过宣传引导全民参与,利于快速构建体系健全、功能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符合我区的实际,利于提高我区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11日
关于《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
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风险评估报告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20〕7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淄政发〔2021〕3号),结合我区实际,区卫健局对我区《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起草。
二、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系统治理,政府主导、社会协同,依法管理、创新驱动,预防为主、强化基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到2022年,完善平战结合、科学高效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构建体系健全、功能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全区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三、《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重点任务及保障框架
(一)重点任务
1.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
2.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
3.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决策指挥体系。
4.改革完善公共卫生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5.改革完善公共卫生预防控制体系
(1)强化疾控机构建设。
(2)提升基层防控能力。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6.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
(1)提升传染病救治水平。
(2)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3)加强中西医协同。
(4)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机制。
7.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人才保障机制。
8.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9.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科研创新机制。
10.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教育培训体系。
(二)保障框架
1.加强组织领导。
2.强化项目支撑。
3.落实经费保障。
4.深化宣传引导。
四、意见征求
2021年3月22日,我局起草《关于对〈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并发各有关单位,截止意见反馈日期,未收到意见反馈。
2021年4月2日-5月2日,我局在真人电子游艺平台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决策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专栏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未收到公众意见建议。
五、专家论证
2021年6月10日,我局组织召开《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专家论证会议,叶红、王海燕、王锐、宋玉伟、侯淑媛、高国、李国栋参加论证会议。经过讨论,认为《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一是实施意见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会议精神的深入贯彻,是对省市相关文件的积极落实,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生命至上的坚定理念,符合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二是实施意见中提出改革完善的体系、机制覆盖面广,从法治、监测、决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预防控制、医疗救治、人才保障、应急物资保障、科研创新、教育培训10个方面明确了任务,有利于补齐公共卫生短板;三是保障机制完善,以政府为主导,有项目支撑、经费保障,通过宣传引导全民参与,利于快速构建体系健全、功能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符合我区的实际,利于提高我区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综上,我局对《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风险等级评估为低级。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17日
区政府2021年度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临政发〔 2021 〕 5 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20〕7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意见》(淄政发〔2021〕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系统治理,政府主导、社会协同,依法管理、创新驱动,预防为主、强化基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到2022年,完善平战结合、科学高效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构建体系健全、功能完善的公共卫生体系,全区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逐步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公共卫生法规规章体系,加强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公共卫生法治意识。(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司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道)
(二)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完善疫情防控主题信息资源库,参与建设淄博市公共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建设。以传染病为重点,优化哨点监测布局,扩展疾病监测种类。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加强对相关数据的实时监测和动态分析,提升公共卫生风险评估、预警能力和疫情防控、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三)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事件决策指挥体系。坚持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在区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健全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警、决策、处置全链条响应机制,加强日常重大疾病防控和重大风险会商研判,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建立健全区、镇、村公共卫生事件协调统一、上下联动机制,完善决策指挥体系。(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各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单位)
(四)改革完善公共卫生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临淄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不同阶段的应急响应措施,提升应急应对能力。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区、镇、村联动,加强日常演练,完善跨部门、跨领域的联防联控机制。以社区(村居)为单位,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实行网格化管理,筑牢群防群治防线。(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各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单位)
(五)改革完善公共卫生预防控制体系
1.强化疾控机构建设。全面强化疾病预防和控制、健康危害因素检测与干预职能。优化区疾控中心设置与职能,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占比,推动疾控与临床密切结合,提升对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的业务管理能力。要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管理的组织实施、指导评估,推动区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力争利用3年时间,全面建成专业化、现代化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满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山东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以及实验室配备标准要求。区疾控中心建成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具备开展新冠病毒、流感病毒、肠道病毒和艾滋病病毒等常见病原体的核酸检测和抗体检测能力。强化学校卫生、职业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等公共卫生职能,提高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能力。开展空气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和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放射性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饮用水监测以镇办为单位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财政局)
2.提升基层防控能力。镇(街道)要依托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支持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要将学校纳入防控中心场所,增强学校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治疗能力。每个街道至少设置1处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规划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推进实现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房屋产权公有,支持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CT和建设具备隔离条件的发热诊室。设立基层首席公共卫生医师,通过“县管乡用”等方式,到2022年,为每个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1-2名专兼职公共卫生医师。新招入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医护人员,按照“县招镇管村用”的原则,由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基金使用,提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付比例,提升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水平,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教体局、临淄医保分局,各镇、街道)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持预防为主、全域创卫,依托疾控机构、健康教育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加强爱国卫生专业技术支撑。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深入开展市场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市场管理秩序。到2022年,国家卫生镇比例达到30%,省级卫生村比例达到60%。(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道)
(六)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
1.提升传染病救治水平。加强区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专科能力建设,规范设置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和病房,病房床位不低于40张。其他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补齐发热门诊、实验室能力建设短板,全部具备微生物核酸检测能力。(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2.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优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布局,逐步构建“陆空”立体化紧急救援网络。加强儿童、妇产、心理危机干预等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2021年启动区精神卫生中心改扩建,有序推进区精神卫生中心临床心理中心建设。健全120急救体系,配备配齐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移动车载CT等必要设施设备,全区至少配备1辆负压救护车。(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3.加强中西医协同。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西医协作机制。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把中医药参与诊疗方案制定、联合查房、多学科会诊、病例讨论纳入医院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优势,建立健全中西医共同参与、优势互补、全程协作的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使中医药深度介入传染病防控和临床救治。(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临淄医保分局)
4.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机制。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分级分类免除医保支付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建立医保基金应急预付制度,在重大疾病防治应急预案启动时同步启动医保基金应急预付机制,确保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医疗机构救治,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提升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功能和医疗救助托底功能。完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制度,年内实现异地住院联网定点医院镇(街道)全覆盖,全区异地住院联网医疗机构达到20家。(牵头单位:临淄医保分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卫健局)
(七)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人才保障机制。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端公共卫生人才引进力度,健全公共卫生执业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充分发挥其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的独特作用。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编与空编补齐,严格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最低编制标准,至2022年底区疾控中心空编率不超过5%,优化疾控机构职称岗位设置比例。各公立医院按照床位数核定公共卫生科的人员数,基层医疗机构按照服务人口数核定从事公共卫生人员数。加强现场流行病学和灾难救援应用型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区疾控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设置重点专业首席公共卫生医师岗位。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积极争取农村医学生公费订单定向培养名额,制定全科医生发展年度计划,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分配办法,对重点岗位进行倾斜,提高全科医生岗位吸引力,引导全科医生到基层执业。落实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232号)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一般应具备医学相关专业背景。(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八)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和应急预案,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物资纳入区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推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应急物资配备能力现代化建设。到2022年,建立以区应急物资储备为中心,以镇、街道储备为支撑,以医疗卫生机构实物储备、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企业产能储备为基础,以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组织接收社会捐助捐赠及家庭储备为补充,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均消耗医用物资上限不少于1个月进行物资储备,适时倒库更新,确保物资质量。(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红十字会,各镇、街道)
(九)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科研创新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科学研究,在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计划中,重点支持公共卫生领域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加快推动疫情防控、健康促进、临床诊治、医防融合、医疗装备、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关键技术突破与应用,发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科研单位、医学平台及企业的作用,鼓励医防学研企合作,推动科学研究、疾病控制、临床治疗有效协同。(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财政局)
(十)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教育培训体系。加强与高等院校在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学科专业建设、培养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加大卫生应急、卫生监督、现场流行病学和灾难救援应用型高端人才培养力度。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规范开设健康教育必修课程,到2022年,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5%。将公共卫生管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业能力水平。深入基层开展群众卫生应急知识培训,建设公众卫生应急教育培训基地,组织群众性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群众的卫生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牵头单位:区教体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强化在体系建设、队伍培养、机制改革等方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年度目标、细化任务分工,建立督导机制,保障任务落地。(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临淄医保分局,各镇、街道)
(二)强化项目支撑。按照整合协同、集约高效的原则,坚持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分阶段、分步骤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和项目,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财政局)
(三)落实经费保障。区、镇(街道)要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公共卫生机构保障水平。调整医疗资源投入结构,加强农村、社区等基层防控能力建设,加大向基层转移支付力度,切实提高基层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卫健局,各镇、街道)
(四)深化宣传引导。开展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促进健康习惯养成,不断提升全民文明健康素养;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加强重大疫情舆情跟踪研判,主动发声,正向引导,依法追究借机造谣滋事者的法律责任。(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广电局、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道)
真人电子游艺平台
2021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真人电子游艺平台关于健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实施意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精神,旨在明确全区公卫体系建设重点任务,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指导性意见,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系统治理,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力争到2022年,进一步完善平战结合、科学高效的疫情防控机制,构建体系健全、功能完善的公卫体系。继续执行。

为进一步改善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使小区房屋保值增值,彻底解决小区“脏、乱、差”的问题,稷下街道办事处拟将对我小区进行提升改造,改造方案需得到大多数住户的支持方可立项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方案一:基础设施改造(改造费用由政府承担)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清除乱搭乱建、进行小区绿化全面提升,美化小区环境;完善环卫设施,小区道路升级改造,修复安装路灯;维修或新建雨污排放设施;增设健身设施:增设室外消防栓。对破损的落水管更新维护;全面维修楼顶防水、清洁、粉刷楼道等;封闭小区,设置门禁、监控;配建物业用房,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
方案二:基础设施和专业设施同时改造:(费用由政府和住户共同承担)参照我区老旧小区改造实际,暖气改造费用需业户自行承担,配套费:每平方65元、单户改造费用:每平方45元。
暖气改造费用说明:配套费65元,为专业经营单位收取,用于重新铺设供暖管道,建设供热基站。单户改造费45元,是对已经完成了单户改造但达不到专业经营单位接收要求的用于整改使用,针对每个楼的具体情况据实结算,多余部分按平方回退。没有完成单户改造的45元每平方,由专业经营单位进行单户改造。
交费户数超过80%以上方可进行暖气改造,改造完成后,供暖将全部移交专业经营单位进行管理。如交费户数不到80%以上将维持供暖现状。
改造资金坚持“政府补贴,业主适当承担”原则,业主将按户适当承担部分费用。“小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近期社区将组织网格员入户征求各户居民对改造方案的意见,请各位业主相互转告。备注:如只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供暖等老旧管道损坏需住户承担维修费用。
咨询电话:7213330
稷下街道金茵社区居委会
2017年8月17日
稷下街道刘家北生活区始建于1994年,截止2007年底共有19家单位在此开发建设,建设规模14万平方米,共计38栋楼宇,居民1280户,属于主体建筑结构完好且集中连片的楼房老旧住宅小区。
2018年区委区政府稷下街道办事处计划投资6000余万元对该小区实施老旧改造,通过整治改造,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提高老旧住宅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标准,健全居民自治和物业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为社区居民打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
项目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造升级:
1.居住环境方面
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共计41处,治理“脏、乱、差”,清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进行小区绿化提升,清理整治侵占公共绿地行为,补栽花草树木17250㎡。完善环卫设施,封堵取消垃圾道15处、增设移动垃圾收集箱114个。
2.基础设施方面
升级改造小区道路47969㎡,修复安装路灯226盏; 维修或新建雨污水排放设施6723.8米,根据居民实际需求增设停车位16个、电动汽车充电桩 10 处。增设健身活动设施,疏通消防通道;对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的供水、供电、供暖官网进行维护。
3.房屋修缮方面
对破损的屋檐、落水管、散水、雨篷、报箱等进行修缮或更新。修缮楼梯台阶扶手、更换楼道纱窗511个,单元门防盗门110个;外墙节能改造120500㎡、维修屋面防水27383㎡、清洁粉刷楼道34000㎡。
4.物业管理方面
加建物业管理用房206㎡,配置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文化活动中心。封闭小区,投资180万元,更换监控设备140套,修建岗亭和值班室,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
改造后,确保刘家北小区公共设施、道路达到通行标准要求,发挥基础设施功能,为居民生产生活提供必须条件,提高市容市貌,改善居民生活水平,提升整体市政服务水平。
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有利于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利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 汇总 | |||||||
| 楼号 | 总户数 | 单元数 | 填表数 | 同意方案一 | 同意方案二 | 不参与意见 | 备注 |
| 11-44 | 1137 | 960 | 754 | 43 | 163 | ||
按方案一
刘家北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已于2018年3月底开工,涉及几方面内容需要广大居民知晓并进行配合:
1、坚持工作公开透明。整治改造过程中每个楼宇设立公示牌,规划设计、整治改造方案、工程进展等及时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社区居委会创建了6个微信交流群,请各位居民在网格员入户时主动加入或居民间相互添加,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工程推进氛围。
2、做好外墙保温和楼顶防水。为保证保温效果和长期正常使用,外墙保温施工需拆除防盗窗和空调外机,楼顶防水和保温需迁移太阳能,相关拆除和迁移工作需居民在场的情况下施工,拆除安装费由稷下街道办事处与各户居民共同承担。
3、转换供暖方式。目前供暖方式为刘家村收取居民取暖费,向热力公司购买热源后为居民提供采暖服务,改造完成后将移交热力公司统一供暖。暖气改造需居民按照证载面积65元/m ²的标准交齐配套费后方可施工,热力公司将热源建设到楼前供热小机组,各楼自行改造的单户供暖和楼前支管达到热力公司供热条件的,热力公司实施供暖;达不到供热条件的,由热力公司提出整改意见,各居民户整改完成后再实施供暖,采暖费用由热力公司按统一标准收取。
4、推进全民参与、共同缔造。资金来源坚持“政府补贴,业主适当承担”的原则,政府总投资预计6000万元左右,居民按户适当承担部分费用。经询价,拆除安装空调费用400元/台左右,拆除安装太阳能150元/台左右,更换单元门每户承担150元左右,以及统一设置空调外机罩等,综合考虑向每户居民收取500元费用,由各楼长负责收取,无楼长的推荐一名居民收取,统一交至金茵社区居委会公共账户;施工队伍由街道办事处统一招标确定,空调保修一个制冷制暖季,单元门统一更换,资金缺口部分由政府财政承担。小区改造完成后,统一安装安防设备,保证小区监控无死角;三楼及以上不再安装防盗窗,确有需要的可安装金刚网,经询价,每扇160元左右,居民自行承担60元/扇,剩余部分由政府财政补贴。收取部分费用主要目的是增加居民参与度,提高知晓率,体现全民参与共同缔造的理念,便于工程顺利推进。
5、建管并举,加强物业管理。“改好容易管好难”,借此次老旧小区改造,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物业服务标准不低于2星级。改造完成后及时引导业主根据硬件条件自主选择物业收费标准,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驻,为居民提供专业化服务,实现房屋保值增值。
联系地址:
现场指挥部(生活区北门南侧)
电话:7210332
稷下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稷下街道办事处207室)电话:7072741
金茵社区居委会(金茵生活区西门向东100米)电话:7213330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临淄区稷下街道办事处对承担的刘家北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作以下简要总结。
一、 项目概况
稷下街道刘家北生活区始建于1994年,截止2007年底共有19家单位在此开发建设,建设规模14万平方米,共计38栋楼宇,居民1280户,属于主体建筑结构完好且集中连片的楼房老旧住宅小区。2018年区委区政府稷下街道办事处计划投资6000余万元对该小区实施老旧改造,通过整治改造,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提高老旧住宅小区基础设施配套标准,健全居民自治和物业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为社区居民打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
二、改造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造升级:
(一)居住环境方面
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共计41处,治理“脏、乱、差”,清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进行小区绿化提升,清理整治侵占公共绿地行为,补栽花草树木14947㎡。完善环卫设施,封堵取消垃圾道36处、增设移动垃圾收集箱80个。
(二)基础设施方面
升级改造小区道路77330㎡,修复安装路灯270盏; 维修或新建雨污水排放设施6430米,根据居民实际需求增设停车位36个、电动车充电桩 304 处、自行车停车器79套。增设健身活动设施,疏通消防通道;对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的供水、供电、供暖官网进行维护。
(三)房屋修缮方面
对破损的屋檐、落水管、散水、雨篷、报箱等进行修缮或更新。修缮楼梯台阶扶手、更换楼道纱窗345个,单元门防盗门108个;外墙节能改造92067㎡、维修屋面防水27302㎡、清洁粉刷楼道21000㎡。
(四)物业管理方面
加建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服务用房300㎡,配置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文化活动中心。封闭小区,投资180万元,更换监控设备130套,修建岗亭和值班室,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
三、改造过程中的主要做法: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老旧改造实施前,先后多次进行入户征求居民对改造的意见和建议,发放各类宣传册、明白纸5000余份,并组织居民代表实地参观已经完成改造的小区的现状,大力宣传改造项目、改造内容、资金来源以及改造完成后生活环境的改善等内容,取得了广大居民的理解和支持,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刘家北老旧小区改造共分为两个标段,通过公开招投标流程,确定了设计单位为山东齐阳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标价126万元,确定了一标段山东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工程施工方,中标价2338.84万元,二标段确定了山东起凤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价3094.23万元。监理单位确定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中标价57.67万元。
四、改造过程中的主要做法: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老旧改造实施前,先后多次进行入户征求居民对改造的意见和建议,发放各类宣传册、明白纸5000余份,并组织居民代表实地参观已经完成改造的小区的现状,大力宣传改造项目、改造内容、资金来源以及改造完成后生活环境的改善等内容,取得了广大居民的理解和支持,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全员参与、共同缔造
老旧小区改造涉及范围广,施工难度大,特别是在居民区施工没有居民的积极参与难以完成。在施工前期为了保证外墙节能改造的质量,在多方征求意见并论证的基础上决定对楼上的所用的防盗窗、空调及太阳能进行拆除,居民一时难以理解和接受。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先后组织两次入户征求居民的意见,组织施工单位现场讲解拆除后对节能改造的好处,争取广大业主的理解。及时调整方案,统一招标施工队伍进行上述作业,由于项目资金不包含上述项目,动员业主每户均摊500元,即解决了项目资金的问题,又保证了工程质量,更体现了资金多方筹集共同缔造的理念。
(三)合理安排,压茬进行
按照“先地下治、后地上”的原则,合理安排工期,每天早上施工单位上报施工计划,监理单位督促进行,每天下班前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现场存在问题。每月排出月度施进度,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销号作业,有计划性、有针对性的重点突破,便于掌握调度工程进展,确保工程正常进行,扎实加快项目推进。
(四)及时公开信息,坚持工作公开透明
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中在每个楼宇设立公示牌,规划设计、整治改造方案、小区改造负责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工程进展等及时进行公示,坚持信息公开、公正透明,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建管并举,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
“改好容易管好难”借此次老旧小区改造之机,在整治改造完成后及时引导业主根据改造后的硬件条件自主选择物业收费标准,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努力使房屋得到保值增值。
五、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的使用是保障项目顺利的完成的前提,街道对于资金的使用有严格的规定。
(1)科学规范做好设计工作,根据《淄博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实施方案》和《淄博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技术指导》文件精神,与设计单位反复查看现场,科学论证改造方案。
(2)严格招投标程序。按照设计文件,街道办委托专业咨询公司编制工程量清单,然后由区财政部门监管委托专业咨询公司编制了招标控制价,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中标值,并依据中标值拨付财政资金。
(3)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依据《稷下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规定》在实施期间,严格按照省、市、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部门管理要求使用省市奖补资金。
(4)全程跟踪审计。工程开工之前由街道聘请了审计单位对工程进行全程跟踪审计,对整治改造过程的政策、绩效、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实时监督,严把投资控制关。
在项目实施期间,稷下街道办事处按照工程进度上报拨款申请,临淄区财政局根据项目合同安排和实际发生情况予以审核、拨付。
六、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实施期间
经临淄区政府、区财政局、区住建局批准,刘家北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通过层层申报,获得了淄博市老旧小区改造试点项目的机会,由淄博市真人电子游艺平台稷下街道办事处主持改造。
项目改造前通过测绘、设计科学规划方案,广泛宣传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最终确定基本改造方案。经过临淄区招投标中心,发布公告公开招标了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并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
街道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主的改造指挥部,配备充足人员,设立改造指挥部临时党支部结合社区居委会、物业共同管理改造项目。
2、项目组织与管理情况
设立改造指挥部。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民心工程,街道高度重视改造项目,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总指挥的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刘家北生活区改造现场内。指挥部人员不断巡视现场,强调安全、质量、进度、扬尘等情况。施工中关键环节、重点部位始终不离现场,主动与居民沟通,每周召开施工、监理例会及现场会。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根据施工方制定的方案进行讨论,提出意见,能够及时快速解决工程问题。设计人员常驻现场提供最佳方案,对工程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或变更,并且邀请建设局定期指导工作,有序推进改造工作。
指挥部施工期间管理到位。一是街道领导高度重视,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二是专门制定了稷下街道老旧小区改造《考勤制度》、《工作纪律》,用以强化工作态度。三是街道聘请了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甲方代表,具体负责施工管理。四是选出居民代表全民参与改造,对工程质量全程监督。
刘家北小区区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程依据国家、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的相关原则、关于市政基础建设资金管理、工程施工规范等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标准和规定开展项目实施。该项目资金为省、市、区级财政资金,依据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招标、工程施工、造价咨询(审核)等合同约定,按照工程进度和费用实际发生情况拨付至相关单位。
临淄区稷下街道办事处作为本项目预算和主管单位,负责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核和拨付,负责项目全过程的监管和协调,负责工程的质量、安全把控和工程验收;区住建局、区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公司、电信公司、诚意天然气公司、中豪能源供暖公司、天润供水公司等单位负责协调配合工程的实施;山东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起凤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3、项目完成情况
刘家北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程在经过前期筹备、勘察、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之后,于2018年4月初开工至2019年5月改造工程已基本结束,进入收尾阶段,出现质量问题的正在返工处理。剩余20余户居民不配合改造,影响该楼整体效果,正在做工作并进行找补。
4、利益相关方
本次项目涉及的利益相关方包括:
(1)项目拨款单位:山东省财政厅、淄博市财政局、临淄区财政局;
(2)项目主管单位:临淄区住建局;
(3)项目实施单位:山东齐阳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方);山东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起凤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施工方)、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工程监理方);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临淄区住建局(主管单位);
(4)项目受益方:受惠于临淄区刘家北生活区共计38栋楼,居民1280户,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
七、项目的绩效目标
1、项目总目标
通过本次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的实施,确保刘家北小区公共设施、道路达到通行标准要求,发挥基础设施功能,为居民生产生活提供必须条件,提高市容市貌,改善居民生活水平,提升整体市政服务水平。
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有利于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利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2、项目年度目标
完成小区内道路、绿化提升、规划停车位、修建健身广场并配置健身器材、新增道路两旁路灯、门卫室、监控设备、绿化、粉刷外墙漆等工作,确保招投标的规范性和资金的专款专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性,按照合同完成小区公共设施改造工程工作,工程按照合同及时完工并一次性通过验收,施工期间无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有责投诉全部处理,居民满意度达90%以上,保障道路正常通行,改善市容市貌,为市民提供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八、主要成绩和经验做法
1、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街道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指挥的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改造工作。刘家北隶属金茵居委会、物业、网格长参与改造,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统一调度。抓安全、抓质量、抓进度同步,确保“关键点”落实到位。
通过发放致居民的一封信,广泛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收到良好的效果,为后期改造注入一针强心剂。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公开招投标确定有实力、有担当、有经验的施工队伍,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指挥部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召开会议,分析形势、梳理重点、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对关键环节进行技术交底。
2、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
改造过程中,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从整体上提高工作效率,会议上对上一个阶段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工作计划进行部署。及时总结施工中的问题和经验,对于错误的方式方法及时制止,对于好的经验方法积极推广,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离不开居民的支持,了解居民对于改造的需要和担心做好沟通工作。在接到居民反应问题后,坚持到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并处理。居民有误解的耐心劝导,施工单位有问题的立即责成整改并进行相应处罚。
3、规范施工要求,统一标准。
改造施工在居民眼皮子底下,出门就能看到。然而居民工作,众口难调,所以必须要有统一的、严格的施工标准和要求,不能一味地满足居民的要求。
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同时保护居民财产不受到损坏。施工结束打扫干净现场,物料堆放整齐并覆盖,夜间增设照明设备,并安排专人巡查。施工工艺按照设计要求施工,严禁擅自更改。施工材料重点考察,材料进场提供相关合格证明,并进行现场复查或抽样检测,以确保施工材料质量合格。
4、建立长效机制,管理升级。
改造和管理老旧小区,应该坚持综合治理的原则。改造老旧小区不仅是改造其环境,管理提升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老旧小区的改造服务于居民,受益于居民的同时也方便了物业的管理。管理的升级防止“前改后乱”发生,街道将与村居、物业一起制定后期的管理方案及后期维护工作。建立有效的长期管理制度,建立标准化物业,升级服务更好的服务于居民。
九、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群众诉求高,导致预算申报准确性不足,预算金额不能满足项目实际支出需求。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群众对改造的意愿强烈,各种诉求层出不穷,一旦得不到满足,就上访甚至阻碍工程的正常进行,这直接导致该工程规划设计改造范围不断扩大。
2、管线单位协调难度大。老旧生活区改造涉及供暖专营单位和移动、网通、电信、联通等弱电单位,管线下地施工协调难度非常大。
3、对于部分施工单位管理不到位,导致居民与施工矛盾升级。老旧小区改造沟通是施工与居民的纽带,在分清责任主体的同时,良好的交际可以化解部分矛盾。
(二)改进措施
1、落实项目缺口资金,对今后年度项目做好项目预算匹配性分析,提高预算申报准确性。
根据财政部、淄博市财政局、临淄区财政局对于预算管理的精神、要求和指导,预算单位应在今后年度进行项目的预算测算及申报工作时,应根据项目工作内容确定具体的项目绩效目标,指导项目具体实施,并将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当年工作内容与当年的预算金额进行合理准确的匹配,并切实落实资金来源,确保不留资金缺口;建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预算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变更情况,按照相关规范流程,申请项目资金预算调整,保证资金能够及时到位、支付,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2、搞好项目前期规划论证。项目前期工作指建设项目从谋划确定到开工建设之前所进行的全部工作,项目前期工作如果不够重视或深入程度不够,将会导致项目风险增大、资源分配不合理、资金安排不准确等不良效果,完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是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
对资金的投入、支出、项目实施安排以及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有一个较为准确的估计,并根据相关调研分析,做好项目的立项申报、开工准备等前期准备工作。
3、科学搞好工程设计变更。在工程内容发生变更时,相关单位应根据工程变更内容,按照相关文件政策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变更或者进行重新立项等相关变更流程,并对工程内容变更的相关手续材料等进行妥善保管。在项目完成后,项目的验收、审价、结算等相关材料归档均应以实际建设内容整理汇总相关材料,并对其进行妥善管理、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