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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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6-04-23

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查阅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包含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城管执法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本机关部门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

2.《临淄区人民政府公报》

1)《临淄区人民政府公报》线上查阅

可登录临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gongkai/channel_c_5f9f696d489871774b4da7ed_n_1605680376.4687/)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

2)《临淄区人民政府公报》免费赠阅点(线下查阅)

赠阅点:区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方式:0533-7177777,开放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3.临淄发布(微信号:LZTV777)、临淄云APP(客户端下载链接:https://app.litenews.cn/download/M0RCQmx0ZWV0SEFHalErdFQxWkJVdz09)等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政务新媒体汇聚网址:/gongkai/channel_618245d96005c619aac00358/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区档案馆(地址:齐都文化城6号馆;查档电话:0533-7220710;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服务内容:查询、复制、打印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城路38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277013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受理机构: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

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城路38号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400。联系电话:0533-2277013

3.网上申请

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登录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jact/front/main.do?sysid=24),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在线申请平台使用注意事项:(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应填写完整,联系电话、地址、信息获取方式要填写正确。(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行政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行政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行政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指南附件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城路38号

邮政编码:  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277013    

电子邮箱:lzqzhxzzfj@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真人电子游艺平台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办公地址:临淄区广场路1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212036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临淄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淄区牛山路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400

       联系电话:0533-7221314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临淄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临淄区桓公路113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400

       联系电话:0533-7181802

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时间:2026-01-27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临淄区齐城路38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2277013;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动公开与业务深度融合,持续完善制度体系、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效,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2025年,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恪守依托政府网站,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9条,具体涵盖执法结果17条、业务工作30条、“双随机一公开”2条、政务公开工作2条,以及其他政府信息18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立足自身工作职责,我单位细化政务信息公开任务,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高效推进。2025年,共受理自然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较上年增长600%。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单位持续夯实政府信息管理基础,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细化公开范围与时限。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规范生成、流转、归档等环节。强化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执行“三审三校”,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合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规范设置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专栏,落实专人负责内容日常维护,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准确规范。统筹管理电视广播、政务新媒体等线上载体,同步完善线下政务公开专区等便民渠道,构建起线上线下联动、多渠道协同的信息公开平台矩阵。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我单位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科室职责分工,构建起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常态化组织业务培训,围绕条例解读、保密审查、平台操作等内容开展专题学习,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实操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信息与群众关切的执法事项、民生服务贴合度不高。二是群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建立群众关切信息清单,重点围绕执法结果、民生实事等内容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宣传平台,新增短视频、在线访谈等解读载体,提升信息传播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本年度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5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收到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17项建议,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23项提案。我局对收到的全部建议、提案进行了认真办理,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并及时公开办理情况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建立“公开清单动态更新+全周期闭环管理”机制,将公开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实现公开与执法、服务工作同步推进。二是围绕执法结果、民生关切等领域精准列单、按需公开,增强信息针对性。

(四)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规范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查等流程。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公开执法依据、程序、结果等信息,推动执法全过程公开透明。聚焦城市管理、市容整治、违建治理、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按时答复。积极做好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用好政务公开平台,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各项公开任务落地见效,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2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临淄区齐城路38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2277013;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临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区关于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要求,以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为原则,不断完善制度、深化内容、规范流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真人电子游艺平台网站、微信公众号、淄博日报、博览新闻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余条,主要涉及机构职能、“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政务新闻、部门文件、业务公示、财政预决算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我单位结合相关工作职责,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高效。2024年共收到自然人关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同比减少76.2%。其中,本机关主动公开1件,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件,行政复议1件,及时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认真学习把握政务公开工作规章制度,准确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进一步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执法结果、应对情况、市政建设及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等栏目公开力度,使各类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一是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的采集、公开和监管,及时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相关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加强法制审核力度。三是每季度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业务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 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同步,内容不全面二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健全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规章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加强专业学习,切实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年度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4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收到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3号、9号、10号、12号、56号、65号、68号、69号、73号、80号、90号11项建议,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8号、10号、16号、24号、34号、35号、39号、43号、46号、57号、62号、66号、68号、69号、71号、82号、89号、112号、114号、118号、125号、129号、138号、139号、144号、145号、163号、174号28项提案。我局对收到的全部建议、提案进行了认真办理,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并及时公开办理情况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创新公开渠道和方式,积极拓展新媒体渠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提升信息的传播速度和覆盖面。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目标,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梳理、补充、完善。二是加强各项信息公布的督办管理,定期更新信息资料,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